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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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 │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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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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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 │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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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8 │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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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8 │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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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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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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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 │红日药业(300026):公司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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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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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 │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参加2026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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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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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909 第 0678 号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的聘请,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
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92人,代表股份数为704,170,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99%。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2,1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90人,
代表股份数为702,00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7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89人,代表股份数为34,00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1%。其中,无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389人,代表股份数为34,00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321%。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外,公司现任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95,57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7798%;反对 8,367,400股,弃权 225,2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417,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351%;反对 8,367
,400股,弃权 225,200股。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95,091,3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7107%;反对 8,754,200股,弃权 324,8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93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049%;反对 8,754
,200股,弃权 324,800股。
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94,508,7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6279%;反对 9,386,500股,弃权 275,1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348,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19%;反对 9,386
,500股,弃权 275,1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7a60c757-01c2-4242-9489-c7ec0c2c1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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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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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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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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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00ed147-be20-4d13-a1ac-255efce90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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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8│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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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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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8│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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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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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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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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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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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
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1 月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3.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
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
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2014 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淦涛涛 2023年 11月 7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
日 浙江监管局 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
计项目
2 淦涛涛 2024 年 9 月 6 自律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
日 易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审计项目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58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58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 8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考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通过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经审核,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
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
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000c8d0-f91e-4da5-8a90-5ae27717a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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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公司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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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公司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6767043-9bc6-477c-9a40-b0a9ee8ec7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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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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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6 年 6月 3
0 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 年 1-6 月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 3,443.9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829.25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82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7.0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93.7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96.54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564.24
资产减值损失 2,614.69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511.3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3.36
合计 3,443.94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具体包括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一般方法(三阶段法)对处于不同阶段的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经减值测试,2026年 1-6月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9.25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减值测试,2026 年 1-6 月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 2,511.33 万元,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如下: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原材料 长库龄或过效期,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在产品 不合格品、过效期
自制半成品 长库龄或过效期,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长库龄或库存商品临近效期、过效期,
以及质量不合格,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
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并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经减值测试,2026 年 1-6 月公司对毁损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103.36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 2026 年 1-6 月利润总额 3,443.94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db827f7-241c-4f93-8cee-108a37654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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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参加2026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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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参加2026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f9d37e6-14c4-47f2-bdfb-438f891ec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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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7│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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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26df168-0007-4f1a-9635-9cb845853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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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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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0aaa86e-4cab-48c0-a6d1-ad87177ea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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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5│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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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4003a63-cd99-4b30-8bb7-74b539e56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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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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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2026年度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3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3.上述第 1 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
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在 2026 年 9月 10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函、传真或电子
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邮编:301700(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0 日 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
电子邮箱:admin@chasesun.cn
联系人:杨伊 梁丹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七)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fe69199-a199-407f-9736-6f15bb21f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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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0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取消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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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8月 14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48)。
2026 年 8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取消原定于 2026 年 8月 14日(星期五)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股东会基本情况
(一)取消的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取消的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取消的股东会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四)取消的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取消的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7日
(六)取消的股东会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七)取消的股东会拟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取消股东会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 202
6 年 8月 14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尽快落实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任职资格所需的相关文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龚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
生效。在此之前,龚涛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取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取消股
东会会议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4ef310f0-3e1d-4bd8-a494-0c519b1bb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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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02│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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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2人)。本次会议以现场
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蓝武军先生、杨伊女士。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2026
年8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尽快落实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任职资格所需的相关文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
股东会完成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龚涛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47d3cc79-cd28-40ba-8d4e-f4b71074a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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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5:4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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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10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25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400,000.00 元,扣除辅导费、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荐等发
行费用人民币共计 34,640,669.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759,330.81 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 2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发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津
监[2010]84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 06267 号《审计
报告》,本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720,759,330.81 元调整为现在的 721,685,152.1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8 日、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因募集资金专户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
户手续。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天津红日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 03020608193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33655 资项目
天津河西支行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483a1ca0-556c-451d-9ac6-080b614dc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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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9│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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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3.上述第 1 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8月13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邮编:301700(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3 日 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
联系人:杨伊 梁丹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七)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fcfe92b-0414-4c94-b8a2-3d923bc65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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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9│红日药业(300026):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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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 次会议决议,本人尚鲁庆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尚鲁庆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05e8a198-78f1-4d76-bc10-a004b8c57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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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7│红日药业(3000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尚鲁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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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尚鲁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b2d2029a-fcf8-45d0-ad61-4fc82caf7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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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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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 7月28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2 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4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文
元先生、蓝武军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2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鲁庆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
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1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31330bc0-e7d0-4dc2-8cbc-613facee25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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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2│红日药业(3000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尚鲁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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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尚鲁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d740598-2bfa-4ec1-8b46-be96fd281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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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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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尚鲁庆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鲁庆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a7f104a-cf40-4965-96f2-5d7fb5b6b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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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8:16│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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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9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下午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09:15至09:25、0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09:15至2026年7月24日15:00的任意时
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30 人,合计持有股份 705,301,2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合计持有股份 2,16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28 人,合计持有股份 70
3,138,3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2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计35,140,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星女士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99,185,0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 3,29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弃权 2,825,2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其中,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24,68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2.60%;反对 3,29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7%;
弃权 2,825,2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0,549,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反对 2,78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9%;弃权 1,9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88,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48%;反对2,7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7.93%;弃权1,9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钟婉珩和娄世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083efe80-5757-4f6d-9fe4-60c98192d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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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8:16│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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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722 第 0542 号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的聘请,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30人,代表股份数为705,301,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75%。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2,1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
东共计528人,代表股份数为703,13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5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27人,代表股份数为35,140,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7%。其中,无
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527人,代表股份数为35,140,89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7%。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具有相应资格,股东及授权代表持有相关持股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授权代表外
,公司现任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699,185,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1328%;反对 3,291,000股,弃权 2,825,20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024,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952%;反对 3,2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2%;弃权 2,825,20
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97%。
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700,549,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262%;反对 2,787,400股,弃权 1,964,8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8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67%;反对 2,7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1%;弃权 1,964,8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12%。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cbd4b5e-c6f6-4805-9607-ea277bfa9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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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8:1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完成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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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无异议与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金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 20
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da361d9-cf49-4178-aeca-313de630a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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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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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
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30,041,548.37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5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19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伊 梁丹
咨询电话:022-59623217
传真电话:022-59675226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9b5c15f-d1f9-4a06-bebb-70521c327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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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9│红日药业(30002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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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0ff8115-9b42-496d-8c5a-cb1ef087f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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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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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5cbbc8b-7ba2-498e-8863-e01e477281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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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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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现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
整如下:
1.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刘晓纯(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
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刘晓纯(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
(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e2611cb2-49cb-406d-a767-568127f2c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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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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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无异议与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
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0b18c54-1ab0-4103-883c-750e379c6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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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终止抗丙肝一类化药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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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抗丙肝新药项目的后续开发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评估
,综合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开发的投入风险和未来的市场价值等多种因素,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公司
决定终止抗丙肝一类化药新药项目,不再开展此项目的后续研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抗丙肝一类化药新药
适应症:丙型肝炎的治疗
二、药品研发进展情况及终止原因说明
(一)研发进展情况
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抗丙肝一类化学新药项目处于 IND 申报前的研究中阶段。
(二)终止原因说明
一是化合物自身存在较大开发风险。临床前研究显示,该化合物缺乏成熟体内药效模型支持,且细胞毒性偏高(SI=8.3),治疗
窗口狭窄;其在大鼠体内的暴露量仅勉强接近体外药效阈值,难以满足临床给药需求。二是当前NS5A与 NS5B抑制剂已经替代 NS3/4A
蛋白酶抑制剂,成为临床治疗丙肝的核心治愈方案。因此继续研发该项目不具备临床意义。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决定终止与中
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终止抗丙肝一类化药新药项目研发,是综合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开发的投入风险和未来的市场价值等多种因素做出的审
慎决策,有助于公司聚焦优势领域,优化研发管线布局,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
技术、审批、政策、市场竞争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7350bbd-9e7a-4eca-8b60-c67e0f486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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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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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8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
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7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3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
文元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现将第九届董事会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如下:
1.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刘晓纯(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
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刘晓纯(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
(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以及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与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
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审慎分析,本次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ERP信息系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资北
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对201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予以结项,终止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495.13
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基于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本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
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
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a7a57c1-920f-4183-87b2-e9d5a7f82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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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4│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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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补金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7月23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邮编:301700(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3 日 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
联系人:杨伊 梁丹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七)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770e95a-27c1-48b2-a41f-b91d3b004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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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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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
的议案》,同意股权转让底价以控股孙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辅料”)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医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万泰辅料 50.98%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到的最高受让价格为准。上述事项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二、进展情况
近日,万泰辅料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泰辅料的控制权,万泰辅料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072ee15-71b6-4f05-9802-20e326870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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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0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
│子公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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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
的议案》,同意股权转让底价以控股孙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辅料”)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医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万泰辅料 50.98%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到的最高受让价格为准。上述事项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广医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万泰辅料 50.9804%股权,本次挂牌价格
1,937.2552 万元。本次挂牌公示期为 2026 年 4月 27 日至 2026 年 5月 26 日。关于本次挂牌的具体信息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index)。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
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截至挂牌公告期满,仅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药业”)报名参与竞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已按产权
交易相关规则确定其为交易标的受让方。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广医健与威尔药业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广
医健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威尔药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47.2552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泰辅料的控制权,万泰辅
料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点/通信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西路 99 号
4.法定代表人:吴仁荣
5.注册资本:13,543.9132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3721713633K
7.成立日期:2000 年 2月 18 日
8.经营范围: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兽
药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持股数量(股)
吴仁荣 13.68% 18,521,981
唐群松 10.42% 14,111,986
高正松 10.42% 14,111,986
陈新国 10.42% 14,111,986
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6% 8,616,699
其他股东 48.70% 65,964,494
合计 100% 135,439,132
(三)威尔药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385.11 262,819.11
负债总额 79,100.60 78,730.14
应收账款 20,027.15 24,149.31
净资产 179,546.29 184,088.98
营业收入 133,503.70 35,630.37
营业利润 17,309.06 4,392.61
净利润 15,096.90 3,76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24.49 1,719.80
(四)经确认,威尔药业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经查询,威尔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博广医健所持有的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04%股权。
(三)产权交易方式
交易标的已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交易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
交易。
(四)交易价款及支付
1.交易价款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947.2552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肆拾柒万贰仟伍佰伍拾贰元
整〕。威尔药业按照要求支付的保证金 200 万元,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支付方式及期限
威尔药业采用货币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扣除保证金的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汇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
行账户。
3.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4.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双方同意,威尔药业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资产处理
6.产权交接事项
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博广医健应无条件配合南京威尔及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
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7.产权交易的税费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承诺与违约责任
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的承诺、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运
营效率及经营效益,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万泰辅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终披露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
程序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39d271-7fd7-45fd-891a-52939c906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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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0│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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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纯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刘晓纯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fc92b84-b4a9-4b9b-ab83-f133e27f86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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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0│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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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
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09:15至09:25、0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0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49 人,合计持有股份 996,068,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合计持有股份 303,485,4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人,合计持有股份
692,583,2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5%。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44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共计24,824,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
董事长吴文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8,25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反对 7,221,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2%;弃权 59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0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8.52%;反对 7,221,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29.09%;弃权 59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2.3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8,8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反对 6,998,6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弃权 2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58,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73%;反对 6,998,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28.12%;弃权 2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1.08%。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20,388,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反对 7,283,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2%;弃权 3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41,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9.05%;反对 7,283,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29.34%;弃权 3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1.6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蓝武军、李春旭、陈瑞强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985,0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 7,850,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9%;弃权 2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96,55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7.26%;反对 7,850,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1.62%
;弃权 2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2%。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纯先生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88,657,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反对 6,95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弃权 4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13,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14%;反对 6,95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28.02%;弃权 4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1.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钟婉珩和刘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fe28563-9977-4462-8c3b-9985b3a65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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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0│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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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511 第 0295 号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的聘请,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
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49人,代表股份数为996,068,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64%。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303,48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444人,代表股份数为692,58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4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44人,代表股份数为24,82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3%。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2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
决的中小股东共计443人,代表股份数为24,585,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4%。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授权代
表外,公司现任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5:《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88,25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154%;反对 7,221,008股,弃权 594,000股。
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988,8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705%;反对 6,998,608股,弃权 268,100股。
议案 3:《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20,388,4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7.6582%;反对 7,283,708股,弃权 399,100股。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
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985,09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1816%;反对 7,850,508股,弃权 277,700股。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
议案 5:《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988,657,2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2559%;反对 6,956,900股,弃权 454,6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2d78265-355a-49f2-a8ee-d06f49ccf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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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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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定于 2026 年 5月20 日(星期三)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5.00 《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第 1、2、3、5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0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项议案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第 4项议案已经上述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3.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第 3、4 项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需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4.上述第 5 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05 月19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来信请寄: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邮编:301700(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2—59623217 传 真:022—59675226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
联系人:杨伊 梁丹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七)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44ba3db-879f-4663-97e7-687b70ef6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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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2│红日药业(3000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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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进行互动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蓝武军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但家平先生,独立董事郑
忠良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杨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b49c283-d5b7-4600-9b72-8fc1c4d72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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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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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 3月31日可能
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6 年 1-3 月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 1,860.1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1,424.85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06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5.6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155.7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7.48
资产减值损失 435.30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435.30
合计 1,860.15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具体包括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一般方法(三阶段法)对处于不同阶段的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减值测试,2026 年 1-3 月公司计提存货减值 435.30 万元,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如下: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原材料 长库龄或过效期,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在产品 不合格品、过效期
自制半成品 长库龄或过效期,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长库龄或库存商品临近效期、过效期,
以及质量不合格,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包装物 包装更换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6年 1-3月利润总额1,860.1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993073-9704-4156-a6d2-5deecb016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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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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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540135-7391-477a-8c2e-163fe1b83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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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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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4117da-2917-4cd2-97a0-f25f7f810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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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红日药业(300026):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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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8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3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蓝武军
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6 年 03 月 31 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
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aa56b0-201f-49e5-a1e8-1cd80c0af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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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红日药业(300026)::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
│子公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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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
的议案》,同意股权转让底价以控股孙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辅料”)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医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万泰辅料 50.98%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到的最高受让价格为准。上述事项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天津博广医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万泰医药辅料技术有限公司 50.98%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一、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广医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万泰辅料 50.9804%股权,本次挂牌价格
1,937.2552 万元。本次挂牌公示期为 2026 年 4月 27 日至 2026 年 5月 26 日。关于本次挂牌的具体信息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index)。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采取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及最终成交价格等相关事项目前均不确定。若本次
交易顺利完成,万泰辅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
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终披露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并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e7eccd-a47a-4d65-a436-1e2a064526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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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6│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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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ab8bfe2-a0d4-450f-a1d6-6cfcf42ed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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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6│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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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9c5765c-655a-452a-b184-2066592cb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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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5│红日药业(3000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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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8cf3d56-c6ad-4a83-a94d-4bf8e12aa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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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5│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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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ef3444-0e82-4097-87f6-17df394b977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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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红日药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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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红日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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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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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红日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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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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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红日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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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红日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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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红日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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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9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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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红日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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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9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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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红日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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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红日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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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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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红日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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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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