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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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06 │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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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36 │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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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36 │万邦达(30005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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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5:54 │万邦达(3000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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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2 │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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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 │万邦达(3000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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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 │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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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 │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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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 │万邦达(3000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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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万邦达(30005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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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06│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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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2df8325-58b9-4029-88b9-6a40bf972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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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36│万邦达(30005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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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 质押起始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否 日 到期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如是, 为 日
一大股 注明限 补
东及其 售类型) 充
一致行 质
动人 押
王飘 是 27,300,000 9.92% 3.26% 是(高管 否 2025/12/24 至办 东吴证 融资
扬 锁定股) 理解 券股份
除质 有限公
押之 司
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 (%)
王飘 275,194,128 32.89 110,170,000 40.03 13.17 110,170,000 100.00 93,525,662 56.67
扬
合计 275,194,128 32.89 110,170,000 40.03 13.17 110,170,000 100.00 93,525,662 56.67
注:上述表中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25日总股本 836,749,606股为计算依据;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为
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王飘扬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30c13dc-dcee-4e19-8b16-3853624e4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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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36│万邦达(30005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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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5db1cd50-53ae-4382-abc3-31cabee3e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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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5:54│万邦达(3000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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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合计为人民币 0.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伊斯科”)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亿
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后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05 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0.25 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8 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
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固废”)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
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万元
调剂方 被担保 担保总额 剩余担 调整额度 调整后担 截至本公 剩余可用
向 方 度 保额度 保额度 告日担保 担保额度
余额
调出方 惠州伊 102,500 53,900 -3,000 99,500 46,158.42 50,900
斯科
调入方 吉林固 0 0 +3,000 3,000 0.00 0
废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在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调剂,无需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固废
向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 3,000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负债率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公司 吉林固废 100% 22.74% 0.00 3,000 0.58% 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
法定代表人:王长风
注册资本:47,686.242万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物无害化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固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固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998.19 64,739.76
负债总额 14,483.31 14,724.3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047.91 9,095.40
净资产 50,514.88 50,015.45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49.43 4,206.85
利润总额 -871.62 -476.94
净利润 -778.35 -504.59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3、债务人: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
6、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7、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60,5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6,245.82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a1c400ff-6a82-4770-aa18-43d3cbb28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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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12│万邦达(300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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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0.
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8.2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0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8亿
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0.25 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5月 8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伊斯
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伊斯科”)向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申请的 10,000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广东伊斯科提供的担保已在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广东伊斯科的其他股东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斯科 2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广东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
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广东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 担保额度 是否
保 方最近 担保余额 新增 占上市公 关联
方 一期资 担保 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 额度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公 广东伊斯科 75% 73.51% 78,687.40 10,000 1.94% 否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8号楼206房
法定代表人:吕清纲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
胶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广东伊斯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5%
青海弘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5%
广东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8,587 240,803
负债总额 74,434 177,0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700 78,687
流动负债总额 54,734 98,227
净资产 64,153 63,789
项目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1,162
利润总额 -273 -764
净利润 -273 -764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债务人: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6、保证范围:
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
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 ),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期间:
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60,5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9,863.55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1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州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58d07d6b-23a6-47be-8a59-122ac59bc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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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8│万邦达(3000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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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有效盘活公司及子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拟作为联合承租人,共同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赢金租”)以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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