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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2(朗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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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42 朗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8 19:18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9:18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6:59 │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6:57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公告 │ ├─────────┼──────────────────────────────────────────────┤ │2026-04-28 16:56 │朗科科技(30004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0 15:54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 │2026-04-10 00:34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10 00:00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10 00:00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10 00:00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5-08 19:18│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郭子威 律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1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6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832,63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7.361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 代理人)共计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6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 831,3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609%。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4,7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弃权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5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7%;反对5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0%;弃权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 0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4,74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1%;反对43,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7d1f832-d97b-426d-a658-961e036957c7.PDF ─────────┬──────────────────────────────────────────────── 2026-05-08 19:18│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志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人,代表股份 54,832,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2人,代表股 份 54,831,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4人,代表股份4,957,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 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61人,代表股份 4,956,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7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 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5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7%; 反对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0%;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4,74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 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1%; 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子威、段霏霏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a381eb5-1ac6-41ef-ac57-11d4d70f61a2.PDF ─────────┬──────────────────────────────────────────────── 2026-04-28 16:59│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d6d9fb-b4ae-4ea4-97ec-6b7e2a069d69.PDF ─────────┬──────────────────────────────────────────────── 2026-04-28 16:57│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议案》,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解散清算公司已关停的控股合资公司 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朗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散清算合资公司事项概述 2022年12月,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正源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芯”)设 立合资公司韶关朗正,合作建设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工厂。 2023年9月,正源芯将其持有的韶关朗正45%股权全部转让给韶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源”)。 2024年9月25日,因韶关朗正订单不足,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且公司与合资方创芯源在韶关朗正的经营和出资事项上出现分歧 ,为国有资产保值,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关停韶关朗正,目前韶关朗正处于关停状态。 近日,创芯源向韶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散韶关朗正。经公司研究认为,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不具备继续经 营的条件,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解散清算韶关朗正。 二、韶关朗正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MAC4GXMT76 3、注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盛强路28号1号厂房一、二楼 4、法定代表人:吕志荣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6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50 55% 2 韶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2,250 45% 合计 5,000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967,141.32 9,476,579.10 4,338,221.69 净资产 4,880,791.73 7,966,958.09 2,753,000.16 营业收入 352,627.73 1,396,752.52 787,276.41 净利润 -4,119,208.27 -15,413,833.64 -5,213,957.93 三、解散清算的原因 因韶关朗正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且公司与合资方创芯源在韶关朗正的经营和出资事项上出现分歧,目前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 态。近日,创芯源向韶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散韶关朗正。经公司研究认为,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不具备继续经 营的条件,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解散清算韶关朗正。 四、解散清算事项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法定程序具体实施本次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五、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目前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未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将避免韶关朗正扩大亏损,减少公司损失。韶关朗正 解散清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办理韶关朗正解散清算手续中涉及到资产处置损益、清算费用等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实 际发生的经审计金额为准。 (三)原合资方正源芯和现合资方创芯源均未履行韶关朗正的实缴出资义务,2024年7月26日,韶关朗正以创芯源、正源芯为被 告,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创芯源立即向韶关朗正缴纳出资本金2,250万元和逾期利息,判令正源芯对创 芯源上述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本息承担补充责任等。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创芯源向韶关朗正缴纳出资2,2 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目前相关案件正在执行中,追缴出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业绩兜底承诺事项影响 2022年12月,公司与正源芯、深圳市源微创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微创新”)签订的《合作设立公司协议》约定: 1、正源芯负责合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源芯承诺兜底税前利润(该税前利润以公司审计认定的税前利润为准),税前利润兜 底起算时间为正式投产之日,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共计三个周期,具体每个周期税前利润兜底如下: (1)第一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2)第二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45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3)第三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 2、税前利润的核算应在每个周期期满后的3个月内完成。 3、“正式投产之日”为2023年6月30日,前述日期届至,无论合资公司是否已经实际正式投产,视为已经正式投产,开始计算第 一个周期,并根据该时间依次计算第二个周期及第三个周期。 4、正源芯未完成约定的税前利润要求的,正源芯、源微创新同意向合资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直接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补足,且应当 在每个周期期满后的3个月内完成补足。 2023年9月,正源芯将其持有的韶关朗正45%股权全部转让给创芯源。创芯源和源微创新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受让方创芯源 继续承接转让方作出的业绩承诺,源微创新继续作为创芯源的担保方。 截至2024年6月30日,韶关朗正未完成第一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的业绩目标 ,经公司催促,原承诺方正源芯、承诺承接方创芯源和担保人源微创新(以下合称“上述承诺方”)未履行上述业绩兜底承诺。 2024年12月2日,公司以正源芯、创芯源、源微创新为被告,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正源芯、创芯源 共同向公司支付利润补足款及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判令源微创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相关案件尚未判决,相关业绩 兜底承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还需经法院判决或韶关朗正股东会决议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c35a02-21ae-4c9c-9141-391fbd9946ae.PDF ─────────┬──────────────────────────────────────────────── 2026-04-28 16:56│朗科科技(30004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 董事郭志湘先生、罗绍德先生、雷群安先生、钟刚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志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 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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