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1 鼎汉技术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7 20:20 │鼎汉技术(300011):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名誉董事长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 │员的公告 │
├─────────┼──────────────────────────────────────────────┤
│2026-02-27 20:20 │鼎汉技术(3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27 20:20 │鼎汉技术(3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7 20:20 │鼎汉技术(30001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3 16:07 │鼎汉技术(30001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2-11 16:37 │鼎汉技术(30001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2-06 19:16 │鼎汉技术(30001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9:14 │鼎汉技术(3000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06 19:14 │鼎汉技术(30001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
├─────────┼──────────────────────────────────────────────┤
│2026-02-06 19:14 │鼎汉技术(300011):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
─────────┬────────────────────────────────────────────────
2026-02-27 20:20│鼎汉技术(300011):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名誉董事长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顾庆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安排调整,书面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职,辞任董事长后顾庆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公司内其他职务。
鉴于前述原因,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02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刘中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刘中秋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为刘中秋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委派人士尽快办理前述事宜涉及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0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为继续发挥顾庆伟先
生在战略决策、行业资源及影响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聘任顾庆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法定董事范畴,不享有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的相
关义务,可列席公司董事会,可为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及顾问意见,指导和监督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
施。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02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前后相关委员会成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青原(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青原(主任委员/召集人)、仝
仝力、张雁冰 力、刘中秋
战略发展委员会 顾庆伟(主任委员/召集人)、 刘中秋(主任委员/召集人)、顾
仝力、吕爱武、左梁、张谦 庆伟、仝力、左梁、张谦
提名委员会 罗顺均(主任委员/召集人)、 罗顺均(主任委员/召集人)、丁
丁慧平、张谦 慧平、刘中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7852491f-4d35-4f04-b369-654697587274.PDF
─────────┬────────────────────────────────────────────────
2026-02-27 20:20│鼎汉技术(3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02月 07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02月 27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 18区 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2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2月 12日,公司总股本 605,555,387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7人,
代表股份 233,877,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 231,350,
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人,代表股份 2,526,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172%。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02人,代表股份 8,4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 3人,代表股份 5,960,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人,代表股份 2,526,63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中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32,054,578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6,664,700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237%
。
1.02 选举李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32,050,476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9%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6,660,598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54%
。
(二)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525,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5%;反对 3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弃权 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5%;反对 337,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64%;弃权 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525,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 3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63%;反对 337,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00%;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525,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 3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98%;反对 337,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6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李彤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45a641ab-2807-468b-b1cc-fcdba3c072f9.PDF
─────────┬────────────────────────────────────────────────
2026-02-27 20:20│鼎汉技术(3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6〕第 020号
致: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02 月 0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02月 0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02月 27日 15时 00分,本次股东会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 18区 2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2月 27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鼎汉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07人,代表股份合计233,877,378股,占公司总股份 605,555,387股的 38
.6220%。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8人,所代表股份共计231,350,7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047%。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2,526,6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72%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02人,代表股份8,48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016%。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
份5,960,865股;通过网络投票99人,代表股份2,526,635股。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0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中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李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
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
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4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中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2,054,5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64,7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237%。
表决结果:刘中秋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李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2,050,47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60,598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54%。
表决结果:李彤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525,2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5%;反对337,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43%;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5,4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15%;反对337,500股,占出席股
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4%;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525,6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337,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44%;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5,8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63%;反对337,800股,占出席股
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525,9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337,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43%;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6,1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98%;反对337,500股,占出席股
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4%;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3020d174-64bd-4cf6-996f-95c8a178b758.PDF
─────────┬────────────────────────────────────────────────
2026-02-27 20:20│鼎汉技术(30001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0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
26年02月27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左梁
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庆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顾庆伟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向公司书面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公司内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刘中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刘中秋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中秋先生。公司董
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委派人士尽快办理前述事宜涉及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
名誉董事长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为继续发挥顾庆伟先生在战略决策、行业资源及影响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聘任顾庆伟先生为公司名
誉董事长。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
名誉董事长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前后相关委员会成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