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9 上海凯宝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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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6 │上海凯宝(30003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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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6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谊众部分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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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12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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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2:06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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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02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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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46 │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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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 │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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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 │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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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11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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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10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
│ │施方式变更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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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6│上海凯宝(30003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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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邮件、书面
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通知时限。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等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海谊众的部分股份,不超过 620.11万股(若在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谊
众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择机进行出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25361fa9-84e4-461e-b272-880f936bc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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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6│上海凯宝(300039):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谊众部分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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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凯宝”)拟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等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620.11万股。
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等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海
谊众的部分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 620.11万股(若在该等计划实施期间,上海谊众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期限内择机进行出售,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上海谊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91,股票简称:上海谊众),
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商业化为一体的高科技制药企业,其核心产品为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上海谊众 2,470.35 万股,占其上市发行后总股本的11.95%。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
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减持方案
1.交易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等方式择机出售所持上海谊众的部分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 620.11 万股
(若在该等计划实施期间,上海谊众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出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份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环
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故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以及是否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所持有上海谊众的股权投资确认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公司处置上海谊众的股权不会影响公司当期
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f247db38-afb6-481e-b0fc-30907d9c2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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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12│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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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19e4fdbc-e5b5-4a56-8797-4ff102e1d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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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2:06│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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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竟伟的一致行动人
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谊商贸”)持有公司股份 78,425,0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0%),穆竟伟及其一致行
动人张艳琪、穆竟男、凯谊商贸合计持有公司 415,455,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72%)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凯谊商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凯谊商贸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7月 23 日至 2025年 10月 22日,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的 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
划”)。
现将凯谊商贸本次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 78,425,019 7.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述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凯谊商贸(分立前为“河南省新谊药业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凯谊商贸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凯谊商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凯谊商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
凯谊商贸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凯谊商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9e1ec1aa-38a9-4f31-89dc-d43513193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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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02│上海凯宝(300039):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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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凯宝”)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痰热清胶囊《药品注册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痰热清胶囊
剂型 胶囊剂
规格 每粒装 0.4g(相当于饮片 2.98g)
包装规格 每板装 9粒,每盒装 2板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 中药 2.3类
药品有效期 24 个月
处方药/非处方药 处方药
证书编号 2025S01970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Z20130025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Z00522025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痰热清胶囊为公司主营产品痰热清系列产品之一,是公司独家品种,功能主治:清热,化痰,解毒。用于风温肺热病属风热袭肺
证,症见发热,恶风,咳嗽,咯痰,或咽痛,流涕,口干等。此次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证书》,新增适应症“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痰热清胶囊获批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适应症,将进一步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品牌知名度。另药品的销售情
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9348acf7-4698-47c4-be79-a6ef2a8cf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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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46│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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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
利 1.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3.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 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5 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3 穆竟伟
2 02*****817 穆竟伟
3 00*****404 张艳琪
4 08*****120 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
5 01*****485 穆竟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任立旺 马聪影
咨询电话:021-37572069
传真电话:021-3757206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f53a2a75-c794-4707-ad4c-d099a9133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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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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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a5b0761-75c1-4c96-8823-dc6f70417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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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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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3baf940-6837-4435-840c-39be266712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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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11│上海凯宝(300039):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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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召
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
25-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5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竟伟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以
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此次新增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并将剩余超募资金
暂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优欣定胶囊”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自有资金实施事项,剩余超募资金 8,841.50万元
(含利息)取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超募资金暂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后续公司根据自身战略需要尽快确定新的使用
方式;待后续超募资金使用方式确定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合规使用超募资金。
收到上述临时提案后,2025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当前自有资金实际情况,为提高
公司相关超募资金后续使用效率,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并将剩余超募资
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穆竟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06%,其提出的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在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同时,取消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同类事项即议案 10《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除前述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
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凡于 2025 年 5月 12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前述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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