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0 豆神教育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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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8 │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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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8 │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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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7 │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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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7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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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6 │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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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5 │豆神教育(30001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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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5:33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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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
│ │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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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24 │豆神教育(300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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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24 │豆神教育(300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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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8│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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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3775dee-6972-4ff0-b6ea-f9d4a68ba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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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8│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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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a3c39e1-65e4-4809-8524-8e6e493b3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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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7│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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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64f712a-c599-418f-9a74-0c647bcff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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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7│豆神教育(30001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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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转回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半年度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13.6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229.8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2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5.08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0.67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64.41
合计 3,048.56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学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履约保证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
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备用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股权转让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项。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
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转回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
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科目将增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3,048.56万元,因营业收入调减2,
120.43万元,对应原已经100%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2,120.43万元,实际对于半年报营业利润影响为928.13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半年报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08aa3f3-d889-41f4-8dff-2d8f992fe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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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6│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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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窦昕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
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 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e63e6b7-46b9-4961-a048-6efc7e03d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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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5│豆神教育(30001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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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与会的各
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遥初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监事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
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a181631-696d-48b9-afca-d38b90dd7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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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5:33│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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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 立案。 具体 内容详 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在巨 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号,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或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窦昕,男,1983年10月出生,时任豆神教育董事长、CEO,住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陈钊,男,1982年7月出生,时任豆神教育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王辉,男,1964年1月出生,时任豆神教育副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刘辉,男,1972年12月出生,时任豆神教育董事、副总裁,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豆神教育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豆神教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豆神教育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仲裁事项5件,具体如下:
1.2022年7月,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特威)起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农丰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法院立案(以下简称察布查尔锡伯案)。
2.2023年1月,豆神教育收到张某等人向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北京豆神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仲裁(以下简称张某案)的仲
裁通知、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3.2023年2月,豆神教育收到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向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以下简称德峰广告案)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件。
4.2023年3月,豆神教育起诉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智云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法院立案(以下简称张家口案)。
5.2023年3月,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瑞特威收到寓乐湾(武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瑞特威提起诉讼(以下
简称寓乐湾案)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件。
2023年4月26日,豆神教育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德峰广告案。2024年4月25日,豆神教育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张家口
案。2024年8月16日,豆神教育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中披露了察布查尔锡伯案、张某案、德峰广告案、张家口案、
寓乐湾案。
豆神教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察布查尔锡伯案、德峰广告案,累计涉案金额1,204.2万元。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
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
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诉讼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豆神教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察布查尔锡伯案
、德峰广告案,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豆神教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张某案、寓乐湾案、张家口案,也未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累计涉案金额12,361.60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
(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
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豆神教育未按规定披露张某案、寓乐湾案、张家口案,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诉讼及仲裁文书、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豆神教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察布查尔锡伯案、德峰广告案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豆神教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张某案、张家口案、寓乐湾案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
大遗漏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豆神教育已
对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主动更正。
窦昕作为豆神教育时任董事长、CEO,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管理责任,未勤勉尽责,且知悉张家口案,签署确认意见保证公
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是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陈钊作为豆神教育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勤勉尽责,且知悉张家口案,签署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是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
王辉作为豆神教育时任副董事长,知悉张家口案,对该案信息披露事宜未勤勉尽责,签署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是豆神教育未按规定披露张家口案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3年半年
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刘辉作为豆神教育时任董事、副总裁,知悉张家口案,对该案信息披露事宜未勤勉尽责,签署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是豆神教育未按规定披露张家口案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3年
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 、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二、对窦昕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 、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
二、对窦昕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钊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的罚款;
五、对刘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
一 、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的罚款;
二、对窦昕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的罚款;
五、对刘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
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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