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1 琏升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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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28 │琏升科技(3000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久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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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28 │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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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 │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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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 │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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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 │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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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 │琏升科技(30005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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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00 │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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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 │琏升科技(30005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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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 │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
│ │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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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 │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
│ │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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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28│琏升科技(3000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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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琏升科技
股票代码:30005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久根
住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华阳华府大道****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琏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琏升 指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万久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 2,574,400股,导致其持有琏升科技股
份的比例降低至 5%以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万久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301971********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华阳华府大道****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华阳华府大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5),股东万久根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3,720,17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
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琏升科技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和规范办理。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万久根 21,175,200 5.691987% 18,600,800 4.99997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股份种类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7月 13日~7月 17日 2,574,400 -0.6920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三、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00,800股,其中 17,455,024股因与联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处于质押状态。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上文第三节“权益
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
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万久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26c24a3e-6b62-4bc3-9be1-73862b844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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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2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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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万久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万久根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7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股东万久根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20,1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近日,公司收到万久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久根先生于 2026年 7月 13
日~7月 17 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共 2,574,4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万久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600,8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99997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万久根 集中竞价 2026年 7月 13日~7 7.74 元/股 2,574,400 0.6920
交易 月 17日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司法拍卖取得股份。
2、自 2025年 12月 16日(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万久根先生累计减持比例为 0.6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万久根 合计持有股份 21,175,200 5.691987 18,600,800 4.999977
其中:无限售条 21,175,200 5.691987 18,600,800 4.99997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万久根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万久根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万久根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久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万久根先生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久根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万久根先生严格遵守
上述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万久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7cb25275-a9e4-4cd4-860c-b26bc65d9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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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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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接
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琏升”)为四川琏升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
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拟授权四川琏升法定代表人或四川琏升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
事会不再就上述借款额度内的每笔借款业务形成决议。
2、海南琏升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琏升董事王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王鹏任海南琏升董事,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
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海南琏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关联方名称: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8MAA8YUFK9M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三楼 4001
5、法定代表人:王新
6、注册资本:39,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方海南琏升控股股东为四川天府新鸿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10%),实际控制人为王新。
9、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数据:海南琏升成立于 2021年 7月 29日,目前重点布局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新能源产业,财务数据如
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海南琏升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0,831.00万元,净资产 37,501.66万元,2025年 1-12月份实现营业收
入 0万元,净利润-630.79万元。
10、关联关系说明:海南琏升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琏升董事王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王鹏任海南琏升董事,海南琏
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海南琏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海南琏升拟为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
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借
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余额为人民币 4,488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
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9.78万元(含税)
。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南琏升为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海南琏升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四川琏升中短
期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
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控股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四川琏
升接受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44c7527f-1a46-4838-bfd0-d7008ebe3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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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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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
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眉山琏升”)与公司关联方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简称“金房兰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眉山琏升委托金房兰地
提供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含税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15万元/月,合同服务期限共计 3年,自 2026年 7月 25日起至 2029
年 7月 24日止,本次合同签订总金额为 540万元。
2、金房兰地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新先生控制的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
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金房兰地基本情况如下:
(1)关联方名称: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395576820D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4年 8月 21日
(5)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古城街道老街社区滨河路北段 57号 5栋 2楼 22号
(6)法定代表人:覃红军
(7)注册资本:5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
服务评估;消防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
布;纸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金房兰地主要股东为四川锦鸿汇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四川众恒志远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5%,实际控制人为刘
如臣。
(10)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金房兰地主要从事商业项目、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产业等多种物业服务管理。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金房兰地总资产 744.76万元,净资产-157.59万元;202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69.81 万元,净利润
-45.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关系说明:金房兰地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新先生控制的公司,金房兰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12)经核查,金房兰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四川金房兰地物业有限公司
1、服务范围及面积:琏升科技光伏产业园(以下简称“电池厂”),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兴欣大道 1号,总建筑面积:
约 24万㎡。
保洁新增范围:在原合同全部保洁服务区域基础上,新增组件厂(位置: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丹棱经开区 A区)工业大道
5号)办公室区域保洁服务,组件厂办公室保洁标准为:由电池厂区抽调一名保洁进行保洁工作,保洁卫生标准同电池厂。
2、合同服务期限共计叁年,服务起始日:2026年 7月 25日,服务终止日2029年 7月 24日。
3、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3.1 费用标准(包干制)为月度含税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150,000 元/月,前述服务费已包含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产生的人力费用
、福利费用、耗材费用、一次性投入分摊费用、公司管理费用、增值税税金等一切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除本合同约
定服务费外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3.2 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每月 5日前向甲方开具上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个工作日内,足额
支付对应月度物业服务费;乙方未按时开具发票,甲方付款周期顺延,但乙方不得以此降低服务标准、停止物业服务。
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与该关联方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余额
为人民币 4,488 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9.78万元(含税)。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是基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的物业管理需要,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为公司日常经营性支出,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经公司评估,金房兰地项目经验成熟、人员配置到位,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物业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1612e424-fe00-4298-942a-3d74ffb33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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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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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7月20日上午10:0
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聘任沈阳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本议案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琏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
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四
川琏升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董事会授权四川琏升法定代表人或四川琏升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
借款额度内的每笔借款业务形成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本议案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c3de3d23-707e-4b04-b0d3-1be829fdd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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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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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
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沈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沈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4f89676-3b65-4da4-926d-a64e92778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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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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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万久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久根先生通知,获悉万久根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注)
万久根 否 3,720,176 17.57% 1% 2023-11-16 2026-7-7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2025-129),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万久根先生不再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押 持股份 总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本比 售和冻结、标 押股份 限 押股份
(股) 例 记 比例 售和冻结合 比例
合计数量(股 计
) 数量(股)
万久根 21,175,200 5.69% 17,455,02 82.43% 4.69% 0 0% 0 0%
4
注:除本公告特别说明外,持股比例为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372,017,690股的比例。
三、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万久根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股份质押期间不存在违约情况,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份
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股东办理解除质押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6fc2780-65cb-44a1-8952-d7a3d148f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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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琏升科技(30005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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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0ab6910-1873-4eaf-9256-e3aa874fd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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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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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修
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e8a00fa-e783-4a8c-9a46-c90a0d27e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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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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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修
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6f1cb00-3865-4cca-b6b5-fc960cf56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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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琏升科技(300051):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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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调整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相关财务数据更新,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同步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ba8cad4-422a-4e3a-8db1-dc6d84fe0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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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26│琏升科技(300051):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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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琏升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90e4f72-ab24-4e69-913f-8b1974e87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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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9:27│琏升科技(300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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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万久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1,17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9%)的股东万久根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以内(即自 2026年 7月 13 日至 2026年 10 月 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20,1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久根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万久根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1,1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9%,万久根先生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取得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万久根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72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 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自 2026年 7月 13日至 2026年 10月 12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万久根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8、万久根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存在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情形,万久根先生减持前需先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公司将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万久根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万久根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万久根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c271abc-125a-45e8-bcc9-a26632fce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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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2│琏升科技(300051):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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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风险,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其他投资行为,但不含公司股份回购行为。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具体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以及以互换合约
、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
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1、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原则:
1、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2、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根据公司的风险
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3、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4、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决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
易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公司在投资之前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应当就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后方可
执行。
第八条 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前,公司应自行或聘请咨询机构对拟从事的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出具专项分析
报告并披露分析结论。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证券投资的,还应当以证券投资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
第十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
对上述事项的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已审议投资额度。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章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具体事宜。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针对各类衍生品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
定。
公司财务部应当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
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
风险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实施情况进行
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
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四章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披露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
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信息。在定期报
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和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
,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未经公司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bed4cf18-8f28-4e50-ab2b-5b5fe0682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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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2│琏升科技(30005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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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971ee42-2750-4d74-971c-9e6b48e8d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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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2│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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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6月15日上午10:0
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制定《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2026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
,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01a7750-2ae7-4a9d-b8f8-52e1577b8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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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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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经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相应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0日先后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
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
格及发行数量并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52)。
2026年6月10日,公司与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琏升”)签署《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
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鉴于公司与海南琏升于2025年12月15日
签署《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或“原协议
”),经双方协商确认,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部分内容调整为: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
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亦不超过82,746,478股,海南琏升同意依据《股份认购协议》
及《补充协议(一)》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海南琏升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前述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
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与海南琏升签署《琏
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2026年2月10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0日先后召开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6月10日,公司与海南
琏升签订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部分条款
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双方于2026年6月10日签署:
甲方: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认购人”)
(二)对《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第1.1条 《股份认购协议》第2.2条调整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l=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l=P0/(l+N)
假设以上两项同时进行:Pl=(P0-D)/(l+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第1.2条 《股份认购协议》第2.3条调整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乙方总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亦不超过82,746,478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与《股份认购协议》的关系
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
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一)》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本补充协议已经甲、乙双方适当签署;
2、甲方董事会批准本补充协议;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委员进行了回避表决。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相关议案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6年6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4705a57-d248-4932-b67a-c8f6a2df0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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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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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5.6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82,746,478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
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和82,746,478股(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从“发行价格为5.6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
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82,746,478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
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和82,746,478股(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若公司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
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其他补充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调整前的总额和发行数量,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
化。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
新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7954828-fbeb-4490-bce7-26e523f82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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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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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6月10日上午11: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从“发行价格为5.6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
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82,746,478股(含本数)”调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和82,746,478股(与
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
避2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
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8c68944-7536-4b36-9921-d6c55ea45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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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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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5月 21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
。
2026年 6月 8日,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 14:50起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 469号星宸假日酒店 5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人,代表股份 76,156,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60,43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人,代表股份 15,720,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人,代表股份 22,354,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63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人,代表股份 15,720,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256%。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9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6%;反对 5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66%;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2%;反对 5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8%;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0%。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彭娇律师、冯诗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71a10788-695f-4cdc-af22-aba646961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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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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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指派律师出
席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
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公告形
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8日 14:5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 469号星宸假日酒店 5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王新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
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1)于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
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8人,代表股份 60,436,1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55%。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6,63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89人,代表股份 15,720,0
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89人,代表股份 15,720,0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股东信息、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 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842968f-e775-4588-a9ef-745bb0404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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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3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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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00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琏升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天津琏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借款金额、期限为准),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
任何对价。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兴业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
就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其他决议;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种、金额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回避表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
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且王新先生系公司董事长,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
本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王新 男 5111231974******** 中国 四川成都
吴子蓉 女 5111231974******** 中国 四川成都
经查询,王新先生、吴子蓉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对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
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王新控制的企业暨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琏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8万元,公司与
王新及其关联方因购买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形成的其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75万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
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助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
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d5d7421-a65b-4381-a24b-b36193a30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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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30│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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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6月4日上午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
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0
0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及其配偶吴子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琏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借款金额、期限为准),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本议案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王鹏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e77c047-2aa7-4336-bc1e-cf0260396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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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5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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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
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04万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公司拟回购注销 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160.25万股;鉴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 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160.25万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382.54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涉及总金额为 1,656.3982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回购注
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该事项与本次限制性股票 382.54万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2,017,690股减少至368,142,2
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72,017,690元减少至 368,142,29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月 11日、2025年 11月 26
日、2025年 12月 1日、2026年 4月 30日、2026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5-1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2)。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
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88号 AFC中航国际广场A座 910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日内,即 2026年 5月 22日至 2026年 7月 5日(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吴艳兰、陈思蕾
4、联系电话:028-85269110
5、电子信箱:zqb@leasdgrp.cn
6、邮政编码:61004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901c7a0-dab9-47f9-8506-1fac471d6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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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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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8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 469号星宸假日酒店 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者的议案》
2、上述提案 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 5月 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 5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
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88号 AFC中航国际广场 A座 91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吴艳兰
(2)联系电话:028-85269110
(3)传真号码:028-85269110
(4)电子邮箱:zqb@leasdgrp.cn
6、会议费用: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14:50开始,请提前 1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e961d97-ac3c-4444-a70c-dfc3e6a79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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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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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上午10:0
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
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引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眉
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将取得 4%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02,065万元增加至 106,317.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琏升
科技有限公司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 88.18%稀释至 84.66%。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
司的控制权,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ecb5c85-4101-493a-be5e-ae83f6620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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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5│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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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20ce19a-d4ea-45ef-83af-8532deb36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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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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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指派律师出
席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更正后通知;
6. 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刊登
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因股东会通知公告中披露的提案信息有误,2026年5 月 11 日,公司以公告
形式刊登了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以及更正后的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经核查,公司
发出会议通知、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5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 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王新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1)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
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8人,代表股份 60,436,1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55%。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6,63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93人,代表股份 2,223,20
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93 人,代表股份 2,223,2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7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股东信息、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二)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三)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六)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 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22ea7b0-1db0-4e35-8394-300d5713a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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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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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及 5月 11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通过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布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通知及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
040)。
2026年 5月 19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50起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人,代表股份 62,659,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60,43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5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海南琏升
科技有限公司、王新、杨苹、雷理程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会所涉议案 6.00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2,223,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人,代表股份 8,857,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63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2,223,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6%。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3,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3,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3,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34,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1%;反对 4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73%;弃权 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3,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3%;反对 42,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4%;弃权 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30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1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2%;反对 3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60%;弃权 1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58%;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 1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8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本次会议上,已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4%;反对 3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692%;弃权 1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58%;反对 35,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 1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80%。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诗仪律师、陈星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82a3ab8-6786-4884-913d-c5e5b1731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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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6│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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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36)。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50起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76,116,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60,55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7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海南琏升
科技有限公司、王新、杨苹、雷理程、叶茂、吴艳兰、陈思蕾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会所涉议案 2.00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人,代表股份 15,560,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7人,代表股份 22,315,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75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人,代表股份 15,560,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8%。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30,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3%;反对 8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93%;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2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5%;反对 8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17%。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6%;反对 9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472%;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6%;反对 9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2%;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9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 1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2%;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9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 1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李磊律师、冯诗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efba565-4c1a-4442-ac52-3d420d199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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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6│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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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指派律师出
席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
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5.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6. 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30日以公告形
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5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 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王新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
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1)于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
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9人,代表股份 60,556,1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78%。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6,75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7%。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84人,代表股份 15,560,6
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84人,代表股份 15,560,6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8%。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股东信息、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 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2e4048c-d0b4-4e17-8797-143f7c7b3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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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2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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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
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因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含有互为前提的议案,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完善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 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者的议案》
2.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上述提案 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提案 2.00、3.00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2.00回避表决
。议案 2.00 和 3.00 是存在前提关系的相关提案,提案 2.00 表决通过是提案3.00 表决通过的前提条件。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
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88号 AFC中航国际广场 A座 91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吴艳兰
(2)联系电话:028-85269110
(3)传真号码:028-85269110
(4)电子邮箱:zqb@leasdgrp.cn
6、会议费用: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14:50开始,请提前 1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1b45a72-7ebc-40ed-9e59-4886b5c41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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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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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24),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告中披露的提案信息存在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7.00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提案 7.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除此以外,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出说明。......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6.00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提案 6.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除此以外,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出说明。......
更正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1ac7879-78c3-4ea2-9644-7fe9d4fa4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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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6│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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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 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6.00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提案 6.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除此以外,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出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
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88号 AFC中航国际广场 A座 91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吴艳兰
(2)联系电话:028-85269110
(3)传真号码:028-85269110
(4)电子邮箱:zqb@leasdgrp.cn
6、会议费用: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14:50开始,请提前 1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9cbd3e0-ade4-4990-b030-acef132c8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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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2│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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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7日上
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共 7名,实际出席董事共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贾
聪先生、廖栩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
领取薪酬。
贾聪先生、廖栩睿女士简历等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ef5c017-d629-45ce-bdec-6ccfa1c05e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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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2│琏升科技(30005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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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唐小红女士及人力行政总监杨新虎先生的辞职报告
,唐小红女士、杨新虎先生因个人原因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行政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均至2028年11月25日。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小红女士、杨新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唐小红女士、杨新虎先生
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小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辞职后,唐小红女士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关于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唐小红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新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
交接。
唐小红女士、杨新虎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唐小红女士、杨新虎先生在任职期
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贾聪先生、廖栩
睿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
领取薪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66d0af9-532a-45f6-a59f-6af0508d4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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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终止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部分业务办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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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部分业务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注销所持有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中部分业务种类。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近日,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部分业务终止及有关证书注销已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许可证部分业务终止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后的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经营许可证编号:A1-20070139
3、公司获准经营的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和业务覆盖范围:
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在全国转售中国电信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在全国转售中国移动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二、经营许可证注销
公司向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申请注销公司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180134)
中获准经营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办理完成。因上述业务注销后,该证书所有经营项目已终止,该证书同时
注销。
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网站注销公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0537f28-90f8-43f3-bc3d-ed3604f80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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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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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0b31ed5-990e-45da-bbfe-4fa9c4c17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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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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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
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41.82万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88.01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就相关事项组建了包括管理层、证券及法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诉讼律师成员在内的专业应诉团队,根
据诉讼及仲裁事项需要持续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
准。公司将根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3ba3531-8be4-4fd7-bff3-ff531c9be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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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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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61245d4-887e-4b15-a5e9-a9306e5cf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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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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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967,690元。 368,142,290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71,967,6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68,142,2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
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bd312ab-bd40-4c56-a498-52083adc5ce4.PDF
─────────┬────────────────────────────────────────────────
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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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2.5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71,967,690
股变更至368,142,2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71,967,690元变更至368,142,290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实
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
情况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 4月)》,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be9e84-891b-4e0f-8305-f8cd283f8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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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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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主要审议《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次《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
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
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准确无误。因此,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2179317-2fc8-4cd2-afc9-dc902a969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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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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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 555号 4栋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者的议案》
2.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上述提案 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提案 2.00、3.00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2.00回避表决
。议案 2.00和 3.00是存在前提关系的相关提案,提案 2.00表决通过是提案3.00表决通过的前提条件。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
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88号 AFC中航国际广场 A座 91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吴艳兰
(2)联系电话:028-85269110
(3)传真号码:028-85269110
(4)电子邮箱:zqb@leasdgrp.cn
6、会议费用: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14:50开始,请提前 1小时到场);
(2)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644a46b-f364-4dbc-9ec9-4872dae68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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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琏升科技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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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琏升科技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0e6e1cd-eb31-408d-907a-8c79af970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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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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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
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
名,实际出席董事共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对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投资者将取得 4.6294%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97,340 万元增加至 102,06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琏升科技
有限公司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 92.46%稀释至 88.18%。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
控制权,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若继续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
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82.54万股,与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废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新、杨苹、雷理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2.5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371,967,690股变更至 368,142
,29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71,967,690元变更至 368,142,290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结合上述相关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 4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
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b58a014-4e41-4561-8e08-0853d3009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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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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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1d323cf-2d9f-4106-a7ea-5b7c6f5b2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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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0:37│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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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073bba-a31d-4efc-ad6c-83bc9bb4a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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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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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9a1492-0116-4cde-a91d-5c37ccdef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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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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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3ebf5b-e490-4178-b45f-4c8cae3e860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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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琏升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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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2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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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琏升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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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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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琏升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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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2-26/1224985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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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琏升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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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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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琏升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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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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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琏升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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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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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琏升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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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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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琏升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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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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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琏升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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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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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琏升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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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01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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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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