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5 爱尔眼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3:25 │爱尔眼科(300015):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23:25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3 23:25 │爱尔眼科(3000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23:25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刘端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
│2026-04-23 23:24 │爱尔眼科(300015):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
─────────┬────────────────────────────────────────────────
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尔眼科”)的委托,作
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
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
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
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
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
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
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做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授权和批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如下:
1、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共5,35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83
1,9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391,381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6,241,757股,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5,831,936股。
2、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规定: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
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第五个解除限售
期、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回购注销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391,381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241,757股,合计回购注
销的股票数量为25,831,93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70%。
(二)本次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认,本次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总
金额302,750,289.92元。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壹份由本所留存,其余贰份交公司,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811651-9b2c-4fb3-8054-f78f2becd9c2.PDF
─────────┬────────────────────────────────────────────────
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充分提高资金收益和使用效率。2025 年年度
,公司未新增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管理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
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2、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
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3、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
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4、公司审计风控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针对证券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如下:
1、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等阶段;
2、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
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公司审计风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5 年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证券投资或衍生品投资的情形,公司已开展的证券投资的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f5fa73-4208-4ebe-8733-05897ee73489.PDF
─────────┬────────────────────────────────────────────────
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爱尔眼科(3000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532153-5af3-43e8-b783-b742e237ea3c.PDF
─────────┬────────────────────────────────────────────────
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fdfb29b-d7c0-4062-a46b-66d481589487.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6ba453-0e5f-4a70-a44a-80ea35bcb8eb.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爱尔眼科(3000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dfca39-0c0a-4ca4-b8ee-066f3badc6e8.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刘端
─────────┴────────────────────────────────────────────────
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端,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2006 年 6月起,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
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
部书记、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兼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
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上任以来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1 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刘 端 3 3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1 1 0 0 1 1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刘 端 1 1 0 0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本人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
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独立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对
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全面审查,勤勉尽责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助力公司治理持续规
范高效。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本人上任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 2025 年年报
审计事项充分关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关于年报工作事前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
报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通过现场沟通、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本人持续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
考察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与公司管理层、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均建立了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本人认为,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渠道多元便捷、沟通顺畅高效,可及时掌握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履职过程未受到任何不当
干预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恪守诚信独立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法定职能,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爱尔眼科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深交所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 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8a3e61-8672-4d87-a115-0cda07fcb6f8.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爱尔眼科(30001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135d46-8c9f-4fca-926c-85d916210a71.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爱尔眼科(300015):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1f4c58-2813-420b-8f52-57b9cd56f849.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
爱尔眼科(300015):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83c5c2-9987-4ba6-8434-956edbad25cf.PDF
─────────┬────────────────────────────────────────────────
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高国垒
─────────┴────────────────────────────────────────────────
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国垒,上海章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 EMBA 职业导师,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
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资金评委,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入
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上市公司年度人物”。现兼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