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2 中青宝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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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02 │中青宝(300052):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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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8:10 │中青宝(300052):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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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0 │中青宝(3000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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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0 │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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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6:16 │中青宝(30005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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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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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7:00 │中青宝(3000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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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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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中青宝(30005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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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中青宝(30005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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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02│中青宝(300052):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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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成都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
腾”)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宝腾本次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账户性 被申请冻结金 实际冻结金额
质 额(元) (元)
成都宝腾互联科技有限 12****0801 基本户 7,377,823.71 208,319.16
公司
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初步自查了解,本次成都宝腾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保全申请人因合同纠纷向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
全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成都宝腾银行账户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宝腾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 1个,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 7,377,823.71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人民币 208,319.16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6%、0.06%。成都宝腾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未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
.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积极与法院、保全申请人等进行协商,并制定了初步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妥善解
除上述银行账户的冻结状态。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以及成都宝腾被冻结账户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信息
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1f5497f5-083f-4fda-bca3-7129ec8e8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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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8:10│中青宝(300052):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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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资金已
解除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内资金被冻结,本次冻结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
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026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前述基本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该账户及资金已恢复正常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冻结银行账户及相关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后,资金的正常划转和
使用得以恢复,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 露 指 定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db8226f0-d454-47cc-9420-f69fea89f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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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0│中青宝(3000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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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5日的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15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云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48,28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878,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3,404,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3,404,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3,404,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编码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公司 总表 47,38 98.13 852,0 1.764 46,20 0.095 0 通过
《2026 年 决情 5,428 97% 00 6% 0 7%
限制性股 况
票与股票 其中, 2,506 73.61 852,0 25.02 46,20 1.356 0
期权激励 中小 ,607 97% 00 34% 0 9%
计划(草 股东
案)》及 的表
其摘要的 决情
议案 况
2.00 关于公司 总表 47,38 98.13 852,0 1.764 46,20 0.095 00 通过
《2026 年 决情 5,4282,50 97%73.61 00852,0 6%25.02 046,20 7%1.356
限制性股票与股 况其中, 6 97% 00 34% 0 9%
票 中小 ,607
期权激励 股东
计划实施 的表
考核管理 决情
办法》的 况
议案
3.00 关于提请 总表 47,34 98.06 887,6 1.838 46,20 0.095 0 通过
股东会授 决情 9,828 60% 00 3% 0 7%
权董事会 况
办理 2026
年限制性 其中, 2,471 72.57 887,6 26.06 46,20 1.356 0
股票与股 中小 ,007 41% 00 90% 0 9%
票期权激 股东
励计划相 的表
关事宜的 决情
议案 况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从珍 陈龙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44e06fea-0c37-4ec7-a1ab-5ecf6c2bc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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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0│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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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90f3b909-9b26-4a4d-b72e-0bb9736d6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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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6:16│中青宝(30005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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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6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a90d7272-ab45-4689-a66c-2ff76245e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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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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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2026年9月3
0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
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
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拟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072badb4-00c9-47ca-a02f-d37fe15fc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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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7:00│中青宝(3000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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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回避表决,但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9: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755-26000524(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ir@zqgame.com。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3248a470-b823-4b8d-bc12-ade7d611f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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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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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271fb3b-1aad-44d6-bfd4-4a6bf7047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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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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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下午 2:30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9月 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现场出席
董事 6名,以通讯方式(线上视频)参会董事 1名,无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云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云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
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
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
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派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
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云钦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 2026年 10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0
0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9f72e83-6b92-4150-8973-6a4bd6d864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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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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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6、在召开股东会前,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47254f6-e081-4d0d-8d03-7bd8b9558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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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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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42a589d-9b0c-4855-a904-31e7f14c6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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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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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
划及摘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或《
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绩效、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7年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
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8年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00%。
行权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需于2027年三季度前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上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达成目标的,即视为公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
R)计算出的利息之和;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四个等级
,各考核期内,依据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各考核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计算出的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结果管理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
激励对象。
若激励对象对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自收到
激励对象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记录由公司归案保存。
各考核期内,公司将以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依据,相应办理股票权益的解除限售/行权/注销程序。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
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d779895-1ccc-4a3b-8893-8804813ec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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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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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6e846bf-3e0b-4db9-b44c-b55b1912a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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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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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中青宝: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1427a43-5983-4bbd-8e0b-e4a45c966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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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56│中青宝(300052):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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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内资金3,946.0
6元被冻结。因该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被冻结开户行 账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1 招商银行 7559018****0501 基本户 3,946.06
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二、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公司从被冻结资金账户的开户行获悉,本次冻结
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资金为3,946.06元。
三、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社保扣缴、员工工资发放、扣税及部分日常经营收支等。本次银行账户冻
结金额为3,946.0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1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125%。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可
以满足公司日常结算和资金周转的需要,本次账户冻结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次基本账户被冻结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二)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2.本次冻结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程序性强制措施。关于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宜。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二)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资金事项的进展,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7565d25-a78c-4067-845a-911d20772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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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中青宝(3000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6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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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6H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dcecbac-414a-442b-92bf-6017b6f00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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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中青宝(3000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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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5355743-0d9a-4090-93a4-1d8eaecaf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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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2│中青宝(3000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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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3237bab-d0f0-48b5-94d4-a201f455b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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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9:14│中青宝(300052):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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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
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王青女
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青女士已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青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青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8d3b442-c2b4-456e-8e34-e897bffc0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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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56│中青宝(3000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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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控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 到期 冻 冻
东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日 日 结 结
名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如是 执 原
称 东及其一 %) %) ,注明 行 因
致行动人 限售类 人
型)
深 是 18,532 0.10 0.01 否 2026- 2029- 深 司法
圳 07-02 07-01 圳 再冻
市 市 结
宝 福
德 田
投 区
资 人
控 民
股 法
有 院
限
公
司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总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 (股) (%) (%)
深圳市宝德投资 19,141,478 7.31 68,532 0.36 0.03
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德科技 24,903,400 9.51 0 0 0
有限公司
李瑞杰 833,943 0.32 833,943 100 0.32
合计 44,878,821 17.14 902,475 2.01 0.34
注:上表合计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被冻结和
标记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d2c57060-6306-4249-97ae-7ac2ccc072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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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6│中青宝(3000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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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
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47,440,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879,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2,5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2,561,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股份2,5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27,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96%;反对3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36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818%;反对3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75%;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7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34%。
2.02.候选人: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1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5%
2.03.候选人: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0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61%。
2.04.候选人: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1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10%。
2.02.候选人: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2,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2%。
2.03.候选人: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6%。
2.04.候选人: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2,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2%。
张云霞女士、李逸伦先生、张云钦先生、常智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61,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68%。
3.02.候选人: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0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63%。
3.03.候选人: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5,109,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88%。
3.02.候选人: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2%。
3.03.候选人: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
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崔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梅林 倪小燕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356b28-17e2-4285-8928-7030201ec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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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6│中青宝(30005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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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
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本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以通讯或口头方式送达。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董
事张云霞女士担任本次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 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选举张云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张云霞女士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崔垒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张云霞女士、独立董事顾宁先生担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常智涵先生、独立董事顾宁先生担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崔垒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李逸伦先生、独立董事顾宁先生担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顾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张云霞女士、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
3.1《关于聘任李逸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云霞女士提名,聘任李逸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关于聘任张云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逸伦先生提名,聘任张云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3《关于聘任梁海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逸伦先生提名,聘任梁海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4《关于聘任王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任王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
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4)。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83c4d58-cbd2-4cf1-8ea4-09b3ef145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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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6│中青宝(30005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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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张云霞女士
非独立董事:李逸伦先生、张云钦先生、常智涵先生
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崔垒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 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
,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崔垒先生、张云霞女士、顾宁先生,其中崔垒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常智涵先生
,其中龚凯颂先生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崔垒先生、李逸伦先生、顾宁先生,其中崔垒先生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顾
宁先生、张云霞女士、龚凯颂先生,其中顾宁先生为主任委员。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李逸伦先生
副总经理:张云钦先生、梁海栋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云钦先生
财务总监:张云钦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云钦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张云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733925
传真:0755-26000524
电子邮箱:ir@zqgam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栋 23楼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飞先生在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六
届非独立董事梁海栋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继文先生在本次换
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郑飞先生、梁海栋先生以
及张继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cdeaa3e-19e5-4225-b1b8-57ca3c8b7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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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4│中青宝(3000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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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倪小燕律
师、张梅林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
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0日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
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提示性公告》。《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其他相关事项。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00在深圳市南山
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办公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6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91名,均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440,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18.116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5名,均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879,12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1387%。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5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782%。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监票、计票。本
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027,6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1296%;反对3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8368%;弃权
1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148,8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8
18%;反对39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75%;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74,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22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5,646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10%。
张云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10,9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8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2,146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2%。
李逸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09,3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8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0,544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6%。
张云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10,8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8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2,045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2%。
常智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61,8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196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3,038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88%。
龚凯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09,4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8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0,634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2%。
顾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45,109,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08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0,537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
崔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
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ccf870b-924e-415c-8ae6-43709468a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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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4│中青宝(3000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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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25 日(星期四)14:00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 2026年 6月 17日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栋 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2 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3 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4 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3.02 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 2、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4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5.上述提案 2、3的生效需以提案 1的生效为前提。
6.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9:3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栋 23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6年 6月 2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
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755-26000524(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ir@zqgame.com。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d00ae15-536d-4b0b-9447-fe070a4a9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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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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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2 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3 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4 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3.02 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 2、3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5.上述提案 2、3 的生效需以提案 1 的生效为前提。
6.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9:3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6 年 6 月 2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755-26000524(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ir@zqgame.com。
4.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c5099cc-4db9-439e-a648-44f7dfe9c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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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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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4fddc0f-5a4b-4af5-8f1d-410557136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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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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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其中,董事 4以通讯方式出席。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5名调整为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
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张云霞女士、李逸伦先生、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 5%以上
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审核,以上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
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一)选举张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李逸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张云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选举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的生效需以议案一的生效为前提。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进行了审核,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一)选举龚凯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顾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的生效需以议
案一的生效为前提。
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2:0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63f643d-5f75-45d3-a9aa-b68d985d7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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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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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顾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73d7456-a847-4cea-9729-999adac99f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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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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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云霞女士、李逸伦先生、张云钦先生、常智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崔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
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龚凯颂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63f2f50-0d87-4042-944b-bb41ff13d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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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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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587db36-1c74-439c-b26c-6892e3e5a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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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龚凯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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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龚凯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57416f1-fc15-40be-a869-2c198efbb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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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龚凯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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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龚凯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f4d042f-b8d5-48e7-ac0b-3c0422c0c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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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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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f1fe29f-3291-46db-b597-aae2b7613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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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崔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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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崔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8d6d383-4c7a-4f93-9af5-a63e1ddbe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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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8│中青宝(3000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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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梅林律
师、陈龙飞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
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其他相关事项。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在深圳市南山
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办公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53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30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18.064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4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878,92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1386%。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42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263%。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监票、计票。本
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409,2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1076%;反对78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6624%;弃权
10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3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0,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9
37%;反对78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208%;弃权10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5%。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36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190%;反对8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506%;弃权
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88,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
63%;反对87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00%;弃权6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276,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279%;反对9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284%;弃权
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8,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
94%;反对9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72%;弃权11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411,8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1131%;反对79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6755%;弃权
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33,0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
09%;反对79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64%;弃权1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7%。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84e8252-4170-4e57-bf86-a70178a42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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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8│中青宝(3000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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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
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人,代表股份 47,30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4,878,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2,425,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2,425,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2,42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09,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76%;反对7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624%;弃权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937%;反对 7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208%;弃权 1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4855%。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67,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90%,反对 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506%;弃权 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63%;反对 8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00%;弃权 6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437%。
提案 3.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7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9%;反对9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284%;弃权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94%;反对 9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72%;弃权 1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535%。
提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11,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31%;反对7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755%;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09%;反对 7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64%;弃权 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龙飞 张梅林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
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d053cf1-230b-4dd1-a939-03891016a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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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2│中青宝(3000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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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控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 到期 冻 冻
东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日 日 结 结
名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如是 执 原
称 东及其一 %) %) ,注明 行 因
致行动人 限售类 人
型)
深 是 50,000 0.26 0.02 否 2026- 2029- 深 司法
圳 05-13 05-12 圳 再冻
市 市 结
宝 福
德 田
投 区
资 人
控 民
股 法
有 院
限
公
司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总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 (股) (%) )
深圳市宝德投资 19,141,478 7.31 50,000 0.26 0.02
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德科技 24,903,400 9.51 0 0 0
有限公司
李瑞杰 833,943 0.32 833,943 100 0.32
合计 44,878,821 17.14 883,943 1.97 0.34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被冻结和
标记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fce3f6b-6e12-4dd9-8d82-0b5f9ca18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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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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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55,076,190.9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854,835.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1,001,866
.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3,220,520.15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具
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的孰低者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076,190.98 -52,741,821.82 -55,045,673.3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0,095,420.49 32,874,981.12 48,756,945.16
营业收入(元) 183,623,269.95 227,141,864.32 259,044,827.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83,220,520.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4,287,895.3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727,346.7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1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满足“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由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
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孰低者为负值,因此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
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218459-4f79-4e93-82bb-dc3c4cdc3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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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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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系由财政部试
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 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
师事务所。2013年 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5年末,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
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方案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方案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含 IT审计费用
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10 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3月 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
25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向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
汇报。
(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a2cce7-8d2c-446d-bf71-ca1dc70c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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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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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b489fd-f182-480d-a461-2ae98a6c2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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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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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飞、龚凯颂、顾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d21c04-726a-4ce8-8e8b-e656e6b64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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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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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
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个人薪酬与履职能力、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
导向,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
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2-1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止付追索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追
回。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206453-8001-4f6a-8860-bacc89fd7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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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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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4e2581-e4cc-4041-a09d-419c03021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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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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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系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 12月
,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3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出台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方案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
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方案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
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含 IT审计费用
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公司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及合同相关财务条款、各项业务的会计处理、内部控制
等事项。若为一般性问题,能及时当面或者通讯进行解答;若为重大问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人员及时向其所的专业技术部及
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
见,不存在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
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
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
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
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
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已制定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各项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过往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独立性。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a002b1-91ae-40f7-a023-a49026bad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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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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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7edb76-4ae0-456b-b2a9-c8349db05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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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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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30至16:30在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sJlQt5xU4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加入会议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李逸伦先生,独立董事郑飞先生、龚凯颂先生、顾宁先生,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张云钦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f26428-3661-4c02-aa97-e5558c755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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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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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38eda8-370a-4929-b2c0-531f4209ab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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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中青宝(3000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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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98cf85-1df7-428b-b7e0-794c46de8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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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中青宝(30005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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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栋 2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076,190.98 元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1,001,866.57元。鉴于 2025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 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2、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予
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2、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梁海栋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逸伦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八: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李逸伦先生递交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年度内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议案九: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公
正、客观、科学、规范地评价其业绩,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考核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52c41b-13ce-49fe-820e-12c3e0afa4d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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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中青宝: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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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0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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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中青宝: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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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367.PDF
─────────┬────────────────────────────────────────────────
2026-04-29│中青宝: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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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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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ST中青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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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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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ST中青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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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5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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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ST中青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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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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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ST中青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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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551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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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ST中青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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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中青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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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中青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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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中青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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