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3 航宇微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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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 │航宇微(30005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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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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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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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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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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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符锦-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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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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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宁-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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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文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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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航宇微(300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成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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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航宇微(30005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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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颜军先生、股东吴郁琪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暨公司名
誉董事长、首席科学家颜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6%);公司股东吴郁琪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
,4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颜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16 日 20.86 24,200 0.003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19 日 21.90 4,259,300 0.6112
大宗交易 18.82 2,290,000 0.3286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1月 23 日 22.25 700,000 0.1004
大宗交易 18.88 3,900,000 0.5596
合计 11,173,500 1.6034
注1: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注2:颜军先生于2026年2月3日主动购回公司
股票33,500股,扣除购回股数后的实际累计减持股数为1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99%。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区间(元/ (股) (%)
股)
吴郁琪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1月 19日至 22.09-24.08 1,500,000 0.22
2026年 1月 27日
大宗交易 2026年 1月 19日至 21.33-22.51 495,000 0.07
2026年 1月 23日
合计 1,995,000 0.29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颜军 合计持有股份 46,177,194 6.63% 35,037,194 5.0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544,299 1.66% 379,174 0.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632,895 4.97% 34,658,020 4.97%
吴郁琪 合计持有股份 9,980,000 1.43% 7,985,000 1.15%
其中:无限售条件 9,980,000 1.43% 7,985,000 1.1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股东颜军先生与股东吴郁琪女士合并计算大股东身
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二条、第十三
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其中:颜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7103%,对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4,95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9457%,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590,000 股。吴郁
琪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2870%,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
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710%,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95,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颜军先生在 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3 日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数量为 4,983,500
股,超出减持计划中披露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上限(4,950,000 股),超出股数为 3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8%)
,超额减持成交金额 772,050 元,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6 年 2 月 3 日,股东颜军先生主
动购回超额减持的 33,500 股股票,购回成交金额 788,925 元,不存在购回收益。2026 年2 月 24 日,股东颜军先生收到广东证监
局出具的警示函,其已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报送整改报告。除上述 33,500 股超额减持外,股东颜军先生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和
数量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吴郁琪女士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颜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吴郁琪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77ba15d-00ff-4c3b-8f6d-54579637a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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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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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公司采取
审慎的态度,在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
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978,102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06,494.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月 27 日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91,200.00 88,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200.00 108,200.00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简称“卫星大数据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2022 年 4 月,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92986 882,000,000.00 0 注 1
公司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11360261 184,960,197.44 0 注 2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10063328 2,022,206.59 活期
公司珠海分行 7 (注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20058716 12,000,000.00 通知存
公司珠海分行 1 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9902010020062628 94,000,000.00 结构性
公司珠海分行 5 存款
合 计 1,066,960,197.44 108,022,206.59
注 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卫星大数据公司,为方
便管理,2025 年 8 月 5 日和 2025 年 10月 22 日合计将该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96,017,977.01 元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的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633287,并于 2025 年 10 月22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611360261)的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7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 3:2022 年 3 月 30 日,卫星大数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 39902010010
0633287。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57,822,524.79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99020100100292986 转至卫星大数据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6年 3月31日,卫星大数据公司使用该账户 12,000,000.00元用于通知存款,94,000,000 元用于结构性
存款,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 88,200.00 82,895.62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819.94
合计 108,200.00 103,715.5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除了使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
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9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94 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的原因
经2020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1
年 12月 31日;经 2021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
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3 年 11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
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一
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及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卫星项目核准、卫星频率许可、卫星发射许可以
及卫星研制等工作均较原计划有较大延长,迟滞了本项目的进程;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遥感企业增加,商业遥感卫星数量
激增,行业竞争提升,导致用户对卫星数据指标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抗击竞争对手,也为满足当前以及未来较长时间用户
需求,公司需要对 04 组卫星的指标参数、类型组合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这也大幅延缓了后续卫星的研制进程。
因此,综合考虑未来政府政策调整、产业规划、市场需求、行业竞争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现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积极实施投资计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该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
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期延长不会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9e56ba-681b-496e-9591-9b322b0fc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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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航宇微(3000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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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
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
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7)大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0,734.1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0,472.3
7 万元。
(8)大华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112 家,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赔付总金额很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
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
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
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林,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4 家,具体包括: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
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201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具体包括: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
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4.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3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大华所协商确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及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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