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7 万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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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5:47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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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47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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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7:48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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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28 │万顺新材(300057):新世纪评级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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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3 │万顺新材(30005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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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11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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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6 │万顺新材(300057):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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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6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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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6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调整“万顺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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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00 │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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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5:47│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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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5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将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以及公司发行
的两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万顺转债”、“万顺转 2”在 2022年 12 月 1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日期间分别转股681,864 股、185,01
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909,779,751 股变更为889,442,096 股,同意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9,77
9,751元减少为人民币 889,442,096 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076475882
名 称: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捌仟玖佰肆拾肆万贰仟零玖拾陆元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8 年 03 月 06日
法定代表人:杜成城
住 所: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研发:新材料、纸制品、包装材料、光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用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钢
铁、钢材除外)、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
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7ca640a3-1842-4cf0-b54a-6887abc01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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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47│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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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c5dc95b1-69d4-4f6d-8fb3-954eb5b82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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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7:48│万顺新材(30005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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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 2 月 7 日、2025 年 2月 1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自查,公司注意到相关平台将公司股票纳入 DeepSeek 概念股。公司就相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 2023 年 11月投资参股的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是全栈式虚拟技术及体验的解决方案
提供商,世优科技的波塔数字人智能体产品已经接入 DeepSeek 的大模型服务,正在逐渐推进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落地应用。公司持
有世优科技股权比例为 3.26%,上述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和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等。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5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立足于了解公司业务和产品,防范概念炒作,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9de5dd3f-ce7a-4936-b6b0-8c54c74be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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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28│万顺新材(300057):新世纪评级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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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新世纪评级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204c3129-9060-43c6-9153-ad19ff8cd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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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3│万顺新材(300057):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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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日—2024 年 12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6,000万元–22,000万元 亏损:4,989.0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8,200万元–24,200万元 亏损:8,584.87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因 202
4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一)2024 年,公司围绕铝加工、纸包装材料、功能性薄膜三大业务领域构建规模优势,夯实竞争力,公司总营业收入实现了
增长;但由于铝加工业务行业加工费水平下降、国内外铝价波动等影响毛利水平,功能性薄膜业务产销规模相对较小,单位固定费用
较高,加上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收益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利润出现亏损。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对存货、固定资产、应
收款项、商誉等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拟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
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4 年未能实现盈利。公司将在下阶段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业务结构,加大高附加值双零铝箔、电
池铝箔产品市场拓展力度,拓宽功能性薄膜业务市场渠道,推进提质、降本、增效,争取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稳
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公司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约 2,2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5da5bede-fc32-4b79-9f93-65e2156cc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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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11│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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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6a20e9ce-5f53-43d2-94b6-3e0795edc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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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6│万顺新材(300057):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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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万顺转 2(债券代码:123085)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年 12 月 10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6.23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汕头万顺新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2844号)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初始转股价格 6.2
4 元/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万顺转 2”,债券代码“123085”。根据相关规
定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万顺转 2 自 2021 年 6 月 17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股份。
2021 年 5 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4,565,3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38,129股后的 653,927
,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顺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 6.24 元/股调整为 6.20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月 17日起生效。
2022 年 12 月,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新增股份180,977,272股,万顺转 2的转股价格由原 6.20元/股调整为 6
.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6日起生效。
2023 年 5 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9,857,62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204,529.00 股后的 88
8,653,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顺转 2的转股价格由原 6.72 元/股调整为 6.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2024年 3 月,因公司股票收盘价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
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万顺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万顺转 2 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万顺转 2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2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7 日起生效。
2024年 12 月,因公司完成了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的注销手续,万顺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 6.20 元/股调整为 6.2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2 月 19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2024年第四季度,万顺转 2因转股减少 1,370张,转股数量为22,094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万顺转 2 尚有 5
,701,619 张,剩余万顺转 2金额为 57,016.19 万元,未转比例为 63.3513%。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 注 小计 本次变动后
2024 年 9 月 30 日 股增加 其他 (股)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595,475 18.95 0 0 172,595,475 19.40
高管锁定股 172,595,475 18.95 0 0 172,595,475 19.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38,029,700 81.05 22,094 -21,204,529 -21,182,435 716,847,265 80.60
股
三、总股本 910,625,175 100 22,094 -21,204,529 -21,182,435 889,442,740 100
注:其他为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754-83597700。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万顺新材、万顺转 2 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fba17c50-eb80-406d-9e60-3f6193fd4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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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6│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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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为 21,204,529 股,占 2024 年 12 月 1
6 日总股本910,647,269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2.3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0,647,2
69 股变更为 889,442,740股。
(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经计算,“万顺转 2”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6.2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
2 月 1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和实施情况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204,529 股,最高成交价为 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2,568,518.43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具体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4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予以注销。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 12 月 17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
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0,647,269 股变更为889,442,740 股。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股) 变动后
(2024年12月16日) (2024年12月17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2,595,475 18.95% 0 172,595,475 19.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8,051,794 81.05% -21,204,529 716,847,265 80.60%
总股本 910,647,269 100% -21,204,529 889,442,740 10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经测算,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万顺转 2”转股价格将由 6.20 元/股调整为 6.23 元/股。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7e3acfd0-8a18-4294-8cf9-e08769cbf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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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6│万顺新材(300057):关于调整“万顺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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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关于调整“万顺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133ba5d6-ca09-4f49-8939-6e93eff4b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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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00│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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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632f8b48-5e52-46c0-877d-0147953e0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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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55│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顺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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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现场授
课和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万顺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7 日
2、培训地点:万顺新材二楼会议室
3、培训人员:扶林、陈子
4、培训对象:万顺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5、培训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培训得到了万顺新材及培训对象的积极配合,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万顺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了进一
步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万顺新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达到了良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e26d7d9d-4f23-43a8-99b2-e269fb582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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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01│万顺新材(30005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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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1:30、14:00-17:00。
二、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黄薇
联系电话:0754-83597700
邮箱地址:wanshun1@wanshun.cn
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
(一)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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