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4 亿纬锂能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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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0 │亿纬锂能(300014):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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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8 │亿纬锂能(300014):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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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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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亿纬锂能(30001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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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44 │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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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 │亿纬锂能(3000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春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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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 │亿纬锂能(3000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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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 │亿纬锂能(3000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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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 │亿纬锂能(3000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春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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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 │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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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0│亿纬锂能(300014):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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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
次亿纬锂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
。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 2月 20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东嘎街道日月湖水景花
园北区三排 12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
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中信证券核查了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
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
(2)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为亿纬锂能控股股东。
(4)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2、刘金成
(1)基本情况
刘金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广东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0419640922****。
(2)刘金成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刘金成为亿纬锂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刘金成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刘金成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3、骆锦红
(1)基本情况
骆锦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广东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0119671227****。
(2)骆锦红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骆锦红为亿纬锂能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刘金成的一致行动人,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骆锦红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骆锦红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
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
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
转让。
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亿纬锂能最近 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0%;
(2)亿纬锂能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亿纬锂能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
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亿纬锂能已于 2025年 8月 22日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亿纬锂能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亿纬锂能出具的《说明函》,亿纬锂能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对亿纬锂能股票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亿纬锂能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
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身份证明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
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
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
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
(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b1f2fbf-9666-4576-b491-0dd435f6a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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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8│亿纬锂能(300014):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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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和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特性别、提准
示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拟参与亿纬锂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刘金成、骆锦红、亿纬控股;
2、截至2025年10月23日,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不超过40,776,8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2%(计算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2
3日公司总股本2,045,741,1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6,872,366股后的数量2,038,868,752股为基数);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
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10月23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
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首发前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607,407,917 29.79%
2 刘金成 45,659,434 2.24%
3 骆锦红 18,327,813 0.90%
合计 671,395,164 32.93%
注:计算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总股本2,045,741,1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6,872,366股后的数量2,038,
868,752股为基数。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刘金成和骆锦红为亿纬锂能的实际控制人,刘金成为公司董事长,骆锦红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亿
纬控股为亿纬锂能的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亿纬控股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
股份的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
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不超过40,7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转让原因为偿还借款、企业发展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的 转让原因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1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4,776,800 0.23% 0.73% 偿还借款、企
2 刘金成 18,000,000 0.88% 23.25% 业发展需求
3 骆锦红 18,000,000 0.88% 21.78%
合计 40,776,800 2.00% 5.00% -
注:计算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总股本2,045,741,1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6,872,366股后的数量2,038,
868,752股为基数。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
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0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
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
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当全部有效申购的
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40,776,8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40,776,8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project_ywln2025@citics.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0833471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亿纬锂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亿纬锂能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
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5936dbd-cc84-4dcd-89f2-8b073f6db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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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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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30001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4d1eb57-7b79-461c-bbee-4bf932a5c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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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亿纬锂能(30001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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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亿纬锂能
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
际参加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08933be-f7df-4ed9-bade-093e7af43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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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44│亿纬锂能(300014):关于亿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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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亿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65元/股的130%(含130%,即65.85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
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亿纬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0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期
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简称“亿纬转债”,债券代码“12325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及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3月2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5年9月29日至2031年3月2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亿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亿纬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50.65元/股的130%(含130%,即65.85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亿纬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亿纬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亿纬转债”,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aba6ffde-78b0-4927-9009-901c96f3a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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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27│亿纬锂能(3000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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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春歌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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