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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4(鼎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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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54 鼎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1 18:28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1 18:28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1 18:27 │鼎龙股份(3000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27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1 18:27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1 18:26 │鼎龙股份(300054):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1 18:24 │鼎龙股份(300054):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7-18 20:11 │鼎龙股份(30005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8 20:07 │鼎龙股份(300054):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5-07-18 20:07 │鼎龙股份(30005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8-21 18:28│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8fb697e-6006-4904-afa5-864b10c14e1e.PDF ─────────┬──────────────────────────────────────────────── 2025-08-21 18:28│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2372aa10-6cc5-42ca-bbd2-a6bd17a2131d.PDF ─────────┬──────────────────────────────────────────────── 2025-08-21 18:27│鼎龙股份(3000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鼎龙股份(3000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89550c8c-35c6-4cea-9be0-7493f57de209.PDF ─────────┬──────────────────────────────────────────────── 2025-08-21 18:27│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c1ec5e2e-c8f5-48f1-a5ab-eace469621a3.PDF ─────────┬──────────────────────────────────────────────── 2025-08-21 18:27│鼎龙股份(30005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477号),公司于2025年 4月 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 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8.219914 万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11.7800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于 2 025年 4月 9日出具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0,063.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9,661.79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 59,648.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3.1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5 年 4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龙(仙桃)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公司控股子公司鼎龙(潜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储,并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 或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 程中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1 鼎龙(潜江)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567788228518 212,727,091.02 材料有限公司 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 鼎龙(仙桃)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27919518010001 160,256,874.92 材料有限公司 汉循礼门支行 3 湖北鼎龙控股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416040100100550078 223,633,901.35 份有限公司 汉水果湖支行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合计 596,617,867.29 注 1: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3,504,730.5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0万元。 5、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 不超过 2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eb0bd5f-25d3-4024-b28b-3b583749b9f6.PDF ─────────┬──────────────────────────────────────────────── 2025-08-21 18:26│鼎龙股份(30005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0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 路 1号公司 9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8月 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情于 2025年 8月 22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并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登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度》。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c6c1ff7e-a0d6-425c-aaaa-6b1da5d2b0b4.PDF ─────────┬──────────────────────────────────────────────── 2025-08-21 18:24│鼎龙股份(300054):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鼎龙股份(300054):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adc32a86-da45-42bc-9cb1-5336501179d6.PDF ─────────┬──────────────────────────────────────────────── 2025-07-18 20:11│鼎龙股份(30005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荆河路 1 号公司 907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20 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4,543,607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因此,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 P0-V =19.03-0.10=18.9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罗德日先生及董事、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22fa22bd-dcba-4ae8-8251-fc9d93001cd0.PDF ─────────┬──────────────────────────────────────────────── 2025-07-18 20:07│鼎龙股份(300054):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5月16日为授权日,向29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9.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 向上述 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0.1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99.90 万份;实际授予登 记激励对象为 291 名。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977.5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19.03元/股;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50.1万份。 7、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03 元/股调整为18.93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20 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4,543,607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因此,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 P0-V =19.03-0.10=18.93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03 元/股调整为 18.93 元/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降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公司本次 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85d28b19-cc5f-484d-8c8b-848aae957b10.PDF ─────────┬──────────────────────────────────────────────── 2025-07-18 20:07│鼎龙股份(30005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的委托,作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 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行权及注销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 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所有资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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