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57 万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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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1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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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2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监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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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 │万顺新材(3000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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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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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出售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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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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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 │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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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 │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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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8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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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6:37 │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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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1│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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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万顺转2”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cbf5e5f6-85ec-4c79-92e7-8496e08d8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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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2│万顺新材(300057):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暨监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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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第六届监事会主席邱佩菲女士、监事陈楚强先生、监事陈敏娜女士所担任的监
事职务自然免除,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六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6 年 2月 1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佩菲女士、陈楚强先生、陈敏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离任后
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对邱佩菲女士、陈楚强先生、陈敏娜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f1204529-8d46-4e8e-8c7e-b488a09bd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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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万顺新材(3000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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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3:0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更加聚焦主业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作价人民币 4,080 万元转让给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科,股权转让后,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授权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前,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其向金融机构
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 1,100 万元,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借款人民币1,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中基新能
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阶段性对其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阶段性对外担保,实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
款提供担保的延续。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在江苏中基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将其持有的宇锵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该笔对外担保的风险可
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转让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后延续为其提
供上述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广东
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孙公
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0e342c1-3fec-4c83-86df-40f4ff0da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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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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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025 年 11 月 2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更加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拟将持有的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锵”)51%股权转让给广西铝基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铝基”)、李科。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239,213,656.5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183,806,098.6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江苏中基为深圳宇锵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前,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其向金融机构
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 1,100 万元,深圳宇锵实际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中基不再持有深圳宇锵的股权,阶段性对其担保将被动形成江苏中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该项
业务实质为江苏中基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具体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类型 担保合同 实际借款 担保主债权
最 金额 期间
高余额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工商银行深圳深 连带责任 600 万元 500 万元 2025-5-22 至
圳湾支行 保证担保 2028-5-22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 连带责任保证担 500 万元 500 万元 2025-7-25 至2026-7-2
行 保 5
合计 1,100 万 1,000 万 ——
元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杜继兴
人
成立时间 2014年 10月 20日 注册资本 640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440300319410490C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
用代码 社区天健创智天地 3栋 401
经营范围 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
的研发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的生产。
主要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财务状况 总资产 62,938,002.46 74,357,165.79
(母公司财 负债总额 27,454,422.98 39,160,148.02
务数据) 净资产 35,483,579.48 35,197,017.77
资产负债率 43.62% 52.66%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55,271,013.72 47,715,096.09
利润总额 -716,152.25 -335,765.17
净利润 -994,808.75 -286,561.71
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类型 担保合同最 实际借款 担保主债权
高余额 金额 期间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工商银行深圳深 连带责任 600 万元 500 万元 2025-5-22 至
圳湾支行 保证担保 2028-5-22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中国银行深圳龙 连带责任 500 万元 500 万元 2025-7-25 至
岗支行 保证担保 2026-7-25
合计 1,100 万元 1,000 万元 ——
(二)担保的影响及后续解决安排
本次对外担保是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阶段性对外担保,实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
的延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已与交易对方在《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
科关于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笔担保的后续解决安排: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应保证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尽最大努力使得江苏中基得以解除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在江苏中基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深圳宇锵应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宇锵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江苏中基作为反担保措施。如
因深圳宇锵原因导致江苏中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未能如期解除,每逾期一日,深圳宇锵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0.01%向江苏中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江苏中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以及江苏中基为维护自身权益所
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3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41.04%。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目前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
2025年 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67252a95-59ca-47fe-8ffe-65e26fcf1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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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出售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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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出售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86541932-7d58-4f68-b753-0b95fcb85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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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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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周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的议案》
2、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8日、12 月 9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
包含以下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
确认。邮寄或传真在 2025 年 12 月 9日下午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新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 51507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3597700
联系传真:0754-83590689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5078
联系人:黄薇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1af4a692-bdfb-4d8a-8bd2-efbefb9b5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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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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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61e8bd01-4063-4528-88ad-31d08d5f1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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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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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1d77f9d1-17e9-4aa8-ae5a-8ae5d266b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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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8│万顺新材(3000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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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机制,现将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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