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0 豆神教育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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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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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8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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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 │豆神教育(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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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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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 │豆神教育(3000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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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 │豆神教育(3000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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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 │豆神教育(300010):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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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8:29 │豆神教育(3000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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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8:29 │豆神教育(300010):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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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8:29 │豆神教育(30001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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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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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年 4月28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结合当前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做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工作,公司将对 2025年度部分新增类型业务的相关财务数据做进一步地核算与确认,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至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d3cf3a-bcd5-4754-8fe3-680b01754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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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8│豆神教育(300010):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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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涉及诉讼的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7,112.49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诉讼金额仅为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金额,公司
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不予认可,将积极应诉并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同时保留追究原告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公司预计本次
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生效判决为准。公司
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民事诉状》,获悉廖永生(原告)就与公司(被告一)、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告二)、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及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第
三人)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事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已同意受理此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廖永生
被告一: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光融信”)被告三: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立思辰新技术”)
第三人: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思辰计算机”)
(二)案件概述
辰光融信于 2018年 9月 30日及 2018年 11月 8日与被告一和被告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以 5.1亿元购买含立
思辰计算机等公司股权事项中,原告作为辰光融信的合伙人,认为立思辰计算机账面应收账款存在无法追回等情况,要求确认转让协
议部分无效。
(三)诉讼请求
1、确认 2018 年 9月 30 日签署的《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协议》及 2018年 11月 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相关部分无效。
2、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返还股权转让款 17,112.49万元。
三、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
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要求并履行了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发生
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 14,692.4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06%。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14,324.25 万元,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的 97.49%,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368.21
万元,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的 2.51%,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23%。具体情况详见附
件。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5 年,公司(作为申请人)就与立思辰计算机、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辰光融信、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
债权债务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商事仲裁(以下简称“北仲仲裁案”)。公司仲裁请求主要包括:裁令立思辰计算机支付应收
账款141,220,532.50元、资金占用费66,160,853.10元(暂计至 2025年 3月 31日)及其他损失、费用等,合计 207,886,385.60元,
并裁令其他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北仲仲裁案已于 2025 年 4月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理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北仲仲裁案所涉债权源于公司与相关方之间的历史经营往来。立思辰计算机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公司将所持立思辰计
算机 100%股权转让给被告二。其后,被告二与其他方之间进行的股权调整(包括向自然人转让少量股权及后续将立思辰计算机全部
股权转让给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均系被告二自身行为,与公司无关。截至目前,立思辰计算机为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被告二持有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 43.1904%的股权。立思辰计算机为应对北仲仲裁案,曾以确认合同无效为
由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以管辖权问题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立思辰计算机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亦驳回上诉,维持
原裁定。
现原告廖永生以被告二合伙人的身份向北京一中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2018年股权转让协议涉及立思辰计算机股权转让的部
分无效。
北仲仲裁案所涉争议系公司与立思辰计算机之间就未偿还应收账款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本案的审理结果可能对北仲仲裁案产
生一定影响,公司在北仲仲裁案中主张立思辰计算机应当根据债权债务清理结果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债权,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北仲仲裁案目前尚在审理中,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关于廖永生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不予认可,且认为原告并非是诉争合同的当事人,其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公司对此会积极应诉,将请求
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诉讼请求,并保留追究原告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全力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仅为其单方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本案对公司
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
务处理。
本次诉讼为偶发合同纠纷,不影响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秩序与持续发展能力。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高
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7d6bec3-6d04-4ef1-b7fc-9c9404f4c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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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豆神教育(3000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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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
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名。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唐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与智谱华章、浙文互联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追溯确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预计与关联方智谱华
章及下属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浙文互联及下属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50,0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唐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窦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唐颖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
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召集人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拟由窦昕先生变更为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
先生。
表决结果: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召集人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69ea688-ae14-4a83-a473-38ce30c48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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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豆神教育(300010):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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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窦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安排调整,窦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辞职后,窦昕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首席教学教研专家、首席 AI战略专家,将更多精力聚焦于公司教学教研及 AI产品的创新与升
级。
窦昕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窦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窦昕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其辞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8,068,362 股,窦昕先生一致行动人张国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股,窦
昕先生辞职后,将与一致行动人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窦昕先生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情况
2026年 3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唐颖先
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2025年 11月修订)》规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董事长
担任。”唐颖先生在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后,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根据《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首席执
行官(CEO)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拟由窦昕先生变更为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及持股情况说明》;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113855ae-2f2b-49e9-977f-1ec0a10a4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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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4│豆神教育(30001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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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3点(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年 3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昕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4人,代表股份 550,272,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6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611人,代表股份 122,183,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428,088,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71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611人,代表股份122,183,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3
%。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唐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8,550,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0%;反对 1,427,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95%;弃权2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0,46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06%;反对 1,427,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5%;弃权 2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9%。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8,46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5%;反对 1,401,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47%;弃权4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0,375,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3%;反对 1,401,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1%;弃权 4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5%。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8,47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6%;反对 1,386,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19%;弃权4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0,382,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4%;反对 1,386,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6%;弃权 4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8,47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7%;反对 1,42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86%;弃权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0,382,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60%;反对 1,42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6%;弃权 3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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