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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3(新宁物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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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13 新宁物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5:52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 ├─────────┼──────────────────────────────────────────────┤ │2026-07-14 15:51 │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5:49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14 15:49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 │2026-07-10 15:42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7-02 16:50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2 16:48 │新宁物流(30001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6-22 17:40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6-06-01 17:18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 │2026-06-01 17:18 │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5:52│新宁物流(30001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刘瑞军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21.08%有表决权股份的控股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次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王涛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王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b4980ff-b777-4db8-ab48-872172a5282c.PDF ─────────┬──────────────────────────────────────────────── 2026-07-14 15:51│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人,实际出席 的董事 6 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超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刘瑞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持有公司发 行在外21.08%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7月 30 日(星期四)14:30 在河 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 号楼 A座 10 层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12d8d34-ba1f-4693-bb19-a8f9b9815098.PDF ─────────┬──────────────────────────────────────────────── 2026-07-14 15:49│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30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 层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 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及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 年 7月 28 日(星期二)17:00 前 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克、孙颖菲 联系电话:0371-80963713 传真号码:0371-80963633 电子邮箱:xnwl@xinning.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1b52cbf-a442-48ed-8fcb-b56c4b76279e.PDF ─────────┬──────────────────────────────────────────────── 2026-07-14 15:49│新宁物流(30001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 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除在公司控股 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ac7f16b-77ba-4fe1-8d71-5c7f00b30f57.PDF ─────────┬──────────────────────────────────────────────── 2026-07-10 15:42│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瑞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瑞军先生因 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所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 刘瑞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9 年 3 月 25 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瑞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瑞军先生已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董事长选举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刘瑞军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刘瑞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瑞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2ad6199-32fa-4529-aa36-05e7eadfd277.PDF ─────────┬──────────────────────────────────────────────── 2026-07-02 16:50│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9b82bee1-e947-4e27-9dcb-840a8820748e.PDF ─────────┬──────────────────────────────────────────────── 2026-07-02 16:48│新宁物流(30001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新宁物流(30001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d996732-e270-43e0-bb03-bb1034c8caf8.PDF ─────────┬──────────────────────────────────────────────── 2026-06-22 17:40│新宁物流(30001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一审判决被告向上市公司子公司赔偿 64,526,379.32元及相应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对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 2026 年 1 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 0310 民初 83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深圳新宁作为原告起诉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 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 0310民初 83 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一审判决情况如下: 一、被告珠海冠宇在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新宁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人民币 64,526,379.32 元及相应利息(利 息计算方式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人民币600,000 元为基础,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起计算;以人民币 900,000 元为基础,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1,500,000 元为基础,自2024 年 2 月 29日起计 算;以人民币 900,000 元为基础,自 2024 年 10 月24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1,950,000 元为基础,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计 算;以人民币 30,000,000 元为基础,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2,178,783.17 元为基础,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821,216.84 元为基础,自 2025 年 6月 27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9,000,000元为基础,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起计算;以人民币 3,990,000 元为基础,2025 年 9 月 18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3,900,000 元为基础,2025 年 9 月19 日起计算 ;以人民币 6,600,000 元为基础,2025 年 9月 25 日起计算;以人民币 1,854,296.75 元为基础,2025 年 9 月 29 日起计算,以 上均计至被告珠海冠宇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驳回原告深圳新宁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74,267 元,保全费 5,000 元,本院酌定由被告珠海冠宇承担案件受理费 369,438.96 元、保全费 4,935.5 元, 由原告深圳新宁承担案件受理费 4,828.04 元,保全费 64.5 元。原告深圳新宁已预交案件受理费 374,267 元、保全费 5,000 元, 本院予以退回案件受理费 369,438.96元、保全费 4,935.5 元,被告珠海冠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3 69,438.96 元、保全费 4,935.5 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9.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8.45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92.81%,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43 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7.19%。公司及子公司没 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情况发生了相应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申请人/上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 诉讼 诉讼标的 审理机构 诉讼(仲 号 诉人 诉人 类型 或涉案金 裁)进展情 额(万元) 况 1 成都双流新宁 倪* 租赁 3.00 四川省成都 二审和 捷通物流有限 合同 市郫都区人 解,被告 公司 纠纷 民法院 按照协议 履约完毕 2 刘**、吴**、 南昌新锐宁物流有 机动 164.04 江西省南昌 二审维持 吴刘** 限公司、林**、杨*、 车交 市中级人民 一审判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通事 法院 决,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石城 故责 承担部分 支公司、太平财产保 任纠 诉讼费 险有限公司南昌中 纷 心支公司等 3 河南新宁智运 宁波宣德德邦供应 运输 278.30 上海市青浦 驳回原告 物流有限公司 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区人民法院 起诉 纠纷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执行情况,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 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6)粤 0310 民初 83 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6242a38-cd03-4487-a219-81af91a7dee4.PDF ─────────┬──────────────────────────────────────────────── 2026-06-01 17:18│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6f0900e-bc8f-42ba-972e-dc80cc4df776.PDF ─────────┬──────────────────────────────────────────────── 2026-06-01 17:18│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除董事王国文未出席本次会议外,本公司及其余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国文先生由于境外工作事项,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军先生 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参股公司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43%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挂牌出售的具体方案、签署交易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挂牌情况决定继续或终 止挂牌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a45346e-b018-49cc-b5b9-e0023aed9ed1.PDF ─────────┬──────────────────────────────────────────────── 2026-05-28 18:28│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8d6d148-5941-431e-bb51-fe8157fdbc17.PDF ─────────┬──────────────────────────────────────────────── 2026-05-28 18:28│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日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 号楼 A 座 1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瑞军先生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8,141,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8.322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为 8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1,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22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为 8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17,5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26%。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91%;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91%;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3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0%;反对7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3%;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66%;反对715,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3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8%;反对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38%;反对715,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3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8%;反对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38%;反对715,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89,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0%;反对6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698%;反对667,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4%;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91%;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7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9%;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8%;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91%;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89,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0%;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9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698%;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9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1%。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91%;反对662,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2%;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怡、丁宁; 2.律师见证意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列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95d0a69-b9c0-482b-a80f-0312a4a2e3cb.PDF ─────────┬──────────────────────────────────────────────── 2026-05-11 16:46│新宁物流(30001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 年 3月 26 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田妍妍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田妍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田妍妍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近日,公司收到田妍妍女士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 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3014d7e-252d-4a47-8a5b-c970e81b04c1.PDF ─────────┬──────────────────────────────────────────────── 2026-05-07 16:14│新宁物流(30001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30在“价 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16:3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刘瑞军先生,董事、总经理李超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克先生,独 立董事田妍妍女士,保荐代表人胡慧芳女士,保荐代表人牛柯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TTpTOCP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71-80963713 邮箱:xnwl@xinning.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在 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 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b0bed48-d739-41e1-b776-b4a7e8ff092c.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2118 号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a6b2324-6613-4ebe-a877-d84724316171.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天风证券、中原证券关于新宁物流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天风证券、中原证券关于新宁物流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a25ca7-d30d-4258-90ba-55561482d243.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天风证券、中原证券关于新宁物流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宁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霍玉瑛、胡慧芳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保荐代表人姓名:牛柯、王芳 联系电话:0371-865382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已于 2025年 8月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保荐机构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保荐机构已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保荐机构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3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聚焦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与《上 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稿)》核心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独立运作及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0fe3e2-0718-4042-a944-23a591330bad.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宁物流”、“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新宁物流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拓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向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借款、统贷统还、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 、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经营事项等。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由于中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9)。 (二)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刘瑞军先生、牛向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原银行 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9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2,007,5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原银行为港股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间 接控股股东同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开查询,中原银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名称: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郝惊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办理或者代理行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资金调剂;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统一银行卡品牌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100%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1.66667%33.33333% 25% 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开查询,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交易定价 将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两家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为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拓展需求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满 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1.8亿元,本年已支付利息费用1,006,444.44元,向河南农 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0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宁物流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1ab492-520e-4238-8d9f-0ee911cfde2a.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64df96-9ab0-4ae2-9472-d2c9b73637ef.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天风证券、中原证券关于新宁物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宁物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宁物流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52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671,779 股,发行价格为 3.75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418,769,171.2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8,483,018.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0,286,152.3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7号),公 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账户余额(利息收入)共计40.35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769,171.25 减:发行费用等 8,483,018.87 募集资金净额 410,286,152.38 减:偿还有息负债 354,04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度) 7,885,425.03 加:累计利息收入(2024年度) 6,772.53 减: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度) 48,378,960.96 加:累计利息收入(2025年度) 11,461.08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河南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 2023年 6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 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24年 12月 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郑州东明支行、平安银行郑州港 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元)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郑州东明支行 257295145835 - 已注销 平安银行郑州港区支行 15706237770058 - 已注销 报告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对上 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销户,并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共计40.35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707fd2a-e0d6-4f86-b06a-3e6cec734bcd.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借款、统贷统还、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 、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经营事项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 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6e5c44-01ca-4a6a-90a1-b89b8c95523e.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宁物流”)业务开拓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 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 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借款、统贷统还、贸易融资、项目贷款 、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 其他经营事项等。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笔 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 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由于中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刘瑞军先生、牛向飞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关联方介绍 (一)中原银行 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 9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2,007,500 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原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5 年度/年末:营业收入为 265.07 亿元,净利润为 35.76 亿元,净资产为 96 2.37 亿元。 中原银行为港股上市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开查询,中原银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名称: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 99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郝惊涛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办理或者代理行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资金调剂;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统一银行卡品牌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100%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1.66667%33.33333% 25% 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开查询,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 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交易 定价将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两家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为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拓展需求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满 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 1.8 亿元,本年已支付利息费用 1,006,444.44 元,向河南农村商 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0 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宁物流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75055f6-971b-468d-9b65-2b521aa5e1e3.PDF ─────────┬──────────────────────────────────────────────── 2026-04-24 22:50│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5b464e7-700b-46f9-9043-91826e36d39f.PDF ─────────┬──────────────────────────────────────────────── 2026-04-24 22:49│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购买公司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银行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案 3、提案 8事项进行了审议,独 立董事已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在审议提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刘 瑞军先生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股东会将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号楼 A座 10 层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 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及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 年 5月 26 日(星期二)17:00 前 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克、孙颖菲 联系电话:0371-80963713 传真号码:0371-80963633 电子邮箱:xnwl@xinning.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fd1334-1851-4dc4-b81a-46b60cf6dd40.PDF ─────────┬──────────────────────────────────────────────── 2026-04-24 22:49│新宁物流(30001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责权利匹配,业绩挂钩: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经营业绩关联,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核定核心依据,兼顾公司整体效益与个 人履职贡献。 (二)激励与约束统一:构建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三)市场化导向,兼顾公平:参考行业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确定薪酬标准,做到分配公平、程序公正、信息公 开。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前置研究。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管理执行机构,负责薪酬数据统计、考核材料准备、薪酬核算发放等日常工作,配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根据任职类型实行差异化管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 由公司据实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关联公司承担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及薪酬,其履行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据实承担;薪酬由公司直接承担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对应薪酬,若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及考核同时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多元化激励三部分构成,另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享受法定福 利及津补贴。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责任大小、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为固定收入,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按考核周期核算,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金额。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多元化激励: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包括突出贡献奖、专项奖、中长期激励等;非物质激励包括荣誉称号 等。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业绩、市场环境、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动态调 整,调整方案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核算 第十条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核算、岗位调整的核心依据 。 第十一条 考核指标设置遵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制定。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工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目标责任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佐证材料进 行综合考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多元化激励确定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多元化激励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兑付;考核周期内出现岗位调整、离职等情形的,按实际在岗时间及考核结果折算。 第十四条 公司可对绩效薪酬、多元化激励设置一定比例的递延支付,递延支付期限及追索扣回规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报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薪酬支付与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五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或分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多元化激励在考核完成后,按激励方案约定或公司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等款项,税后金额发放至个人 。 第十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时间、岗位及考核结果核算薪酬,未发放 的绩效薪酬、多元化激励按考核结果按相关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扣减、停发未发放薪酬,追索已发放薪酬,并视情节 追究相关责任: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二)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的; (三)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休假、病假、产假、工伤等期间的薪酬发放,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国家后续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冲突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59a1db-1e51-497a-82d4-e3d63e1d9565.PDF ─────────┬──────────────────────────────────────────────── 2026-04-24 22:49│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子学)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子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0c409aa-d62b-4641-8889-5da5ad78769a.PDF ─────────┬──────────────────────────────────────────────── 2026-04-24 22:49│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南霖)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南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e2d15c6-bba1-45bf-b047-715cce8e8535.PDF ─────────┬──────────────────────────────────────────────── 2026-04-24 22:49│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文)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ae9e3c-650b-49f4-b39c-904f0be68cd6.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 司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 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董高责任险基本情况 1、投保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97d4ae-c821-49e3-8c1c-bcd614cde3d0.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董事薪酬方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薪酬方案 1. 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人,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在股 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由基础薪资、绩效薪资、任期激励三 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础薪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和任期激励根据考核结果 发放。 三、 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日-2026 年 12月 31 日 四、 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 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时间、岗位及考核结果核算薪酬。 2.上述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 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d2ee90-61c6-4eb9-9467-f3e7cb19b295.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 952,207.92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53,297,705.56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2, 643,415.99 元。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952,207.92 -72,756,088.06 -156,261,026.92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1,309,129.57 11,729,700.00 12,410,979.29 营业收入(元) 723,521,661.37 480,748,502.43 412,860,394.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453,297,705.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112,643,415.99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5,323,107.63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5,449,808.86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9%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12,643,415.99 元,鉴于公司2025 年度发生亏损,且可供分配利 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d08b39-2327-4a3e-ac27-c7c2a4eec87f.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宁物流(30001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b9eb758-45b3-4463-9736-c3f8469a977d.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宁物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新宁物流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新宁物流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涵盖公司及子公 司的主要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与子公司管理、服务提供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对 外担保、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①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的,认定为重 大缺陷;②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但>1.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③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①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②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但>0.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③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0.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①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③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④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⑤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的缺陷;⑥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违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③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①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的,认定为重 大缺陷;②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但>1.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③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①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②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但>0.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③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0.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②决策程 序不科学,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 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 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 制;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无法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0%)、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参股公 司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3%)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无法取得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公 司已及时向相关主体发送函件,委派律师现场走访、调取工商档案,并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积极应对。 二、新宁物流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新宁物流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0864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宁物流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新宁物流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 公司高管及审计机构有关人员进行沟通,现场调查相关经营情况,对新宁物流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 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宁物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宁物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新宁物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3deee4-66b7-4ab1-b381-3e4283dfa125.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事务所)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 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 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 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2025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01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河南分所(以下简称“河南分所”)具体承办。河南分所成立于2004年,负责人为苏子轩,河南分所注 册地址为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截至2025年末,河南分所拥有250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54人。 中勤万信202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597.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1,916.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64.17万元。上市公司20 25年报审计家数35家,审计收费总额3,711.00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上会事务所为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上会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满足和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规范化治理的需要,公司在2025年变 更了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 中勤万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五)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 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 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 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中勤万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等问题进 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d2e8dcd-f110-433f-b456-e829be99de3d.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 一、专项说明 1-2 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1c8ebb-c129-4165-9708-bb6d4207c9a6.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2022 年 8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17 日,大河控股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 二审查决定[2022]650 号),批准大河控股实施集中。 2022 年 10 月 19 日,河南省财政厅向河南投资集团出具了《关于投资集团通过大河控股以参与定增方式取得新宁物流控制权 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大河控股认购公司股份。 2023 年 7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 订稿)》《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的有关议案。 2023 年 9 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的有关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4 年 8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延期的有关议案。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的有关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202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 年 12 月 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4〕175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行对象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8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新宁物流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3.75 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 量为 111,671,779 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8,769,171.25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金额)共计人民币 8,483,018.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286,152.38 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编号为上会师报字 (2024)第 14977号的《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10,304,385.99 元,其 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 361,925,425.03 元,本年度使用金额为 48,378,960.9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769,171.25 减:发行费用等 8,483,018.87 募集资金净额 410,286,152.38 减:偿还有息负债 354,04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56,264,385.99 加:累计利息收入 18,233.61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 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销户,并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共计 40.35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郑州东明支行 257295145835 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 账户已注销 资金 平安银行郑州港区支行 15706237770058 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 账户已注销 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411541-44bb-449f-94a3-40bad378de08.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453,297,705.56 元,实收股本 558,358,894.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 二、形成未弥补亏损原因 (一)2015 年 9月,公司收购了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100%股权,因其经营不善,公司自 2015 年 以来累计计提坏账损失 5.60 亿、商誉减值损失 4.91 亿、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55 亿。(二)2015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累计发生营业外支出 2.87 亿。 上述事项合计影响公司利润 14.93 亿,造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已于 2021 年 12月对外出售广州亿程并收到转让广州亿程 100%股权价款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 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5)。 2、大力拓展新业务,增强发展动能 围绕现有核心客户,延链补链,拓展智能家居、机器人制造供应链等新兴赛道,重点做强中欧(亚)班列及航空货运等国际货代 业务,稳步构建覆盖中亚乃至全球的供应链交付网络,积极推动一体化供应链业务模式。 3、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科技竞争力 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进智能化物流设备更新及智能化物流场景应用,提高智能仓输出能力,促进供应 链流程数字化管理与协同优化实施,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提升精细化运营效能,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持续推进全链条标准化与规范化作业,通过技术降本、计件制改革等精细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仓库空间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等 运营指标,提升单体项目的盈利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a4580b-e07b-4eeb-b621-9aa3c197d78b.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 2 号十层 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 79 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40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河南分所(以下简称“河南分所”)具体承办。河南分所成立于 2004 年,负责人为苏子轩,河南分所 注册地址为郑州市纬四路东段 17 号 12 层 1207 号,截至 2025 年末,河南分所拥有 250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54 人。 中勤万信 2025 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8,597.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64.17 万元。上 市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家数 35 家,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 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5 年年末,中勤万 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5,447.17 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 职业责任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 年中勤万信未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2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铮:陈铮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并在中勤万信执业至今 ,2025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会:李俊会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中勤万信执业至今,2025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宏敏:张宏敏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至今,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 要求。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77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 以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根据中勤万信的执业情况并结 合资格证照、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一致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勤万信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b931b94-1443-49d0-9760-aa4909a4b62f.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新 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涵盖公司及子公 司的主要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与子公司管理、服务提供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对 外担保、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1)可能导 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的,认定为重大缺陷;2)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但>1.5%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3)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1)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2)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但>0.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3)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0.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1)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 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4)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5)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 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6)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违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3)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衡量:1)可能 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的,认定为重大缺陷;2)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但>1.5%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3)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1)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的,认定为重大缺 陷;2)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但>0.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3)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0.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 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2)决策程序不科学,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 失;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 制;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无法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0%)、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参股公 司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3%)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无法取得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公 司已及时向相关主体发送函件,委派律师现场走访、调取工商档案,并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积极应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22ce60-489c-4909-9e8b-55dfdc272849.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新宁物流(30001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97823d3-48c3-4715-ae95-448ef5e6c419.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198ccb-6877-45cc-8fb5-f2ff3739c3bf.PDF ─────────┬──────────────────────────────────────────────── 2026-04-24 22:47│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51e8284-4282-4d6a-b740-68d9a6a3e5f7.PDF ─────────┬──────────────────────────────────────────────── 2026-04-24 22:46│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f16c838-25b8-403d-9c16-62daf13b03d4.PDF ─────────┬──────────────────────────────────────────────── 2026-04-24 22:46│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宁物流(3000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808ab4-b3b2-4198-af74-8c9c0f00706c.PDF ─────────┬──────────────────────────────────────────────── 2026-04-24 22:46│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1ba9e5-815c-4e9d-a3f0-952fa77bbd71.PDF ─────────┬──────────────────────────────────────────────── 2026-04-24 22:46│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7b7fcd-a77a-43a9-9a9c-0e9ca7a24fd8.PDF ─────────┬──────────────────────────────────────────────── 2026-03-26 19:18│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903f471-bb14-465a-8f65-d2ce68806591.PDF ─────────┬──────────────────────────────────────────────── 2026-03-26 19:18│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新宁物流(3000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edab822-1ad5-4e70-924f-34287eb0e4c3.PDF ─────────┬──────────────────────────────────────────────── 2026-03-26 19:18│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15548a3-b4d7-4749-9560-ef0e2a3cd345.PDF ─────────┬──────────────────────────────────────────────── 2026-03-26 19:18│新宁物流(3000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26 日以当面提交、邮件等方式送达。本 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刘瑞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瑞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南霖先生(主任委员)、王国文先生、牛向飞先生组成;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瑞军先生(主任委员)、牛向飞先生、王国文先生组成;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田妍妍女士(主任委员)、南霖先生、牛向飞先生组成;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国文先生(主任委员)、南霖先生、刘瑞军先生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克先生、张龙先生、王志娟女士、金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1)聘任张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王志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金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颖菲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1ac3a93-6ccc-4d29-ab21-7328b62c259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新宁物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6508.PDF ─────────┬──────────────────────────────────────────────── 2026-04-25│新宁物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6518.PDF ─────────┬──────────────────────────────────────────────── 2025-10-30│新宁物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758.PDF ─────────┬──────────────────────────────────────────────── 2025-08-27│新宁物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2757.PDF ─────────┬──────────────────────────────────────────────── 2025-04-25│*ST新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963.PDF ─────────┬──────────────────────────────────────────────── 2025-04-16│*ST新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099757.PDF ─────────┬──────────────────────────────────────────────── 2024-10-30│*ST新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324.PDF ─────────┬──────────────────────────────────────────────── 2024-08-23│*ST新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088.PDF ─────────┬──────────────────────────────────────────────── 2024-04-29│新宁物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038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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