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1 大禹节水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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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大禹节水(300021):关于大禹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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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2、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3、 转股价格:4.63 元/股
4、 存续期间: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5、 转股期限: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根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
“大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5
号)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6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638,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3,279,056.61 元(不含税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为 624,720,943.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三)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94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4.63 元/股。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4.63 元/股的 85%,
即 3.94 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
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大禹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7/4954ae55-16d2-40ec-841d-22664a2ea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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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大禹节水(30002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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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04月 25日下午 14:00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4 月 20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王光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adb67df0-bba9-46b1-afe1-8f25926d5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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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大禹节水(300021):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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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fc63060f-3109-442d-a2f1-5190c60e8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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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大禹节水(30002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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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61a27b4f-6c02-47ff-9d3a-0a8790e02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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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大禹节水(300021):关于延期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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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万得 3C会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9 日期间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dyjszq
b@dyj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延期的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举行 2023年度业
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举行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2024-051)。为保障与投
资者的充分、有效沟通,公司决定将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调整至 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届时将对 2023
年度以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方式和
地点等安排未发生改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 15:00-17:00
(二)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三)交流平台:万得 3C会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四)参与方式:
1、参与方式一:https://3c.wind.com.cn/l/CgJb?shareUserSign=HFs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2、参与方式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浩宇先生,独立董事何文盛先生,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高占义先生,董事、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陈静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宋金彦先生,保荐代表人张贵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万得 3C 会议平台(https://3c.wind.com.cn/l/CgJb?shar
eUserSign=HFs),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 12日至 4月 29 日期间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dyjszqb@dyjs.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运文、杨柳
电话:022-59679306
传真:022-59679301
邮箱:dyjszqb@dyjs.com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建议投资者提前通过上述公告的直播平台网址或二维码登记预约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2 、 公 司 将 在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公 司 将 通 过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业绩
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d51cc194-8ad8-4efa-be97-d1158363d2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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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禹节水(300021):关于联合体中标玉溪市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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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4月 11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发布《玉溪市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
目中标结果公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水电公司”)与云南川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
慧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图科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玉溪市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云南川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公司、慧图科技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及工
程施工;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图设计部分以及完成本工程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等任务;水电公司与慧图科
技实际承担的本项目建设内容以联合体签订的有关具体承包建设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具体情况
1、 公示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
2、 项目名称:玉溪市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招标人: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中标金额:项目总投资 18,597.15 万元;施工图阶段部分的费用(200万元)下浮:3.00%;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
:8.20%
7、 项目运作模式:EPC
8、 项目工期:计划总工期 20个月
9、 项目地点:玉溪市元江县
10、 工程概况: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分为假莫代甘庄片和清水河县城片两个片区,规划总灌溉面积为 7.
97 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各取水、输水工程设计流量小于 5m3/s,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11、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本项目交易对手方为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信誉度优良,履约能力较好。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
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本项目是公司坚定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战略、推行“三农三水三张网”战略理念的重要成果,也是公司一
体化综合解决方案能力的集中体现。本项目作为国债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未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
灌区现代化建设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技术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云南省的影响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本项目后续如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4 年、202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中标公示阶段,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项目最终中
标结果及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结果公示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67c658e8-6241-4f0d-b889-cc55d2f52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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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大禹节水(300021):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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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a72b95d6-1d61-4841-a4c7-b3a3298dc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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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大禹节水(3000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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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月 0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或“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
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
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用途;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
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
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
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
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13、授权的有效期限:本项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交公
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741c37b6-6c53-4223-848b-48194638e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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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大禹节水(30002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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