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1 旗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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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旗天科技(30006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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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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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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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旗天科技(3000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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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 │旗天科技(30006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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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7 │旗天科技(30006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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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8 │旗天科技(30006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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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20 │旗天科技(30006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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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5 │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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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5 │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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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旗天科技(30006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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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及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立宏先生(董事长)、张莉莉女士、陈明骏先生、鲍承远先生
2、独立董事:刘希彤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熊辉先生、高立里先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天松先生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日起自动离任,董事会选举李立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李天松先生变更为李立宏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立宏先生(主任委员)、陈明骏先生、高立里先生;
审计委员会:刘希彤女士(主任委员)、张莉莉女士、高立里先生;
提名委员会:熊辉先生(主任委员)、鲍承远先生、高立里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立里先生(主任委员)、陈明骏先生、熊辉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情况
1、总裁:陈明骏先生
2、副总裁:陈细兵先生、葛继伟先生、杨昊悦女士、石爱萍女士
3、财务总监:陈细兵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杨昊悦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彩霞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
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21-60975620
传真:021-60975620
邮箱:investor@qt300061.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 69号 2楼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天松先生、副董事长刘涛先生和董事张莉女士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日起自动离任
,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19,874 股股份,通过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287,617股股份;张莉女士通过洛阳盈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8,197,466股股
份;李天松先生、刘涛先生和张莉女士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
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天松先生、刘涛先生和张莉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033647f-fe39-41f6-b97e-b8adbe1cc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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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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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 69号 2楼公司会议室
5、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0人,代表公司股份的 126,907,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
.5269%。其中中小股东共 326人,代表公司股份的 23,92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7%。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 21,287,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8人,代表股份105,619,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59%。
6、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天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5,61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8%;反对1,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2%;弃权 1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26,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76%;反对 1,12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1%;弃权 1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25,598,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85%;反对1,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2%;弃权 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12,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79%;反对 1,12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1%;弃权 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550,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3%;反对1,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3%;弃权 1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64,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05%;反对 1,175,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45%;弃权 1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4,129,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9%;反对1,2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3%;弃权 1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8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30,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695%;反对 1,294,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03%;弃权 1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25,573,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0%;反对1,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9%;弃权 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87,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42%;反对 1,147,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53%;弃权 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对外担保及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498,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2%;反对1,2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弃权 1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1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123%;反对 1,215,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9%;弃权 1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5,481,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69%;反对1,2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弃权 192,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9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17%;反对 1,232,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40%;弃权 1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立宏先生、张莉莉女士、陈明骏先生、鲍承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8.01 关于选举李立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625,081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17,86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02 关于选举鲍承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23,981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16,76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03 关于选举陈明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19,868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12,65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04 关于选举张莉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422,462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15,24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希彤女士、熊辉先生和高立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1 关于选举刘希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57,36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50,14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2 关于选举熊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509,74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02,52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3 关于选举高立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1,393,762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6,54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
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02d55c7-7d8d-4494-9190-6d5e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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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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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3000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7eca7d1-835a-4c6b-883f-fee53130e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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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旗天科技(3000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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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六)坚持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实施和日
常发放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工资总额决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经营指标测算,编制年度薪酬预算,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下达执行;
(二)在预算执行周期内,结合关键业绩指标达成进度,实施绩效薪酬(奖金等)计提比例的弹性管控;
(二)公司基于年审结果,科学核定年度薪酬总额分配方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构成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独
立董事津贴外,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
同的公司管理人员或员工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向内部董
事另行发放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
(四)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
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包括季度绩效、年度绩效。根据公司年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季度、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业绩
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高管绩效表现,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董事会有权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以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本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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