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3 航宇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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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30 │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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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8 │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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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 │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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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 │航宇微(3000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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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 │航宇微(3000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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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2 │航宇微(300053):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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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2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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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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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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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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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30│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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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GLG/SZ/A1664/FY/2026-657致: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
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定于 2026年 6月29 日(星期一)召开。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蒋晓华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事项、会议联系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
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
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实时视频的方式参加了
本次股东会。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并参与投票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05,905,5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197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
东共 60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6,967,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
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6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12,872,6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7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 602名,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额为 6,968,3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
.0000%。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中现场出席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资格,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本所律师无法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其股东资格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
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
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24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34%;反对 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997%;弃权2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2,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50%;反对 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13%;弃权 2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737%。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6725679-5844-4430-9b37-cc3dd9cf0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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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8│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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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 14:3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
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蒋晓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3人,代表股份 112,872,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2人,代表股份105,905,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1 人,代表股份 6,967,09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2 人,代表股份 6,968,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1人,代表股份 6,967,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24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34%;反对 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997%;弃权2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2,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50%;反对 2,37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13%;弃权 2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73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f11341e-2f0c-4af7-98b3-9fc28dfbf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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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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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11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分别为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张东辉先生、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颜志宇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健全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
园研发楼一楼 1 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273c7b6-2e11-495a-a59d-f13953037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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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航宇微(3000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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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
月 24日下午 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三楼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曈
联系电话:0756-3399569
传真:0756-3391980
通讯地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
公司邮编:51908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1699245-86ac-43c8-8c8a-f1bab524e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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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航宇微(3000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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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健全薪酬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人员为: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公司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年度
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统筹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员工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应在当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党委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研究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
案,并提出相关建议。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七条 董事薪
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
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
报酬,具体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如根据公司需要设置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照
公司有关规定领取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公司独立董事行
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情况、工作性质、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等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所任职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
结果,推行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延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的中长期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激励约束机制,其绩效薪酬与企业效益
、个人绩效双挂钩,企业效益增长及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时可相应有所增长,企业效益下降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时应当相应下降,确
保收入能增能减。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
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
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慎评估,可结合以下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具体包括:行
业及市场情况、物价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职责等。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35d160-fc2a-4d3d-8c96-a3f95f2f8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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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2│航宇微(300053):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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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6年 6 月 1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c985477-fd76-4d6a-8178-4b2b24efb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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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2│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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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355a430-f166-46de-8264-2cba35bac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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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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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 日 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
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 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5人,代表股份 146,0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2人,代表股份 145,998,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3 人,代表股份 5,082,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0人,代表股份 5,056,61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5%;反对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64%;弃权2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39%;反对 3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9%;弃权 2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14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9%;反对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00%;弃权2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46%;反对 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0%;弃权 2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48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2%;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733%;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95%;反对 2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79%;弃权 2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32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3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4%;反对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29%;弃权2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41%;反对 3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3%;弃权 2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32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3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7%;反对3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401%;弃权3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5,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35%;反对 3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2%;弃权 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38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3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2%;反对3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538%;弃权3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3,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64%;反对 3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17%;弃权 3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62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2%;反对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13%;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2,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954%;反对 3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71%;弃权 29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4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a241e1a-08ff-49e7-a2a3-501876b1b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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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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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afda4f-5a91-457d-8f6a-afc989336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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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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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7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分别为杨涛先生、邓湘湘女士、张东辉先生、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5f9729-73f3-4c9c-bcea-277b4f8d0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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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8│航宇微(3000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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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98a3cc-77d9-4e71-b12a-f70d8f8b9e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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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航宇微(30005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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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颜军先生、股东吴郁琪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暨公司名
誉董事长、首席科学家颜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6%);公司股东吴郁琪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
,4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颜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16 日 20.86 24,200 0.003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19 日 21.90 4,259,300 0.6112
大宗交易 18.82 2,290,000 0.3286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23 日 22.25 700,000 0.1004
大宗交易 18.88 3,900,000 0.5596
合计 11,173,500 1.6034
注1: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注2:颜军先生于2026年2月3日主动购回公司
股票33,500股,扣除购回股数后的实际累计减持股数为1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99%。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区间(元/ (股) (%)
股)
吴郁琪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1月 19日至 22.09-24.08 1,500,000 0.22
2026年 1月 27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1月 19日至 21.33-22.51 495,000 0.07
2026年 1月 23日
合计 1,995,000 0.29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颜军 合计持有股份 46,177,194 6.63% 35,037,194 5.0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544,299 1.66% 379,174 0.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632,895 4.97% 34,658,020 4.97%
吴郁琪 合计持有股份 9,980,000 1.43% 7,985,000 1.15%
其中:无限售条件 9,980,000 1.43% 7,985,000 1.1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股东颜军先生与股东吴郁琪女士合并计算大股东身
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二条、第十三
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其中:颜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7103%,对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4,95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9457%,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90,000 股。吴郁
琪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2870%,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
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710%,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95,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颜军先生在 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3 日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数量为 4,983,500
股,超出减持计划中披露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上限(4,950,000 股),超出股数为 3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8%)
,超额减持成交金额 772,050 元,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6 年 2 月 3 日,股东颜军先生主
动购回超额减持的 33,500 股股票,购回成交金额 788,925 元,不存在购回收益。2026 年2 月 24 日,股东颜军先生收到广东证监
局出具的警示函,其已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报送整改报告。除上述 33,500 股超额减持外,股东颜军先生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和
数量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吴郁琪女士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颜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吴郁琪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77ba15d-00ff-4c3b-8f6d-54579637a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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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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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公司采取
审慎的态度,在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
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06,494.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月 27 日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91,200.00 8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200.00 108,200.00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2022 年 4 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92986 882,000,000.00 0 注 1
公司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11360261 184,960,197.44 0 注 2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63328 2,022,206.59 活期
公司珠海分行 7 (注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20058716 12,000,000.00 通知存
公司珠海分行 1 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20062628 94,000,000.00 结构性
公司珠海分行 5 存款
合 计 1,066,960,197.44 108,022,206.59
注 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为方
便管理,2025 年 8 月 5 日和 2025 年 10月 22 日合计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96,017,977.01 元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的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633287,并于 2025 年 10 月22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7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3:2022 年 3 月 30 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
0633287。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57,822,524.79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292986 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6年 3月31日,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 12,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94,000,000 元用于结构性
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 88,200.00 82,895.62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819.94
合计 108,200.00 103,715.5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除了使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
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9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94 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的原因
经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12月 31日;经 2021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
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3 年 11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
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
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卫星项目核准、卫星频率许可、卫星发射许可以
及卫星研制等工作均较原计划有较大延长,迟滞了本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遥感企业增加,商业遥感卫星数量
激增,行业竞争提升,导致用户对卫星数据指标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抗击竞争对手,也为满足当前以及未来较长时间用户
需求,公司需要对 04 组卫星的指标参数、类型组合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这也大幅延缓了后续卫星的研制进程。
因此,综合考虑未来政府政策调整、产业规划、市场需求、行业竞争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现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积极实施投资计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该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
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期延长不会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9e56ba-681b-496e-9591-9b322b0fc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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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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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
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
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7)大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0,734.1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0,472.3
7 万元。
(8)大华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112 家,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赔付总金额很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
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
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
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林,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4 家,具体包括: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
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201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具体包括: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
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4.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3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大华所协商确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及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较好
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3b14240-79bd-42d6-9788-0cabc5e02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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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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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9140f29-a532-49e8-baf0-637c11fec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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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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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24b2889-d7fb-4aa9-b460-03194a758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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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符锦-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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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正式离任,现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符锦,1979年 1月生,中国国籍,副研究员职称,现为福布斯中国集团董事总经理,凤凰卫视有限公司澳门事务顾问,香港
中文大学访问学者。澳洲资深公共会计师、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曾任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人才工作
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英国渣打银行(华南)大型企业部副总裁、香港恒生银行珠海行长等职务;现任珠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农
工党广东省第十四届科教专委会副主任,2022年 12月 2日至 2025年 7月 14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参与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符锦 2 1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稳健运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
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时间和形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
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
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本人知情权,给予了本人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此直接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2025 年 6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被提名
人员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
大努力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符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b12c74b-4b7d-4fa2-a723-7969d9b3c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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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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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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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宁-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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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正式离任,现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宁,1962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系统工程博士。自 2001年起执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曾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MBA中心主任,现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管理会计、项目成本管理,北京安达维
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5月 22日至 2025年 9月 1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参与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周宁 5 0 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
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
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及工作总结,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就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时间和形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
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
人在任职期间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本人知情权,给予了本人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相关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此直接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2025 年 6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 8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2025年 9月 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被提名人员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对以上议案
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
大努力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8e6d89f-2181-4cc7-a5a0-411c69846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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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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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崔文浩,生于 1973年 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经济学学士。曾任
职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安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北京中科安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7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出具《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
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崔文浩 6 1 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提升内控管理,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议案研讨与审核,始终独立履职、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和
影响,坚持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发表见解,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设性意见。同时,本人持续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进展
与实效,监督董事会决策的落实状况,依法客观地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各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核实相关背景情
况,结合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审慎的分析与判断;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干预和影响,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做到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监管规定与业务规则,积极参加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
能力与履职水平,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提出独立、专业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履职共计 9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
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综合运用电话、线上沟通、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
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凭借自身专业能力与管理经
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
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沟通高效顺畅、配合主动到位,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及时报送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为本人依法、规范、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
与严格监督。经核查,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及虚假记载情形,财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30日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改聘大
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9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成龙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 2025年 9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
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崔文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93cc2d5-1e4a-49c4-9815-7a76526fc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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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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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成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9d9ab72-8b43-4a0e-892a-e614d0d6e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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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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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或“公
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航宇微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423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1,705.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94.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 3月 27日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号)。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91,200.00 8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200.00 108,200.00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 4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 39902010010092986 882,000,000.00 0 注 1
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 611360261 184,960,197.44 0 注 2
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399020100100633287 2,022,206.59 活期(注
有限公司珠海 3)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399020100200587161 12,000,000.00 通知存款
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 399020100200626285 94,000,000.00 结构性存
有限公司珠海 款
分行
合 计 1,066,960,197.44 108,022,206.59
注 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为方
便管理,2025年 8月 5日和 2025年 10月 22日合计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96,017,977.01元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633287,并于 2025年 10月 22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3:2022年 3月 30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063
3287。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57,822,524.79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292986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 12,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94,000,000元用于结构性存款,剩
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 88,200.00 82,895.62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819.94
合计 108,200.00 103,715.5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除了使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
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9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94 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的原因
经 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1 年10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
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经 2023 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
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
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 6月 30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卫星项目核准、卫星频率许可、卫星发射许可以
及卫星研制等工作均较原计划有较大延长,迟滞了本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遥感企业增加,商业遥感卫星数量
激增,行业竞争提升,导致用户对卫星数据指标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抗击竞争对手,也为满足当前以及未来较长时间用户
需求,公司需要对 04组卫星的指标参数、类型组合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这也大幅延缓了后续卫星的研制进程。
因此,综合考虑未来政府政策调整、产业规划、市场需求、行业竞争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现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年 12月 31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积极实施投资计划。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7年 12月 31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期延
长不会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2cadd2d-30ea-4015-8ce3-6f270f6b8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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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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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航宇微 202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78,978,102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0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1,081,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5,039,799.96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66,960,197.44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3月 2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开立的 8110901013600668798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6,615.1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64,943,582.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8
]000185号”验资报告。
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1、募集资金净额
金额
106,494.36
2、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1,776.72
3、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101,379.92
4、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6,299.31
5、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378.00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性质的结构性存款
和其他保本理财产品(-)1,200
7、募集资金 2025年 12月 31日应结存余额(1-9,835.753+4-5-6)
8、募集资金 2025年 12月 31日实际结存余额 9,835.75
差异 -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
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 2018年 3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0.82亿元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
2018年 4月,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 4月
,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
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合计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399020100100292986 882,000,000.00 0.00
611360261 184,960,197.44 0.00
399020100100633287 - 98,357,464.72
399020100200587161 - 12,000,000.00
1,066,960,197.44 110,357,464.72
存储方式
注 1
注 2
活期(注 3)
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
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399020100100292986 882,000,000.00 0.00 注 1
611360261 184,960,197.44 0.00 注 2
399020100100633287 - 98,357,464.72 活期(注 3)
399020100200587161 - 12,000,000.00 通知存款
合计 1,066,960,197.44 110,357,464.72
注 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为方
便管理,2025年 8月 5日和 2025年 10月 22日合计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96,017,977.01元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633287,并于 2025年 10月 22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3:2022年 3月 30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063
3287。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57,822,524.79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292986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 12,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
四、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
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
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 31日。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珠海一号”
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026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中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b0d4e86-bb49-47d2-a799-85f73b763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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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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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施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提议董事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颜志宇先生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94.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月 27 日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91,200.00 8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200.00 108,200.00
公司募集资金将分期、分批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截止到 2026年 3月 31 日,公司尚需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10,802
.22 万元(包括利息等理财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募集资金净额 尚需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88,200.00 10,802.2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294.36 0.00
合计 106,494.36 10,802.22
注: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金额。
二、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
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自 2026 年 4月 10 日至 2027 年 4月 9日。
4、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性质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或其他保本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
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5、实施方式: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颜志宇先生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
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
6、关联关系说明: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
成关联交易。
7、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产品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性质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或其他保本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低。
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
次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30b28b5-5f1d-4597-beb7-14f39a5f4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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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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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 于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大华核字[2026]0011002741号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
6]0011004154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航宇微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航宇微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
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航宇微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0011004154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斌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7,712.80 21,207.86
主要是出租房 主要是出租房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5.29 屋收入及出租 227.10 屋收入及出租
车辆收入 车辆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5% 1.0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 主要是出租房 主要是出租房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以及虽 125.29 屋收入及出租 227.10 屋收入及出租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 车辆收入 车辆收入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5.29 227.1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47638f9-6406-4fd3-9681-50c6cdc40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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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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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27c5c91-8ee2-4a9c-b336-f9608ddba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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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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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415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航宇微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航宇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航
宇微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航
宇微实施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航宇微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a4130c2-e535-47d7-90b8-73e1af0e2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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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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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航宇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航宇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航宇
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航宇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航宇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航宇微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航宇微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斌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978
,10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0 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1,081,999,997.4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5,039,7
9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66,960,197.44 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开立的 8110901013600668798 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6,615.10 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943,582.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106,494.36
2、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1,776.72
3、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101,379.92
4、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6,299.31
5、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378.00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性质的结构性存款和其他保本理财产品(-) 1,200.00
7、募集资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1-3+4-5-6) 9,835.75
8、募集资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9,835.75
差异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
构的监督。在 2018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0.82 亿元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户。
2018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 年 4 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99020100100292986 882,000,000.00 0 注 1
司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611360261 184,960,197.44 0 注 2
限公司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99020100100633287 98,357,464.72 活期(注 3)
司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99020100200587161 12,000,000.00 通知存款
司珠海分行
合 计 1,066,960,197.44 110,357,464.72
注 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为方
便管理,2025 年 8 月 5 日和 2025 年 10 月 22 日合计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96,017,977.01 元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的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633287,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3:2022 年 3 月 30 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
0633287。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57,822,524.79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292986 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 12,000,000.00 元用于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
金专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2d562de-b233-47fe-b17a-481f55efb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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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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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3edcf8e-9ed9-47ec-b02c-62f01e37d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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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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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e9e88e9-4cfd-4ad1-8ad4-058f76f72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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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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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e1973b7-f349-4a9c-b8db-f2463d8e2c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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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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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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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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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1f4daf4-fe54-430a-8725-21ffba988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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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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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210,476.75元,截至 202
5 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9,792,491.99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302,883,947.77元。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研发投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
确保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其他因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2025 年) 上年度(2024 年) 上上年度(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50,086,4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41,210,476.75 -294,220,898.24 -425,343,816.14
润(元)
研发投入(元) 95,438,797.90 114,226,493.15 163,998,302.94
营业收入(元) 277,127,976.65 212,078,621.56 352,663,341.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302,883,947.77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49,792,491.99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50,086,413.58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353,591,730.376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0,086,413.58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373,663,593.99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44.38%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止 2025年末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
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8430514-51ef-4336-8cf3-cbed3d053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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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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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8 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名,分别为杨涛先生、崔文浩先生、
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信息通知的方式发
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颜志宇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
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
分。
报告期内,任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周宁女士、符锦先生、张毅先生、崔文浩先生、王成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当前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在此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
楼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3b6821f-55c4-42d8-bef8-e3330872f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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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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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c43a71-a6ad-42ed-9854-45649ac06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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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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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a357cfe-b0d3-484c-808d-077451d89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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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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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6279c47-4508-456f-83cd-f78dc239c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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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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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ebb0c8d-f0bb-4c1c-8a6d-228c983ea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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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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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1ca564a-58c4-4a53-8f0e-d9c794e30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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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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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fddddf5-2ec7-4c3b-9431-3a9b2c44d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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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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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c3a215d-fe88-40fe-ad30-bac8b8f17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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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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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a9b0b3e-c697-4485-8f14-0062ad09b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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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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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的专项报告》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
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
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8日下午 17:00 时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三楼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曈
联系电话:0756-3399569
传 真:0756-3391980
通讯地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号欧比特科技园
公司邮编:51908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附件: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2、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3、2025 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
登记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03c9d3f-f69a-40b5-aeb0-973f69c83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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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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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de0436c-e4eb-4a30-977b-4a9e01675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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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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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f2e4f831-1e53-4d8e-983d-4e47d2ec8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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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航宇微(3000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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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1月 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 1月 30 日 15:00,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会议室。网络
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1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30 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颜志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人,代表股份 115,753,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9 人,代表股份115,753,69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 人,代表股份 9,849,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8人,代表股份 9,849,40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006,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7%;反对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196%;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58%;反对 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70%;弃权 14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7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c4b1d75-ff7b-4cbe-a540-769994026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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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7:20│航宇微(3000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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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945f1eb1-81cd-485a-b72d-259e0f45d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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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02│航宇微(30005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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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
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经审慎研究与评估,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兴财光华。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选聘,公司拟聘请
大华所担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4.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珠
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开选聘工作(第二次)。2026年 1月 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7)大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0,734.1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0,472.3
7 万元。
(8)大华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112 家,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赔付总金额很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
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
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
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林,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
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4 家,具体包括: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201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具体包括: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
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
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大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4.5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同比降低约 23%,下降的原因系公司基于市场化公开选聘结果,结
合对 2025 年审计服务的综合判断,并兼顾成本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20年起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财光华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并确保审计业务
质量,经充分沟通和审慎研究,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兴财光华,拟改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
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前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公司重新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并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方案>的议案》,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大华所具备应有的
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选聘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改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bbb55228-4906-4dba-bfeb-8c55b4792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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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56│航宇微(30005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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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 14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名,分别为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
龙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6年 1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信息通知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未获得股东会通过,公司无
法聘任其担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 年 1月重新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选聘,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
楼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赞成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0cd09730-4a22-4b79-948a-ea9e972f1ca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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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航宇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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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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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航宇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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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91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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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航宇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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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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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航宇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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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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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航宇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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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6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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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航宇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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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航宇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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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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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航宇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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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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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航宇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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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9560.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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