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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6(红日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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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6 18:5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 │2024-12-26 18:5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 ├─────────┼──────────────────────────────────────────────┤ │2024-12-26 18:51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6 18:50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6 18:49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23 20:1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4-12-12 16:1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 │2024-11-27 17:16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 │2024-11-11 17:02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1 17:02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4-12-26 18: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谭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谭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谭薇女士的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3 年12月 25日至 2025 年 4月 21日。谭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谭薇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鉴于谭薇女士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薇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谭薇女士将继续履 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谭薇女士在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 ,公司监事会对谭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尚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5e19731e-3f2f-4408-bf9e-25fd2a387bc9.PDF ─────────┬──────────────────────────────────────────────── 2024-12-26 18: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以基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注销参股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66103543A 4、注册资本:1,001.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魏宏锟 6、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25日 7、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184号) 8、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从事投融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参股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以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天以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 天以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50951e01-6d50-407c-aaa0-5a0e208309f5.PDF ─────────┬──────────────────────────────────────────────── 2024-12-26 18:51│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40b7bf67-d889-447e-b525-e2fd655eefd9.PDF ─────────┬──────────────────────────────────────────────── 2024-12-26 18:50│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a95031f-70c5-43b5-b5ff-7547c31ee5e6.PDF ─────────┬──────────────────────────────────────────────── 2024-12-26 18:49│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01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01月 13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01月 0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01月 0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12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年 01月 10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1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 01月 10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 联系人:杨伊 梁丹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 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ddd115d5-c56d-43a3-8447-6ff85a494931.PDF ─────────┬──────────────────────────────────────────────── 2024-12-23 20:1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07,477,7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351%)的股东姚小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6,869,4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58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姚小青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7,477,7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3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6,869,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588%)。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姚小青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 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 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 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小青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姚小青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行为。 姚小青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姚小青先生将根据市场及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姚小青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姚小青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姚小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6ca8b5e-6f70-44e3-9ba5-087babb594ef.PDF ─────────┬──────────────────────────────────────────────── 2024-12-12 16:1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近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 知书编号:2024B05807、2024B0580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注册分 原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注册 上市许可持有人 类 标准编号 伊班膦酸钠 注射剂 1ml:1mg(按 化学药 国药准字 YBH3096202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 注射液 C9H23NO7P2 品 H20203187 限公司 计) 伊班膦酸钠 注射剂 2ml:2mg(按 化学药 国药准字 YBH3096202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 注射液 C9H23NO7P2 品 H20203187 限公司 计)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同意批准 本品增加 2ml:2mg规格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系第三代双膦酸盐类药物,由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研发,于1996年在德国首次上市,商品名为Bondronat。主要 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预防乳腺癌骨转移患者骨相关事件的发生(包括病理性骨折、需放疗或手术的骨并发症)、治疗伴有或不伴 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与其他双膦酸盐类药物相比,伊班膦酸钠具有高效、低毒,使用方便,适应症广等优点,尤其 是其肾毒性在膦酸盐类药物里最小,对肾脏安全性最高,在临床应用上具有更强的优势。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增加2ml:2mg规格,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公司研发、 生产综合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为公司后续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 ,药品投产后的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084d0bb8-a609-48d8-8372-9f3dfaf42788.PDF ─────────┬──────────────────────────────────────────────── 2024-11-27 17:1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近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 知书编号:2024B0548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信息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注册分类 原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注册 上市许可持有人 标准编号 酮咯酸氨丁 注射剂 1ml:30mg 化学药品 国药准字 YBH29062024 天津红日药业股 三醇注射液 H20183297 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是一种止痛药物。可以静脉注射,也可以肌肉注射。通常在术后短时间镇痛使用,镇痛效果比较强烈,可 以达到阿片类(如吗啡)镇痛药的短期镇痛效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通过仿制药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公司研发、生产综合能力和产 品质量的认可,为公司后续其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再次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由于医药产品具 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投产后的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09d0c954-3e98-4445-88d3-98c20b5d6bc7.PDF ─────────┬──────────────────────────────────────────────── 2024-11-11 17:02│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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