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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3(同花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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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33 同花顺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同花顺(300033):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同花顺(300033):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fe4d2d2-8109-45f0-a365-f6ab544ace67.PDF ─────────┬──────────────────────────────────────────────── 2024-03-22 00:00│同花顺(300033):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8 2,720,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9.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3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3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21 易峥 2 00*****007 叶琼玖 3 08*****023 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 01*****662 于浩淼 5 01*****518 王进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3月19日至登记日:2024年3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咨询联系人:唐俊克 咨询电话:0571-88852766 传真电话:0571-88911818-8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3a5a341f-cc23-46ff-9b8a-c07f1d78195e.PDF ─────────┬──────────────────────────────────────────────── 2024-03-19 00:00│同花顺(3000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同花顺(3000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63658a66-003a-4cbc-9cc6-ab591187caf2.PDF ─────────┬──────────────────────────────────────────────── 2024-03-19 00:00│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bd909d13-235a-43cf-8365-df7ae1507b61.PDF ─────────┬──────────────────────────────────────────────── 2024-03-19 00:00│同花顺(30003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 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24 年 3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3 名,会议推 举郭昕先生为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郭昕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此项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089f4ba4-a711-4233-8139-1f4561c58faa.PDF ─────────┬──────────────────────────────────────────────── 2024-03-19 00:00│同花顺(3000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4年 3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此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推举易峥先生为主持人,监事郭昕先生、夏炜先生和俞立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易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 由曹茂喜先生(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独立董事)、王进先生三人组成,曹茂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提名委员会 由赵旭强先生(独立董事)、曹茂喜先生(独立董事)、吴强先生三人组成,赵旭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丁锋先生(独立董事)、曹茂喜先生(独立董事)、叶琼玖女士三人组成,丁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由易峥先生、朱志峰先生、丁锋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易峥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易峥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易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琼玖女士、吴强先生、朱志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烈康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杜烈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志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朱志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俊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易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唐俊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应文博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应文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2cc43fa5-08b8-4209-9f7d-4b11ae33f4b8.PDF ─────────┬──────────────────────────────────────────────── 2024-03-14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俞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俞立峰先生将与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0a48322b-8977-4699-ad0b-8cd921fef644.PDF ─────────┬──────────────────────────────────────────────── 2024-03-05 00:00│同花顺(300033):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花顺”)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 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 想,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深耕主业,夯实金融信息服务行业龙头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和系统维护服务、金融数据服务、 智能推广服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讯、投资理财分析工具、理财产品投资交易服务等。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公司业务已覆盖 证券公司、基金、银行、保险、政府、研究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客户,以及广大个人投资者。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强化 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开展多元化营销推广、开拓国际市场等方式,积极扩大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二、以创新为引领,以技术赋能业务发展 伴随着 ChatGPT 的亮相,生成式 AI 大模型浪潮席卷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技术的集大成者,极大提高了数据创造 价值的效率,带来了万亿规模的潜在市场价值。2023 年公司自研的问财 HithinkGPT 大模型,预训练金融语料达到万亿级 tokens, 涵盖了股票、债券、期货、外汇、商品价格、宏观经济指标、行业数据等多个方面的数据,具有全面的实时金融数据、强大的语义理 解、专业的投顾建议、生动的表达形式、可控的内容生成等特点,可以有效提高产品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行业内关键技术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继续坚持专业化、精细化 发展,深入挖掘投资者需求,拓展金融信息服务的深度;继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研发,尤其是重点加大人工智能大模型相关的技 术与公司现有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之间的融合。 三、严格履行信披责任,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信息披露始终持续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 息披露理念,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持续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务求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高效性;持续加强投 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邮件及专线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的认同感,强化投资者和公司一同面对困难的决心和信心。 四、稳健经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6,426.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0.14%。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受到较大程度的 影响,但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各种困难,各项业务平稳运行。 2023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272 万元,股利支付率超过 80%。同时,公司长期坚持高比例分红,自公司上市以来, 每年都派发现金红利,上市 14年已累计分红金额高达 514,214 万元,且近三年年均分红比例高达 71.48%。未来,在保证日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继续坚持研发创新,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d6446239-318a-48f4-802c-a9bac3623652.PDF ─────────┬──────────────────────────────────────────────── 2024-02-27 00:00│同花顺(30003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2)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 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 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处广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候选人和聘任新的经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 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每次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独立董事)主持。但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会议,而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召集人应在会上说明情 况。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 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经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58b06d1a-490e-49b6-82a1-8c229a9f8f6c.PDF ─────────┬──────────────────────────────────────────────── 2024-02-27 00:00│同花顺(30003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02)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有关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 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3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 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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