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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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2 │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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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 │万邦达(3000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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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 │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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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 │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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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 │万邦达(300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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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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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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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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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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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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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2│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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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0.
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0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8亿
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0.25 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5月 8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伊斯
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伊斯科”)向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申请的 10,000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广东伊斯科提供的担保已在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广东伊斯科的其他股东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斯科 2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广东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
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广东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 担保额度 是否
保 方最近 担保余额 新增 占上市公 关联
方 一期资 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 额度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公 广东伊斯科 75% 73.51% 78,687.40 10,000 1.94% 否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8号楼206房
法定代表人:吕清纲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
胶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广东伊斯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5%
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5%
广东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8,587 240,803
负债总额 74,434 177,0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700 78,687
流动负债总额 54,734 98,227
净资产 64,153 63,789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1,162
利润总额 -273 -764
净利润 -273 -764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债务人: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6、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
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 ),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期间:
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60,5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9,863.55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1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58d07d6b-23a6-47be-8a59-122ac59bc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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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万邦达(3000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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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有效盘活公司及子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拟作为联合承租人,共同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赢金租”)以售后回租或直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额度项下
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3年,利息及费用及租赁物清单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双方承租人将对本次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拟无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董事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16986507A
3、成立日期:2015-05-26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 195号 12层、15层、16层、17层
7、营业范围: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9、经查询,永赢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
2、融资租赁主体(承租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出租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融资租赁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公司或子公司的自有设备或新采购的设备。
6、融资租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7、融资租赁总成本:具体依照与永赢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为准。
8、相关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标的、租赁方式、融资金额、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资产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本次进行售后回租或直租式融资租赁,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售
后回租或直租式融资租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f330bb31-4fc3-4c38-9813-4fb39e2bf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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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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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盘活公司及子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作为联合承租人,共同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或直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期限一年,额度项下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3 年,利息及费用及租赁物清单以
主合同约定为准。双方承租人将对本次融资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无偿为上述融
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e553f8ac-d56c-421c-ad15-09142afed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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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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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 10月 30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1月 10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下午 3: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非中心 22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因公出差,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吕晖先生主持,除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公
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12人,代表股份284,529,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004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人,代表股份 271,594,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2.45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1人,代表股份 12,935,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545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3,932,4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902%;反对 5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962%;弃权 38,8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12,935,230股,同意 12,338,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847%;反对 5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53%;弃权 3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0%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钱莉女士、王明哲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5c34b500-5853-47e5-af14-c0709d27d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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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万邦达(300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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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8990ed2-50e0-4300-b19f-10afecb2b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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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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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9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以巡签方式表决。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万邦达环
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董事
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05 亿元
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为人民币 10.25亿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5月8日止,上述担保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
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1364c69-6fec-42d5-83bf-58887734c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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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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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f58c3ec-b359-409c-b54f-dc32f7db3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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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万邦达(300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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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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