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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6(中创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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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56 中创环保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2 18:28│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629a4f1e-2ff5-44f9-8ef5-2d3cb7275fff.PDF ─────────┬──────────────────────────────────────────────── 2024-03-22 18:27│中创环保(30005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创环保(30005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7fad7f46-96ce-409d-8ece-42490724cdb0.PDF ─────────┬──────────────────────────────────────────────── 2024-03-21 16:46│中创环保(30005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秦皇岛铧 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源实业”)出售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1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交易日,即 2 023年 6 月 21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以下合称“核查范围人员”)。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自查报告及说明,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自查结论 上市公司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做好了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 ,核查范围内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81ebc2ff-1dae-4edd-8df2-e047a8b7cdf1.PDF ─────────┬──────────────────────────────────────────────── 2024-03-21 16:46│中创环保(300056):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 │意见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天衡意字第 068 号致: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出售方式,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 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本所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 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公告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中创环保股票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现出具本《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中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法律意见书》中的释义相同)。 对本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专项核查意见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中创环保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3、调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中创环保如下保证,即中创环保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中创环保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4、本专项核查意见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审计 、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涉及会计、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内容 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中创环保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本所律师在制作专项核查意见的 过程中,对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于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5、对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取得了有关政府部门、中创环保、其他有关 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的依据。此外,本所律师自行进行了相关调查并对相关间接证据作出 职业判断。 6、鉴于法律法规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手段有限,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应以有 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7、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中创环保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深交所审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所同意中创环保在其为本次交易而编制的相关文件中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或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审核要求引用本专项核查意 见的内容,但是中创环保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 并确认。 9、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所出具的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10、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中创环保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1、本所律师现已完成了对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有关的文件资料、证言和其他证据的审查判断,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基于以上声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正 文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期间及核查范围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 草案)》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3年 6月 21日至 2023年 12月 20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6ab8f75a-34e4-45bb-9188-00214214eabc.PDF ─────────┬──────────────────────────────────────────────── 2024-03-21 16:45│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 ─────────┴──────────────────────────────────────────────── 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05e21fc8-24a3-4b24-844c-caa9db7af34e.PDF ─────────┬──────────────────────────────────────────────── 2024-03-21 16:44│中创环保(300056):太 平 洋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中创环保”)拟以现金向交易对方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出售全 资子公司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交易日,即 2 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年 12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 女,以下合称“核查范围人员”)。 三、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自查报告及说明,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 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 核查范围内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08992772-7ec0-4b19-b1ae-052713a3c144.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2月 28日,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并将相关议案和附件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各相关人员。因会议文件补充调整,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并将议案和附件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各相关人员;2024年 3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确 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期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红亮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 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会议召开合法 性没有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01.00 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出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中创惠丰持有的江西祥盛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63.71%的股权。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拟定的基准日为 2023年 7月 31日,已不满足 6个月财务数据有效期,交易 各方及中介计划已完成以 2023 年 10月 31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并根据最新财务数据修订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 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02.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 2023 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03.00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孙 成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04.00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依据规则和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于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0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6a3d3217-d43d-4908-b860-a55f3d50a733.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关于重组标的公司财务资料完成加期的公告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拟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铧源实业”)出让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中创惠丰”)100%股权及中创惠丰持有的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盛环保”)63.71%的股权,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拟定的基准日为 2023年 7月 31日,已不满足 6个月财务数据有效期。公司聘请的中 介机构以 2023年 10 月 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已完成对本次交易相关披露文件的补充和修订。 标的公司加期审计不影响本次交易方案,未改变本次交易性质。加期审计后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e3aaae45-7e1a-4dff-a802-2070b0f2b5e5.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与(草案)(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 │说明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厦门 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修订稿)”)。现对草案(修订 稿)与草案(二次修订稿)的主要差异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1、草案(二次修订稿)财务数据报告期更新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10 月 31 日。 2、“重大风险提示”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处,增加了对本 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第四节 拟出售资产基本情况”之“九、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之“(三)非经常性损益”以及“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分析”处,更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名称。 4、“第十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处, 更新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除以上内容外,无其他明显差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9d05a066-42be-488b-84c4-07721b460a4d.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张红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 动原因,张红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年 7月 19日-2024年 7月 18日),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红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红亮先生目前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 1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张红亮先生承诺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 变动的要求。张红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年 3 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果,公司同意聘任孙成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成宇先生(简历附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成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7769767 传真:0592-7769502 电子邮箱:db@savings.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火炬新区春光路 1178-118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7f18e64a-8abf-4e73-ad68-e98c2c71ecac.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章程修正案(2024年3月) ─────────┴──────────────────────────────────────────────── 中创环保(300056):中创环保章程修正案(2024年3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bfe636e5-a089-4cc0-9906-c3a142d3868e.PDF ─────────┬──────────────────────────────────────────────── 2024-03-07 00:00│中创环保(30005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中创环保(30005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b8d1150a-2fdb-4763-ba89-c0c859c5e6f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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