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39 上海凯宝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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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20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优欣定项目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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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52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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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18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在国家医保目录(2025年)中调整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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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30 │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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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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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 │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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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 │上海凯宝(30003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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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6:16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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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18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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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24 │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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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20│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优欣定项目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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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凯宝”)与无锡中惠中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中惠”)签订《“优欣定胶囊”合作开发协议书》,共同对“优欣定胶囊”进行后续研究开发并分享其有关权益(以下简称“优欣定
”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支付首期 1,500 万元款项后享有优欣定项目 15.79%权益,之后因双方就新增的研发费用承担未达
成一致,基于此,公司未支付二期及后续款项。
无锡中惠在未按协议约定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优欣定项目权益以实物出资方式转让给怡瑞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怡瑞达”)。因与无锡中惠关于优欣定项目公司应享有的权益及后续处理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公司在优欣定项目应享有的相应权益。
二、诉讼事项的请求内容及法院认定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凯宝
被告:无锡中惠
第三人:怡瑞达
(二)案号、诉讼请求与法院认定
1.一审——(2025)沪 0120 民初 12436 号
诉讼请求:(1)确认《优欣定胶囊合作开发协议书》有效,上海凯宝享有协议约定的优欣定项目的 15.79%权益;(2)确认上
海凯宝与第三人怡瑞达共同享有优欣定项目权益,其中上海凯宝享有 15.79%份额。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对该合同的有效及原告享有协议约定的优欣定项目的15.79%权益均不存在争议,第三人怡瑞达对原告享有《
优欣定胶囊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的优欣定项目的 15.79%权益亦没有异议;要求确认原告与第三人共同享有优欣定项目权益不具有
诉的利益,法院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
2.二审——(2026)沪 01 民终 1905 号
一审判决虽明确了公司享有的 15.79%项目权益无争议,但未解决无锡中惠单方处置项目导致的权益模糊问题。公司仍认为,无
锡中惠在未按协议约定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转让该项目,与双方合作协议的合作安排不符,导致项目转让后的权利归属状态
不清晰,影响公司合法权益的正常行使。
公司为妥善解决该权益模糊问题、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前及诉讼中多次与无锡中惠沟通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就权
益实现方案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1)撤销(2025)沪 0120 民初 12436 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上海凯宝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均显示,公司享有协议约定的优欣定项目的 15.79%权益,无锡中惠与第三人怡瑞达对此均不持异议,确
定了公司在优欣定项目中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始终认为,无锡中惠在未与上海凯宝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优欣定项目整体转让给怡瑞达,该操作有悖于双方《合作协议
书》约定,且导致项目转让后的权利归属状态不清晰,公司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落地。上海凯宝在此声明:任何未经上海凯宝书面
同意的优欣定项目转让、质押、授权、收益转移等,均对上海凯宝无效,不影响上海凯宝在优欣定项目上的权益,第三方受让该项目
须书面征询上海凯宝意见。上海凯宝将会持续通过友好协商、司法程序等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及投资者利益。
3.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b953b1f-3b92-4850-bc9b-d8b7405e5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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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52│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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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7648aa87-dbac-4d78-95b1-100cc84bd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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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18│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在国家医保目录(2025年)中调整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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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7 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
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 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 号),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目录(2025 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新谊药业”)共有 92 个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 50 个,乙类 42 个。主要涉及独家品种 3 个(公司产品痰热清注射液、
痰热清胶囊,子公司产品芪参胶囊),独家剂型 1 个(公司产品多索茶碱胶囊)等继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现将有
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产品调整情况
公司产品苓桂术甘汤颗粒、一贯煎颗粒和子公司产品多索茶碱片均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公司独家品种痰热清胶
囊继续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医保支付标准为 4.09 元/(0.4g/粒),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
公司子公司产品复方罗布麻片、斑秃丸调出《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截止目前上述产品调出医保目录对公司经营业绩无
实质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其他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的情况与《国家医保目录(2024 年)》保持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医保目录(2025 年)》于 2026 年 1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执行要求以国家医保局等政府部门发布信息为准。药品销
售情况可能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be7f8cb9-de6c-48bd-aa27-18cec00ed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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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30│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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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如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3.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11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3 穆竟伟
2 02*****817
3 00*****404 张艳琪
4 02*****408
5 08*****120 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
6 06*****890
7 08*****289
8 01*****485 穆竟男
9 02*****599
10 05*****640
11 00*****837 王国明
12 01*****278
13 02*****038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1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任立旺 马聪影
咨询电话:021-37572069
传真电话:021-3757206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0be16ac8-4bb3-4d60-8a34-b7e714582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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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上海凯宝(300039):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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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调整的情况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荆树中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
治理结构调整,荆树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荆树中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
新乡)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荆树中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
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荆树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荆树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
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2e69b1b-2fa0-46f0-9459-7ec897354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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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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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eb412453-adde-4120-9cda-72f727cde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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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上海凯宝(30003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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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33567d28-6ea0-410b-88dd-90ab2f2bc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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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6:16│上海凯宝(300039):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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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关于更换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原
保荐代表人刘婷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吴证券委派翟悦女士(简历附后
)接替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翟悦女士、曹飞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刘婷女士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c40f1a7e-a31a-4eec-afd6-598c957f1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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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18│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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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6936aa42-8d03-4ddb-8f3b-3fa51cd9e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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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24│上海凯宝(300039):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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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1 月 13日(星期
四)15:00-16:30 参加 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周迎宾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任立旺先生,财务总监陈友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出
席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
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至 11 月 12 日(星期三)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
邮箱 kbyydmb@126.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立旺、马聪影
电话:021-37572069
邮箱:kbyydmb@126.com
五、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4376df65-6f87-4a3a-ae65-45e32e40f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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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6│上海凯宝(30003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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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书面的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
事九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现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和完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备案事
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工商事项的变更
、备案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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