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5 中科电气 更新日期:2026-0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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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28 │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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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9:44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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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9:12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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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5:46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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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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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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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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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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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中科电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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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 │中科电气(300035):关于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与石棉县集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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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28│中科电气(30003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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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5,453 ~ 51,514 30,302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00% ~ 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37,985 ~ 48,345 34,53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0% ~ 40.0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锂电负极材料产能较上年增加,同时,下游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快充车型以及储能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锂离子
电池负极材料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推进降本增效措施,成本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利润规模较上年呈
现增长趋势。此外,考虑到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26日完成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控股”)
股权的回购以及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因此,本年度深创投新材料基金持有的中科星城控股 75%股权期间计提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利息支
出7,621.33万元于期末已结算完毕,并于四季度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由此致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幅相对偏小。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5年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bf73dcc4-c137-4a3d-b55b-b7eb45a73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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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9:4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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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强、李小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
余强、李小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凯博(成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凯博成都基金”)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4,278,1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
2、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年 1月 19日,过户
数量合计 34,278,187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受让方凯博成都基金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受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强、李小浪以及公司股东罗新华、黄越华、黄雄军与凯博成都基
金于 2025年 10 月 30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凯博成都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34,278,187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23.34元/股,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800,052,884
.5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股东协议转
让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5-057)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序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号
1 余新 女 中国 430602************ 湖南省岳阳市********
2 李爱武 男 中国 430602************ 湖南省岳阳市********
3 余强 男 中国 430602************ 湖南省岳阳市********
4 李小浪 男 中国 430602************ 湖南省岳阳市********
5 罗新华 男 中国 432801************ 湖南省长沙市********
6 黄越华 男 中国 431081************ 湖南省长沙市********
7 黄雄军 男 中国 420111************ 湖南省岳阳市********
上述转让方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
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凯博(成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BX1U9526
备案时间 2022年 9月 28日
管理人名称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年 8月 5日
出资额 200,000万人民币
合伙期限 2022年 8月 5日至 2028年 8月 4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成都产投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70,000 35.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900 29.95%
成都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5,000 12.50%
四川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 20,000 10.00%
业(有限合伙)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权投资基 19,900 9.95%
金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50%
成都先进创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5%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5%
主要经营场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 888号 49栋 5层 1
号。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
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 2026年 1月 19日。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余新 80,613,000 11.761% 60,459,750 8.821%
李爱武 30,381,749 4.433% 22,786,312 3.324%
余强 4,677,600 0.682% 3,508,200 0.512%
李小浪 2,469,030 0.360% 1,851,772 0.270%
罗新华 2,600,044 0.379% 221,176 0.032%
黄越华 1,597,518 0.233% 135,895 0.020%
黄雄军 902,351 0.132% 0 0.000%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 0 0.000% 34,278,187 5.001%
管理有限公司-凯博
(成都)新能源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本次过户完成后,凯博成都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4,278,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凯博成都基金承诺
,自本次协议转让受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4e21fac4-2c93-4624-b404-67778d952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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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9:12│中科电气(300035):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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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之余新女士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余新 是 20,000,000 24.81% 2.92% 2025-5-21 2026-1-13 渤海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余新 80,613,000 11.76% - - - - - 60,459,750 75.00%
李爱武 30,381,749 4.43% - - - - - 22,786,312 75.00%
余强 4,677,600 0.68% - - - - - 3,508,200 75.00%
李小浪 2,469,030 0.36% - - - - - 1,851,772 75.00%
合计 118,141,379 17.24% - - - - - 88,606,034 75.00%
注:1、余强、李小浪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的一致行动人;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04ff0623-11b1-457a-b81d-ba561e15b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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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5:46│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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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66769fba-c480-47ca-b4da-936f718db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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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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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dbe8184-b213-4500-a37b-339f9cb0b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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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中科电气(300035):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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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张斌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新能源材料事业部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张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张斌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卢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
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2203875
电子邮箱:luyan@shinzoom.com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32号亿达中建智慧科技园3栋邮政编码:41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5eac592-cb12-49ab-90fb-13d3b433a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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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34│中科电气(3000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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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
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
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2月 17 日
发布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
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
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5日 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号亿达中建智慧科
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董事长余新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代表 3名股东,均为 2025年 12月
25日下午 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者其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93,68
5,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6682%。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660名,代表 661名股
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2,306,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38%。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
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公司
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1,826,6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0%;反对 4
1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2%;弃权 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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