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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9(ST天龙)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029 *ST天龙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2 16:38 │*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 │ ├─────────┼──────────────────────────────────────────────┤ │2025-10-22 16:38 │*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1 16:49 │*ST天龙(30002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22 16:38│*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 ─────────┴──────────────────────────────────────────────── *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d0493391-2a53-419e-af49-f1189e970918.PDF ─────────┬──────────────────────────────────────────────── 2025-10-22 16:38│*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龙朔”)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 10,0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广州龙朔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506,500 股。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5,06 5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龙朔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的告知函》,获悉 广州龙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539%,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龙朔持 有公司股份10,0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龙朔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 33 号第十层 10 楼 B部分 E51 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因自身经营需求,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54,700 股,持股比例由 5.77537%%变动为 4.99999%。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股票简称 *ST 天龙 股票代码 300029 变动方向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减少 √ 人 无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B股等) A 股 1,554,700 0.77539% 合计 1,554,700 0.77539%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1,580,000 股 5.77537% 10,025,300 股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 11,580,000 股 5.77537% 10,025,300 股 4.99999%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是? 否□ 履行已作出的承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诺、意向、计划 披露公告》,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是□ 否?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是□ 否? 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二、其他说明 1、广州龙朔在本次减持实施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 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4、上 述 权 益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龙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龙朔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8651e0d1-ec8b-4e68-bacc-2323eaa706b7.PDF ─────────┬──────────────────────────────────────────────── 2025-10-21 16:49│*ST天龙(300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 11月11日召 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要求>的议案 √ 2.10 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 议案 1.00、2.01 及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余非累积投票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5 年 11 月 7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项新周 (2)联系电话:0519—82686000 (3)传真:0519—82330395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94ead9d7-d9ca-4c84-964e-c738926fda48.PDF ─────────┬──────────────────────────────────────────────── 2025-10-21 16:49│*ST天龙(3000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ST天龙(30002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363a4834-25f4-485a-be42-547d972c1366.PDF ─────────┬──────────────────────────────────────────────── 2025-10-21 16:49│*ST天龙(30002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ST天龙(30002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a7ded4d9-da15-4d55-920f-855f89d09ce5.PDF ─────────┬──────────────────────────────────────────────── 2025-10-21 16:49│*ST天龙(3000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ST天龙(3000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cbb5fe5c-ed44-4601-8a08-512aad1e4fe6.PDF ─────────┬──────────────────────────────────────────────── 2025-10-21 16:49│*ST天龙(300029):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 的选举,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 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但是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中,明确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提名还 应当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声明,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 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将上述内容书面通知股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 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董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举。 第三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十条 累积投票制选举操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 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使用的表决权数额(或称选票数)。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 能投向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 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董事的人数时,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 董事的人数,否则该股东所有选票作废。 (五)股东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该股东所有选票作废。股东所投票数的总和等于或少于其 拥有的选票数的,该股东投票有效,实际投票数与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 (六)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 定董事人选。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 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实行网络投票的,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 明。 第十二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如下: (一)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 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二)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 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 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 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三)若因两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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