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9 *ST天龙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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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10 │*ST天龙(300029):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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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5:39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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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 │*ST天龙(3000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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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 │*ST天龙(3000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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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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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0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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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24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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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12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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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9:12 │*ST天龙(30002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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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9:12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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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10│*ST天龙(300029):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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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上情况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款第六项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净资产转正。本
次业绩预告数据均为公司初步预计的结果,目前审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
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本次披露为第一次公告。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以来,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就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最终 2025 年
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中兴华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654576d-b5d6-4ab0-ab40-0d0807ec3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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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5:39│*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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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 2025 年 4月 22日起,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 年 4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
3.1 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本次现金捐赠的相
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关于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 2025 年度净资产能否
转正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08)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因会计师尚未全面、深
入核查公司相关具体业务,存在关键财务指标被调整的可能,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 年 2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6 年 2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本次为公司第六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4ef36859-9168-40ed-ac3c-dc7f33b07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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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ST天龙(3000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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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生效二审裁定
2、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
3、涉案金额:11,782,287.4 元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对该应收账款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
“四川中蜀”),于近日收到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新市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辽 09 民终 1
408 号,获悉原告与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山东鲁宁”)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裁定情况,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与山东鲁宁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河门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
判令被告给付工程款本金10,517,551.8 元及从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的利息1,264,735.60 元,共计 11,78
2,287.40 元,以及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及财产责任保险费均由被告承担。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5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61)。
清河门区法院一审裁定如下:
1、驳回原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 81660 元(原告已预缴 81660 元),由原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3、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1: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2:邹城市鲁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3:高照亮
1、诉讼理由:一审判决以“双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由,认定上诉人应得工程款数额无法确
定,进而驳回上诉人诉请。
2、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2025)辽 0905 民初 228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三、判决情况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81660 元,由上诉人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此案件当前为生效二审裁定,公司前期对该应收账款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5)辽 09 民终 140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9bdaa50d-1115-43a8-bc9f-10ff8d71e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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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ST天龙(3000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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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
2、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人
3、涉案金额:11,732,225.89 元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一审判决被告四川中蜀给付原告昊胜建设工程款 11,732,225.89 元及利息,被告贵州电建
对工程款 11,732,225.89元在其欠付被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 2025 年度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
或“四川中蜀”)于近日收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河门区法院”)出具的(2025)辽0905 民初 296 号《民事判
决书》,获悉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昊胜建设”)与四川中蜀、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告二”或“贵州电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裁定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中蜀与昊胜建设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基本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5 年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1、诉讼理由
2020年被告一四川中蜀将阜新市晶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B标段 50MW工程分包给原告,原告施工完成后,被告一四川中蜀始终不
给原告结算。经过原告核算,原告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为 12,458,119.84 元。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被本案二被告及阜新晶步、晶科
电力四家公司管理。上述四家公司的关系是,阜新晶步是业主方,将工程发包给晶科电力,晶科电力发包给本案被告二贵州电建,贵
州电建发包给被告一四川中蜀。故原告请求被告四川中蜀、贵州电建对工程款及欠款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2、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工程款12,458,119.84元及利息(自2022年6月5日起二被告按照LPR支付原告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至实际履行完毕为止);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情况
清河门区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 11,732,225.89 元及利息(利息以 11,732,225.
89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月5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对判项一工程款 11,732,225.89 元在其欠付被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
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3、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 15,400 元。
以上金钱给付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四川中蜀给付原告昊胜建设工程款 11,732,225.89 元及利息,被告贵州电建对工程款 11,732,225.89 元在其
欠付被告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截止至公告日,四川中蜀尚未支付款项,公司将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 2025 年度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5)辽 0905 民初 29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2df178e0-e387-437e-a545-19611f944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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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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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4b6e3a03-ac0e-4955-9a48-7989d73a9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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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0│*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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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 2025 年 4月 22日起,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 年 4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
3.1 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本次现金捐赠的相
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关于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 2025 年度净资产能否
转正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08)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因会计师尚未全面、深
入核查公司相关具体业务,存在关键财务指标被调整的可能,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
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 年 2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a74baccf-8eae-4826-8bdc-5a53edfa7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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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2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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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 2025 年 4月 22日起,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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