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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3(同花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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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33 同花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2:00 │同花顺(300033):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0 00:00 │同花顺(30003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5-15 19:58 │同花顺(300033):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1) │ ├─────────┼──────────────────────────────────────────────┤ │2026-04-23 20:04 │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20:04 │同花顺(3000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2 20:56 │同花顺(3000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07 19:06 │同花顺(3000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7 19:04 │同花顺(3000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07 19:04 │同花顺(300033):公司章程(202604) │ ├─────────┼──────────────────────────────────────────────┤ │2026-04-02 18:16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 2026-07-20 12:00│同花顺(300033):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易峥先 生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良好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长易峥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提议以 2026 年半年度以公司 2026 年 6月 30 日的总股本 752,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0,52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情况、未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依法制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易峥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并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4131376-b261-4e29-9df1-bff4051b9e31.PDF ─────────┬──────────────────────────────────────────────── 2026-07-20 00:00│同花顺(30003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87,825.34 万元–97,862.52 万元 盈利:50,185.91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84,769.16 万元–94,457.06 万元 盈利:48,439.52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5%-9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受资本市场交投活跃等因素影响,金融信息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 信息服务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大模型及 AI 技术在金融智能体、数据终端、用户服务等场景的应用落地,持续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和 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6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4a3167e7-a25c-47f5-9106-d87f183b36a7.pdf ─────────┬──────────────────────────────────────────────── 2026-05-15 19:58│同花顺(300033):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6,185,7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48%)的董事王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7,253,5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95%)的董事于浩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6,492,6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8.83%)的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士顺”),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6月 8 日-2026 年 9月 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4%)。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王进先生、于浩淼先生,股东凯士顺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1)于浩淼:担任公司董事; (2)王进:担任公司董事; (3)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总数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 持股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于浩淼 37,253,583 27,940,186 9,313,397 4.95% 王进 26,185,715 19,639,286 6,546,429 3.48% 凯士顺 66,492,621 0 66,492,621 8.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股东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股本比例 于浩淼 1,219,500 0.16% 王进 1,219,500 0.16% 凯士顺 1,626,000 0.22% 合计 4,065,000 0.5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 (1)于浩淼、王进承诺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 项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凯士顺承诺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 项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 期外,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凯士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 述承诺。 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于浩淼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2.王进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3.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07c779b-4b87-4e34-a51d-f648decf632c.PDF ─────────┬──────────────────────────────────────────────── 2026-04-23 20:04│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幢办公楼 3楼、6-12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535号 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 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公司”)的委托,指 派吕崇华律师、姚志刚律师参加同花顺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花顺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花顺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花顺本次股东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花顺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的方式 1、现场会议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 道同顺街 18号一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 时间。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812人,共计代表股份 522,830,583股,占同花顺股本总额 的 69.4662%。其中:中小股东共计 807人,代表股份 37,366,4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647%。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02人,共计代表股份 37,242,344股, 占同花顺股本总额的 4.9482%。其中:中小股东 802人,代表股份 37,242,3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82%。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人,共计代表股份 485,588,239股,占同花顺股本总额 的 64.5180%。其中: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124,0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65%。 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 有提出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 522,7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 5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4%;弃权 25,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b0d1d9f-ea86-415e-9211-b6559e4cc031.PDF ─────────┬──────────────────────────────────────────────── 2026-04-23 20:04│同花顺(3000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12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522,83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6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485,588,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2 名,代表股份 37,242,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07 人,代表股份 37,366,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4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2,750,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 5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7,28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54,4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弃权 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feceb4-b937-460b-a84f-41d2842795c3.PDF ─────────┬──────────────────────────────────────────────── 2026-04-22 20:56│同花顺(3000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5ecd229-a7b0-4ad9-abb6-55b347c58fb7.PDF ─────────┬──────────────────────────────────────────────── 2026-04-07 19:06│同花顺(3000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花顺(3000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42d3da8-9dd0-4337-92d9-d249af7ff1b4.PDF ─────────┬──────────────────────────────────────────────── 2026-04-07 19:04│同花顺(3000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方便广大股东远程参与本临时股东会,公司将通过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向报名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会议服务,具体 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一楼会议室 9.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ai.iwencai.com/meetingfront/download.html,或扫描附件一中的二维码。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 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 026年4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0023(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 话:0571—88852766 传 真:0571—88911818-8001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电话:0571-88852766 传真:0571-88911818-8001 邮箱:myhexin@myhexin.com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fff0be9-27a5-493c-8c2a-dccb81ae8555.PDF ─────────┬──────────────────────────────────────────────── 2026-04-07 19:04│同花顺(300033):公司章程(202604) ─────────┴──────────────────────────────────────────────── 同花顺(300033):公司章程(20260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680d6cb-4dc0-4ca8-b609-dac40fea94bf.PDF ─────────┬──────────────────────────────────────────────── 2026-04-02 18:16│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c467b4f9-aa8d-4679-9fb6-34b1bdff4f1a.PDF ─────────┬──────────────────────────────────────────────── 2026-03-30 18:59│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幢办公楼 3楼、6-12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414号 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 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公司”)的委托,指 派吕崇华律师、姚志刚律师参加同花顺 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花顺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花顺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花顺本次股东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花顺 2025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的方式 1、现场会议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30日(星期一)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 路 2699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2、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3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 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 时间。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6 年 3月 24 日(星期二)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827人,共计代表股份 369,673,643股,占同花顺股本总额 的 68.7637%。其中:中小股东共计 822人,代表股份 22,913,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622%。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14人,共计代表股份 22,822,216股, 占同花顺股本总额的 4.2452%。其中:中小股东 814人,代表股份 22,822,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452%。 经会议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人,共计代表股份 346,851,427股,占同花顺股本总额 的 64.5185%。其中: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 9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70%。 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 有提出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69,587,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 5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48%;弃权 31,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表决结 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69,594,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6%;反对 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3%;弃权 33,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表决 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69,597,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3%;弃权 30,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表决 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369,61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 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7%;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表决 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69,15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反对30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37%;弃权210,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表决 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8,15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9%;反对 4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84%;弃权 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表决 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69,5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反对 49,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4%;弃权 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表决 结果为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会同意通过。其中,第 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第 6项议题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3df89a-02fd-4455-91f1-57a857cb4a14.PDF ─────────┬──────────────────────────────────────────────── 2026-03-30 18:59│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28b192a-be9d-4949-8fa1-cf119d8c19b7.PDF ─────────┬──────────────────────────────────────────────── 2026-03-10 00:3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e933e6bf-61f6-4388-ae0f-b8f4b927f1e6.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 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2025 年 2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执业质量等事项。在年度 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重点关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其严格按照执业 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监督及履职评价等职 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 作,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范执行审计程序,按时保质完成了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其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4efe6028-e4a8-45ff-9a46-f6c30bc3ce24.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815ddd14-96a3-4ea2-a6d2-e09751eeff88.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同花顺(3000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f331a096-0381-403f-b598-e29737482bf9.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03 号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同花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同花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同花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同花顺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花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同花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同花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 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花顺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尉建清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金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6c2752c4-5e12-4162-b747-3aa0079b1a51.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主业稳步推进年度经营计划,持续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强化自研大模型能力建设,提升模型在金融专业 场景中的准确性与应用深度,推动产品智能化升级。同时积极布局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探索模型能力输出及场景合作机会,培育新的 增量业务。整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AI 战略成效逐步显现,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与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用户体验,带动各项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受益于国内资本市场活跃度回升、投资者信心提振及交易活跃度提升,金融信息服务需求显著增强。同时,随着同花顺网站及 APP 用户活跃度提升,公司积极拓展生活、消费、科技等行业客户,叠加证券、基金等金融客户需求增长,推动广告及互联网推广服务 收入快速增长。因此,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实现快速增长。 一、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245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营利润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大额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总收入 6,028,985,966.48 4,186,794,650.06 44.00% 主要系证券市场回 暖,客户需求增加,公 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 509,784,224.57 443,397,835.91 14.97% 销售费用 759,240,273.21 592,058,501.29 28.24% 主要系加大营销推广 力度,相应营销费用 及销售人员薪酬所致 管理费用 245,080,887.72 221,376,791.84 10.71% 财务费用 -124,843,719.94 -205,924,675.68 39.37% 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 3,205,082,002.69 1,823,266,690.03 75.79% 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5.96 3.39 75.81%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大额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14,036,333,777.03 9,199,697,806.06 52.57% 主要系经营利润结 余及基金销售结算 资金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 585,713,054.38 631,769,496.83 -7.29% 在建工程 778,016,979.96 626,252,320.68 24.23% 无形资产 323,256,662.29 331,254,408.61 -2.41% 应付账款 204,675,818.82 161,541,411.33 26.70% 合同负债 1,769,295,086.64 1,486,124,962.67 19.05% 应付职工薪酬 232,492,408.93 221,841,989.16 4.80% 应交税费 387,799,591.04 194,234,044.67 99.66% 主要系期末应交企 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3,640,292,582.10 821,174,754.21 343.30% 主要系应付代理买 卖基金款增加所致 股本 537,600,000.00 537,600,000.00 0.00% 资本公积 356,802,975.99 356,802,975.99 0.00% 盈余公积 360,815,351.25 360,815,351.25 0.00% 未分配利润 8,211,208,658.18 6,672,686,655.49 23.06% 四、现金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大额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774,236,497.70 2,315,506,812.27 63.00% 主要系证券市场回 流量净额 暖,客户需求增加,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2,731,413.69 -119,447,262.79 5.6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66,560,000.00 -1,310,909,123.90 -27.13% 主要系报告期内现 流量净额 金分红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970,038,924.81 900,259,924.47 118.83%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 增加额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幅度 盈利能力 销售毛利率 91.54% 89.41% 2.13% 净资产收益率 38.54% 24.80% 13.74%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2.27 3.25 -30.15% 速动比率 2.26 3.23 -30.03% 资产负债率 40.05% 27.35% 12.70%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6.65 88.37 122.53% 流动资产周转率 0.51 0.47 8.51% 非流动资产周转率 3.65 2.63 38.78% 总资产周转率 0.45 0.40 12.5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上升 2.1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资本市场活跃,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为 38.54%,比去年上升 13.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比去年上升12.70%,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负 债增加所致。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偿债能力强,风险很小。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及应收账款减少所致;流动资产周转率、非流动资产周 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较去年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资本市场行情回暖,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1bd1e802-11a0-47fc-b9a5-0cf7ca293db3.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45a66d4d-f719-4267-98b3-de48c0bfe1af.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 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954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 756 家,收费 7.3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4 家,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3月6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已完结(天 东海证券、 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健需在 5%的 天健会计 年度、2019 年度年 范围内与华 师事务所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仪电气承担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连带责任,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天健已按期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履行判决)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丽媛: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义国兵: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义国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丽媛两位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尉建清 2025/1/17 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 对传化智联年度财务 理委员会浙江监 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 管局 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cea63c2c-17d7-4969-ad8a-0867e295f5d6.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79092ea5-4ee7-4bab-b34d-434c09daa86d.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df8c2c2-ab87-4681-a1ba-d894ba9b7a99.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同花顺(3000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a96ba3cb-468c-4af8-8e6c-d2e224edd07a.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同花顺(300033):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84976226-4b69-4989-a173-7ca9fdb0bbe0.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6-00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方便广大股东远程参与本年度股东会,公司将通过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向报名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会议服务,具体 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699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9.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ai.iwencai.com/meetingfront/download.html,或扫描附件一中的二维码。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 026年3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0023(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 话:0571—88852766 传 真:0571—88911818-8001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电话:0571-88852766 传真:0571-88911818-8001 邮箱:myhexin@myhexin.com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e5e34bc9-9677-4f9f-8eb5-1fe03afdccc5.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锋)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 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战略发展、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余杭支行科长、杭州银行余杭支行行长,中信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杭州银行公司业务总部执行总 经理,杭州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杭州银行总行副行长、高级专家;现任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欣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丁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在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的原则,针对所有议案进行了深入而客观的思考,最终均投下了赞成票,未曾出 现反对票或弃权票。在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审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我均投下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发表意见的 类型 2025 年 2月 22 日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025 年 8月 22 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 求的履职原则,严格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的核心原则,牵头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针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与考核工作,本人牵头对相关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匹配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 度工作目标完成质量等进行全面、审慎的核查与评估,确保薪酬核定有依据、考核评价有标准。同时,本人结合行业及工作经验对公 司薪酬体系审慎的提出建议,确保薪酬与考核体系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 公司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 严谨履行各项职责。在战略规划与投资决策过程中,本人坚持以公司长远利益为核心,深入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确保 公司每一项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持续性。同时,本人注重与董事会及其他委员会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 职能,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五、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 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 策。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 量发展。同时,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 经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 对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所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丁锋 ____________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31c872f0-672b-49a0-8642-e51353b2c617.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茂喜)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 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曹茂喜,从事财务、审计、投资、咨询等相关工作近 30 年。曾任职于浙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浙江证 监局、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现任职于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曹茂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独 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发表意见的 类型 2025 年 2月 22 日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025 年 8月 22 日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 4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参与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绩效考核等事项审慎审议并提出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 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关注薪酬体系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 治理要求和股东利益。 五、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 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持续学习,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对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监管要求的认识与理解;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与学习活动,全面熟 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独立履职能力,牢固树立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意 识,切实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助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最后,谨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在2025年度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曹茂喜 ____________ 二○二六年三月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1d19bc6d-974c-46b4-aa34-e38a174328cf.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旭强)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旭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ef86511-5d13-43fb-b9ef-b4a201ec8fb4.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03) ─────────┴──────────────────────────────────────────────── 同花顺(3000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0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a82e147-029a-4023-9e61-7c1de3946adc.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4385e561-80a6-4c66-b826-a814cf44ca56.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6-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14日以现 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于 2026 年 3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此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易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易峥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 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6 年 3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旭强、丁锋、曹茂喜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上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6 年 3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 202 6 年 3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8,985,966.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05,082,002.69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5.79%。《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份公司(母公司)2025 年实现净利润为 1,504,594,748.61 元,加上期初未分 配利润 3,218,869,854.40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红 1,612,800,000.00 元,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红53,760,000.00 元,本年期 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3,056,904,603.01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741,76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详细内容见 2026 年 3月 10 日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朱志峰先生、吴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3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 2026 年 3月 1 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b8e0ab71-1f4a-487d-b138-20bb0ffbcf21.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e0c0fac3-48b8-4ca9-8847-5385d2ebe862.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同花顺(30003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3bd7aee0-2425-45cf-ab20-72f747d47cb0.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629968ba-4730-42e3-a17e-4eff812dde63.PDF ─────────┬──────────────────────────────────────────────── 2026-03-10 00:00│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be3ef956-362a-4b45-ad74-d931cdae96c1.PDF ─────────┬──────────────────────────────────────────────── 2026-01-21 18:18│同花顺(300033):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同花顺(300033):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804f5d78-47c4-49db-9632-12ac53d5696c.PDF ─────────┬──────────────────────────────────────────────── 2026-01-20 18:26│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273,490.01 万元–328,188.01 万元 盈利:182,326.6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264,734.45 万元–317,681.33 万元 盈利:176,489.63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公司加大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推进产品与大模型技术融合创新,优化核心产品竞争力与用户体验,公司各项业 务取得了较快增长;同时,国内资本市场活跃度持续回升,投资者信心修复,市场交投活跃度明显提升,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需求 增强;另外,由于同花顺网站与 APP 用户活跃度提升,公司大力拓展生活、消费、科技类客户,同时证券、基金等金融客户需求有 所增加,公司广告及互联网推广服务收入相应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05123ef-bce2-4792-9f20-75d38757337e.PDF ─────────┬──────────────────────────────────────────────── 2025-10-22 18:29│同花顺(30003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13da4567-dead-47f5-bb6a-8bd7f971ca2e.PDF ─────────┬──────────────────────────────────────────────── 2025-09-30 17:20│同花顺(3000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年 9月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持有公司股 份 48,193,82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8.96%)的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士顺”),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凯士顺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 方式 来源 间 均价 例(%) 凯士顺 集中 IPO前取 2025.09.29 357.21-361.14 359.50 699,100 0.13 竞价 得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凯士顺 合计持有股份 48,193,829 8.96 47,494,729 8.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48,457 2.24 11,349,357 2.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45,372 6.72 36,145,372 6.72 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上述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4.上述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 凯士顺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3708b4d-6327-4ac3-aa74-b54dd1c80ddd.PDF ─────────┬──────────────────────────────────────────────── 2025-09-16 19:16│同花顺(300033):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9月1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53,760,000.00元(含税)。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21 易峥 2 00*****007 叶琼玖 3 08*****023 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 4 01*****662 于浩淼 5 01*****518 王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咨询联系人:唐俊克 咨询电话:0571-88852766 传真电话:0571-88911818-8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24cba5a-8ac6-401d-b6f4-3b52a305c850.PDF ─────────┬──────────────────────────────────────────────── 2025-09-10 19:14│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0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4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 2699 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朱志峰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7 人,代表股份 378,023,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6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47,507,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4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7 人,代表股份 30,51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6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32 人,代表股份 30,564,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7,971,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 21,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512,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5%;反对 3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弃权21,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7,96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50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5%;反对 4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7,973,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5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4%;反对 36,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151,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30%;反对 8,858,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691,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713%;反对 8,858,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839%;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94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89%;反对 9,06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5%;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87,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032%;反对 9,06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523%;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和张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5fc5e384-5fe3-4623-b635-26569a0e350b.PDF ─────────┬──────────────────────────────────────────────── 2025-09-10 19:10│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8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522 号 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姚志刚律师、张鸣律师参加同花顺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花顺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花顺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花顺本次股东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花顺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 塘路 2699 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2、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0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 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 1、截至 2025 年 9月 4日(星期四)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 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 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637 人,共计代表股份 378,023,477 股,占同花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69%。其中:中小股 东共计 632 人,代表股份 30,564,250 股,占同花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3%。 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77,971,982 股,反对 30,400 股,弃权 21,0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表 决结果为通过。 2、《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377,967,377 股,反对 43,500 股,弃权 12,6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表 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77,973,477 股,反对 36,700 股,弃权 13,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表 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9,151,079 股,反对 8,858,698 股,弃权 13,7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3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8,946,865 股,反对 9,063,012 股,弃权 13,6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89%, 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会同意通过。其中,第 3项议题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第 1-5 项议案已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1e3bae5-52ec-4e09-ad94-cda6efbfe1f3.PDF ─────────┬──────────────────────────────────────────────── 2025-09-09 00:16│同花顺(300033):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易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68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3%。 该部分股份系易峥先生于 2022 年 4月 28日,在行情持续走低、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的情况下,为稳定公司股价,通过二级市场增 持取得。 鉴于各种因素,易峥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易峥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总数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 持股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易峥 194,221,000 145,665,750 48,555,250 36.13%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自 2009 年 12月 25日公司上市至今近 16年,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从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 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我们将继续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 5.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不变。 三、备查文件 1. 易峥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30888a23-5141-4427-956b-6718e5224f80.pdf ─────────┬──────────────────────────────────────────────── 2025-09-05 21:01│同花顺(30003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易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194,221,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 36.13%)的大股东、董事长易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193,82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8.96%)的股东杭州凯士顺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士顺”),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8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易峥先生,股东凯士顺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1)易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总数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 持股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易峥 194,221,000 145,665,750 48,555,250 36.13% 凯士顺 48,193,829 36,145,372 12,048,457 8.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 易峥: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易峥先生于 2022 年 4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68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3%,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6); 凯士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目的:股东凯士顺为自身资金需要;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阶段性增持目标已圆满完成,此前通过低位增持有效稳定了 股价,当前的减持是对既定目标的落实。实际控制人将通过减持优化个人资源配置,从而将更多精力聚焦于公司战略布局和主营业务 发展,助力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以回报广大股东的长期信任。同时,通过适度减持,旨在让渡市场参与机会,释放流动性,激活市 场活力,为后续市值管理创造更有利的空间。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股东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股本比例 易峥 684,000 0.13% 凯士顺 699,100 0.13% 合计 1,383,100 0.26% 易峥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减持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 36.00%,控制权未发 生重大变化。 凯士顺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9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峥先生、凯士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易峥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2. 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de6041ec-be07-4069-95b0-b1b53f86d033.PDF ─────────┬──────────────────────────────────────────────── 2025-08-22 19:59│同花顺(30003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方便广大股东远程参与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向报名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会议服务,具体操 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699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9.同花顺股东会系统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ai.iwencai.com/meetingfront/download.html,或扫描附件一中的二维码。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 025年9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0023(信封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 话:0571—88852766 传 真:0571—88911818-8001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联系人:朱志峰、唐俊克 电话:0571-88852766 传真:0571-88911818-8001 邮箱:myhexin@myhexin.com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7cb480c-44c3-473f-a3b3-f6231097f8bd.PDF ─────────┬──────────────────────────────────────────────── 2025-08-22 19:59│同花顺(3000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 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召集人)。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 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 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第十一条 公 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其 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 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承担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审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必 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存在异议的, 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十六条 内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独立董事)主持。但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会议,而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召集人应在会上说明情 况。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 由。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委员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 权总数。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提出的议案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的, 审计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非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相 关的人员可以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但没有表决权。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 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经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e4ab5c23-2e4a-4e2c-a2ac-8253b96638d0.PDF ─────────┬──────────────────────────────────────────────── 2025-08-22 19:59│同花顺(30003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 同花顺(30003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c32fd5fe-78f0-4626-9d7c-49ee5dce17f9.PDF ─────────┬──────────────────────────────────────────────── 2025-08-22 19:59│同花顺(300033):公司章程(202508) ─────────┴──────────────────────────────────────────────── 同花顺(300033):公司章程(20250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93886c8-aa3f-45c5-bce5-1b93d59e667d.PDF ─────────┬──────────────────────────────────────────────── 2025-08-22 19:59│同花顺(30003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 同花顺(30003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9d78dfa0-eae4-4ae1-a70a-308041555a94.PDF ─────────┬──────────────────────────────────────────────── 2025-08-22 19:58│同花顺(300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同花顺(300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7ff2d767-80e2-465c-9e37-452a48907b1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同花顺: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869.PDF ─────────┬──────────────────────────────────────────────── 2026-03-10│同花顺: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0/1225002186.PDF ─────────┬──────────────────────────────────────────────── 2025-10-23│同花顺: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978.PDF ─────────┬──────────────────────────────────────────────── 2025-08-23│同花顺: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60447.PDF ─────────┬──────────────────────────────────────────────── 2025-04-25│同花顺: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700.PDF ─────────┬──────────────────────────────────────────────── 2025-02-25│同花顺: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2-25/1222627630.PDF ─────────┬──────────────────────────────────────────────── 2024-10-24│同花顺: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9642.PDF ─────────┬──────────────────────────────────────────────── 2024-08-24│同花顺: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350.PDF ─────────┬──────────────────────────────────────────────── 2024-04-24│同花顺: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505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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