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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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6:24│万邦达(30005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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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为张二勇,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卓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惠增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委派张二勇、赵卓然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原指派惠增强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惠增强工作安排调整,改派史禹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史禹,2010年11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6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4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史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人员工作调整,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d4ba7bab-cfba-41b8-a383-990523d93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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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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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4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1 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
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
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
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惠州分行”或“乙方”)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科向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 1 亿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惠州伊
斯科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被担保人、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
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
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3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6,765.4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
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cf404bce-a9ee-4fde-a28d-fa42c0a17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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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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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cc2fe9cd-6db8-46d2-ba1f-8e5769ce9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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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万邦达(300055):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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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5,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 盈利:7,844.8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7,960.00 万元-22,960.00 万元 盈利:6,441.6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已与注册会计师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预告数据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一揽子化债政策要求, 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还款事宜与公司商定,免除公司 2,200 万
元债权后支付公司 1 亿元款项,此事项减少公司利润 2,200 万元,同时公司对其剩余欠款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对公司的欠款参
照上述减免比例计提了减值损失,合并将导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减少约 10,097 万元;
2、受经济持续低迷、国内化工品产能过剩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固废竞争的压力等影响,公司新材料业务产品售价以及危固废产
品收储单价年内下降,导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同比减少约 6,300 万元;
3、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最新估值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此事项将导致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减少约 4,77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ba0a306a-76f7-4f7a-85c6-cef5034f1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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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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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
为 179,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
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敞口授信 1 亿元(具
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
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
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
法定代表人:何秀云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
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稀、1#发泡剂、粗双环戊二烯、2#发
泡剂、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
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171 239,296
负债总额 180,463 152,64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000 26,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7,429 129,533
净资产 82,707 86,654
项目 2022年1-12月(经审计)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3,119 199,984
利润总额 6,408 4,275
净利润 5,343 3,515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范围为: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惠州伊斯科为公司持股 7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
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
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向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
险可控,公司持有其 73%的股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时,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
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
担保的事项有助于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申请敞口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79,0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
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 146,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
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000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3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5,247.2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
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 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e3b2209e-8a22-4c9d-a558-529841c65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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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万邦达(30005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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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165c4292-338d-4439-a039-cb0a7e09f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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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万邦达(30005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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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
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 73%的股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
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同意为惠州伊斯科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 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8daf567b-ed1e-44c1-8834-2ff38a98f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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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万邦达(30005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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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3%的股权。现为满足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惠州伊斯科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 1 亿元(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公
司为保证惠州伊斯科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同意为上述1 亿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
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
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
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所述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公司决定优化调整相关组织机构:将总
部的管理部门职能重新梳理整合,设置六个部门,分别为计划财务部、技术研发部、战略投资部、人事行政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
监察部;将公司业务进行划分和整合,设立四个事业部,分别为水务工程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危固废事业部、新材料事业部。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经营管理层
水
新
人 战 技 计 务
能
事 略 术 划 工
源
行 投 研 财 程
事
政 资 发 务 事
业
部 部 部 部 业
部
部
危 新
固 材
废 料
事 事
业 业
部 部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a659cbad-79bf-4716-99f8-564a2d37e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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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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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7/0073324d-2784-4ee7-956b-99cfe9c9f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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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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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3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 2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
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
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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