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3 航宇微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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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 │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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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 │航宇微(3000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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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 │航宇微(3000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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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2 │航宇微(300053):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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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2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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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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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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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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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8 │航宇微(3000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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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 │航宇微(30005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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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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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11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分别为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张东辉先生、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颜志宇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健全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
园研发楼一楼 1 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273c7b6-2e11-495a-a59d-f13953037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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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航宇微(3000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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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
月 24日下午 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三楼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曈
联系电话:0756-3399569
传真:0756-3391980
通讯地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
公司邮编:51908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1699245-86ac-43c8-8c8a-f1bab524e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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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航宇微(3000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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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健全薪酬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人员为: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公司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年度
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统筹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员工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应在当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党委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研究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
案,并提出相关建议。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七条 董事薪
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
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
报酬,具体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如根据公司需要设置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照
公司有关规定领取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公司独立董事行
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情况、工作性质、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等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所任职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
结果,推行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延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的中长期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激励约束机制,其绩效薪酬与企业效益
、个人绩效双挂钩,企业效益增长及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时可相应有所增长,企业效益下降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时应当相应下降,确
保收入能增能减。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
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
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慎评估,可结合以下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具体包括:行
业及市场情况、物价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职责等。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35d160-fc2a-4d3d-8c96-a3f95f2f8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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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2│航宇微(300053):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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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6年 6 月 1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c985477-fd76-4d6a-8178-4b2b24efb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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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2│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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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355a430-f166-46de-8264-2cba35bac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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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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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 日 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
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 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5人,代表股份 146,0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2人,代表股份 145,998,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3 人,代表股份 5,082,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0人,代表股份 5,056,61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5%;反对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64%;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39%;反对 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9%;弃权 2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14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9%;反对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00%;弃权2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46%;反对 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0%;弃权 2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48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2%;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733%;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95%;反对 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79%;弃权 2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32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3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4%;反对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29%;弃权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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