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49 福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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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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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28、福瑞股份: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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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24、福瑞股份:金融工具管理制度(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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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29、福瑞股份: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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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13、福瑞股份: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2025.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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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8、福瑞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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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15、福瑞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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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3、福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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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34、福瑞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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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福瑞股份(300049):26、福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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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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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7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1日(星期四);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5年9月 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莎中心 2座 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3.01 福瑞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
3.02 福瑞股份:董事议事规则 √
3.03 福瑞股份: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的管理办法
3.04 福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3.05 福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规范 √
3.06 福瑞股份:关联方交易管理规范 √
3.07 福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3.08 福瑞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3.09 福瑞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 1.00、2.00、3.01、3.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8月 2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9:30~11:30、13:30~17:00。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莎中心 2座
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
莎中心 2座 7层,福瑞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晓亮
联系电话:010-84683855
联系传真:010-846837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莎中心 2座 7层,福瑞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7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d542335b-de85-479b-83e8-0470bc487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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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28、福瑞股份: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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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是指《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和《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所列、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异常事项。第三条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通报制度是公
司的一项重要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通报是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必须严格
执行。
第四条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的实施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对于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公司异常情况。
第三章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的内容
第六条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公司对外投资或收购不能取得必要的审批或批准;
(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外投资,或交易方未执行投资协议;
(三)投资的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并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
(四)投资的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投资的公司预期发生重大盈利或重大亏损、重大损失,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发生重要影响的;
(六)投资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收购的资产或其他投资盈亏波动超过已披露原预计金额的 30%及以上的;(八)投资的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
及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涉及投资的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投资的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委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
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投资的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转型或陷入停顿;
(十二)发生涉及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市场传闻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
(十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投资项目的其他重大事件;(十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情形。第四章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程序
第七条 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发生第六条规定事项的第一时间内,公司相关部门应完整收集、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长、总经
理及董事会秘书,并抄送董事会办公室;(二)董事会秘书审阅后,应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定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尽快
拟订或审核信息披露文稿,并及时公告。
第五章 重大事项报告的职责划分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异常事项报告事务,汇集公司投资项目异常情况报告董事会,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异常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二)承担异常事项的保密义务;当异常事项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
(一)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二)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异常事
项报告、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负有的责任。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的职责:
(一)发生异常事项后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收集、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并保
证异常事项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二)对所提供的异常事项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的职责:
(一)及时审核、阅签上报的异常事项信息及信息披露文稿,保证公司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异常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
(二)对所提供的异常事项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由于有关责任人的失职,导致异常情况没能及时通报,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
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有权视情形追究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修订而需修改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修改本制度相关内容,公司应按照修改后的内容予以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3e1ab9f6-7bc6-458d-8c3b-5a3b587d2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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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24、福瑞股份:金融工具管理制度(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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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24、福瑞股份:金融工具管理制度(2025.0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f1560907-6f92-4db8-92ca-2d7fc76a8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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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29、福瑞股份: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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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29、福瑞股份: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0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80413ea7-062f-4efc-bc3c-535a6f86c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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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13、福瑞股份: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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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
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
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
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协助其做好相关工作。公司设立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为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合
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
预付款项退回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十四条 若发生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依法及时按照要求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
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公告,以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立即申
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
财务总监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具体责任人。财务总监一旦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
启动以下程序:
(一)公司财务总监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董事长,同时抄送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若
发现同时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总监在书面报告中
还应当写明所涉及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情节;
(二)公司董事长在收到财务总监的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清偿的期限、向相
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若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会予以罢免
;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
、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 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
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
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十六条 公司或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
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十七条 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违反本办法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与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82b684d1-663b-47d1-81bf-53952f067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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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福瑞股份(300049):8、福瑞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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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维护董
事会秘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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