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3 *ST新宁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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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7:44 │*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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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 │*ST新宁(30001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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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 │*ST新宁(30001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及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 │
│ │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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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 │*ST新宁(3000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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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 │*ST新宁(3000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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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 │*ST新宁(3000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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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4 │*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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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04 │*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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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8:32 │*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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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8:31 │*ST新宁(30001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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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7:44│*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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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2ca3f171-c57f-42cd-b32b-af3f8d76b3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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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ST新宁(30001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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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瑞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瑞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同意补选牛向飞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南霖先生(主任委员)、王国文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战略委员会:
同意补选刘瑞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牛向飞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与王国文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提名委员会:
同意补选牛向飞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张子学先生(主任委员)、南霖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补选刘瑞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王国文先生(主任委员)、南霖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上述人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杰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龙先生、王志娟女士、金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李超杰先生为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聘任张龙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聘任王志娟女士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聘任金雪芬女士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82bdf3c8-eb6d-43d4-857b-058c1eddb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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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ST新宁(30001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及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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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牛
向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鹏先生、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现任董事、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鉴于田旭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选举刘瑞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刘瑞军先生。
二、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田旭先生、张松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补选。补选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 南霖(主任委员)、王国文、牛向飞
战略委员会 刘瑞军(主任委员)、牛向飞、王国文
提名委员会 张子学(主任委员)、南霖、牛向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国文(主任委员)、南霖、刘瑞军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鉴于张家铭先生已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
于 2025 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
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瑞军先生、李超杰先生、周多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瑞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李超杰先生、周多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以上三位高级管理
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 2026年 3月 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李超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4,800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4%,周多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8%,刘瑞军先生、李超杰先生、
周多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聘任张龙先生、王志娟女士、金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5a7b3ee-3501-4607-9a22-2ecffe712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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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ST新宁(3000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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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
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
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票
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间于2025年4月2日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62,098,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39,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58,959,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1,174,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39,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8,03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0%。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刘瑞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同意161,650,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4%;反对3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60%;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81%;反对3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1%;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788%。
2、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2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9%;反对4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5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3,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19%;反对4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3%;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638%。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5,771,771股
3.02.候选人:选举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4,971,2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847,342股
3.02.候选人:选举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046,810股。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
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旺路52号大象融媒4层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869465f8-46e0-4605-8831-e512e6da7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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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ST新宁(3000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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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3000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34d65a7e-271d-4859-a647-a59d83d22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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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8:18│*ST新宁(30001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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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5年 4月 2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人。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686f7e82-a5c9-49ca-8ebb-0a071b4b9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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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4│*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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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8d67616-0d27-40c6-8430-88c465ee9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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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04│*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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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3000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11e31ceb-e3da-4911-af9a-a57678521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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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8:32│*ST新宁(30001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并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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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田旭先生、董事张松先生、董事余帅龙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所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张松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
去董事及所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余帅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田旭先生、张松先生、余帅龙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以上三名董事原定任期至 2026年 3月 26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田旭先生、张松先生、余帅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上述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田旭先生、张松先生、余帅龙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张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1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0%;余帅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旭先生及张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张家铭先生、监事金雪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家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
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金雪芬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
公司任职。以上两名监事原定任期至 2026年 3月 26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家铭先生、金雪芬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两位监事
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张家铭先生、金雪芬女士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两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雪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金雪芬
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补选董事、监事事项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发
行在外 21.08%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牛向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鹏先生、刘冰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附个人简历),上述提名事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监事的任期分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d2d5bb83-0568-425c-b266-8fd0a5823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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