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3 同花顺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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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26 │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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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44 │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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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44 │同花顺(3000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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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21:08 │同花顺(3000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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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1:53 │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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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5 │同花顺(30003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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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0 │同花顺(300033):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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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0 │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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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0 │同花顺(30003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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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19 │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一帆 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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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26│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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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abae23e1-6b59-49b1-babe-b11943a6d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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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44│同花顺(300033):同花顺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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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8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358号
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吕崇华律
师、姚志刚律师参加同花顺 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花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花顺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花顺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花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花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2月 25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的方式
1、现场会议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3月 18日(星期二)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
路 2699 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2、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3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3月 18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月18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为:
1、截至 2025年 3月 13日(星期四)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
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861人,共计代表股份 378,965,562股,占同花顺股本总
额的 70.4921%。其中:中小股东共计 856 人,代表股份 31,506,3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06%。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47 人,
共计代表股份 31,135,453股,占同花顺股本总额的 5.7916%。其中:中小股东 847人,代表股份31,135,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7916%。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人,共计代表股份 347,830,109 股股,占同花顺股本总
额的 64.7005%。其中:中小股东 9人,代表股份 370,8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90%。
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78,915,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3%;弃权 22,3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表
决结果为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78,914,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8%;弃权 21,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表
决结果为通过。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78,902,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0%;弃权 25,3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78,90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2%;弃权 25,6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378,913,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 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94%;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78,68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 225,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 49,8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6,763,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9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78,916,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反对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82%;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8,814,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5%;反对 10,127,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725%;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8,564,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55%;反对 10,378,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386%;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其中,第七项议题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程序
;第八项议题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
名。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花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为 TCYJS2025H0358号《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承办律师: 吕崇华
签署:
承办律师: 姚志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e0c05c4c-342a-4940-b413-e4196e9f9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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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44│同花顺(3000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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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b2bb4f37-144c-4259-9c98-9d3876394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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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21:08│同花顺(3000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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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叶琼玖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3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持有公司股份 61,
730,6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1.48%)的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年 3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 持 比
方式 来源 格区间 价 例(%)
叶琼玖 集中 IPO 前取 2024.12.23- 302.00- 318.87 2,000,000 0.37
竞价 得 2025.02.26 326.32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叶琼玖 合计持有股份 61,730,614 11.48 59,730,614 1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32,654 2.87 13,432,654 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97,960 8.61 46,297,960 8.6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3.上述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 叶琼玖女士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0e5535fd-3f60-48a4-9efd-304cb7ae9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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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1:53│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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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d782854b-2250-4248-849d-0bd0d486c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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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5│同花顺(30003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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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25 年 2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昕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各位监事仔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86,794,650.06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3,266,690.
0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23,266,690.03 元,加上期初未
分配利润 6,032,139,965.46元,扣除 2023 年度利润分红 1,182,720,000 元,本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672,686,655.49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4年度以公司 2024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30.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12,800,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4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25年 2 月 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监事夏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23de4fa7-9972-45c6-a5ac-7c4d06b3d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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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1:20│同花顺(300033):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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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212号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花顺股份公司)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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