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2 朗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6 19:08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6-07-02 20:10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
├─────────┼──────────────────────────────────────────────┤
│2026-06-23 16:52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8 18:32 │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8 18:32 │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6 17:46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6-12 18:18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6:30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6-06-02 19:04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2 19:04 │朗科科技(30004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
2026-07-06 19:08│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涉税文书,同时公司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根据涉税文书及公司自查,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1,112.5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缴纳完毕,本次
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
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6年度当期损益,对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
影响以公司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46143ca-e3a2-4737-893d-48996822764b.PDF
─────────┬────────────────────────────────────────────────
2026-07-02 20:10│朗科科技(300042):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钟刚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钟刚强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钟刚强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2 月 2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刚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分歧,无任何其他需通知公司和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鉴于钟刚强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未超半
数,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补
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钟刚强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
立董事补选工作。
钟刚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8598251-8cf5-4878-8805-029b23b8f3b1.PDF
─────────┬────────────────────────────────────────────────
2026-06-23 16:52│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b5f9fe7-0fbb-436a-a12d-04a5ee20e8da.PDF
─────────┬────────────────────────────────────────────────
2026-06-18 18:32│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6月 18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
山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志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4人,代表股份 55,343,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4人,代表股份55
,343,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16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人,代表股份5,468,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2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
,代表股份 5,468,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728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1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0%;弃权 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4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48%
;反对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4%;弃权 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2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3%;反对 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弃权 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4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4%
;反对 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弃权 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9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8%;反对 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4%;弃权 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18,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36%
;反对 2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6%;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严鑫、蔡腾飞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2be2086-4470-4f80-94ea-cf342ada37bc.PDF
─────────┬────────────────────────────────────────────────
2026-06-18 18:32│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梁严鑫
律师、蔡腾飞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6月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6月3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
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7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343,18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7.6164%,其中:
1.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共计0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
343,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16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21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10%;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41,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48%;反对89,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4%;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22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3%;反对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64%;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4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4%;反对8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3%;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3%。
(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09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8%;反对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4%;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36%;反对21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6%;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c6c0ee0-ffe6-4d08-a842-806901549671.PDF
─────────┬────────────────────────────────────────────────
2026-06-16 17:46│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6
年 3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近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塘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944039013001267861
公司 圳塘朗支行
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944035023001001577
公司 圳塘朗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备查文件
1、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eb58739-0532-40cb-8fb0-f96999e4f144.PDF
─────────┬────────────────────────────────────────────────
2026-06-12 18:18│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议案》,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解散清算公司已关停的控股合资公司
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朗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散清
算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现将该控股合资公司解散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散清算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韶关市创芯源
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解散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本
案调解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三方共同成立清算组,对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根据各方达成的协议和法院《民事调解书》,韶关朗正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解散韶关朗正,由公司和韶
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员共同组成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使职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未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将避免韶关朗正扩大亏损,减少公司损失。韶关朗正解散清
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立清算组后,将有利于推动韶关朗正解散清算工作尽快完成。
三、风险提示
最终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韶关朗正尚有部分未决诉讼事项,本次控股合资公司解散清算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及公司委派的清算组成员将积极推动韶关朗正的清算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ccc05b7-8fc5-4c68-837f-5c84730ad992.PDF
─────────┬────────────────────────────────────────────────
2026-06-03 16:30│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因正源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韶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朗正数据
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公司设立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 0305民初 56652 号),正源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韶关市创芯源科
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冻结资金超过财产保全申请金额的部分解除冻结,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6 年 6月 3日,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信息,获悉上述公告中尚未解除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解除冻结金额(元)
深圳市朗科科技 平安银行股份 0012****1656 一般户 32,095,753.20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营业部
二、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向法院申请并提供银行保函,对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全部解除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已可正常周转使用,未对公司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案件
尚在审理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4154570-7be2-45cd-b47a-a80bd3ec7c2a.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8日 15: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 1和议案 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
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8日中午 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4、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林、黄山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电子邮箱:ir@netac.com
邮编:51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4bc0bca-dc15-47e7-b631-b41663e63cbf.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在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发生或知悉
当日,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
、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说明等。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获悉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对是否符合暂缓、豁免
披露条件提出意见,董事会秘书建议同意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报董事长签字确认。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公
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相关知情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董事会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b926e6e-8023-408f-975e-e58ebdde17e3.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82977cd-faaa-4a82-b634-0b38bd049395.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718ab3f-10b5-4495-ac75-20205b37cb7a.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同时,为健全公司薪酬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领薪,按月发放固定津贴,具体津贴发放
标准依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考核。如专职董事任职单位对其领取外部单位报酬、津贴等有特殊规定的
,在不超过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津贴发放标准的情况下,依照其任职单位规定执行。
执行董事(董事长及担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应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
贴。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同时也要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薪酬管理具备以下原则:
(一)坚持符合市场经济需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战略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考核结果运用
第五条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为体现对职业经理
人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中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实行契约化管理,其薪酬由基本年薪、业绩奖金两部分构成,职业经理人由公司董事会
认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标准可以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原则另行制定。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绩效年薪或业绩奖金)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六条 基本年薪是指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深圳市人社局统计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简称“平均工资”)的5倍确定。公司薪酬分配系数如下:董事长与总经理分配系数为1,副总经理(含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
书)分配系数为0.8。基本年薪采取预发制,原则上每年核定清算一次,多退少补。
在公司身兼数职者(包括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按较高职务所对应的薪酬标准领薪,不累加计算。
第七条 绩效年薪原则上只有在公司净利润为正时方可发放。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绩效年薪计算方法为:绩效年薪= 岗位基本月薪*业绩考核系数*时间系数*年度综合考评得分/100。其中岗位基本月薪为
当年平均月薪,时间系数为:当年实际在岗月数÷12。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得出。
第九条 业绩考核系数范围为0-20之间,根据年度考核利润完成值取值,年度考核利润为经审计的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提考核年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职业经理人业绩奖金前的金额。
业绩考核系数取值对应表
年度考核利润完成值 业绩考核系数
0≤P<1000万元 0(含)-2
1000万元≤P<2000万元 2(含)-4
2000万元≤P<3000万元 4(含)-6
3000万元≤P<4000万元 6(含)-8
4000万元≤P<5000万元 8(含)-10
5000万元≤P<6000万元 10(含)-12
6000万元≤P<7000万元 12(含)-14
7000万元≤P<8000万元 14(含)-16
8000万元≤P<9000万元 16(含)-18
9000万元≤P<10000万元 18(含)-20
P≥10000万元 20
考核利润1亿元以上部分的10%作为额外奖励,
上不封顶,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商议决定。
注:系数取值采用直线内插法。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中的职业经理人的业绩奖金实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与兑现方案另行制定,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研究提交董事会确定。
第三章 薪酬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绩效年薪和职业经理人业绩奖金按
考核年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年度考核情况完成绩效评价后,于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制度实施的管理机构。经营年度结束或任期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
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形成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岗位变动,则自下发任免通知文件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岗位重新以岗定薪。如调离公司不再
担任任何职务,则自调离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发放薪酬。
第十四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或其他本公司以外单位兼职的,不得
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因特殊情况需在所属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领取报酬的,应全额上交
本公司,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除按当年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月
数计提的绩效年薪等收入外,不得继续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四章 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其薪酬待遇;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全额扣减当年绩效年薪或业绩奖金,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应责任。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以发放其
绩效年薪或业绩奖金: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的。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的。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
,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第十八条 公司存在虚报经营、财务数据等行为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绩效年薪,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
定严肃追责。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薪酬的计发管理与福利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所述薪酬、津
贴等均为税前收入。第二十条 公司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资产规模变化、经
营发展战略需求等因素,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考核指标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薪酬管理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本制度的规定,如果
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策等相关规定有冲突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本制度进行
及时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还有其他干部身份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要求实施薪酬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效
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78a7f11-3d02-4e52-8106-ff6f9a3e7a81.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9f8d921-1d4d-4f26-80fb-dd3a118a2e7c.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
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资金,其中,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政府专项
补助的资金、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现金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是商业银行,该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监控、核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执行,并
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八条 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九条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实施
第十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公司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委托理财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适用)发表明确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总经理在一定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
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第十一条 在具体执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方案时,应严格遵循董事会或股东会所批准
的方案。
财务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关于委托理财的决议等情况,负责投资前论证
,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
咨询服务。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发行主体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风
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第五章 核算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及时取得委托理财产品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
时归档。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 委托理财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
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
户、账外投资。
第十六条 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第十七条 为降低委托理财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只能选取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商业银行发行的
理财产品。其中,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只能选取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与受
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批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进行委托理财具体运作。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指派专人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
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
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
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
,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
账外投资。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不得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委托理财具体运作。
第二十一条 内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督促财务部门及
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盈亏情况进行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在具体执行委托理财事项前,要将有关内容告知内审部门,并对内审部门开展与此相关的审计业务进行积极
配合。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
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
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
益情况。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
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
报备。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
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766431d-0c22-4b08-b1a7-804017ce9c19.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2c945cb-8953-4b9a-8264-da824f5777a7.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fb1bd12-5032-4822-9eff-0898f34acdf7.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7fe8953-1911-4473-ae91-d711aafdc268.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b71cc2b-cce3-4dcd-afa4-5f4300cb89ca.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a7233a9-4ef1-4467-ad1e-81a13504fa6a.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董事长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
长与总经理及经营班子之间的职责分工,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的有机衔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客观情况和具体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长任职资格和义务
第三条 董事长由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第五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一)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趋势的能力,有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力强
,敢于负责;
(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心胸开阔,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三)有良好的民主意识,能够组织并发挥董事会集体领导作用;
(四)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五)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六)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够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七)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六条 公司违反第五条规定选举董事长的,该选举无效。
第七条 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五条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
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本条所述忠实义务的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公司在参股公司及其他主
体中拥有的权益和利益。
董事长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九条 董事长违反第八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 董事长应将其社会兼职情况向董事会书面通报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具体以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为准。
授权原则:以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行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
围内处理日常性事务,同时授权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以及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影响股东及公司利益的事件。董事
长对公司经营运作有监督职权。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或决议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
(三)督促、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四)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招聘、任免、薪酬及业绩考核方案。
(六)提请董事会解聘或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七)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
(八)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九)审核总经理提交的工作报告,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面情况,监督和检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与执行情况、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投资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质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或采取措施;
(十)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并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股权或债权融
资计划、投资方案、资本运营计划、闲置资金运用方案、资产兼并或重组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十一)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十二)在总经理空缺期间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新的总经理,在新任总经理任职之前,经报董事会批准,可
以由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
(十三)《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董事长应在第十三条规定权限内行使董事长权力,因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长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决策程序运用上述权利,必要时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评审论证,并召开由董
事长主持的办公会进行决策。第十六条 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
审慎决策,必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第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长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人员召集并主持;
(一)出席董事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上讨论的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形成董事长决定,会议决定应明确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未形成决定的,也应在会议纪要中
予以记录;
(三)会议记录应由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应由主持人签发,出席和列席人员有权查阅会议记录和纪要;
(四)对于属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进一步审议的事项,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负责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在公司存续期间,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存档不得少于 10 年;
(六)董事长办公会议所讨论的事项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泄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超过”、“以内”均含本数,所称“少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工作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ad3a822-157f-440c-bfeb-45d320df2900.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eb0b9cc-2207-4c14-914c-5221d09d99cc.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朗科科技(3000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a3453e9-e474-4abd-92fa-48a0391386f7.PDF
─────────┬────────────────────────────────────────────────
2026-06-02 19:04│朗科科技(300042):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
约束机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合规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规有序;
二、战略性原则:公司薪酬体系应该体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效引导员工的绩效行为去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三、公平性原则:公司薪酬政策在薪酬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透明、竞争、公平的薪酬体系,保证内部的
公平性;
四、有效竞争性原则:公司薪酬水平需参照地区及同业对人才的总体薪酬激励水平,做到既能有效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和经营管理
人才,又符合整体人力成本效率;
五、激励性原则: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员工的绩效、任职能力密切挂钩,并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绩效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六、绩效导向原则:员工薪酬发放与员工绩效密切挂钩,以绩效为导向决定薪酬调整。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金及
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 工资总额以经核准的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经济效益: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联动。
劳动用工效率:强化用工效能,实现工资总额与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的挂钩。
市场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及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历史基础:结合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生情况及历史水平,确保平稳衔接。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拟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普通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组成,其中:
(一)固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保密费,按月固定发放。
(二)浮动薪酬包括:绩效薪酬、提成奖金、津贴补贴等。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九条 考核主体
普通员工(含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计发的重要依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计发的核心依据。
第十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考核指标根据公司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结合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层层分解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管理指标
及社会责任指标等。考核标准以量化指标为准、定性指标为辅,明确各级别考核阈值,确保考核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核心依据,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价
结果作为绩效薪酬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发放时间与方式
(一)基本薪酬、保密费及津贴补贴按月固定发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员工个人;
(二)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方案核算发放。
(三)提成奖金根据公司相关奖金方案执行。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员工薪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四条 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决定暂缓支付员工相关薪酬:
(一)员工在重大违规、违纪或渎职事件调查期间,可能影响薪酬核算的;
(二)员工未办理工作交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当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正在接受责任认定的;
(四)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或经公司认定的其他应当暂缓支付的情形。
第十五条 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对已发放的薪酬进行追索: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偿,从其未发薪酬中扣除赔偿款,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20%,且扣除
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前书面告知员工并确认。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发放后,发现绩效评价所依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或因履
职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或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
依法追索已发放的相关薪酬。
(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薪酬追索情形。第七章 薪酬保密原则
第十六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薪酬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本人薪酬信息,或打探、议论他人薪酬信息。
第十七条 所有与薪酬相关的调整方案,在未正式获批并对外发布之前,相关知悉人员均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透
露。
第十八条 违反本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fdf0c9c-8a42-4640-b5d7-944130f91ae0.PDF
─────────┬────────────────────────────────────────────────
2026-06-02 19:01│朗科科技(30004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年 6月 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朗科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
席董事 7名,其中董事徐立松先生、罗绍德先生、雷群安先生、钟刚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志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关于修订《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14)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5)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子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长工作细则(2026年 6月)》《特定对
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6年6月)》《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 6月)》《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 6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6月)》《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 6月)》《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6月)》《财务
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6 年 6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 6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 年 6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 年 6月)》《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6 年 6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2026年 6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 6月)》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 6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按月发放固定津贴,津贴发放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考核。
2、非执行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按月发放固定津贴,津贴发放标准为 6万元/年(含税)
,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考核。如非执行董事任职单位对其领取外部单位报酬、津贴等有特殊规定的,在不超过上述津贴发放
标准的情况下,依照其任职单位规定执行。
3、执行董事(董事长及担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应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
4、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为体现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中的职业经理
人薪酬实行契约化管理,其薪酬由基本年薪、业绩奖金两部分构成,职业经理人由公司董事会认定。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薪酬(绩效年薪或业绩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标准和绩效年薪计算方式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
员中的职业经理人的业绩奖金实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与兑现方案另行制定,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交董事会确定
。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议案》
(1)代理总经理吕志荣 2026年度综合考评方案
关联董事吕志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常务副总经理徐立松 2026年度综合考评方案
关联董事徐立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宝林 2026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关联董事张宝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 19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授权董事长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b74b0c3-b1ae-4898-8b60-51e1add40fd3.PDF
─────────┬────────────────────────────────────────────────
2026-05-20 18:04│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年末总股本 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
0股派发人民币 0.7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028,0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宝林、黄山
咨询电话:0755-2672 7600
传真电话:0755-2672 7575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e60b24b-c9c0-450d-959b-fd0dcde54074.PDF
─────────┬────────────────────────────────────────────────
2026-05-08 19:18│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郭子威
律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1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6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832,63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7.361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
代理人)共计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6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
831,3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609%。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
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4,7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弃权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5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7%;反对5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0%;弃权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
0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4,74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1%;反对43,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7d1f832-d97b-426d-a658-961e036957c7.PDF
─────────┬────────────────────────────────────────────────
2026-05-08 19:18│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志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人,代表股份 54,832,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2人,代表股
份 54,831,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4人,代表股份4,957,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
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61人,代表股份 4,956,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72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 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50,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7%;
反对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0%;弃权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4,74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 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弃权 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1%;
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子威、段霏霏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a381eb5-1ac6-41ef-ac57-11d4d70f61a2.PDF
─────────┬────────────────────────────────────────────────
2026-04-28 16:59│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d6d9fb-b4ae-4ea4-97ec-6b7e2a069d69.PDF
─────────┬────────────────────────────────────────────────
2026-04-28 16:57│朗科科技(300042):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议案》,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解散清算公司已关停的控股合资公司
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朗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散清算合资公司事项概述
2022年12月,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正源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芯”)设
立合资公司韶关朗正,合作建设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工厂。
2023年9月,正源芯将其持有的韶关朗正45%股权全部转让给韶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源”)。
2024年9月25日,因韶关朗正订单不足,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且公司与合资方创芯源在韶关朗正的经营和出资事项上出现分歧
,为国有资产保值,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关停韶关朗正,目前韶关朗正处于关停状态。
近日,创芯源向韶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散韶关朗正。经公司研究认为,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不具备继续经
营的条件,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解散清算韶关朗正。
二、韶关朗正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MAC4GXMT76
3、注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盛强路28号1号厂房一、二楼
4、法定代表人:吕志荣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6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50 55%
2 韶关市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2,250 45%
合计 5,000 1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967,141.32 9,476,579.10 4,338,221.69
净资产 4,880,791.73 7,966,958.09 2,753,000.16
营业收入 352,627.73 1,396,752.52 787,276.41
净利润 -4,119,208.27 -15,413,833.64 -5,213,957.93
三、解散清算的原因
因韶关朗正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且公司与合资方创芯源在韶关朗正的经营和出资事项上出现分歧,目前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
态。近日,创芯源向韶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散韶关朗正。经公司研究认为,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不具备继续经
营的条件,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解散清算韶关朗正。
四、解散清算事项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法定程序具体实施本次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五、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目前韶关朗正已处于关停状态,未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将避免韶关朗正扩大亏损,减少公司损失。韶关朗正
解散清算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办理韶关朗正解散清算手续中涉及到资产处置损益、清算费用等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实
际发生的经审计金额为准。
(三)原合资方正源芯和现合资方创芯源均未履行韶关朗正的实缴出资义务,2024年7月26日,韶关朗正以创芯源、正源芯为被
告,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创芯源立即向韶关朗正缴纳出资本金2,250万元和逾期利息,判令正源芯对创
芯源上述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本息承担补充责任等。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创芯源向韶关朗正缴纳出资2,2
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目前相关案件正在执行中,追缴出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业绩兜底承诺事项影响
2022年12月,公司与正源芯、深圳市源微创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微创新”)签订的《合作设立公司协议》约定:
1、正源芯负责合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源芯承诺兜底税前利润(该税前利润以公司审计认定的税前利润为准),税前利润兜
底起算时间为正式投产之日,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共计三个周期,具体每个周期税前利润兜底如下:
(1)第一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2)第二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45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3)第三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
2、税前利润的核算应在每个周期期满后的3个月内完成。
3、“正式投产之日”为2023年6月30日,前述日期届至,无论合资公司是否已经实际正式投产,视为已经正式投产,开始计算第
一个周期,并根据该时间依次计算第二个周期及第三个周期。
4、正源芯未完成约定的税前利润要求的,正源芯、源微创新同意向合资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直接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补足,且应当
在每个周期期满后的3个月内完成补足。
2023年9月,正源芯将其持有的韶关朗正45%股权全部转让给创芯源。创芯源和源微创新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受让方创芯源
继续承接转让方作出的业绩承诺,源微创新继续作为创芯源的担保方。
截至2024年6月30日,韶关朗正未完成第一个周期内税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的业绩目标
,经公司催促,原承诺方正源芯、承诺承接方创芯源和担保人源微创新(以下合称“上述承诺方”)未履行上述业绩兜底承诺。
2024年12月2日,公司以正源芯、创芯源、源微创新为被告,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正源芯、创芯源
共同向公司支付利润补足款及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判令源微创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相关案件尚未判决,相关业绩
兜底承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还需经法院判决或韶关朗正股东会决议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c35a02-21ae-4c9c-9141-391fbd9946ae.PDF
─────────┬────────────────────────────────────────────────
2026-04-28 16:56│朗科科技(30004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
董事郭志湘先生、罗绍德先生、雷群安先生、钟刚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志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
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解散清算公司已关停的控股合资公司韶关朗正数据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韶关朗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法定程序具体实施本次韶关朗正解散清算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解散清算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职业经理人业绩奖金专项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胡席林 2026年度职业经理人业绩奖金专项考核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年度
经营目标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093f5b-13ec-4a5b-98df-f336523ca5a8.PDF
─────────┬────────────────────────────────────────────────
2026-04-20 15:54│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朗科科技(300042):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1884ba1-ac6d-44b4-aa32-f2f055977621.PDF
─────────┬────────────────────────────────────────────────
2026-04-10 00:34│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76b8108-ee0a-44a7-97b9-7fe5b94fb7e4.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1acb53d-40d8-4418-81a5-65a51331c021.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9de9a6-82ee-465c-869d-ebb0b7061ba0.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末各
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59.49 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684.55 万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514
.45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转销 其
他
应收账款 24,676,467.28 728,559.36 25,405,026.64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 2,724,312.59 2,183,720.28 4,908,032.87
款坏账准
备
存货跌价 25,656,988.63 16,694,138.40 5,144,544.58 3,818,305.65
准备 2,644,484.80 1,682,650.47 4,327,135.27
固定资产
减值损失
其他流动 1,794,660.71 151,313.10 1,643,347.61
资产减值
损失
合计 57,496,914.01 4,594,930.11 16,845,451.50 5,144,544.58 40,101,848.04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225.05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
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5 年度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16,694,138.40 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144,544.58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公司于每期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
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
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净额 2,912,279.64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
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
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额 1,682,650.47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
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 年度,公司基于对已关停子公司预计可能取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的最新估计,调整计提的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及转回相关资产减值
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5f72da4-ac1a-4d0e-aa4a-4441c279d18f.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791d1ee-5aef-4541-a7ad-321ecda22c9c.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4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30;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4
: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5月 8日中午 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董事会办公室。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林、黄山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电子邮箱:ir@netac.com
邮 编:51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楼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8ef75b8-3999-4612-a2b7-02fcabd8e254.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存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治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采购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资
产管理、收入相关风险、成本费用相关风险、关联交易风险、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财务报告编制相关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5% 2%~5%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
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0.5% 0.2%~0.5% <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损失;
控制环境无效,未按相关规定履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行内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 域; 大;
员严重流失;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 陷; 陷;
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 改。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
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
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尚未整改的将通过制度修订和内部流程梳理,探索更加
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的管控措施。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持续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和管理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内控评价和内控
审计工作,优化内控流程,加大内控流程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7e6bb0c-7448-4913-8e14-868acfab876b.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1、 专项审计说明 ···············································
······················ 12、 附表 ······························
···················································· 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 专审字[2026]00009 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公司)2025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朗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朗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海强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学军
2026 年 4 月 8 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质
用 用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 度占用 度资金 度偿还 期末 成原因
称 公 的 占用资 累计发 占用的 累计发 占用资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联关系 目
现大股东及其附 非经营性
属企业 占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 计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 非经营性
属企业 占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质
来 来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期末 成原因
称 公 的 往来资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往来资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联关系 目
大股东及其附属 经营性往
企业 来
经营性往
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 非经营性
司及其附属企 往来
业 非经营性
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 非经营性
控制的法人 往来
非经营性
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性
附属企业 往来
非经营性
往来
总 计 - - - - -
本表已经下列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24fe711-2584-4040-980e-2f0c4a2cc792.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
9]13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09年 12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680 万股,每股
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00 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5,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21.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61,198.3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 39,860.33万元)。
截至 2009 年 12 月 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2月
2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累计 35,894.44万元。上述资金
中,除 25,40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以定活两
便或定期存款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现改名:平安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现改
名: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平安银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 12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
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 4,90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 5月 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5,20
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
事项,于 2012 年 6 月 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年 12月 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5年1月 18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
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 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放,并分别于 2015年 2月 25日、2015年 2月 18日与上述专户
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0362100269065 101,362,545.54 活期
深大支行 11008470612108 683,557.7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201518300052526442 680,799.61 活期
红宝支行 773162278524 2,217,48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3041060000053097 100,000,000.00 活期
深圳华侨城支行 8110301012500783880 74,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31110001383958 80,000,000.00 活期
市分行 --- 358,944,384.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理财
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理财
八卦岭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理财
科技园支行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 4月 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00万元,2010年 8月 11日
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 2009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
1年 4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 5月 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50.00万元、40.00万
元,2011年 9月 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0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年 1
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
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年 1月 21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 1月 2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 5.00 万元,
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年 4月 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7017009-223a-4784-b8c9-a8b6ada03b9f.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925e735-60de-462b-bdec-2c9d2261b35c.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ba8a9b-a4d7-4061-b668-eb8a6c14ec9f.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人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一方
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刚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94年-1999年,益阳
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2002年,深圳市南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至今,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7月至今,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于2011年1月-2017年2月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
很多合理化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
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案名称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 7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18日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 12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合资公司委派董事的
2025年第二次会议 24日 议案》
2、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
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案名称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2025年 4月 《关于制定 2025 年度职业经理人业绩奖金专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24日 项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2025年1月-4月,本人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三次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形式,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9日,包括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
,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审阅会议文件等。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经营层和
相关工作人员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及时与独立董事提前沟通,介绍公司战略、经营情况、相关事项的背景和意义,切实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2、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和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
4、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各项具体监管要求,公司
从组织、实施、披露到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进落实,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5、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
和董事会决议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
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将在2026年的任期内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钟刚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1a33820-c371-4a03-9d74-84e28e84ec14.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绍德)
─────────┴────────────────────────────────────────────────
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绍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6500cd-6a57-4b8b-96b4-4539e3dd8dd2.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2807e53-f523-47c2-8070-990eb8712f04.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群安)
─────────┴────────────────────────────────────────────────
朗科科技(30004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群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29ae276-8ad6-40a8-8d8f-eb2d94150071.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5065799-4119-4f3b-8f2b-353c99fe0db3.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科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朗科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
9]13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09年 12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680万股,每股
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0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65,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21.6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61,198.32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 39,860.33万元)。
截至 2009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
2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累计 35,894.44万元。上述资金
中,除 25,40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以定活两
便或定期存款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现改名:平安银行深圳后海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现改名:
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平安银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 12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
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 4,90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 5月 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5,20
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
园事项,于 2012年 6月 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年 12月 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5年1月 18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
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 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放,并分别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2015年 2月 18日与上述专
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活期
深大支行 0362100269065 101,362,545.5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活期
红宝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深圳华侨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活期
市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03041060000053097 100,000,000.00 理财
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12500783880 74,000,000.00 理财
八卦岭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31110001383958 80,000,000.00 理财
科技园支行
合计 --- 358,944,384.21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 4月 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00 万元,2010 年 8月 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 2009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
011 年 4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 5月 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50.00万元、40.00万
元,2011年 9月 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0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年 1
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
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年 1月 21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 1月 2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 5.00 万元,
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年 4月 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科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b95be44-c9f3-4832-8398-004e2fb251b1.PDF
─────────┬────────────────────────────────────────────────
2026-04-10 00:00│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朗科科技(3000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1e89dbe-c1a0-4715-a8e6-6abfb8886b9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朗科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487.PDF
─────────┬────────────────────────────────────────────────
2026-04-10│朗科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045.PDF
─────────┬────────────────────────────────────────────────
2025-10-29│朗科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809.PDF
─────────┬────────────────────────────────────────────────
2025-08-09│朗科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9/1224440201.PDF
─────────┬────────────────────────────────────────────────
2025-04-26│朗科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0394.PDF
─────────┬────────────────────────────────────────────────
2025-04-09│朗科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9/1223032461.PDF
─────────┬────────────────────────────────────────────────
2024-10-30│朗科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542.PDF
─────────┬────────────────────────────────────────────────
2024-08-10│朗科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3580.PDF
─────────┬────────────────────────────────────────────────
2024-04-27│朗科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51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