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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6(红日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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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7 15:5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 ├─────────┼──────────────────────────────────────────────┤ │2025-01-20 19:16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4 15:54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3 16:50 │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1-13 16:50 │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26 18:5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 │2024-12-26 18:52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 ├─────────┼──────────────────────────────────────────────┤ │2024-12-26 18:51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6 18:50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6 18:49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1-27 15: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 一、参股公司情况概述 2010年 10月 25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 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与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以基金”)。天以基金注册资本 10,010 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9.97%。2010 年 12 月 31 日,天以 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 年 10 月 26 日、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关于参股公司天以基金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2)。 二、参股公司注销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天以基金为公司的参股 公司,因天以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 近日,公司收到天以基金发送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天以基金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 三、注销参股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天以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登记通知书》; (二)《注销核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2863e12a-c898-4c63-9bb5-55eb38dfb6ff.PDF ─────────┬──────────────────────────────────────────────── 2025-01-20 19:16│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红日药业(300026):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b85f7381-a267-418c-80bf-436cb88fadbf.PDF ─────────┬──────────────────────────────────────────────── 2025-01-14 15:54│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01 月 14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 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01月 10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 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2 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分别为:监事叶尚 书女士、监事胡慧女士。本次监事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叶尚书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叶尚书女士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01月 13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叶尚书女士(简历附后)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1979c339-8a06-42e8-aac2-87eec1b3d51c.PDF ─────────┬──────────────────────────────────────────────── 2025-01-13 16:50│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 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 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 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 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公 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6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32,815,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9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19,345,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01%。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5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13,470,05 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7494%。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5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5,472,64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 议案的情形。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 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 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20,828,31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93%;11,42 1,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9%;565,737 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3,485,00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6377%;11,421,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82%;565,737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1%。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f92f6a81-b7e3-41c7-83a1-b62fadb2851f.PDF ─────────┬──────────────────────────────────────────────── 2025-01-13 16:50│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4465161e-7449-45c7-85eb-91b0b7a25d64.PDF ─────────┬──────────────────────────────────────────────── 2024-12-26 18: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谭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谭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谭薇女士的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3 年12月 25日至 2025 年 4月 21日。谭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谭薇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鉴于谭薇女士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薇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谭薇女士将继续履 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谭薇女士在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 ,公司监事会对谭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尚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5e19731e-3f2f-4408-bf9e-25fd2a387bc9.PDF ─────────┬──────────────────────────────────────────────── 2024-12-26 18: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以基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注销参股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66103543A 4、注册资本:1,001.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魏宏锟 6、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25日 7、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184号) 8、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从事投融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参股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以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天以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 天以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50951e01-6d50-407c-aaa0-5a0e208309f5.PDF ─────────┬──────────────────────────────────────────────── 2024-12-26 18:51│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40b7bf67-d889-447e-b525-e2fd655eefd9.PDF ─────────┬──────────────────────────────────────────────── 2024-12-26 18:50│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日药业(30002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a95031f-70c5-43b5-b5ff-7547c31ee5e6.PDF ─────────┬──────────────────────────────────────────────── 2024-12-26 18:49│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01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01月 13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01月 0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01月 0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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