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9 福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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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 │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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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 │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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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 │福瑞股份(30004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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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 │福瑞股份(300049):2025-026、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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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8 │福瑞股份(300049):福瑞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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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22 │福瑞股份(300049):2025-02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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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20 │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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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20 │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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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20 │福瑞股份(30004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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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20 │福瑞股份(3000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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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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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5084d78-b7b5-42b4-9f34-3f25cca67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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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福瑞股份(30004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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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法意[2025]字 0521 第 0473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521 第 0473 号
致: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聘请,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内蒙
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
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2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
,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4人,代表股份数为57,376,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14% 。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为48,578,6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8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计130人,代表股份数为8,79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7人,代表股份数为10, 190, 1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7% 。其中
,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1,39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30人,代表股份数为8,79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1%。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议案 1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包括 10 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 1 :《福瑞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子议案 2 :《福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子议案 3 :《福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子议案 4 :《福瑞股份: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子议案 5 :《福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子议案 6 :《福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规范》;
子议案 7 :《福瑞股份:关联方交易管理规范》;
子议案 8 :《福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子议案 9 :《福瑞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子议案 10:《福瑞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 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89de1760-dcf6-4f35-81d4-e8722fb25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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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福瑞股份(30004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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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且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对10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
38.0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38.02万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
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琨莎中心2座7层
(二)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人:叶晓亮
(四)联系电话:010-84683855
(五)电子邮箱:dshbgs@fu-ru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10856e8-2195-478c-9c79-dcc03af56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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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6│福瑞股份(300049):2025-026、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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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1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变更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经股东王冠一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选举贺颖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东会表决前,贺颖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情况
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王冠一(主任委员)、邓丽娟、杨勇
2、提名委员会:贺颖奇(主任委员)、郭晋龙、王冠一
3、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贺颖奇(主任委员)、郭晋龙、邓丽娟
4、审计委员会:郭晋龙(主任委员)、贺颖奇、杨勇
三、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郭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
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朋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郭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在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对郭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d424627-3e31-46ae-986a-bdb8ab36a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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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8│福瑞股份(300049):福瑞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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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福瑞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4fd210f2-ae2c-4b5d-978d-9a492c898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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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22│福瑞股份(300049):2025-02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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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1日(星期三)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5 年5 月 1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 座 7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9.0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1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0)
12.01 福瑞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
12.02 福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03 福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
12.04 福瑞股份: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 √
理办法
12.05 福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12.06 福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规范 √
12.07 福瑞股份:关联方交易管理规范 √
12.08 福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12.09 福瑞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12.10 福瑞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9: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 座 7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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