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1 回天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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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2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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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2 │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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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8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回天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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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 │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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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 │回天新材(300041):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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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1 │回天新材(30004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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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58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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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58 │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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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1 │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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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30 │回天新材(30004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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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2│回天新材(300041):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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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5.35 元/股调
整为 15.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
一、关于“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可转
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
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
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若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3
5)。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5.35 元/股调整为 15.20 元/股
,计算过程如下:
P1=P0-D =15.35-0.15=15.20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0918e5a-42d8-4c7d-af58-9f5e6bce8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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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52│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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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若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金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处于
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回天转债”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
股本为 559,434,092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
3,915,113.8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9,434,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相关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4 章 锋
2 00*****840 杨莲花
3 08*****148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
4 湖北0回1*天**新**材44料3股 份 章 力
5 有限0公8*司**-**第20四6期 核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心团队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5.35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1号
咨询联系人:章宏建 张彦
咨询电话:0710-3626888-806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3e872548-4056-49ff-a00d-3a9e751e1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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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8│回天新材(30004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回天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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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5.35 元/股
转股期限: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6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至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020 号),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8,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44,184,179.25元,已于 2022年 11月 2日全部到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
22 年 11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
因公司将于近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条款(详见附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5月 22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65;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回天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留
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bcc3254-1ecc-436e-b68b-7c52c4286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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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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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acc9f32-ee38-4079-a1ca-d4da2e1b0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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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2│回天新材(300041):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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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7bf5fef-361e-4169-bfe0-f5b83a848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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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1│回天新材(30004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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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鄂国浩法意 GHWH080 号致: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指派刘苑玲律师、黎亚琼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在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公司董事冷金洲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20 日;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股份 107,886,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2850%;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04 名,代表股份 15,715,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092%。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
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2,46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1%;反对 7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2%;弃权 37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8%。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2,464,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6%;反对 7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2%;弃权 379,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2%。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22,468,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9%;反对 7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4%;弃权 37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8%。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2,466,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2%;反对 7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2%;弃权 377,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6%。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525,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4%;反对 7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6%;弃权 35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薪酬情况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82,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49%;反对 8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81%;弃权 357,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0%。本议案涉及董事报酬,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薪酬情况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564,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80%;反对 10,28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8%;弃权 360,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3%。本议案涉及监事报酬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89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20%;反对 1,3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3%;弃权 359,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7%。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544,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7%;反对 6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42%;弃权 385,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537,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2%;反对 6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9%;弃权 381,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9%。
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 6、7 项议案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第 8、9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8d00408-52e3-4328-ad64-ee3273e47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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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58│回天新材(30004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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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d9962db-9ce9-4ca9-90e0-a1dd1c662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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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58│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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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6de2b54-c3dc-41b8-ad81-90df1eebe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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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1│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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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ef18c19-2e73-425b-961e-cc7e0c7a9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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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30│回天新材(30004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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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 202
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回天新
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审慎开展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
事宜。
上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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