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0 九洲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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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16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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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 │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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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 │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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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48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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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07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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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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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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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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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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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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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16│九洲集团(30004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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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股票(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于 202
6 年 7 月 17 日、7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于 2026 年 7月 17 日、7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8月 25 日披露,目前报告正在编制中,关于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未向
任何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d7fa9bc9-f8ca-4756-9c88-5662e2310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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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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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号九洲集团零碳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43,410,43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4人,代表股份172,72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
.8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5,05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932,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30%;反对 13,476,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024%;弃权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80,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534%;反对 13,476,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431%;弃权 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03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12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75%;反对 13,369,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7403%;弃权2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22%;反对 13,369,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357%;弃权 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2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53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003%;反对 9,927,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7478%;弃权2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85,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00%;反对 9,927,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656%;弃权 2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409,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85%;反对 11,967,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283%;弃权3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
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8,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33%;反对 11,96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010%;弃权 3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7c609c6-7b00-480e-9a62-7e8a290fa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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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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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霞律师
、兰显珍律师参加九洲集团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7月3日(星期五)下
午13:30,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ec493b2-38c3-4875-9e40-230edf084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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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48│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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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决
定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
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借 √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3、上述议案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6月2
5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每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b6541f83-6424-4b87-852a-8fa8c0203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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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07│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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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7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富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即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7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5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高级
管理人员卢志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7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7,2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高级管理人员高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收到李寅先生、卢志国先生、高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及刘富利
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富利先生已完成减持。李寅先生、卢志国先生、高明先
生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李寅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13 日 7.94~8.02 785,000 0.1220%
-2026年 5月 14日
刘富利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6日 7.40~7.95 12,599 0.0020%
-2026年 6月 1日
卢志国先生、高明先生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寅 合计持有股份 85,836,519 13.3409% 85,051,519 13.2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577,389 10.1922% 65,577,389 10.19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59,130 3.1487% 19,474,130 3.0267%
刘富利 合计持有股份 50,396 0.0078% 37,797 0.00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797 0.0059% 37,797 0.0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99 0.0020% 0 0.0000%
卢志国 合计持有股份 188,985 0.0294% 188,985 0.02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739 0.0220% 141,739 0.02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246 0.0073% 47,246 0.0073%
高明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 0.0054% 35,000 0.00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50 0.0041% 26,250 0.0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50 0.0014% 8,750 0.0014%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部分数据有尾差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公告中的相应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寅先生、卢志国先生、高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刘富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4e95d41-3bc4-4954-9883-279a6c845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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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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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借 √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3、上述议案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6月2
5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每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c607df4-0f80-44d0-a5a5-d6d1e22202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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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九洲集团(300040):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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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e041e5d-f4a4-44a0-9fa5-a4ff0bcd0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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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九洲集团(30004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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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ee18108-35dd-45df-a056-8b915cf78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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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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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5d3b864-f958-461a-8f3a-eaf54532d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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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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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锐能”)、大庆
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汇能”)进行减资,减资情况具体如下:
全资子公司名称 减资前注册资本 拟减少注册资本 减资后注册资本
大庆锐能 12,100万元 3,870万元 8,230万元
大庆汇能 12,100万元 400万元 11,7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减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减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本次减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6月14日 2012年6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606598214280D 9123060659821431XM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A7号楼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A7号楼
3单元6层601室 3单元6层6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彦生 刘彦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12,100万元 人民币12,100万元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
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 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
股东信息 公司100%持股 公司100%持股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大庆锐能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621.13 45,954.35
负债总额 32,160.15 32,733.37
净资产 13,460.98 13,220.98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106.41 5,329.49
净利润 218.13 2,048.90
大庆汇能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931.92 47,239.57
负债总额 32,704.60 33,250.70
净资产 14,227.33 13,988.8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144.71 5,368.04
净利润 223.23 1,621.35
三、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大庆锐能、大庆汇能仍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减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9454a8d-3506-4754-b60e-6928384df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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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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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
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
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其所述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a258a97-5554-4d05-8710-dabc9831f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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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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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7388dfd-4ef1-4e0b-a40e-69dba6bd1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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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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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5612fd6-d9b5-45e2-bbbb-db372071b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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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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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74397d5-8b0a-4375-94bc-db541859b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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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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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4c99c23-9aaf-49b3-9fdd-11f04d479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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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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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87a9057-bace-4c96-aec9-62b3d8a586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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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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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dfbdbf2-601b-4fd7-a934-29a096115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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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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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诚电
气”)和九洲昊诚电力工程建设(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诚电力”),拟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 昊诚电气的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融资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款项用途 期限
1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 不超过 6,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3 年
限公司
昊诚电力的担保明细如下:
序 融资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款项用途
号
1 交通银行股份有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1,000万元, 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及支付工
限公司辽宁省分 提供最高额担保1,200万元 程款项等企业日常经营支出
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1,000万元
限公司沈阳分行
昊诚电气和昊诚电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拟为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满一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昊诚电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6780088161P,注册地点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开发大路12甲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对外承包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
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昊诚电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630,458,257.96 615,149,907.23
负债总额 365,447,205.08 359,537,299.13
所有者权益总额 265,011,052.88 255,612,608.10
营业收入 428,599,165.37 47,044,612.52
净利润 19,152,118.41 -9,398,444.78
注:昊诚电气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九洲昊诚电力工程建设(沈阳)有限公司
昊诚电力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5年 9月 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EXHR0GX8,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2 甲 3-1 号(全部),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
;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
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昊诚电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9,627,745.29 7,795,593.41
负债总额 479,529.45 300,116.44
所有者权益总额 9,148,215.84 7,495,476.97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851,784. 16 -1,642,079.80
注:昊诚电力 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
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362,608.68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d7de820-4694-4745-a4b5-8d0401850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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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九洲集团(300040):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洲集团合规性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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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聘请
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所律师基于截至本核查报告
出具之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就公司合规性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依据及范围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查询监管部门公开信息等渠道,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是否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二、核查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合规性核查报告
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最近三年内未曾因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未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信用中国网站等公开渠道查
询,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中国证监会官网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所在地证监局官网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官网查询,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本所律师查询公开信息,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
删除[WPS_1757296320]: 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最
删除[WPS_1757296320]: 不存在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
删除[WPS_1757296320]: 不存在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或其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删除[WPS_1757296320]: 不存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59f23c7-f4a7-4a69-9b44-8ae92b900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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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10│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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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3,410,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 12,868,208.72 元,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按公司扣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扣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0 股=12,868,208.72 元
/641,136,596 股×10 股≈0.200709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此处存在小数尾差。
3、因小数尾差,现金分红总额由 12,868,208.72 元调整为 12,868,188.50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份(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868,188.5/643410436×10股=0.199999 元/股(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除权除息用现金分红金额为 0.0199999 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999 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73,840 股后的 641,136,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20070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8063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1
42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7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12 李寅
2 01*****848 赵晓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回购股剔除后相应调整每
股分红比例。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 咨询联系人:李真
咨询电话:0451-58771318 传真电话:0451-58771318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cad6259-c222-4912-b9c5-b6cfa56d1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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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6│九洲集团(300040):关于部分新能源电站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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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电站于 2026 年 5 月末收到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详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补贴回款金额(万元)
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706.40
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939.24
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926.23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381.48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60.43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9.28
齐齐哈尔达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22.22
合 计 13,345.28
上述各项目公司应收电费补贴资金已经确认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中,因此不影响公司当期的收入,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小。国家
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回收将显著改善新能源电站的现金流,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647d64a-11e7-4682-942b-e0b6f75f4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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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8│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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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兰显珍律
师、金重阳律师参加九洲集团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26日(星期二)
下午13:30,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2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49ba263-eb80-408e-9cb2-34e886f11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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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8│九洲集团(300040):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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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5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赵晓红女士
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赵晓红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3人,成员为:李寅先生(主任委员)、刘宇光先生、李真女士;审计委员会 3人,成员为:李萍女士(主任委员)
、佟为明先生、高雨泉先生;提名委员会 3人,成员为:佟为明先生(主任委员)、刘宇光先生、赵晓红女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刘宇光先生(主任委员)、李萍女士、高雨泉先生。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赵晓红女士为公司总裁;李辰先生、刘富利先生、卢志国先生、郭庆阳先生、李真女士
、刘振新女士、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振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赵晓红女士、李辰先生、刘富利先生、卢志国先生、郭庆阳先生、李真女士、刘振新女士、高明先生为公司续聘的高级管理
人员。
表决结果如下:
1、赵晓红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2、李辰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刘富利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卢志国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5、郭庆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6、李真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7、刘振新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8、高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 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c007734-f758-4473-8fd8-1ae8914db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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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8│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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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5f32895-41ce-40d9-aa72-2e90980f3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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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3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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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6fb2b1a-a07c-42b8-8234-46bb5a937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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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5:37│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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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260a2a5-26e7-4c42-bb07-e42148a76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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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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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
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4: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d4551b0-9ced-407d-825a-06197ec03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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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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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fb7ef9-2d00-4bb8-97d2-12d035115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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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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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867d57-753f-4712-a990-0c1e28fb8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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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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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dabc26-35a5-4625-aec5-243fe91ee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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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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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15889d-5238-4a18-a9c0-f448666a3c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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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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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8 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及时的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95a67a-5f1a-4cfe-9713-534510260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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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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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096a6c-d101-40ef-a3a7-73268ce9f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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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九洲集团(300040):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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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与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本议案已由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激励和留用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哈尔滨
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制定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60d189-c3e9-400a-b4ee-3aa55b7d35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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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九洲集团(30004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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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九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665b25-4078-4f84-a9ba-f2c79b5e8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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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6│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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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经公司复核发现,其中涉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之“高杰持股数”需要更正,具体情况
如下:
更正前:
高杰持股数为 1,258,700 股
更正后:
高杰持股数为 2,884,800 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同步披露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述更正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
影响。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和判断。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2bd31b-942d-4dfc-942c-abee51777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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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6│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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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618a076-7295-4a44-b69f-9b8ab4b09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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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6│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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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4b2a4b7-fc89-46a8-9419-ad87096b3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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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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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216780-4f4f-4471-b97e-ffa10e24e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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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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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
“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九洲集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33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
3,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于 2020年 12月 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
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69,8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
83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
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083.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6,623.68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1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6,623.6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78.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78.58[注]
差异 G=E-F -
注:公司于 2025年 1月 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459.3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投资金账户,实际永久补流金额为 2,478
.58 万元,差异为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德证券于 2020年 12月 2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应
的投资项目分别为泰来九洲电气 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B项目、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上述公司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分别连同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个募
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九洲集团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九洲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7699ff-a970-4aa5-9423-12ff83d0a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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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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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2efb3b-633c-4ede-acc7-0a4f777fd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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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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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2026年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不包含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
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
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
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
限为通过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低
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
符合要求。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a88479-166a-4a7c-9fa8-2285f7491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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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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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拟申请
授信的子公司有: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技术”)、 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大兴风电”)、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裕九洲”),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
如下:
序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 期限
号
1 九洲技术 全资子公司 5,000万元 5000万元 以签订的
保证合同
为准
2 大兴风电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60,000万元 不超过 60,000万元 以签订的
保证合同
为准
3 富裕九洲 全资子公司 8,000万元 8,000万元 以签订的
保证合同
为准
合 计 73,000万元 73,000万元
其中:九洲技术已确认融资银行及授信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融资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期限 款项用途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500 万元 1 年 保函
尔滨新区分行
大兴风电已确认融资银行及授信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额度 期限 款项用途
1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 不超过60,000万元 13 年 置换贷款
公司
富裕九洲已确认融资银行及授信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额度 期限 款项用途
1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8,000 万元 5 年 偿还借款
司
上述公司的子公司拟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7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保证合同为准,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九洲技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月 2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5719171546,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 2#厂房,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集装箱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
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九洲技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61, 074, 411. 48 407,153,300.07
负债总额 113, 369, 020.86 126,304,196.82
所有者权益总额 247,705, 390.62 280,849,103.25
营业收入 154,331,586.13 227,405,578.60
净利润 -39,822,052.58 -31,903,636.80
注:2024年1-12月财务数据已经哈尔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哈滨会审[2025]217号《审计报告》、2025年1-12月财务数
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2 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
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65,910,106.35 722,237,315.05
负债总额 405,802,927.21 581,513,261.85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0,107,179.14 140,724,053.20
营业收入 55,893,586.75 60,967,562.21
净利润 46,154,214.62 7,313,161.11
注:2024 年、2025 年财务数据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富裕九洲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富裕生物质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9年 3月 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27MA1BGCU930,注册地址为富裕县龙安桥镇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
发电;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销售;秸秆回收、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富裕生物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06,792,555.01 765,421,517.69
负债总额 783,092,424.53 849,140,846.72
所有者权益总额 -76,299,869.52 -83,719,329.03
营业收入 228,054,514.02 262,300,643.17
净利润 -258,857,382.25 -7,419,459.51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5〕12010 号《审计报告》,2025年财务数据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
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融资租
赁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金融机构以实际签署为准,担保期限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的贷款担保,不
再进行单独审议,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364,105.86万元(包括对子公司及本次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4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1cd7d6e-db38-45ea-adc3-dc077b33a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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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0│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拟对收购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相
│关资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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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拟对收购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a418181-4aeb-4210-8870-92d43a19b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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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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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宇光,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博士学历。2020年至2023年担任黑龙江省原
子能研究院主任研究员职务。主持完成省(部)、地市级科技攻关和基金项目三十多项,授权发明专利十件,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自
然)三等奖二项,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辐射物理与技术)带头人,为核技术在材料合成与改进方面做出有益贡献。2025年4月至今任
九洲集团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或
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参加了公司4次召开的董事会及公司3次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
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4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
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
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
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4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宇光 独立董事 4 0 0 否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做到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3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3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宇光 独立董事 3 0 0 否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9日,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状况、风险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利用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
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因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
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
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
,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报告完毕,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cc981c-e7eb-4c30-bbbd-feb70aada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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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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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晓光,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0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学历。1997年至
1999年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林业财务与会计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林业
经济管理博士学位. 1999年至今,于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执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现任九洲集团
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或
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参加了公司9次召开的董事会及公司6次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
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9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
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
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
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9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晓光 独立董事 9 0 0 否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通过《202
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
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机构进点前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议案》。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出席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1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定边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6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
对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6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晓光 独立董事 6 0 0 否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日,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状况、风险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利用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
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因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
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
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
,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报告完毕,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3ac17d-8a2c-4d0a-8589-2b6783e09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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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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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产品的议案》
8.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10.00 《2026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2.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李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4.02 选举赵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4.03 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5.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刘宇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5.02 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5.03 选举佟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除上述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
议案进行审议。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3、议案 8.00、议案 10.00 至议案 13.00 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5.00 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5月1
8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每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b504de-39b5-43e3-8dbd-7f2e89a535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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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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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经营目标相匹配;
(二)业绩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紧密挂钩;
(三)市场对标原则: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状况,确保薪酬竞争力;
(四)风险约束原则:建立薪酬风险管控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平衡;
(五)合规透明原则: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完整。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
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体系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年度发放。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
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津贴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不额外重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按照审慎原则,条件具备时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方案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追索扣回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
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战略发展和组织架构调整;
(五)本人职位、职责的变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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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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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云龙,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81年至1985年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与工程系获得学士
学位,1985年至1988年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然辩证法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0年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市长
秘书,1990年至1999年德州石油化工总厂担任厂长助理,总经理(负责技术开发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1999年至2002年考入东北大
学全日制攻博,2002年至200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2年至今哈工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教授、博士生导师。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大连海
事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学报》副主编,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副主编,主编等学术职务,现任九洲集团独
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或
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参加了公司9次召开的董事会及公司6次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
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9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
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
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
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9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丁云龙 独立董事 9 0 0 否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通过《202
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
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机构进点前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议案》。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
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做到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6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
对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6次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丁云龙 独立董事 6 0 0 否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日,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状况、风险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利用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
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因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
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
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
,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报告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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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9│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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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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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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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九洲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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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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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九洲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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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7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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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九洲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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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7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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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九洲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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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九洲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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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3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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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九洲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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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九洲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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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九洲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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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九洲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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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九洲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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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4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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