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15 爱尔眼科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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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8 │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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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12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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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8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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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8 │爱尔眼科(30001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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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6 │爱尔眼科(30001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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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2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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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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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58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认购增资方式收购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团控制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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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58 │爱尔眼科(300015):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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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3:21 │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 │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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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8│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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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1,363,178 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本
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299,564,734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31,363,178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268,201,556股×1元/10 股=926,820,155.6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 股=926,820,155.60 元/9,299,564,734 股×10 股=0.996627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662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金额,不四舍五入)。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
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9,325,396,6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31,363,178 股,同时扣
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5,831,936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 926,820,15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
生变动的,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6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831,9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9
,325,396,670 股变为 9,299,564,734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施的
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299,564,734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31,363,178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
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9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145 陈邦
3 01*****353 李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 23 楼证券部
电话:0731-85136739
传真:0731-85174161
联系人:李密、姜亦奇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7b70774-476f-480f-abad-f18807680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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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1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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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831,936 股,回购价格为 11.72 元/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 0.2770%。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325,396,670 股变更为 9,299,564,734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4月 28 日至 2021 年 5月 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021 年 5月 8日,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分别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2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除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外的 4,9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754.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6月 1
5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1 年 9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授予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 3名激励对象58.85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71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9月 22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登记工作。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授予 1,146 名激励对象 1,555.894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71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2 年 4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公司先后完成了四期首次及暂缓部分、三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以及离
职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
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共 5,358 人)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831,936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391,381 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
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241,757股,回购价格为 11.7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302,750,289.92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7月 2日出具《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6)0100021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6月 29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299,564,734 元,股本人民
币 9,299,564,734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7月 8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57,172,343 85.33% 7,957,172,343 85.56%
二、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8,224,327 14.67% -25,831,936 1,342,392,391 14.44%
三、总股本 9,325,396,670 100.00% -25,831,936 9,299,564,734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变动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7aa4415-9941-493f-b29f-6b7e675d7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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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8│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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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6
年 6月延期至2027年 6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
70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3,467,48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553,677.65 元,扣除含税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311,497.5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3,511,242,180.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328,6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720,272,09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等)人民币 19,534,87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0,736,225.1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7)0
1017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 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将原“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与 IT 云化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孳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全部划转用于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建设,原两个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项目整体总投资额 28,675.60 万元,募集资金与总投资差
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补足,该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调整后完成时间
(截至 2026 年
3 月末)
1 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 22,523.12 11,927.96 2027年 6月
建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基
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
“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月延期至 2027 年 6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施工图深化设计与合规优化延长建设周期
为匹配现行建筑规范及医疗建筑专项建设标准,优化院区使用功能,并衔接项目地块周边市政配套管线建设条件,设计单位对施
工图纸开展深化设计与局部方案优化。相关变更事项需依次履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监理复核及内部审批流程,致使项目关键线路
工期顺延。
2、现场施工统筹及属地管控政策压缩有效工期
总承包单位需统筹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序、作业面移交及现场安全管控,交叉施工协调周期有所增加。叠加北京政策性管控要求,
室外施工有效作业时间相应缩减。
3、设备材料质量全流程管控延后进场时点
项目关键医疗设备与主材实行到货核验、第三方检测、样板验收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出于工程品质管控要求,部分设备及原
材料需开展技术参数复核、调整生产排期,供货进场节点延后,进而推迟现场设备安装施工计划。
四、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仅调整北京爱尔英智迁址扩建项目竣工时间,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地址均未发生变更,项目可行性未
出现重大变化。本次延期系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保持一致。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
,仅涉及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月延期至 2027 年 6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c770f24-7f93-4e1b-a8d5-723d7c6a9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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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8│爱尔眼科(30001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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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邦先生召集。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6年 6月延期至 202
7年 6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bdf8f1b-fc6e-4c76-a224-4d9b6c04e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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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6│爱尔眼科(30001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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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
70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33,467,48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553,677.65 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11,49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511,242,180.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328,6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720,272,09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等)人民币 19,534,87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0,736,225.1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
7)01017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与 IT 云化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孳息及现
金管理收益),全部划转用于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建设,原两个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项目整体总投资额 28,675.60 万元,募集资金与总投资差
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补足,该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调整后完成时
(截至 2026 年 间
3 月末)
1 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 22,523.12 11,927.96 2027 年 6 月
扩建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
对“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施工图深化设计与合规优化延长建设周期
为匹配现行建筑规范及医疗建筑专项建设标准,优化院区使用功能,并衔接项目地块周边市政配套管线建设条件,设计单位对施
工图纸开展深化设计与局部方案优化。相关变更事项需依次履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监理复核及内部审批流程,致使项目关键线路
工期顺延。
2、现场施工统筹及属地管控政策压缩有效工期
总承包单位需统筹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序、作业面移交及现场安全管控,交叉施工协调周期有所增加。叠加北京政策性管控要求,
室外施工有效作业时间相应缩减。
3、设备材料质量全流程管控延后进场时点
项目关键医疗设备与主材实行到货核验、第三方检测、样板验收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出于工程品质管控要求,部分设备及原
材料需开展技术参数复核、调整排期,供货进场节点延后,进而推迟现场设备安装施工计划。
四、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仅调整北京爱尔英智迁址扩建项目竣工时间,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地址均未发生变更,项目可行性未
出现重大变化。本次延期系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保持一致。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
,仅涉及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ae0fffd-32a4-4c9a-bb4c-c89eddc0d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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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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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先生函告,获悉陈邦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数(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大股东及其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陈邦 是 14,000,000 0.97% 0.15% 是 是 2026 年 2027 年 1 国泰海 补充
6 月 22 月 19 日 通证券 质押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上述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邦 1,443,7 15.48% 247,000, 261,000, 18.08% 2.80% 261,000, 100% 821,843, 69.48%
91,891 000 000 000 918
爱尔 3,202,3 34.34% 611,241, 611,241, 19.09% 6.55% 611,241, 100% 0
医疗 23,587 045 045 045
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合计 4,646,1 49.82% 858,241, 872,241, 18.77% 9.35% 872,241, 100% 821,843, 21.78%
15,478 045 045 045 918
注:上表中未质押股份情况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它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56185ad-e22e-4260-b6e2-666aef39a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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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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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3,467,48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4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553,677.65 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11,49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
511,242,180.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
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完成后,相关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1)。
(一)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 800000187356000007 注 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5584888888860 注 销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
相关银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a871697-3afc-4bb1-8a7e-bbe8b955d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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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58│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认购增资方式收购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团控制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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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认购增资方式收购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团控制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f13f344-b65c-4745-a154-16714cb00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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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58│爱尔眼科(300015):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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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6月 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邦先生召集。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认购增资方式收购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团控制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完善国际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强化全球规模效应,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AierEye Brasil Participa??es Ltda.(以下简称“AIER Brazil”)以现金方式向SF 1125p Participa??es
Societárias S.A.(该公司系为实施本次交易的 SPV,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认购其新增股份(以上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AIER Brazil 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并通过目标公司间接控制Clínicas do Brasil Holding S.A.(以下简称
“Clínicas do Brasil”)及Contact-Gel Holding LTDA.(以下简称“Contact-Gel”)巴西眼科医疗服务及视光相关业务集团(
以下简称“标的集团”或“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团”)。
交易金额:本次交易认购金额为 5.30 亿巴西雷亚尔(BRL),折合人民币约6.96 亿元(按照 2026 年 6月 9日汇率折算,最终
人民币金额以实际购汇及支付时汇率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AIER Brazil 将持有目标公司 60.57%股权,并通过目标公司间接持有Clínicas do Brasil的 50.06%股权以
及Contact-Gel 60.57%股权(最终比例以交割日结算为准)。此认购资金将主要用于目标公司对 Clínicas doBrasil 增资,后者增
资时其少数股东(医生)享有跟投权。为保持公司间接持股不低于 50.06%,若少数股东跟投,公司可相应增加认购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认购增资方式收购巴西眼科医疗服务集
团控制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8434f5e-9e01-4edf-aac2-69f987c22d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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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3:21│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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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7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
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79/documents/sehk26052701601.pdf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79/documents/sehk26052701600_c.pdf
公司本次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发的申请资料中披露了一项正在洽谈中的境外收购意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就该事项签署
了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申请资料。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d5f6f09-a536-452a-85fc-7cf35713d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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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8:1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补缴税款及调整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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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补缴税款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税款 3.48亿元、滞纳金 1.7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额调整基本情况
根据自查情况,公司需增加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金额人民币2.32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收事项影响将计入公司 2026年当期损益
,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本次税收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a91d2b-10bc-4637-a573-250538457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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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完成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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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相关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
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彭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彭慧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彭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慧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原独立董事刘端女士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 5月 18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端女
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端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
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6852248-d245-4b10-af17-3e7ffd6d8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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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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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5bd525f-58cb-4407-b60a-23d841b36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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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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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c8a84a9-6dab-46e0-a531-f80f94511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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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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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
求,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共 5,35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831,936 股进行回
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391,381 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6,241,757股,回购价格为 11.7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325,396,670 元调整为9,299,564,734 元,总股本由 9,325,396,670 股调整为 9
,299,564,734 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7412ce5-8e61-434c-9b56-7eb47b9ec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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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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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f780516-432b-476e-afc3-0f2f9577e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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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0│爱尔眼科(30001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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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原指定丁明明先生、高元先生担任本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因丁明明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
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肖家嵩先生接替丁明明先生履行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肖家嵩先生、高元先生,持续督导期至督导事项
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29edf34-e2c8-4b7c-a994-d1937a8c4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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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0│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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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33827c-bc94-4e75-a088-63f265244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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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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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尔眼科”)的委托,作
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
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
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
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
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
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
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做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授权和批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如下:
1、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共5,35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83
1,9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391,381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6,241,757股,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5,831,936股。
2、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规定: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
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第五个解除限售
期、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回购注销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391,381股、回购注销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198,798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241,757股,合计回购注
销的股票数量为25,831,93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70%。
(二)本次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认,本次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总
金额302,750,289.92元。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壹份由本所留存,其余贰份交公司,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811651-9b2c-4fb3-8054-f78f2becd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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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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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充分提高资金收益和使用效率。2025 年年度
,公司未新增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管理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
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2、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
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3、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
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4、公司审计风控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针对证券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如下:
1、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等阶段;
2、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
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公司审计风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5 年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证券投资或衍生品投资的情形,公司已开展的证券投资的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f5fa73-4208-4ebe-8733-05897ee73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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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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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532153-5af3-43e8-b783-b742e237e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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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5│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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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fdfb29b-d7c0-4062-a46b-66d481589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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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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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6ba453-0e5f-4a70-a44a-80ea35bcb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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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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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dfca39-0c0a-4ca4-b8ee-066f3badc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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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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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端,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2006 年 6月起,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
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
部书记、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兼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
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上任以来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1 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刘 端 3 3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1 1 0 0 1 1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刘 端 1 1 0 0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本人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
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独立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对
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全面审查,勤勉尽责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助力公司治理持续规
范高效。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本人上任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 2025 年年报
审计事项充分关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关于年报工作事前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
报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通过现场沟通、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本人持续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
考察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与公司管理层、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均建立了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本人认为,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渠道多元便捷、沟通顺畅高效,可及时掌握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履职过程未受到任何不当
干预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恪守诚信独立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法定职能,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爱尔眼科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深交所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 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8a3e61-8672-4d87-a115-0cda07fcb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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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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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135d46-8c9f-4fca-926c-85d916210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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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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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1f4c58-2813-420b-8f52-57b9cd56f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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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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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83c5c2-9987-4ba6-8434-956edbad2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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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高国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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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国垒,上海章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 EMBA 职业导师,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
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资金评委,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入
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上市公司年度人物”。现兼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
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爱尔眼科共召开股东大会 4次,本人出席参会 2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高国垒 17 17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5 5 5 5 2 2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高国垒 6 6 0 0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本人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
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独立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查了爱尔眼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以及3批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后续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查,并将相关候选人议案依规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后,本人继续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对
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全面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推进。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4 年年报审计事项充分关注,积极参加审计委
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等
。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2025 年 11 月,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下属医疗机构上海爱尔,经过与医院经营层的深入沟通和访谈交流,了解了医院新开展
的诊疗项目,对诊疗流程及患者服务管理提出了建议。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本人在爱尔眼科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与公司管理层、医院经营层保持常态化沟通。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
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
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恪守诚信独立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法定职能,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爱尔眼科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深交所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高国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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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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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
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增
补委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负责订立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确保和定期检讨董事会多元化;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
予配合;如有需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召开。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
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
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八条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委员。
采用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快捷通知方式时,发出当日为通知送达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提名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所
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可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非委员董事受邀可以列席会议;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
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应作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
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发送委
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后定稿作其记录之用。公司董事可以在发出合理通知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时间查阅会议记录。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十年。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议事规则实施后,公司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议事规则,
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议事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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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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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
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
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及上市阶段。
本制度所称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是指在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提供相应服务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内控顾问、财务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印
刷商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境内下属各企业(包括子公司、分公司)。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增
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
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
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
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 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七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执行本制
度第五条、第六条的情况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第八条 公司经履行相应程序后,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
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签订保密
协议,明确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公司应当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获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存储、处
理、传输上述文件、资料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向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
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上述文件、资料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公司应当要求为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活动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公司发现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已经泄露
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报告。
第十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计档案或会计档案复制件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十一条 公司在配合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调查或为配合检查、调查而提供文件
、资料前,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人员、组织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对于经公司要求仍拒绝整改的单位、人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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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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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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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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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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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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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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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郭月梅-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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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自 2025 年 11 月 27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郭月梅,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税法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注
册会计师。2019 年 12 月至2025 年 11 月任爱尔眼科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
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爱尔眼科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本人出席参会 1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次) (次) (次) (次)
郭月梅 14 14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4 4 5 5 1 1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郭月梅 5 5 0 0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管理层进行及时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
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谨慎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票表决
,2025 年,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会议并认真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
三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聘请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查了爱尔眼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以及 3批限
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后续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 11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情况,并将候选人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 2024 年年报审计事项充分关注,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
点关注的问题等。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下属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医院经营管理层深度访谈及现场观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医
疗的诊疗服务与业务开展等情况,并向医院提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等建议,并与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了情况汇报。
2、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与中小股东沟通。本人线上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听取投资者意见,与投资者
充分沟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重点关注的问题,会后和管理层进行沟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本人在爱尔眼科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出席会议、参加实地调研和培训、审阅三会资料和公司治理文件,与公司管理层、医院经营层深入沟通等。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
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
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背景
深度参与爱尔眼科重大事项审议,为战略决策提供独立专业意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确保履职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与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影响。
独立董事:郭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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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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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发生解聘或辞职情形的,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营、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 ESG治理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对公司年度 ESG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确保 ESG 报告
及其他 ESG 相关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
配合;如有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二条 为了深化可持续发展责任,健全三
级可持续发展管治架构,有效推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下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由战略委员会选任。
第十三条 为持续强化对信息安全与数据隐私风险的管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信息安全委员会。信息安全委员会专职负
责统筹制定并监督落实公司信息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整体策略、政策与流程,系统化开展风险评估与稽核工作,以全面提升公司的
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与合规表现,并定期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信息安全委员会委员由战略委员会选任。
第十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廉洁自律,守护奉公守法、诚信阳光、公平公正的廉洁文化,防范侵害公司利益及违反职业道德操
守的不当行为,确保公司行稳致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立反腐倡廉与职业道德委员会。反腐倡廉与职业道德委员会委员由战
略委员会选任。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战略规划、投融资方案、ESG报告等提案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提交董事
会。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召开。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
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召集人委员主持
,召集人委员不能出席的,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条 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提案。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委员。
采用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快捷通知方式时,发出当日为通知送达日。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
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
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其他非委员董事可受邀列席会议,战略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提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
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提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应作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
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第二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提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本议事规则实施后,公司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议事规则,
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议事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a5997c-893c-421d-8a49-e4fbda5d3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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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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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ab29a2-eb56-4716-abf1-a94ab5487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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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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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26cd89-48f3-49c1-8033-94fd25814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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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田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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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素华,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
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并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
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上任以来未参加公司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田素华 3 3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1 1 0 0 1 1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田素华 1 1 0 0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本人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
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独立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对
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全面审查,勤勉尽责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助力公司治理持续规
范高效。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本人上任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5 年年报审
计事项充分关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关于年报工作事前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报
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本人持续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
审阅材料、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及其他工作等,与公司管理层、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均建立了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本人认为,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渠道多元便捷、沟通顺畅高效,可及时掌握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履职过程未受到任何不当
干预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恪守诚信独立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法定职能,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爱尔眼科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深交所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田素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e3f352-9b22-43f9-a190-f5a6dff01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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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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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264300-94e0-49f7-a494-853975e45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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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陈收-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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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陈收-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6cc55b-ed13-4f8c-9105-58d5e4805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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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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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8b5c014-a07f-4848-848c-8ece4196f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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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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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
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
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
,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947d045-468d-4ebd-ac98-4e5105827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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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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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4)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 万元,卫
生和社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
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7e6a0a-9037-47da-9cf6-e085d9b963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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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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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26,820,155.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统筹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实施,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1,970,194.6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467,197,019.46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5,616,803,875.54 元,减去 2024 年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230,824,
623.67 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782,022.08 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7,583,970,404.97 元。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9,325,396,6
7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31,363,178 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5,831,936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26,820,15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
方案未超出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可分配范围。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存在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0,342,834.96 1,487,303,732.85 1,394,780,125.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19,647,679.31 203,616,28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40,259,465.09 3,556,055,831.70 3,358,871,535.7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2,482,779.03 320,631,154.37 333,488,746.98
营业收入(元) 22,352,604,724.87 20,982,894,148.50 20,367,156,738.9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865,496,962.2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583,970,404.9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52,426,693.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3,263,965.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385,062,277.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975,690,658.8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6,602,680.3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4,552,426,693.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现金流水平、
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有关要求,践行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机
制,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
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 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84c456-d85a-46d3-9d97-3716a2459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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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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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
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关于“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深化网络布局,提升医疗网络优势
2025 年,公司继续推进“1+8+N”战略布局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长沙爱尔、上海爱尔、广州爱尔、四川爱尔、重庆爱尔、湖北爱
尔、辽宁爱尔、深圳滨海爱尔等眼科中心已投入运营,北京项目正在建设中;通过新建或收购进一步完善了地县基层网络,眼科诊所
建设稳步推进。随着纵向分级连锁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横向同城分级诊疗网络持续推进,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及共享程度进一步提高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推进数字战略,创新 AI 眼科应用
2025 年,公司持续推动“AI+眼科”应用落地,赋能经营管理。集团数字化产品矩阵不断完善和迭代升级,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覆
盖面和患者体验。公司加快推进“爱尔 AI 眼科医院”建设,AI 眼底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可识别 11 种眼病;7个“AI 眼科医生”智
能体上线应用;AI 病历质控系统覆盖 15 项质控点;爱尔眼科数字人“爱科”接入 Deep Seek R1 推理模型,广泛应用于院前、院
中、院后全临床服务场景;AierGPT 眼科垂直大模型完成功能迭代,深度赋能临床诊疗、科研教学与日常办公。爱尔远程医疗中心功
能不断完善、应用不断拓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赋能基层医疗。
三、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于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并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 9,294,033,4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现 743,522,679.36 元(含税),已于 2026 年 1月实施完
毕。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9
,325,396,67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31,363,178 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25,831,936 股后的股本9,268,201,55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26,820,15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四、践行社会责任,荣获 ESG 标杆奖项
2025 年,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现长期价值与治理成效。2025 年,公司 ESG 治理水平获国际与国内权
威认可,首次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5》;获评 2025 中国企业 ESG“金责奖”最佳责任进取奖。公司持续强
化医疗质量管控、数字化创新与绿色运营,同时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扎实开展眼健康科普、公益救助与基层医疗帮扶,稳步推进
乡村振兴与公益救助项目,以专业能力守护大众眼健康,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五、强化信披管理,传递投资价值
2025 年,公司严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构建公开、透明、互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2025 年,公司连续十年获评深交所信息
披露工作考核 A 级。2025年 10 月,公司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全国各地医院管理层集中接待投资者,并进
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让投资者更全面、更直观地感知企业经营基本面与长期价值,不断凝聚长期价值投资的共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aea9b06-f806-4f65-a025-70f2bdfad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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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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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国垒先生、刘端女士、田素华先生及报告期内届
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陈收先生、郭月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4c9d0d-cde7-491d-b708-015751403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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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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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
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邦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力先生;副总经理刘多元先生;独立董事高国垒先生、刘
端女士、田素华先生;财务总监莫绮雯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士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周一)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024e7c-c776-4516-85bd-aa29d6c7a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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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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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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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3:22│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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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d92e04-73b5-4b21-bab2-a876ad2c43b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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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爱尔眼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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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爱尔眼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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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4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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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爱尔眼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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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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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爱尔眼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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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2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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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爱尔眼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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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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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爱尔眼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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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爱尔眼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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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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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爱尔眼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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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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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爱尔眼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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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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