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3 新宁物流 更新日期:2025-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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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38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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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52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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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00:00 │新宁物流(300013):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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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10 │新宁物流(3000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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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9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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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7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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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6 │新宁物流(30001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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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5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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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58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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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52 │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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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38│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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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二审判决未涉及公司子公司赔款。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起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已生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
宁”)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粤 0310 民初 3305 号]等文件,南
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深圳新宁、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
受理,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深圳新宁及被告二珠海冠宇共同承担赔偿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 22,343,501.93元,被告共同承担
全部诉讼费用。2024年 6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珠海冠宇向原告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赔偿
损失5,514,196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 03民终 30134号],经法院审理,该案件二审判
决情况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10民初 330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10民初 330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6,084,196.15元;
三、驳回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153,517.5 元,由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7,462.25元,由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6,055.2
5元。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多预交的 46,055.25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一审法院缴纳46,055.25元,拒不缴纳的,由一审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399.37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 9,500元(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由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多预交的9,500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9,500 元,拒不缴纳
的,由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603.71 万元,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270.17万元,占上
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79.20%;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33.54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
总金额的 20.80%。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二审判决未涉及公司子公司赔款,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已生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
利润未产生影响。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深圳新宁尚有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案件1 起,未执行完毕诉讼案件 1 起,公司将根
据火灾事故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 03 民终3013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fcbcdd1a-b120-49fb-b72d-30065f826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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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52│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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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现就具
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后
办公及通讯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
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层
邮政编码 450000
联系电话 0371-80963713
传真 0371-80963633
电子邮箱 xnwl@xinning.com.cn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5da76b61-47aa-477b-9325-29b87a8f3f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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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00:00│新宁物流(300013):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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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09362114-82b5-467f-9493-2514d8e7e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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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10│新宁物流(3000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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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6月 26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拟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中国物流集团国际速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货运航空服务,该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5 年度预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向关联方预计采购金额不变,向关联方预计销
售金额不超过 24,000.00 万元。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市场规则开展,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119481ff-6571-4820-bf77-1acd6600c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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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9│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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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定于 2025年 7月 22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7月 22日(星期二)下午 14:30开始,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年 7月 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
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已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事项
1、在审议《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张松先生需回避表决,且不
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 760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及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按照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填写登记,信函或传真
请于 2025年 7月18 日(星期五)17:00 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 系 人:张克、孙颖菲
联系电话:0512-57120911
联系传真:0512-57999356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 2 小时,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13
2、投票简称:新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
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0b3955dd-c280-428f-8771-de94eedaf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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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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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超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超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
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李超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任期至 2026年 3月 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超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4,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4%,李超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管理。
李超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李超杰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超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张克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120911
传真:0512-57999356
电子邮箱:xnwl@xinning.com.cn
通讯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层
邮政编码:45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782b60b4-3dd9-4dde-8c6c-b23f62819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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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6│新宁物流(30001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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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6月 26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超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
公司董事长刘瑞军先生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拟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中国物流集团国际速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货运航空服务,该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5 年度预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向关联方预计采购金额不变,向关联方预计销
售金额不超过 24,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5年 7月 22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
创新园 2号楼A座 10层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99f24dde-a759-44f9-b4b8-47ef51efe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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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5│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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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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