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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7(华谊兄弟)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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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27 华谊兄弟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28 00:00│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话, 本次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后,原联系电话不再作为投资者联系电话。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5805818 变更后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5881012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fe9a850e-242a-4ae3-9a41-3b18683ed9d5.PDF ─────────┬──────────────────────────────────────────────── 2024-02-08 00:00│华谊兄弟(30002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层、9层、10层、13层、17层Add: 5/9/10/13/17Floor,Broadcasting Tower, No.14,J ianwai Avenu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 电话Tel:8610-65211833 传真Fax: 8610-88381869Website :www.hairunlawyer.com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武惠忠、牛金钢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 性、有效性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查验和验证。本所律师 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并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 m.cn)、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上刊登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出席会议的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和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月 8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 2 号华谊兄弟办公楼 201 会议室如期举行,会 议由公司董事高辉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额为395,960,80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4.2714%。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 “中小投资者”)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额为10,324,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21%。其中: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人员提交的账户登记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86,169,4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18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23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9,791,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2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 证其股东身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进行点票、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进行了单独统计。经合并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审议议案 1 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1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324,482 股。 同意 9,368,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64%;反对 956,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 9,368,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64%;反对 956,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 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e84d3456-7b47-488a-a10f-ee68fa6950f6.PDF ─────────┬──────────────────────────────────────────────── 2024-02-08 00:00│华谊兄弟(30002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谊兄弟(30002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894b583d-0784-4563-ad7a-a168649b03e0.PDF ─────────┬──────────────────────────────────────────────── 2024-02-06 20:06│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 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2d2a7c30-1edb-46c9-ae44-affb63c4f070.PDF ─────────┬──────────────────────────────────────────────── 2024-02-06 20:06│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 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3d2cacaf-2e53-4ed6-907c-183e89172240.PDF ─────────┬──────────────────────────────────────────────── 2024-02-06 20:06│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 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1583f365-f687-4115-9a3d-c891f1a97ca3.PDF ─────────┬──────────────────────────────────────────────── 2024-02-06 20:06│华谊兄弟(30002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华谊兄弟(30002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597dcc19-1e0e-405a-ba9a-0606ad7529c6.PDF ─────────┬──────────────────────────────────────────────── 2024-02-06 20:05│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华谊兄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f0bdb4c5-f893-4603-8bad-ea9f661790c6.PDF ─────────┬──────────────────────────────────────────────── 2024-02-06 00:00│华谊兄弟(300027):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 华谊兄弟(300027):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badffeb0-612f-4481-86aa-1d2232ba2cae.PDF ─────────┬──────────────────────────────────────────────── 2024-02-06 00:00│华谊兄弟(300027):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 华谊兄弟(300027):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e7a0279a-6dd1-4374-8e66-34b2d7cc5192.PDF ─────────┬──────────────────────────────────────────────── 2024-02-06 00:00│华谊兄弟(300027):上市保荐书 ─────────┴──────────────────────────────────────────────── 华谊兄弟(300027):上市保荐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0f3c8a64-488e-4aaf-b7fd-33920e6d6997.PDF ─────────┬──────────────────────────────────────────────── 2024-02-06 00:00│华谊兄弟(300027):证券发行保荐书 ─────────┴──────────────────────────────────────────────── 华谊兄弟(300027):证券发行保荐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fbcd9a11-7c5f-431e-8e3c-02e8d902ddcd.PDF ─────────┬──────────────────────────────────────────────── 2024-01-30 00:00│华谊兄弟(30002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3 日 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 8 月 20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审议、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七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履行及尚需履 行 的审批程序; 2、更改了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的金额。 释义 释义 本预案指《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七次修 订稿)》 第一节 本次发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对本次发行的背景相关表述进行更新 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更改了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项 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的金额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更新了公司总股本数及实际控制人 生变化 所持股份数量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 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更改了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关于本次募集资 资金总额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金使用的可行性 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分析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 根据公司最新项目上映及储备情 行性 况、更新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 行性 第三节 董事会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 更新公司资产负债率数据 关于本次发行对 情况 公司影响的讨论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更新了问询回复过程中要求补充披 与分析 露的风险因素 第五节 其他有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 更新了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情况的影 必要披露的事项 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响 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 的具体措施 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谊兄弟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七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005bd89d-4b6e-4b6a-99ed-df4af8731d9a.PDF ─────────┬──────────────────────────────────────────────── 2024-01-30 00:00│华谊兄弟(30002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事项(七次修订稿)的 │公告 ─────────┴────────────────────────────────────────────────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 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扩大,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相应提高。公司 2022 年出现亏 损,因此若采用 2022 年利润数据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 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 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影视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七次修订稿)》。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降低资金 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影视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未来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 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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