公司公告☆ ◇300009 安科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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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安科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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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
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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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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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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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
│授予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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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安科生物实施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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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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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
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经核查,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即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8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为 5.2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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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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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1 月21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增礼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
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
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
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28acae4e-b244-491d-99bb-13b657821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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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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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41,3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 1,841,3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841,300.00 元。股本变动情
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将此事进行公告
通知,内容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区海关路 K-1,邮政编码:230088;
2、申报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起 45天内(工作日 8:30-11:30;13:00-17:30);
3、联系方式:
(1)邮箱:liuwh@ankebio.com;
(2)电话:0551-65316867;传真:0551-65316867;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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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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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1a29e6cf-3255-4c0d-8ce7-1d34de570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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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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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00 以现场
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直接、邮件的形式送达。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12 人,公司全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礼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11 月 16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届满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该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董事长宋礼华先生、副董事长周源源女士、宋礼名先生、董事赵辉女士、汪永斌先生、李坤先生、江军培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11 月 21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届满,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该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本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41,3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
.1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57)。
本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制度修订事项已事前审议通过。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169ddff3-8e95-4e55-ba29-4e6c29aa1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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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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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68 人,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523,400 股,占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676,346,758 股的 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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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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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a16836f0-2ac2-4656-96b8-e52672707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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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58│安科生物(3000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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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礼华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礼名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赵辉
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278,7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比例 26.57%)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礼华
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4,889,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8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礼名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2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 1,6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3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0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1%)。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公司”)收到控股
1注:根据披露要求,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本,即 1,672,159,352 股,下同
。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礼华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礼名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赵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宋礼华 444,278,710 26.57
宋礼名 114,889,420 6.87
赵辉 10,232,500 0.61
合计 569,400,630 34.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交纳股权激励税款、偿还个人债务等个人资金刚需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份(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宋礼华 1,200 0.72
宋礼名 400 0.24
赵辉 20 0.01
合计 1,620 0.9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股份限售承诺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 年 9 月 26 日,上述承诺人承诺在限售股解禁后至 2013 年 1
0 月 30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赵辉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 年 9 月 26 日,上述承诺人承诺在限售
股解禁后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
(2)公司 2018 年度再融资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宋礼华先生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8 年 1 月 1 日)前六个月至今(2018 年 1 月 1 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安科
生物股票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安科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2019 年 9 月 2
8 日)内,本人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安科生物股票。承诺期限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安科生物所有。4)本人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
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赵辉女士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
1)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六个月内(2016 年 1 月 14 日—2016 年 7 月 13日)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票因资
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票。
(4)承诺人已履行完毕上述股份限售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
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或
相似的产品。(2)若公司认为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
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
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3)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
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
提供给公司。(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5)如因本人或本人控股
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2、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
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b80c6b73-7c9b-4b10-bf0d-b555dfdef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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