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0 ST银江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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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20:30 │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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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16 │ST银江(3000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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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 │ST银江(300020):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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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 │ST银江(300020):关于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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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 │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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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10 │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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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0 │ST银江(300020):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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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2 │ST银江(30002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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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 │ST银江(30002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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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 │ST银江(300020):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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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20:30│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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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60027 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28 号),因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d88b319-ee0e-46ff-b842-b7992c11f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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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16│ST银江(30002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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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9.4条第(五)、(六)、(七)项的规定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2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
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2831337-c164-437e-ad1f-71b460055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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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ST银江(300020):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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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3,518,243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涉诉金额 3,518,243 元已于上期足额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4 年 4月 26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拱墅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2024)浙 0105 民诉前调 5715 号),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资管”)就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向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
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5 年 12 月,公司收到拱墅区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05 民初 5506 号),拱墅
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银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0.SZ)共计 3,645,677 股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2.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损失 3,500,000 元
;
3.驳回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144,053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1,1
49,053 元,由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1,130,810 元,由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8,243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浙商资管因不服拱墅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 01 民终 1969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26,553 元,由上诉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
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金额 3,518,243 元已于上期足额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浙 01 民终 19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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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ST银江(300020):关于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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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韩振兴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韩振兴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韩振兴先生的辞任申请自
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韩振兴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原定任期为 2026 年 1月 6日至 2028 年 12月 3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韩振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振兴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韩振兴先生辞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的总经理聘任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韩振兴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对公
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37e5219-2d6c-4a56-a227-8795f0dbf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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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12│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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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e214909-d32e-42d3-9710-dbd44360e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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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10│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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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2.36 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
〔2025〕5 号)、2025 年 4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16 日起将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023)。
2、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21)。
3、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其中对
关联担保的违法事实情况认定如下:“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事项二)”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5-025)。
2026 年 4月,通过公司自查发现,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 2.36 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五)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32)。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
项,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主要措施如下:
1、2026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
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
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并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常态化。3、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
技集团已对接相关机构预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整体化解工商信托债务问题,同时银江科技集团正积极与工商信托沟通交流,双方对化
债方案在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争取尽快解决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关注,积极敦促跟进相关事项的推进。
4、公司目前正在筹办向法院申请保全关联担保涉及房产,同时联合滨江区政府、富阳区政府积极与工商信托进行协商,争取尽
快解除相关抵押事项。
三、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2024 年 4 月 26 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涉案金额为 22,045.05 万元。一审判
决结果公司支付金额为3,518,243 元。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后原告提出上诉阶段,二审已开庭审理,但未作出终审判决。
2、2024 年 5 月 31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银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 16,795.46 万元。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金额为 17,389.57万元。
3、2024 年 8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案
金额为 3,391.22 万元。目前案件已调解完毕,处于履行阶段。
4、2025 年 1月,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商业保理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 2,719.27 万元。目前案件已调解完
毕,处于履行阶段。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b36bf8b-7d72-4f51-8776-2564a6810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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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0│ST银江(300020):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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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无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无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5 年 12月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湖区
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5)浙 0106 民初 26482 号的案卷材料,该院已经受理彭小勇诉关于请求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公司近日收到西湖区法院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 0106民初 26482 号)。本案目前处于一审判
决阶段,现就本案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彭小勇,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案件受理时持有公司 100 股股份
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银江技术所作出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案诉讼费由银江技术承担。
三、判决和裁决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 0106 民初 26482 号),判决如下:
驳回彭小勇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80 元,由彭小勇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
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
或定期报告。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诉讼事项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5)浙 0106 民初 2648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62a225d-d4a6-4b63-bd08-9eef49f73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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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2│ST银江(30002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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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省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韩振兴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余力航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邓文辉先生,独立董事吴思聪先生
(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f9c1730-6c24-41f5-ac30-6d9c68ca3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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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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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dd89c20-5c2b-43de-b4dc-14466c1af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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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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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2026年4月13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保荐机构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
回复的核查如下:
问题2:
你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显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多项问题,请你
公司:
(1)列示2025年募集资金的违规使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违规情形、发生时间、涉及金额、相关责任人、已履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如有)、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截至目前的进展,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
(2)说明专项报告同去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比,新增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以及针对募集资金
违规相关事项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是否恰当、审慎。请年审会
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说明出具标准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合规性
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银江技术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核查程序,是否及时发现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异常,是否对募集资金实施了有效的监管。【保荐机构回复】
公司回复详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问题 2”。
一、对上述问题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资料,了解和评价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
计;
2、获取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账单,了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复核募集资金支付单据;
3、取得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发生和归还前期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银行流水;调取公司前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5,000万元及后续归还的银行流水;
4、获取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了解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的情况;
5、对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获取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喜专审 2026Z00236号)、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喜特审 2026T00080号)。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在《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情形。
2、相较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发生、已于 2025 年度整改完毕的事项为募
集资金违规回流至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000 万元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未按期归还;公司 2024 年度已发生、且持续
至 2025 年度的事项为募集资金被司法强制划转。公司 2025 年存在因非募投项目诉讼事项,导致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根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被司法划转的金额为29,285.30 万元,
根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的金额为 2,265.15万元。截
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该违规事项尚未完成整改。
3、2025 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因外部司法强制执行发生资金划转,该事项系公司外部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导致的被动司法
划扣,并非公司主动违规使用、挪用、占用、拆借募集资金,亦不存在内部审批失控、虚假支付、资金体外循环等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情形;公司已及时识别、披露该事项,并持续推进诉讼和解、风险处置。公司认为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性
的认定恰当、审慎。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二、详细说明对银江技术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核查程序,是否及时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异常,是否对募集资金实施了有效的监
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履行了以下督导工作:
1、获取银行对账单
保荐机构每月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所属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了解当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关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展;
2026 年 3月定期现场检查期间,保荐机构前往所属银行打印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流水,核查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2、获取募集资金支出凭证
对于发生的募集资金支出,保荐机构获取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支出记账凭证、研发费用明细账、暂
时性补流支出的付款申请单、司法划转相关诉讼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核查了募集资金支出情况;
3、获取募集资金银行函证
获取年审会计师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取得的银行函证,复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状态、募集资金存放及冻结情况;
4、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司法划转的具体情形及整改情况;
5、获取年审会计师相关报告
获取并查阅年审会计师出具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喜特审 2026T00080号)、《关于银江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喜专审 2026Z00236 号)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
26S00998号);
6、获取公司相关报告
获取并查阅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其他与募集资金相关的披露公告,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
7、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注意事项
保荐机构多次向公司发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提醒邮件,要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协议或制度的规定以及承诺的用途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
8、进行年度培训
保荐机构于 2026年 3月 23日对公司进行了年度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银江技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财务报告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9、定期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于 2025年 12月 1日-2025年 12月 4日、2025年 12月 8日-2025年 12月 9日、2026年 3月 16日-2026年 4月 3日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现场检查,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
报告》。
除上述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和核查程序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等报告。综上所述,针对 2024 年公司
募集资金回流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5,000 万元和未按期归还 2 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事项,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并督促银
江技术于 2025 年度完成整改;针对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事项,在 2024 年度已经发生,保荐机构持续督促银江技术进行整改,2025
年度新增出现司法划转金额 2,265.15万元,保荐机构继续督促银江技术进行整改、规范。
综上,保荐机构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针对银江技术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督促银江
技术进行整改、规范,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a2e152-a51f-43bb-9c67-3cd6d07a4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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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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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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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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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姚成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本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36cba8e-a949-4b13-a156-525f6bc8d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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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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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停牌
●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银江”
一、公司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
〔2025〕5 号)、2025 年 4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七)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
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16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023)。
2、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六)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 年 4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21)。
二、本次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其中对关
联担保的违法事实情况认定如下:“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事项二)”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5-025)。
通过公司自查发现,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担保余额为 2.36 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五)的规定:“向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2026 年 5月 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简称仍为“ST 银江”,
证券代码仍为“30002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
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力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
1、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
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堵塞监管漏洞。
2、2026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
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
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并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常态化。4、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核心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5、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已对接相关机构预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整体化解工商信托债务问题,同时银江科技集团跟工商信
托积极交流沟通,双方对化债方案已在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以期尽快解决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关注,积极敦促跟进相关事项的推
进。
6、公司目前正在筹办向法院申请保全关联担保涉及房产,同时联合滨江区政府、富阳区政府积极与工商信托进行协商,争取尽
快解除相关抵押事项。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2号 G座
3、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4、电子邮箱:enjoyor@enjoyor.net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d230fd-f427-4ba5-8cf3-149fe9d1d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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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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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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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ST银江(300020):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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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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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ST银江(300020):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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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银江技术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
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516号),公司向 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986,499,993.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4月 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510004
号)进行了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6年 3月
号 资金 31日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1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 80,000.00 66,500.00 8,990.40
及实施项目
2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 20,000.00 18,500.00 1,767.96
院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3,600.00
合计 115,000.00 100,000.00 24,358.36
注: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00.48万元(已扣除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法院强制扣划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转回坐扣的发行税费等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4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
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 30,541.00万元。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延
期归还不超过 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 3.0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2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延期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
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及相关的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a0824a1-f49b-4da3-8be2-8e01746dec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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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ST银江(300020):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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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姚成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dc7bd89-edab-420d-bc5e-0e0f8bed4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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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ST银江(30002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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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临时于 20
26 年 4月 27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名。因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紧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吴思聪先生主持。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本次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c6ac7c7-5bed-4a19-b6ee-532addbb3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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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ST银江(300020):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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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71bdd5a-ffe9-498e-950f-bbfc680c3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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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ST银江(3000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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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3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4日 09
:15 至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42 人,代表股份159,097,8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204%。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12,858,9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0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33 人,代表
股份 46,238,8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186%;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40人,所持股份77,214,81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16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姚成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737,8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318%;反对32,302,7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037%;
弃权 1,057,2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64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680,4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8.9957%;反对32,361,7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408%;
弃权 1,055,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63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733,7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92%;反对32,302,1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0.3033%;弃
权 1,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67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640,2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5990%;反对32,362,8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415%;
弃权 94,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9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693,3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6324%;反对32,309,8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082%;
弃权 94,6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9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1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334%;反对 32,309
,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441%;弃权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25%。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652,8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8.9784%;反对32,382,8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540%;
弃权 1,062,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67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619,4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8.9574%;反对32,344,6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3300%;
弃权 1,133,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12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73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426%;反对 32,344
,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892%;弃权 1,1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682%。
8、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411,1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0836%;反对31,591,8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8569%;
弃权 94,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9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276,3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03%;反对31,759,6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9623%;
弃权 1,061,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67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39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933%;反对 31,759
,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315%;弃权 1,0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751%。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286,28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7793%;反对31,707,83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3723%;
弃权 1,103,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48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0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062%;反对 31,70
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644%;弃权 1,1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蒋瑶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b17f416-934e-409a-8f67-3d6c9c2e7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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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ST银江(30002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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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1c5269-3064-4448-a1e0-49e7a18c6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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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ST银江(3000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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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26787e-635f-40be-a784-a20e7b8c7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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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ST银江(300020):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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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高佩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思聪先生、赵平先生、韩振兴先生
调整后: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思聪先生、赵平先生、高佩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8ea1605-6ee2-40bd-acab-c5e325eb8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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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ST银江(30002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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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6b629b-2ae8-42eb-b5a9-6d7825047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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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ST银江(300020):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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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姚成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高佩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思聪先生、赵平先生、韩振兴先生
调整后: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思聪先生、赵平先生、高佩女士
本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1f9aca-6ea2-4010-bcec-45805aded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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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27│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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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7d28d73-33bd-45a7-9926-d3b9942fb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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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27│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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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64221a2-b970-4958-9225-f569f2a63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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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27│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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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7e1885e-7122-43f0-afe4-dcc2f879c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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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04│ST银江(300020):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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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无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无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6)浙 0106
民初 5125 号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案卷材料,该院已经受理刘辉诉关于请求撤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一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刘辉,系公司股东(据案卷材料显示,其持有公司 100 股股份)
被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被告所作出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
被告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79,467.7974 万元人民币,且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ST 银江,证券代
码:300020)。原告持有被告股份、系被告股东。2025 年 12 月 31 日,被告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当日,被告发布《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该公告称此次股东
会形成了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下统称“股东会决议”)。
(四)原告主张
原告认为,此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已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并且存在重大瑕疵、已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故案涉决议
应予撤销。本次股东会的违法违规情形,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此次股东会剥夺了多名中小股东及上海元卓逸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元卓”)作为股东的参
会权及表决权,严重侵害了上海元卓以及其他中小股东依法参会并表决的合法权益。
其次,自称为银江集团代理人的宋女士在参会及投票时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故其投票应属无效投票。
最后,上述股东会违法违规情形已对案涉决议产生实质影响,故应予撤销。原告认为,被告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在召集程
序、表决方式上均违反了法律及公司章程,并且存在严重瑕疵、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故案涉决议应予撤销。
(五)公司说明
针对所提及的相关争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向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发函核实,据银江科技集团函告:银江科技集团自主行
使银江技术控股股东权利,自主履行控股股东义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所持银江技术股份表决权,亦不存在将所持银江技术股份
进行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或变更实际控制权的计划。
三、本案的审理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本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
定期报告。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191a82e-4520-4f72-b249-72c6e6c4d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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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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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76bf0c8-1ea6-4d2e-a4ab-96dffe17a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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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银江技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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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目录
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特审2026T00080号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
术”)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银江技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银江技术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6316708-0d10-4462-bdfe-965c73698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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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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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银江技术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
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6年 3月 23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银江
技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 3月 23日
2、培训方式:远程授课
3、培训人员: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盛苑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就 2025 年度新增或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化并购重组改革、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规范、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效能、财务报告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
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性和其对自身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加深了相关人员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等各环节监管要求的进一步理解,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可能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重大经营性风险
。此外,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于杜绝资金占用、强化财务报告披露质量、防范内幕交易、并购重组改革、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
效能等事项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a403b54-dcdb-4ff8-add9-b46b023fd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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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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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9578653-071f-4300-add3-09f7fe5ae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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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关于2025年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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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2025年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244df4c-94b0-4a13-893b-d6f3aded6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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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关于银江技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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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银江技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08d2a33-657b-4c1f-ab88-9ac4dcc67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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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关于2025年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
ST银江(300020):关于2025年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7837d40-706c-4fd1-80b8-0d7fb628a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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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5│ST银江(300020):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ST银江(300020):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93394b0-505f-4723-a471-7d6a85afb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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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思聪)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于 2025年 12月 31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未参与公司 2025年度的相关工作,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席公司 2025年度的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以后,本人将在
任职期间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底上任且任职时间较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
况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任职后,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
,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
员会。2026 年 1月 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因此,本人尚未
参加 2025年度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五、2025 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前,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
吴思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db90d3c-c774-4553-8ed7-bf1390cbf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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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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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惩挂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
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
(三)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不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薪水。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应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
素确定,为月度或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达成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等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八条 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
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
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人力资源部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六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补充调整,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实施降薪或扣除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六)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七)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
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责任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0533bad-c948-4cb3-a95d-82e0760b7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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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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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于 2025年 12月 31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未参与公司 2025年度的相关工作,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席公司 2025年度的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以后,本人将在
任职期间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底上任且任职时间较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
况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任职后,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
,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
员会。2026 年 1月 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因此,本人尚未参加 2025年度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五、2025 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前,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虽任职时间较短,但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
赵 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418dab7-954c-4ff6-8b6e-931c327fe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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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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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12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蒋贤品 12 1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年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
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前期无法表示意见已经消除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清偿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
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召集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内控内审工作进行督促和
检查,保障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自任职以来,在通过了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管人员年终工作报告后,对每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其薪酬情况符合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内控规范制度。积极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2025 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蒋贤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7d7eadc-920f-4639-aa34-a63b2b143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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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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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 12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罗吉华 12 1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
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前期无法表示意见已经消除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清偿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使公司
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
、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
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2、作为公司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讨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行业上下游的投资项目,并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审阅会计报表,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
情况等,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2025 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罗吉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fe88e77-5e29-42b8-a069-657673d95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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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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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12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加董事会 (次) (次) 两年未出
次数 席会议
刘国平 12 1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人对《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年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前期无法表示意见已经消除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清偿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任职期间,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使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
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决策、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其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
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2、作为公司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讨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行业上下游的投资项目,并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募集项目的实施情况等,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在通过了解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年终工作报告后,对每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其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内控规范制度。积极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
到了积极作用。
五、2025 年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刘国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8942919-3e2c-4eb4-bb74-a7b7dde43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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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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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4日上午 0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2号 G座七楼会议室。
8、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蒋贤品先生、罗吉华先生、刘国平先生、吴思聪先生、孙建科先生、赵平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6 年 4月 23 日下午 16: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2号 G座
邮编:310030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74e5335-b349-4321-9d3b-1fa5f1355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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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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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建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8071c76-69f0-4b66-aadd-bf00ef1ce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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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2│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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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59755bd-73a4-4b6d-8079-6eac6cf11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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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2│ST银江(300020):银江技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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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银江技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6cc4738-da80-4ebb-967e-e79a9430d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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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2│ST银江(300020):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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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6 年 4月 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5 年,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9,304,148.
77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863,353,673.7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9,998,561.02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863,353,673.73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
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989,050,945.9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 0.00 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9,304,148.77 -941,488,503.77 -236,360,185.40
(元)
研发投入(元) 34,714,642.12 82,030,485.98 123,402,020.73
营业收入(元) 174,542,038.75 547,905,797.90 1,169,077,879.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863,353,673.73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449,998,561.02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89,050,945.9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240,147,148.83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2.70%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 年度不进行分配利润的原因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7.5 条:“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2025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63,353,673.73 元。
(2)由于 2025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上,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
主营业务的发展,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a807495-e5b0-4fcb-aad5-484da7d10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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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2│ST银江(300020):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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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江技术”)20
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银江技术连续亏损,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6
亿元、-9.41 亿元、-17.89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 18.63 亿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未受限的货币资金
为 1,875.77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 5,004.20 万元,短期借款为 14.35 亿元,其中 1.04 亿元已逾期,短期债务偿债压
力较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银江技术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
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综合上述事项,表明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有关说明
董事会认为,中喜所依据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谨慎性的原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
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1、股东与公司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专项周转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维持日常生产经营;
2、全面梳理公司资产状况,对盈利能力弱、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低效资产(如闲置房产、长期亏损子公司股权等)进行剥离
处置,快速回笼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3、2025 年度公司新承接订单较上年有所增长,公司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信息技术及资源优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
力,促进核心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4、成立清收小组,通过发送催缴函、律师函、司法诉讼等方式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5、加速推进滨江总部大楼项目建设,整合富阳园区、西湖园区物业,加大出租力度,进一步改善资金流动性;
6、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通过债务转移、豁免的方式削减公司债务规模,减轻公司直接债务压力;
7、针对因债务纠纷导致的资产查封、账户冻结等司法限制,积极与债权人、法院沟通协调。通过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提供担保
等方式,争取债权人撤诉或解除保全措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40b4ebf-c149-4c65-9e64-34add302d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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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1:52│ST银江(30002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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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5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单位:元
类型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002,239.41
(损失以“-”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61,715,272.5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303,707.46
小计 -568,021,219.3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3,726,573.40
(损失以“-”填列) 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14,334,819.1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9,132,838.9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7,424,836.83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45,334,843.87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60,005,915.98
小计 -649,959,828.11
合计 -1,217,981,047.48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②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确定的组合及具体情况如下:
组合名称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
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20.00
账龄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资产减值损失
①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该合同资产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确定的组合及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组合名称
建设期组合
预结算账龄组合
质保金账龄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计提方法
按 3%的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不计提。
预结算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
质保金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不计提。
②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考虑减值因素并结合库龄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③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
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
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
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17,981,047.48 元,将导致公司 2025 年利润总额减少-1,217,981,047.48 元,
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3b93600-99e9-4652-b3b4-63c1b00ea2e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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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ST银江: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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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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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ST银江: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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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3/1225077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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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ST银江: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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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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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ST银江: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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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银江: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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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银江: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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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ST银江: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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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ST银江: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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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银江技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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