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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3(新宁物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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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13 新宁物流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6 18:52 │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6 18:52 │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1 18:16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09 17:02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4-30 15:50 │*ST新宁(300013):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ST新宁(300013):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5-04-24 20:11 │*ST新宁(30001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5 18:23 │*ST新宁(300013):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 │2025-04-15 18:22 │*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 2025-05-26 18:52│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2ef8f6e1-57bb-45d0-b673-242180c3b1bd.PDF ─────────┬──────────────────────────────────────────────── 2025-05-26 18:52│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新宁物流(300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eb1aea52-3b4a-4f6f-8fa5-7a2cad41d6fa.PDF ─────────┬──────────────────────────────────────────────── 2025-05-21 18:16│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2 1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 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 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期限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一年。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 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武汉新宁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武汉新宁 的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新宁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705157122 成立日期:2013年 6月 7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 A 塔楼 7 层 701、702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朱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采购代理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3月 31日/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88,196,116.27 77,926,180.62 负债总额 36,246,604.32 41,024,638.07 净资产 51,949,511.95 36,901,542.55 营业收入 31,056,591.91 137,003,049.56 利润总额 16,194,744.30 26,620,292.23 净利润 14,805,972.43 23,390,977.11 注:2025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信息,武汉新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乙方(保证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甲方与武汉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甲方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乙 方愿作为保证人向甲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形式: (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无论甲方对被担保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且不论该等担保系由债务人还是 第三方提供),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而无需先行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乙方确认和同意甲方有权在各项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与金额。无论债权人过去、现在或将来是否已经、将要或可能放弃 、变更、减免债务人自身的或任何第三方过去、现在或将来已经、将要或可能提供的任何抵押权、质权或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也无论被担保债务的还款来源是否发生变更、或其他担保物(无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方所提供)是否发生灭失、毁损等减损价值的 相关情形,乙方均不得主张保证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甲方仍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2.被担保主合同: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合同为: 甲方(作为债权人)与上述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 度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下同);以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武交银四部综字 20250 520 第 001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及前述文件的任何后续修订、补充或变更。 3. 最高债权额 (1)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贰仟万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 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前款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4.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 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 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 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 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3)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 证人。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4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199.11%,实际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96%。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 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75596b04-4144-4ab9-98e7-dabaf49d384e.PDF ─────────┬──────────────────────────────────────────────── 2025-05-09 17:02│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新宁物流(3000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0f2a7f43-f417-415d-a935-237c9d414b41.PDF ─────────┬──────────────────────────────────────────────── 2025-04-30 15:50│*ST新宁(300013):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ST新宁(300013):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246562a9-fcd1-4340-b32b-f2d21b4fb5e0.PDF ─────────┬──────────────────────────────────────────────── 2025-04-30 00:00│*ST新宁(300013):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新宁(300013):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aebe03c-e4a9-4f89-b70f-0999d54648c5.PDF ─────────┬──────────────────────────────────────────────── 2025-04-30 00:00│*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eb69acb-2331-492c-9756-2314f732d790.PDF ─────────┬──────────────────────────────────────────────── 2025-04-24 20:11│*ST新宁(30001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ST新宁(30001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8251cd6-dff2-45d0-8885-8aa733be5ec4.PDF ─────────┬──────────────────────────────────────────────── 2025-04-15 18:23│*ST新宁(300013):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述撤销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 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 9.4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叠加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宁物流”变更为“*ST新宁”,股票代码仍为 30001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具体内容可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1)。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出具了《2024年度上期非标准 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6 号),认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他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第 9.4 条 第(六)项及其他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符合第 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 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第 9.10条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鉴于此,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深交所同意撤销相应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新宁”变更为“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及涨跌幅限制不变。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e4ed959f-5963-4775-9120-43ba356bee0a.PDF ─────────┬──────────────────────────────────────────────── 2025-04-15 18:22│*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5 6,088.06 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6,345,497.6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3,365,52 5.52元。公司拟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2,756,088.06 -156,261,026.92 -1,597,859.9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1,729,700.00 12,410,979.29 12,039,127.45 营业收入(元) 480,748,502.43 412,860,394.77 666,305,640.1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26,345,497.6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13,365,525.5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6,871,658.3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179,806.7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13,365,525.52元,鉴于公司 2024年度发生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 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予以认可。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未达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 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30421315-5f96-4611-afb5-f373d061cf07.PDF ─────────┬──────────────────────────────────────────────── 2025-04-15 18:22│*ST新宁(30001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 司合并报表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5,666,458.0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426,345,497.64元,实收股本 558,358,894.00元,公司未 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形成未弥补亏损原因 (一)2015年 9月,公司收购了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100%股权,因其经营不善,公司自 2015年以 来累计计提坏账损失 5.60亿、商誉减值损失 4.91亿、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55亿。 (二)2015年 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累计发生营业外支出 2.87亿。 上述事项合计影响公司利润 14.93 亿,造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已于 2021年 12月对外出售广州亿程并收到转让广州亿程 100%股权价款并完成转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 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2、引入控股股东,化解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公司于 2024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8,769,171.25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0,286,152.38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 债和补充流动资金,一定程度满足了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3、聚焦主业,升级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 公司将集中资源投入,加强大客户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深耕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的同时大力拓展新能源汽 车及消费品供应链业务规模,做好运输资源整合,加强国际货代能力建设,打造优势运输产品,逐步构建供应链跨境端到端服务能力 ,搭建海外网点,跟随战略大客户出海步伐,增强全球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推进智能化物流设备更新及智能 化物流场景应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68c52831-9d90-4325-961a-fbdeb3a14a2f.PDF ─────────┬──────────────────────────────────────────────── 2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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