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0 世纪鼎利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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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6 │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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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4 │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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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2 │世纪鼎利(30005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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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0 │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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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0 │世纪鼎利(3000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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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 │世纪鼎利(3000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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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 │世纪鼎利(3000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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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 │世纪鼎利(3000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勇-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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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 │世纪鼎利(3000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忠为-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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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 │世纪鼎利(3000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吕敏-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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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6│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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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fc8ff87-a52d-40a4-8d9c-45f8f24b8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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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4│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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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广东省珠
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共 5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5,735,59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195,69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53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
5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9,54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539,9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9%。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晨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40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2%;反对 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弃权 25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2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04%;反对 66,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6%;弃权 2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39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0%;反对 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弃权 2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53%;反对 6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5%;弃权 2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40,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6%;反对 2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7%;弃权 2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25%;反对 261,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0%;弃权 2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0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4%;反对 2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2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84%;反对 245,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弃权 2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93%。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许泽权先生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42,892股)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104,7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6%;反对 2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3%;弃权 3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61%;反对 246,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8%;弃权 3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30,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0%;反对 2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弃权 28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67%;反对 225,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6%;弃权 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闫哲律师、巫晓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59ac162-9061-4811-9f2b-de7c2a68a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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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2│世纪鼎利(30005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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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翔与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案号:(2023)沪 02民初 125号、(2025)沪民终 69号】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上海智翔”
)作为原告,就与被告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南通智翔”)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第二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第二中院已出具一审判决结果,上海智翔胜诉,应玉绳
、胡美珍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高院”)递交了上诉状。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月 23 日、2024 年 4月 19 日、2025 年 1月 2日
、2025 年 3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7、2025-001、2025-007)。
(二)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的刑事案件
上海智翔向上海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南通智翔原实控人朱进波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
件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市公安局已立案,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上海智翔与南通资规局的行政诉讼
上海智翔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文简称“南通资规局”)为被告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
通经开区法院”)提起了 8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南通资规局撤销 9幢房产的抵押登记,后续南通经开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上海智翔不服一审裁定,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认为一审对上海智翔的起诉裁
定不予立案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智翔收到上海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民终 69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2民初 12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2民初 12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第六项;
(三)变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2民初 12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偿人民币 127,030,254.40元;
(四)变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2民初 12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2,703,025.44元;
(五)变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2民初 125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人民币 127,030,254.40 元为基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部
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六)胡美珍应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确定的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胡美
珍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七)驳回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62,598.24 元,由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23,415.30 元,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胡美珍共同负担739,182.94元。一审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公告费人民币 585元,合计人民币5,585元,由南通智翔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胡美珍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40,466.40 元,由胡美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
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约为 995.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判决已生效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公司虽已依法冻结被告应玉绳名下部分银行存款,冻结应玉绳、胡美珍所持部分股权
,并查封南通智翔名下9幢房产,但经综合评估,该等资产整体可变现价值较低、实际清偿能力有限,案涉债权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甚
至部分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因此,目前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综合评估案件情况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持续推进案件审理及后续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重大诉讼事项及诉讼涉及的刑事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20b0a161-ffff-467f-a43c-e1557097f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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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0│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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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9a9f12f-e8c1-4907-af60-877524f4e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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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0│世纪鼎利(3000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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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770020 号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鼎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世纪鼎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世纪鼎利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c7fc960e-1a32-46b3-8e19-774983307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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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世纪鼎利(3000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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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1月 7日(星期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3、议案 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等证明
材料在 2026年 4月 8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址: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8号董事会办公室
2、通讯地址: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8号
3、联系电话:0756-3626066
4、联系传真:0756-3626065
5、邮政编码:51908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巧红
联系电话:0756-3626066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0a869cb6-128f-4189-bae0-f266d2200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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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29│世纪鼎利(3000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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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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