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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0(银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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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20 银江技术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18:54│银江技术(30002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月 20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1b6e157a-5295-46f8-926f-359233589f94.PDF ─────────┬──────────────────────────────────────────────── 2024-03-27 18:54│银江技术(30002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向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浙江交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0.29%。以上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银江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西斗门高新科技园银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6日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26日至2030年09月2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道路交通智能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工程承包:道路交通智能系统;批发、零售 :道路交通智能系统相关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浙江交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23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 12月 31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10,753.86 9,927.51 负债总额 6,693.10 6,720.33 所有者权益总额 4,060.76 3,207.18 报表项目 2023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度(已审计) 营业收入 7,531.53 8,775.50 利润总额 283.41 597.77 净利润 283.41 570.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实际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需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审批的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担保余额为3,153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8eaf5ab7-b89d-42c3-960a-f56ddc54cd3f.PDF ─────────┬──────────────────────────────────────────────── 2024-03-27 18:54│银江技术(300020):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6ce51fb2-ca41-4a1a-9d8a-8bd20cc31fbb.PDF ─────────┬──────────────────────────────────────────────── 2024-01-12 00:00│银江技术(300020):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银江技术(300020):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efaa65a9-2987-421a-a315-acaf84688faa.PDF ─────────┬──────────────────────────────────────────────── 2024-01-08 00:00│银江技术(300020):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的公告 ─────────┴──────────────────────────────────────────────── 银江技术(300020):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8/448ca97b-d238-44f8-aabd-2d5a4e235381.PDF ─────────┬──────────────────────────────────────────────── 2023-12-14 00:00│银江技术(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银江技术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 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7 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 银江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 作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培训方式: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3、培训人员: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 盛苑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要求,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股份减持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 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三、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其对自身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4/58c79eb9-17db-4a39-b0a4-23fb58213b2c.PDF ─────────┬──────────────────────────────────────────────── 2023-11-17 00:00│银江技术(30002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7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 17日 09:1 5至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3年 11月 17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111,310,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070%。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09,325,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5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98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98%;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8 人,所持股份 29,798, 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9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王腾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 ,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蒋立靓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188,46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7356%;反对28,121,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5.2644%;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81%;反对 28,121,84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536,46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2515%;反对29,773,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6.7485%;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2%;反对 29,773,84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吴睿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7/f42fd57c-d7e4-4701-92bd-9e014df097ee.PDF ─────────┬──────────────────────────────────────────────── 2023-11-17 00:00│银江技术(3000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王腾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全体董事过 半数以上同意,由公司董事蒋立靓代为主持会议。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 园区 A2 幢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310,30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4.00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9,325,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57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9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798,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7498%。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现场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00 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188,46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7356%;反对28,121,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5.2644%;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536,46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2515%;反对29,773,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6.7485%;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中,对需要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及表决情况进行了披露。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7/aa9df6ea-61ad-4a4b-9b5f-d476cecd6b9a.PDF ─────────┬──────────────────────────────────────────────── 2023-11-15 00:00│银江技术(300020):中泰证券关于银江技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公司 ”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银江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银江技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16 号)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888,888 股,并于 2023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55,789,086股增至 794,677,97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66,927,27 8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27,750,69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1%、78.9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4 名,具体情况详见下文明细清单。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38,888,888 股,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将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认购的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出具 了不可撤销的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8,888,888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27,777 3.65% 29,027,777 -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61,111 2.50% 19,861,111 -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16,666,666 2.10% 16,666,666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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