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29 *ST天龙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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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0:26 │*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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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0:26 │*ST天龙(300029):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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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04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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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26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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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42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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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4 │*ST天龙(3000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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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4 │*ST天龙(300029):天龙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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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6 │*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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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38 │*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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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38 │*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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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0:26│*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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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龙朔”)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2,005,06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公司收到股东广州龙朔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的告知函》,获悉广州龙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1,55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539%,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龙朔持有公司股份 10,0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4.99999%。近日,公司收到广州龙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广州龙朔 集中竞价 2025年10月21日至 6.11 2,005,000 1.00%
交易 2025年12月22日
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广州龙朔 合计持有股份 11,580,000 5.78% 9,575,000 4.78%
其中: 11,580,000 5.78% 9,575,000 4.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广州龙朔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及
违反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广州龙朔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3、广州龙朔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意向和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龙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ea19281-0c59-46b1-8a80-fb3013ddd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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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20:26│*ST天龙(300029):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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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d1eb4e0b-1e29-4338-95c6-86ec53e04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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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0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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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6116f806-c442-4310-ad5d-5ae103048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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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6:26│*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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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项新
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项
新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新周先生持有公司 71,300 股股份,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项新周先
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项新周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
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王广收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王广收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2686000
邮箱:wug62@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31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6e188700-7a95-4214-9009-14998fd90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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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42│*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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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10,682,399.99 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此案件处于诉讼未开庭审理阶段,判决结果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无法
确定,最终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为准。
一、本次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于近日收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坛区
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苏 0413 民初 1171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表》【案号(2025)苏 0413 执保
3353 号】、《民事起诉状》,获悉洁绿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绿重工”或“原告”)与公司子公司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盛有”)因承揽合同纠纷向金坛区法院提起诉讼。洁绿重工与公司、杰梅(河南)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杰梅公司”或“被告二”)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向金坛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相关银行账
户。
本次保全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 被冻结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元) 冻结金额(元)
号
1 中信银行*****支 81107010XXXXXXXXXXX 一般 488.68 10,682,399.99
行
2 广发银行*****支 95508802XXXXXXXXXXX 一般户 2,893.81 10,682,399.99
行
3 邮储银行*****支 91101301XXXXXXXXXX 一般户 4.10 10,682,399.99
行
4 农业银行*****支 11170901XXXXXXXXX 一般户 3,628.29 10,682,399.99
行
5 工行***营业部 11050271XXXXXXXXXXX 一般户 9,752.36 10,682,399.99
6 建行****支行 32001626XXXXXXXXXXXX 一般户 1,852.69 10,682,399.99
合计 18,619.93
洁绿重工与公司、杰梅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洁绿重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上述银行账户,本次保全
金额 10,682,399.99 元,实际冻结金额 18,619.93 元。本次诉讼涉及的案件前期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5 日、2025 年
6月 16 日、2025 年 6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子公司
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洁绿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栋
被告一: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泰然
被告二:杰梅(河南)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韧
第三人: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书权
(一)诉讼理由
2020 年及 2021 年 7月,原告与第三人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塔架及附件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第三人供应相
关设备合同总金额为 2640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三人未按约支付货款原告于 2025 年 4 月就承揽合同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
经贵院主持调解,双方于 2025 年 6月 18 日达成调解协议,贵院出具调解书确认:第三人应向原告支付货款 12182399.99 元,分
八期履行(2025 年 6 月底前支付 100 万元,2025 年 7 月底前支付 200 万元,2025 年 8 月底前支付 172 万元,2025 年 9月底
前支付 120 万元,2025 年 10 月底前支付 100万元,2025 年 11 月底前支付 100 万元,2025 年 12 月底前支付 120 万元,2026
年 1月底前支付 150 万元,余款 1,562,399.99 元于 2026 年 2月底前履行完毕),并明确若第三人任意一期未履行,原告有权就未
履行部分及协议约定内容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第三人已支付 150 万元款项,截至起诉之日仍拖欠原告货款10,682,399.99 元未予支付。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对(2025)苏 0413 民初 5286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务未付款部分 10,682,399.99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三、判决情况
金坛区法院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杰梅(河南)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 10,682,399.99 元
或查封其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费人民币 5000 元,已由申请人洁绿重工有限公司预交。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诉讼、仲裁事项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维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财产保全情况告知表》【案号(2025)苏 0413 执保 3353 号】、《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苏 0413 民初 11719 号
】、《民事起诉状》;
2、《民事调解书》【(2025)苏 0413 民初 528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699f6ec-6f8b-46cb-9412-d2781a495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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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4│*ST天龙(3000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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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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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4│*ST天龙(300029):天龙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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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天龙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c7662f45-1faa-4c88-acc2-da52b7a47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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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6│*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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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5e427628-1468-4d5f-83cb-99fae5c74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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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38│*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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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d0493391-2a53-419e-af49-f1189e970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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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38│*ST天龙(300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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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龙朔”)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 10,0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广州龙朔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506,500 股。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5,06
5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龙朔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的告知函》,获悉
广州龙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539%,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龙朔持
有公司股份10,0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龙朔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 33 号第十层 10 楼 B部分 E51 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龙朔因自身经营需求,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54,700 股,持股比例由 5.77537%%变动为 4.99999%。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股票简称 *ST 天龙 股票代码 300029
变动方向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减少 √ 人 无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B股等)
A 股 1,554,700 0.77539%
合计 1,554,700 0.77539%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1,580,000 股 5.77537% 10,025,300 股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 11,580,000 股 5.77537% 10,025,300 股 4.99999%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是? 否□
履行已作出的承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诺、意向、计划 披露公告》,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是□ 否?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是□ 否?
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二、其他说明
1、广州龙朔在本次减持实施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
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4、上 述 权 益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龙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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