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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9(硅宝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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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19 硅宝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2 19:09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2 19:08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2 19:08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2 19:07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2 19:07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2 19:07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5-08-22 19:06 │硅宝科技(30001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2 19:05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2 19:04 │硅宝科技(30001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2 19:04 │硅宝科技(300019):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8-22 19:09│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2日(星期五)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74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91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3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8,71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66名,代表股份 75,19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 )股份 19,98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7、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22日 09: 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8、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 193,911,565 193,143,565 99.60% 599,400 0.31% 168,600 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 19,988,719 19,220,719 96.16% 599,400 3.00% 168,600 0.84%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c73607c-0d7c-44c5-b86b-6aba34b43bbf.PDF ─────────┬──────────────────────────────────────────────── 2025-08-22 19:08│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f4d4e44-5d89-4d8d-87ce-34de40050220.PDF ─────────┬──────────────────────────────────────────────── 2025-08-22 19:08│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eeac7062-7a78-4939-8caa-e8b04f5e5778.PDF ─────────┬──────────────────────────────────────────────── 2025-08-22 19:07│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97be1ef-0faa-427a-83ef-d38d5786e155.PDF ─────────┬──────────────────────────────────────────────── 2025-08-22 19:07│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 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86a26577-3f64-4719-b0ab-f8e3cad5d138.PDF ─────────┬──────────────────────────────────────────────── 2025-08-22 19:07│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43ff6f60-dc2d-4af4-895c-59fd35dc74da.PDF ─────────┬──────────────────────────────────────────────── 2025-08-22 19:06│硅宝科技(300019):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有治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刘琦 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赵科星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王翊民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易阳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下述 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9628da96-5f7f-40d4-aed8-9339f7067b62.PDF ─────────┬──────────────────────────────────────────────── 2025-08-22 19:05│硅宝科技(3000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Beijing Dacheng Law Offices, LLP (“大成”) is an independent law firm, and not a member or affiliate of Dentons . 大成 is a partnershiplaw firm organiz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s Dentons’ Prefer red Law Firm in China, with offices in morethan 40 locations throughout China. Dentons Group (a Swiss Verein) (“Den tons”) is a separate international law firm with members andaffiliates in more than 160 locations around the world, including HKSAR, China.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see dacheng.com/noticesor dentons.com/notices.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 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硅宝科技”)的委托,指 派本所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以下简称“本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5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5年 8月 22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2025年 7月 1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 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5年 8月 22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在公司商务中心 6 楼会议室( 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 16 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有治主持,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一致。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 根据本所经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股东代 表的授权委托证明等文件的审查,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3,91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 .3267%。其中: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71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99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2日 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19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78%。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他工作人员。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参会人员的资格(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告规定的程序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143,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9%;反对 59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1%;弃权 16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根据投票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 同意 19,220,7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6.1578%;反对 59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 2.9987%;弃权 1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435%。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8bfbe53-a1c8-4227-a377-00c91c4817f6.PDF ─────────┬──────────────────────────────────────────────── 2025-08-22 19:04│硅宝科技(30001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硅 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置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选;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战略委员会提出议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工作,提供决策所需的公司资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所提议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需要董事会决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 用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电子邮件(数据电文)、信函和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 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1098da3d-e966-47a3-b9f0-d5e5422a3f80.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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