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0 九洲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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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1:48 │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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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7:06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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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56 │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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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56 │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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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6:36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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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5 │九洲集团(30004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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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5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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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5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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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4 │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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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1 │九洲集团(30004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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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1:48│九洲集团(300040):九洲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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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张文琳律
师、秦鑫赢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电子版文件
、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
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30
;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于2025年3月13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称“《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召开地
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事项通过公告形式告知了全体股东,并
附有网络投票的程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文本、本次股东
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股东参会登记表等附件。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程序合法。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寅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公告通知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4、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程序合法。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凡2025年3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02人,代表股份172,50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142%。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下同)或股东代表400人,代表股份5,34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859%。
具体为: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67,16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87%。
其中,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共400人,代表股份5,34
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9%。
其中,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400人,代表股份5,34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859%。
(二)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所见证律师2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
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70,977,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56%;反对1,348,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818%;弃权
17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 同意3,815,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350%;反对1,34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08%;弃权17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42%。
2.审议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171,292,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1%;反对1,07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211%;弃权
139,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09%。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4,129,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5%;反对1,07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05%;弃权139,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1%。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修改原有议案、提出新议案、以及对《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就待审议的
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e70d1581-8d56-4c9c-ab86-c48e570a9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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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7:06│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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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e24a6e4c-9381-44c5-b7f1-38eaa88cb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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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56│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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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02,857,828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代表股份172,50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
.61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16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
0人,代表股份5,34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977,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56%;反对 1,34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8%;弃权 177,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26%。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81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3
50%;反对 1,34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08%;弃权 177,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292,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1%;反对1,07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1%;弃权139,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809%。
同意 4,129,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5%;反对 1,07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05%;弃权 139,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4f24a88d-7d79-4c41-9893-a21672aea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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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56│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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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文琳律师、秦鑫
赢律师参加九洲集团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
五)下午 13:30,召开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5年 3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
有效。
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0702bf13-2cb4-4018-8e2b-a6dbdd34e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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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6:36│九洲集团(300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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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
案》
2.00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6)。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3月2
5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5日,每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3001fe11-b3f4-4f2c-8e69-2c4dbc939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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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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