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4 ST赛为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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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12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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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0:22 │ST赛为(300044):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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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6 │ST赛为(30004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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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0:34 │ST赛为(30004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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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6:50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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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4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风险及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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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4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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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4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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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30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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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1:26 │ST赛为(3000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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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12│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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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破申 658号),法院
通过摇珠随机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具体
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3、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人,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
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
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4.18 条第
(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2025
年 4月 25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 赛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年 3月 19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
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法院
通过摇珠随机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具体
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为便于在预重整期间全面调查债务人情况,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29日(含当日)前,自费以邮寄方式(邮寄申报存在
客观障碍的,可以采取现场申报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
计至 2025年 7月 22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等具体文件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的 债 权 申 报 公 告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16A26EDEB57506C6D886603758032D9A)。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
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预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徐律师 18923713585、18108472930;陈律师 13699807531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1、目前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是否受理重整将由深圳中
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赛为智能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
后续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
需再行申报;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是否成立、债
权本金、债权性质等的审查和确认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之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
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
表后提交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赛为智能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
权性质最终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3、赛为智能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预重整管理人,但是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
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
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
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
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复
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赛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5276c61c-2c23-4942-9cac-949d04b84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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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0:22│ST赛为(300044):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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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 7 月 23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或“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5)粤 03破申 658 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
整,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深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正式受理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网公司”)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
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4.18 条第
(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2025
年 4月 25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 赛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的概述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年 3月 19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
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主要
内容如下:“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
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林俊斌”。
二、深圳中院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情况
根据(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所述,经债务人同意,深圳中院决定对深圳市赛为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深圳中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林俊斌,在预重整期
间开展相关工作。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引导各方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
(三)债务人继续经营的,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与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
通等基础工作;同时,有助于推动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
意见和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
深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在预重整期
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其正式受理通网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
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
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 2025
年4 月 25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赛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b2761a83-cb9b-4849-a49d-82c98a541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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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6│ST赛为(30004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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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新宏
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85.18%,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人/申 押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请人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等 途
致行动人
周勇 是 8,000,000 12.42% 1.05% 否 否 2025/7/17 办理解除质 范颖 融
押登记手续 资
之日
合计 8,000,000 12.42 1.05%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新宏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前质押股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量 比例 股本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比例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周勇 64,436,123 8.44% 55,370,000 63,370,000 98.35% 8.30% 0 0% 0 0%
周新 15,827,200 2.07% 5,000,000 5,000,000 31.59% 0.65% 0 0% 0 0%
宏
合计 80,263,32 10.51% 60,370,00 68,370,000 85.18% 8.95% 0 0% 0 0%
3 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变动不涉及质押融资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周勇先生及周新宏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1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4.97%,占公司总股本的5.78%;
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1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4.97%,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周勇先生及周
新宏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 周勇先生及周新宏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勇,男,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任职
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首席执行官。
(2) 一致行动人
周新宏,男,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任职本公
司,历任公司董事。
(3)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人工智能战略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人工智能板块发展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以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和综合解决
方案提供商为发展定位,通过应用人工智能算法提供建图、导航、定位、识别、决策等一系列底层技术,基于机器视觉、自主导航、
智能控制、数据分析等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制造核心产品,如无人机、机器人、图像及视频识别系统、飞行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等人工
智能产品;另一方面,通过运用上述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品赋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和工业运维等业务,自主研发大数据分析平台
、公共信息平台、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公司依托在工业自动化、软件开发和人工智能算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
技术积累,以及行业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目前已经形成“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主营业务板块。
(4) 控制的核心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4 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流动比率 0.95 0.9
速动比率 0.79 0.75
资产负债率 90.21% 91.3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9.8% 8.29%
6. 周勇先生的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其本次股份质押的融资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股份质押的预计还款资
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资产处置、质押置换、其他收入和其他方式融资等。
7. 周勇先生自2024年至2025年3月31日,提供借款给公司共1,100,000.01元,公司均已偿还,除此之外,公司还偿还了以前年度
周勇先生提供给公司的借款13,491,500.0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周勇先生为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45,734,662.29元。周勇
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8.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654401c4-2f63-4487-adc6-50720b7b6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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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0:34│ST赛为(30004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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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先生转发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福田法院”)两份《民事裁定书》,案号分别为(2025)粤 0304 民特 1992号、(2025)粤 0304民特 1993 号,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基本情况及法院裁定
1、《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04 民特 1992号)、((2025)粤 0304民特 1993号)涉及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
被申请人:周勇
2021年 11月 28日,周勇先生与华兴银行签订了《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个人贷款合同》,周勇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2
9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 2,890 万公司股票质押给华兴银行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22)。
由于周勇先生上述股份质押已到期但未能按时归还融资款项,构成违约行为,华兴银行已向福田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拍
卖/变卖其中 1,890 万股股份,并就所得价款在本金及相应利息等范围内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风险及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
2、福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04民特 1992号)、((2025)粤 0304 民特 1993 号)分别裁定如下:
(1)准许拍卖、变卖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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