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4 ST赛为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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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34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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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6 │ST赛为(300044):《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公告》的更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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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12 │ST赛为(300044):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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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32 │ST赛为(300044):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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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9:20 │ST赛为(3000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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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22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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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22 │ST赛为(30004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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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6:17 │ST赛为(300044):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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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38 │ST赛为(300044):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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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26 │ST赛为(300044):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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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34│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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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经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87,000万元至-62,00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
产为负值,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
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87,000万元至-62,00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
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
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6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3.1 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
,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 2025 年 4月 25 日
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 赛为”。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虽已经确定,但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预重整投资
人能否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正式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3.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
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
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
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cba70ea6-4e85-4417-b222-26ceb8280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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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6│ST赛为(300044):《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公告》的更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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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于 2026年 2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选
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经公司事后自查,现对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更新内容
更新前: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7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3日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赛为智能启
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2025 年 7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
权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年 8月 29 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
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
招募和遴选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6 年 1 月 26 日 12 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赛为智能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在报告深圳中院同
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2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赛为智能预重整
案债权人会议以选定重整投资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已届满。经统计债权人表决意见,根据深圳中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试行)》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选定深圳大恩芯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
更新后: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7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3日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赛为智能启
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2025 年 7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
权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年 8月 29 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
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
招募和遴选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6 年 1 月 26 日 12 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赛为智能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在报告深圳中院同
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2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赛为智能预重整
案债权人会议以选定重整投资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已届满。经统计债权人表决意见,根据深圳中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试行)》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选定深圳大恩芯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牵头投资人)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德衡智科(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成为公司重整投资人
备选单位。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新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文件
审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bc01bc7f-de3d-4398-a031-10c7ab0ec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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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12│ST赛为(300044):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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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300044):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736847fc-de2f-454a-b8f9-c1c56e539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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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8:32│ST赛为(300044):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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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300044):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8e6f78ed-d895-40bd-ad8a-07faf4599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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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9:20│ST赛为(3000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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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副总经理赵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赵瑜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6年
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21%。若减持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赵瑜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瑜 董事、副总经理 64,000 0.00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2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减持期间
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赵瑜女士不存在与本次减持相关的应当履行的承诺事项。
8、本次拟减持股东赵瑜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所
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赵瑜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瑜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赵瑜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赵瑜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b3e14ee1-93c1-4b51-a37a-a800c38cd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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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22│ST赛为(3000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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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
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000 万元至-6
2,000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4)。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可能。
二、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5 年年度
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d70d291c-af76-46f0-a3e8-ea0780c4a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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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22│ST赛为(30004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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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72,000 万元-102,000 万元 亏损:50,731.5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1.92%至 10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69,000 万元-98,000 万元 亏损:21,783.4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16.75%至 349.88%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7,000 万元至-62,000 万元 12,243.99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本表中的“万元”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年因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诉讼、仲裁判决影响,对 2025年度净利润影响约负 7.18 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审计
后的数据为准。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5 年度净资产可能为负,本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
为准。诉讼、仲裁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日、2026年 1 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ed36456-7236-4edc-bd45-ab1f7f555f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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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6:17│ST赛为(300044):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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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庭已作出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合同价款人民币 612,794,431.4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与同一合同主体诉公司的另一案件将会共同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经初
步测算,对 2025 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负 7.18 亿元,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本年度净利润及期末净资产金额仍存在
不确定性,具体以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诉讼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为智能”或“第一被申请人”)及廊坊市梅特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梅特科技”或“第二被申请人”)因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艾特网能”)
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本仲裁案件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审理
的公司与艾特网能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同一标的的不同组成部分,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10月9日、2025年3月1
2日、2025年12月2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与艾特网能存在买卖合 同 纠 纷 的 诉 讼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
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来的《仲裁书》((2023)深国仲裁10705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612,794,431.40 元。
( 二 ) 第 一 被 申 请 人 向 申 请 人 支 付 逾 期 付 款 违 约 金 ( 以 人 民 币610,339,884.80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
分之四的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2,454,546.6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 2022 年 3月 30日起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其因本案仲裁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00 元。
(四)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补偿其因本案仲裁产生的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 5,000 元、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26
8,723.20 元。
(五)在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人提供抵押的设备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权。
(六)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988,737 元,全部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4,988,737 元,抵作本
案仲裁费不予退还,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988,737 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或相关进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
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事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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