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0 ST豆神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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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 │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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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 │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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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 │ST豆神(300010):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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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 │ST豆神(300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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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0 │ST豆神(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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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0 │ST豆神(300010):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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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 │ST豆神(30001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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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 │ST豆神(30001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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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 │ST豆神(3000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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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1 │ST豆神(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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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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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efc81b8-ba3c-4aff-8977-b72399a00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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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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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豆神(300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96ff884-c161-4c8f-82fb-aaa337d78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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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ST豆神(300010):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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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豆神(300010):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c1ab1a9-d1de-4f41-9c6e-47d6cab64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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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2│ST豆神(300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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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第10.4.4条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
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整体工作进展
公司已聘请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聘请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助力整改工作合规推进。
政旦志远通过了解公司组织架构及业务核心流程、与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端人员进行
深度访谈沟通,精准明确了公司本次整改工作的工作目标与核查范围,识别了公司现阶段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及风险点,具体包括控
制环境类缺陷、销售与收款业务控制活动类缺陷、采购与付款业务控制活动类缺陷及合同与档案管理类缺陷。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在
整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与缺陷,完成了内控管理路径搭建、相关内控一级制度的建设更新、销售与收款模块及采购与付款模块二级
内控制度撰写及配套流程图绘制、业务流程优化和岗位职责与管控责任对接等工作,并据此形成了整改方案。后续,公司将依照整改
方案快速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实施,并计划于 2026年第三季度开展内控运行和内控测试工作,确保内控缺陷问题整改到位,力争
在2026年 10月末前完成本次内控专项整改全部工作。
2、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发布
针对内控问题和风险点,公司已完成内控体系顶层设计与核心制度编制,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内控体系的整体框架、管控目标、组织架构、搭建了公司内控体系的顶层核心框架
,为各业务模块内控建设提供了总遵循。
同时,公司现已完成销售与收款模块全流程内控体系建设、采购与付款模块全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及《合同管理制度》的发布实施
。针对销售与收款环节,公司完成了原有《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的修订及配套五个二级制度的编制,实现销售业务全流程闭环管控
,具体新增二级制度包括《立项管理制度》《客户开发管理制度》《产品价格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产品交付与结算管
理制度》。针对采购与付款环节,公司修订了制度《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并新增六个配套二级制度,具体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供应商准入与评价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询比价采购管理制度》《直接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验收管理制度》,
实现采购业务全流程闭环管控。以上制度文件已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推行实施。
后续,公司将立即组织开展内控专项培训,各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全员学习内控相关制度,切实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准
则,强化全员内控能力建设。公司也将根据经营发展及内控建设需要,持续补充发布配套实施细则,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动态修订完善
,不断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切实筑牢公司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的管理防线。
3、增强内控部人员配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规范经营管理流程,赋能公司长效稳健经营,结合公司组织架构优化及岗位履职需
要,公司已于本月任命公司内控部负责人,全面负责统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监督与检查、缺陷整改、风险排查及团队合
规贯宣培训工作。同时任命公司内控部副总监,协助内控部负责人落实内控部相关工作。
4、后续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彻底完成内控缺陷整改,公司将实施系统化、阶段性整改提升工作。
具体从以下四方面落实:
(1)推进已发布制度的落地运行,推动各部门全面落地执行,持续跟踪制度执行情况,动态梳理执行偏差与管理卡点,继续深
化整理并发布内控管理相关的细则制度,持续优化制度条款及流程机制,确保内控制度贴合业务实际、有效落地。
(2)强化全员内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内控专项培训,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合规要求、操作规范及权责边界,重点针对销售、
采购、财务等核心部门开展实操培训,提升关键岗位内控执行质效。
(3)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体系,夯实内控管理组织根基;同步规范合同、档案全生命周期管
理流程,细化全过程管控标准,健全配套保障机制,为内控体系常态化、规范化落地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4)构建常态化监督闭环机制,建立内部专项检查及内审验收机制,对内控执行情况常态化督导核查,对发现问题逐项压实整
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全部内控缺陷整改到位、成效长效固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6d6fb0b-a01e-4e7e-ae04-2be6d4f89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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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0│ST豆神(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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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以线上会议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
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运营合规风险,规范经营管理流程,赋能公司长效稳健经营,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370bcf9-fb79-43e9-9d15-faa47bb97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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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0│ST豆神(300010):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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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的仲裁事项中,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
有限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予以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反请求被申请人(原提起仲裁案件申请人)。
反请求申请涉案金额: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合计14,849.45万元应收账款、利息记载及相关协议、决议无效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此反请求申请事项提及的应收账款本金已全额计提坏账,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
小。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损益影响进行合理估计和相应会计处理。
一、公司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作为申请人曾就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公司”或“被申请人一”)、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二”)、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三”)、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四”)未偿还应收账款 141,220,532.50元、资金占用费 66,160,853.10 元、因违约产生的其他直接或间接
损失 500,000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5,000元,合计 207,886,385.60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号为
(2025)京仲案字第 0323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03236号仲裁案反请求答辩通知》《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相
关案件证据材料,计算机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予以受理。
二、本次仲裁反请求申请的情况
(一)反请求各方当事人
反请求申请人: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反请求事项
1. 依法裁决确认反请求被申请人记载的对申请人应收账款10,000.00万元、利息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 依法裁决确认反请求被申请人记载的对申请人应收账款4,849.45万元、利息以及相关交易协议、股东决定无效;
3. 依法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反请求主要事实与理由
反请求申请人认为在相关协议签署时存在价格不公允、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因此认为相关协议、决议无效。
三、本次仲裁反请求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认为原仲裁请求系基于《和解协议书》及相关历史交易文件提起,公司坚定主张各被申请人应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的
合法债权,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被申请人一提出的仲裁反请求,鉴于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尚
未作出裁决,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及时进行披露并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反请求申请事项提及的应收账款本金已全额计提坏账,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损益影响进行合理估计和相应会计处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03236号仲裁案反请求答辩通知》;
2.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972c0d6-3098-4828-b263-004cb05b5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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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ST豆神(30001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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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昕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控 押 持股 总 股( 补充 始 期
股股东 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 如是,注明 质押 日 日
或 股) 例 限售
第一大 类型)
股
东及其
一致
行动人
窦昕 是 46,600, 12.33% 2.25% 是(重整受 否 2026年 质权人 豆神时代 用于夯实窦
000 让 6 办 科技 昕先
股份锁定及 月 11 理完毕 发展(北 生给公司的
董 日 解 京) 业绩
事离任半年 除质押 有限公司 补偿履约保
内 登 障
股份锁定限 记手续
售 为
) 止
合计 — 46,600, 12.33% 2.25% — — — — — —
000
根据《重整计划》,产业投资人窦昕及指定主体张国庆承诺:“豆神教育2024年、2025年、2026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4,000万元、8,000万元、16,000万元或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8,000万元;若豆神教育最终实现的2024年、2025
年、2026年各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及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均未达到上述标准,未达到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在豆神教育20
26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向豆神教育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为切实保障业绩补偿款顺利兑现,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主动采取将持有的公司4,660万股股票质押给上市公司指定方的措施
,进一步夯实补偿履约保障。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比 质 后质押股 持 司
例 押前 份数量( 股份比 总股
质 股) 例 本
押股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份 份限售和 质押股 份限售和 质 押
数量 冻结、标 份比例 冻结数量 股 份
( 记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窦昕 378,068,36 18.29 0 46,600,00 12.33% 2.25% 46,600,00 100.00 331,468,36 100.00%
2 % 0 0 % 2
张国庆 50,000,000 2.42% 0 0 0 0 0 0 50,000,000 100.00%
合计 428,068,36 20.71 0 46,600,00 10.89% 2.25% 46,600,00 100.00 381,468,36 100.00%
2 % 0 0 % 2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8a63792-a516-4a9b-8285-ddc8b0bea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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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ST豆神(30001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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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择期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择期召开股东会。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 4月)》
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 2026年度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 《关于选举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2026年 4月 30日以及 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年 6月
2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证券部,邮编100193(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9: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崔霄雨
电话:010-83058080
传真:010-830582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ir@doushen.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证券部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e88d246-ff46-4d38-a9bb-6a09ab0ca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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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2│ST豆神(3000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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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宋振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
,宋振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9名,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
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
选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e1019f7-bbf2-42b9-9e91-ef3f3cceb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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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1│ST豆神(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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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
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 9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提名董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同意选举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宋振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f9239fb-98cc-4f06-95d9-bfe44cb6f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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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6│ST豆神(30001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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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豆神教育”)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
(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
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首席教学教研专家、首席AI战略专家窦昕先生,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董事兼首席执行
官(CEO)赵伯奇先生,独立董事杨博乐先生,财务总监李冠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崔霄雨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5a08ec5-9cfc-4669-b730-1e0a5d787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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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6│ST豆神(300010):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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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2025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
快速推进消除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拟聘任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融鹏”)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整改合规推进、风险排
查提供专业法务支撑。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33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 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
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
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
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其中 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 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拟聘任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为普通合伙制精品商事律所,现任主任为高鹏律师。其业务主要涵盖公司常年法
律顾问、商事合规、投融资并购、证券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审计相关工作等领域,已在国内多地布局分支机构。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
服务客户涉及金融、教育、零售、农业和食品、医疗、互联网、房地产及建设工程、能源等行业领域。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与会委员经审议,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工作;同意聘任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律师
事务所。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
《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律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融鹏
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5e2f2d7-4599-4460-b188-2720a8db1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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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6│ST豆神(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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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
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
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
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的公告》
。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财务相关
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整改合规推进、风险排查提供专业法务支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中介机构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13c1779-0a3a-4be4-9402-4d2a901c2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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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6│ST豆神(300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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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第10.4.4条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
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针对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已成立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统筹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明确
了整改小组人员,逐项压实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细化整改时限,界定整改周期与整改成效目标,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地。
2、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主导选聘独立第三方专项核查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工作,高效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实施,全力加快
消除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影响。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经过综合筛选和评估,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政旦志
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专项
核查意见;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内部控制专项整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助力整改工作合规推进,精准
开展风险排查,强化整改全流程专业法务支撑。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3、选聘独立第三方专项核查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后,公司将尽快正式出具完整整改框架方案、梳理形成内部自查初步结果及
整体整改方向;同步完善中后台人员配置,强化高管层级统筹调度与跨部门协同配合能力,保障整改工作高效落地。并按要求定期向
审计委员会报送整改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4、公司常态化推进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对现有内控制度开展查漏补
缺、修订完善,着力构建更为严密、高效的风险防控与内控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161b418-82ab-4e94-bfad-52811c373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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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2│ST豆神(300010):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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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八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因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自 2026
年 5 月 6 日起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 豆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将积极
采取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持续推进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并就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八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6 日至 2026 年 5月 1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窦昕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窦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6年 4月 29日承诺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将其合计持有的豆神教育 4,660万股股份质押至上市公
司指定主体,用于夯实业绩补偿履约保障。目前质押事项正在筹备办理中,预计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完成质押事宜,待质押手续
办结后,窦昕先生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因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自 2026年
5月 6日起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豆神”;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
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持续推进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并就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也将努力加强公
司的经营管理,尽快改善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7、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基于对公司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和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拟分别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和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目前赵伯奇先生已累计增持约 200 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a5c362-fc1a-4883-a12e-6fcedbe9d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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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2│ST豆神(30001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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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6 日、5 月 7 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因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自 2026年
5月 6日起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豆神”;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
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持续推进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并就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6日、5月 7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
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窦昕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窦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6年 4月 29日承诺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将其合计持有的豆神教育 4,660万股股份质押至上市公
司指定主体,用于夯实业绩补偿履约保障。目前质押事项正在筹备办理中,预计将于近日完成质押事宜,待质押手续办结后,窦昕先
生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因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自 2026年
5月 6日起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豆神”;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
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持续推进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并就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也将努力加强公
司的经营管理,尽快改善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7、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基于对公
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和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拟分别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和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23377a7-7959-48ea-b332-ac513f35f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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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9│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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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
予以核销。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为32,343.69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272,575.34元,两项共计304,919.03元。
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
分;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29a8277-3dec-43a7-b857-1f79f61a2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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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9│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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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c145cf0-9e93-4487-8b81-749cf2161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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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9│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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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1-2
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二、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1-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出 具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5548 号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豆神教育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豆神教育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豆神教育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豆神教育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豆神教育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豆神教育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
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敖都吉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思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20957 号)。本公司现就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 述,豆神教育于 2024 年 12 月 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截至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基于《立案告知书》,2025 年 6月 30日,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 号,2025 年 7 月 11日,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 号。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过
程中,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自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8月
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后续公司持续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仲裁
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本次立案所涉的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公司持续地组织了公司董高和法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人员学习《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确保董高及相关人员充分理解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披露标准和法规要求,严格的按照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
时披露及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b23dfa-38f7-4d4d-86dc-69c380dc9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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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3│豆神教育(300010):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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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择期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具体议案内容、股东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cfc0944-b597-42c8-b436-472f54c0b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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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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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鉴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实际情况,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由于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客观情况及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89,749.18 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75,043,901.6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7,345,547.15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3,978,017,299.13 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1,163,200.75
元,减去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 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78,017,299.13 元
。
鉴于 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
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289,749.18 137,134,214.29 31,595,015.28
研发投入(元) 102,811,057.01 52,523,893.95 41,881,155.70
营业收入(元) 1,006,272,090.92 756,828,193.65 992,814,736.7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097,345,547.1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978,017,299.13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9,672,992.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97,216,106.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7.16%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5d06ce0-8ef6-42b9-bf93-27051d3e3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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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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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e74a526-869c-4c85-9172-7063fc10f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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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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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此编制了《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认真
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d81b65a-dd08-4fab-ad42-7441d1597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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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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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为公司及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该事项
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6d3131c-c1ef-4eaf-9845-6c01fd9bb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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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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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097,345,547.1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3,978,017,299.13 元,实收股本为 2,066,612,659.00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原因
1、2021—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政策影响,进入新产品开发、业务转型期。转型过程中公司需处理历史业务遗留的资产以
及人员,故发生较大的资产减值以及处置损失。另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的业务也出现了下滑紧缩的情况。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 202
1年至 2022年业绩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逐年增加。
2、2023年—2025年,公司实现了从治理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等各方向的全面优化,多举措保障公司平稳
健康经营。2024年和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713.42万元和7,028.97 万元,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累积的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加强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不断优化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的内容,升级授课方式,打造优质人工
智能教学应用,制造富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学习产品;丰富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2、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资源整合。加快推进与核心战略发展业务相关性较低或不能赋能业务的剥离工作,优化组织结构,
缩减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3、加强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常态化,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增收节支、提质增量,提高资产效益,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优化,激发人员活力,提高管理效率。
4、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往期应收款项的催讨力度,以保全、诉讼、和
解等手段收回应收款项,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
5、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
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b39b2a-239d-4d58-be9e-c2ecf2235a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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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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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豆神教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 7 月 11 日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
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5 件的行为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bea21b2-04f7-493b-917c-7bf132408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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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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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豆神教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 7 月 11 日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
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5 件的行为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ab86554-7f8e-48ea-a42e-956a7bd5d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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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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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00.63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288.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87.37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78.31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24.0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3.35
商誉减值损失 -888.98
合计 1,022.3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学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履约保证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
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备用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股权转让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项。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
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 1,022.32 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中反映。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确认。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046072-57d4-44cb-8370-1f1de6bfd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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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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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豆神
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2012 年 2月,是在北京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8)。截至 2024 年末,大华所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887人,超过 4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为 134人,注册会计师为 815人。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人数
:增加至 448人。大华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1.0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2024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12家,收费总额 1.25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月 25日和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大华所签订的 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大华所已经根据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重整产业投资人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大华所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
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同时大华所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就公司业务发
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后续的正式审
计中,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
况、审计重要问题及重点事项的核查情况进行讨论,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沟通。
(三)2026年 4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
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f0b8c8d-175f-4ff4-94c8-90d21cb06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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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致歉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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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于 2023年完成破产重整,现将公司 2025年业绩完成情
况及公司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基本情况
2023年 11月 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佟易虹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
管理人。
2023年 12月 18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8日
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
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破 393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19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根据《重整计划》,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以豆神教育
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 1,198,288,012股股份(最终转增股份准
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豆神教育的总股本将由 868,324,647股增加至 2,066,612,659股。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1,198,288,012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其中 902,125,385股由
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具体受让情况为:产业投资人窦昕及指定主体受让 366,345,334 股,浙文互联及指定主体受让88,533,457
股,北京福石及指定主体受让 128,220,867股,上海玖仲及指定主体受让319,025,72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预重整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破 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完成后,窦昕所持股份预计占重整后豆神教育总股本的 18.29%,窦昕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计占重整后豆神教育总股
本的 20.7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窦昕。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产业投资人窦昕及指定主体张国庆承诺:“豆神教育 2024年、2025年、2026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4,000万元、8,000万元、16,000万元或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8,000万元;若豆神教育最终实现的2024年、
2025年、2026年各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及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均未达到上述标准,未达到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在豆神教
育 2026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向豆神教育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豆神教育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79.02 万元(扣除已确认的业绩补偿款的
影响),豆神教育 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与产业投资人承诺净利润相比,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未完成 2025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补偿保障相关措施
2025 年度,公司就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未完成 2026 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计提业绩补偿款,两位产业投资人需于豆神教育 20
26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结合 202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足额支付补偿款项。
为切实保障业绩补偿款顺利兑现,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主动将采取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抵押给上市公司指定方举措保障业绩
补偿的执行落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共持有本公司股票 428,068,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20.71%,质押冻
结股数 0股,产业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补偿能力。在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计划
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主动将其合计持有的豆神教育股份 4,660万股质押至上市公司指定主体,进一步夯实补偿履约保障。
五、致歉说明
鉴于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 2025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窦昕、张国庆深表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后续将通过优
化投流效率、丰富产品矩阵、升级产品品质等举措,全力推动经营业绩稳步改善。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将通过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质押给上市公司指定方等多种举措保障业绩补偿的执行落地。公司后续将积极督促产业投资人根据相关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并努力提
升经营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1b325a2-ea7e-4112-8546-a0d3678c1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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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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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d0cd1f3-557e-4cb5-8f96-e7d90ea30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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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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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
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4c70cf5-60fa-4641-bf2c-327f6854f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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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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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07cf68-a4ea-4ef6-b2db-a5034050b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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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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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豆神教育
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1
个。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纳
入合并报表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公司制度、控制措施、
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控制措施、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上述纳入评价范围
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从定量角度来判断缺陷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影响程度,具体如下表: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4)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5)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6)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
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
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
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1个,其性质及影响如下:
公司 2025年开展的新型 TOB端业务,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核心业务环节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收入确
认、采购审批、付款控制流程中部分内部控制环节缺失等,导致部分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无法得到合理保证。
公司已采取及将持续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如下:
1)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整改。
公司 2025年在新型 TOB端业务快速拓展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能同步跟进,在收入确认、采购审批、付款控制等关键环
节存在明显缺失,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公司深刻反思,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组,制定明
确的整改时间表,计划于 2026年二季度前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审议与发布,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整改进展,自觉接受投
资者监督。
2)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公司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将 TOB端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专项审查,对新开展业务实施持续
跟踪,并建立内部控制缺陷“发现—报告—整改—验证”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项内部控制问题均有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验收标
准,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加强合规培训,确保制度有效落地
公司将于整改制度发布后一个月内,组织 TOB端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新制定的操
作规程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相关人员真正理解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切实防范类
似问题再次发生。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上述整改尚未全部完成,后续公司将以实际行动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制度执行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事前风险防范、过程动态管控、事后监督反馈的
全链条管理,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闭环机制;切实管控重大风险,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
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从根本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合规、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777656c-5802-436f-bcd4-a889f671f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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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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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大华所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情况
根据《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豆神教育 2025年开展的新型TOB端业务,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核心业务环节尚未建立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收入确认、采购审批、付款控制流程中部分内部控制环节缺失等,导致部分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无法
得到合理保证。
豆神教育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豆
神教育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大华所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豆神教育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及审计职业判断出具的
,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上述事项整改,以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大华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消除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
采取及将持续采取的措施如下:
1、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整改
公司 2025 年在新型 To B端业务快速拓展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能同步跟进,在收入确认、采购审批、付款控制等关键
环节存在缺失,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公司深刻反思,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组,制定明确
的整改时间表,计划于 2026年二季度前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审议与发布,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整改进展,自觉接受投资
者监督。
2、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公司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将 To B端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专项审查,对新开展业务实施持
续跟踪,并建立内部控制缺陷“发现—报告—整改—验证”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项内部控制问题均有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验收
标准,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加强合规培训,确保制度有效落地
公司将于整改制度发布后一个月内,组织 To B端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新制定的
操作规程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相关人员真正理解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切实防范
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郑重承诺,将以实际行动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制度执
行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事前风险防范、过程动态管控、事后监督反馈的全链条管理,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
改—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闭环机制;切实管控重大风险,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从根
本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合规、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403bd12-84ab-401c-a4d1-252414496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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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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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豆神教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根据《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
(一)业绩补偿款相关事项
豆神教育根据 2023年 7月 10日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评估报告,在 2025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补偿款 2.33亿元。上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基于对公司 2026年
度经营业绩的预测,我们无法就 2026年经营业绩的预测是否合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销售及合同负债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豆神教育新型 To B端业务确认了来自北京金顺恒山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收入共计 2,665.08万元,对上述交易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豆神教育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表中包括广东网宇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共计 8,09
5.84万元的合同负债,均为公司 2025年度开展新型 ToB端业务形成,对相关期末余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采购及预付账款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豆神教育委托北京抖微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投流代运营服务,根据协议约定结算后减少成本费用 2,841.09万
元。对上述交易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豆神教育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表中包括新壹(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等供应商共计 8,287.09万元的预付账款,对相关期末余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董
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
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关于业绩补偿款相关事项
公司后续将建立标准化的盈利预测管理流程,明确预测假设的制定依据、审核标准及审批层级,固化关键假设参数,考虑引入独
立第三方对预测结果进行验证,确保预测过程有据可查、结论合理可信。两位产业投资人已明确承诺将于豆神教育 2026年度审计报
告披露后三个月内,结合 202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足额支付补偿款项(如需)。此外,为切实保障业绩补偿
款未来可足额按时支付,产业投资人计划在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于2026年 6月 30 日前,主动将其合计持有的豆神
教育股份 4,660万股质押至上市公司指定主体,为可能发生的相关款项支付提供切实保障。
(二)关于销售及合同负债相关事项
针对新型 To B端业务销售及合同负债相关事项,公司已成立整改专项工作组,将合同管理与收入核算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整改任
务,计划于 2026 年上半年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发布。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同审批、签署、归档制度,确保业务全流
程资料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明确新型 To B端业务收入确认标准与合同负债计提的会计政策,按项目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登记业
务发生、收款、履约及结转情况。上述制度落地后,公司将建立工作机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持续验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确保审计机构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关于采购及预付账款相关事项
针对采购及预付账款相关事项,公司已成立整改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及供应商准入
标准,明确各级审批人员授权范围,严格执行采购业务全流程合规留痕要求。针对投流代运营等新型服务类采购,公司将重点完善服
务验收标准与结算依据的留存要求。针对预付账款,公司将对大额、长期挂账款项进行逐一核实,明确账龄、业务背景及后续处置方
案,补充完善相关审批及备查资料。上述制度落地后,公司将建立工作机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持续验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确保审计机构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自身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以本次保留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业务发展质量,强化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平衡
好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公司将建立重大业务事项风险预判机制,在新业务拓展过程中同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
业务发展与合规管理协同推进,从根本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732cf61-3cf2-4448-af94-7c47836b6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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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2│豆神教育(300010):CEO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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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CEO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e66f42-b9a2-4f9d-b594-54946ac96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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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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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基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首
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接到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豆神教育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伯奇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
(CEO)
朱雅特 董事兼副总裁 20,300 0.00%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上述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公告前 12个月,上述人员均无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上述
计划增持主体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雅
特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三)增持价格:不超过6元/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主体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2026
年5月6日-2026年11月6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七)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计划除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九)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为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个人对于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雅特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0ec98dd-fc4c-4796-98d9-59ff964d1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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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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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2752c81-1233-4f6b-9ccd-9e4e9cf0c7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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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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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0b03b42-c4dc-46b8-bc02-b7c53fb77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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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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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de20931-e6fd-4db9-bfcb-6563189b8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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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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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5773897-cfa8-41d1-b9f5-895cf345d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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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1│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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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4月 30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豆神”,股票代码仍为 300
010。
4、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豆神教育”变更为“ST豆神”。
3、股票代码:仍为“30001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5月 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6、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对目前的外部形
势、宏观环境、公司资源状况和实际情况等要素的研究和分析,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整改
公司 2025年在新型 To B端业务快速拓展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能同步跟进,在收入确认、采购审批、付款控制等关键环
节存在缺失,对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公司深刻反思,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组,制定明确的
整改时间表,计划于 2026 年二季度前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审议与发布,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整改进展,自觉接受投资者
监督。
2、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公司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将 To B端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专项审查,对新开展业务实施持
续跟踪,并建立内部控制缺陷“发现—报告—整改—验证”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项内部控制问题均有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验收
标准,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加强合规培训,确保制度有效落地
公司将于整改制度发布后一个月内,组织 To B端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新制定的
操作规程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相关人员真正理解并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切实防范
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
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4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
下: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10-83058080
3、传真:010-83058200
4、电子邮箱:ir@doushen.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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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0│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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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保函、信用证、资产/票据池、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融资机构最终签订
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授信额度预计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
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授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有效开展。本次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
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88fc1f1-1348-4757-b264-67a3b729f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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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20│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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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
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
式。
4、现金管理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现金管理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3、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资金组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
;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资金组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
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
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现金管理事宜。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
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
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
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a337f03-1535-4d65-aa42-de36a952da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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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19│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重)(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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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了公司
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主要履历
本人陈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博士,曾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曾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历任中国企业
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光韵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0月至 2025年 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
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于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次,本人对提名文继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对相
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报告期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
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进展及公司经营改善情况,就年审工作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达到 7个工作日,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
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
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本人坚持忠实、勤勉、谨慎、客观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的
治理水平。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着重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与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
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认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议案。除此次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聘任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选举文继旭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选举董事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发挥了积极
作用。本报告期,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21b191f-384a-4dac-a40d-bf3a4a3d8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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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19│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继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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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
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文继旭,1968 年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2006 年 1 月至 2020 年11 月,担任康辉旅游集团重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长;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两江新区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多功能
经贸平台工作组副组长;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合作组织多功能经贸平台秘书长。2025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
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本人参加的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
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细致审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定期报告与内控评价报告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
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对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认
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业务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 天。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财务规划等方
面进行充分关注和风险提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 年,本人坚持忠实、勤勉、谨慎、客观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推动公司规范化运
作。
2、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关注独董新规的专家解读,深入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使命,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推
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立场,公正履行自身监督义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
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的重要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共
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419d135-23eb-4837-a4e5-64a312d5c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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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19│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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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3000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博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846530-de8b-42f0-9f07-3b37a9eeb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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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19│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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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仇国
勋先生、杨博乐先生、文继旭先生及已离任独立董事陈重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仇国勋先生、杨博乐先生、文继旭先生、陈重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f99708c-fcaf-4f4d-a0da-de0f03279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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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19│豆神教育(3000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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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首席执行官(CEO)、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匹配原则:通过对标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科学厘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确保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相匹配
,确保股东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
(二)激励约束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紧密结合;
(三)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
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具体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负责审查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七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三)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
,每年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2、绩效薪酬:与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月度或年度结束后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其他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
估。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予以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享
受或领取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津贴,且以后不再补发。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
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下降
,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可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状况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发展需要。薪酬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等因素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年度薪酬调整建议
超过原薪酬标准 10%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年度薪
酬调整建议未超过原薪酬标准 10%的,经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实施,不再
由股东会审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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