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3 天龙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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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9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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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 │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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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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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 │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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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 │天龙集团(30006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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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8:12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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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34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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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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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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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8:36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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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9│天龙集团(30006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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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冯毅先生的通知,冯毅先生所质押的 3,400 万股
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该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及其一致 股数占公 日 解除日
第一大股 (股) 行动人所 司总股本
东及其一 持股份比 比例(%
致行动人 例(%)
冯毅 是 34,000,000 17.89 4.48 2024 年 3 2025 年 3 平安银
月 24 日 行股份
月 4 日 有限公
司深圳
分行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说明
因公司融资的需要,冯毅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了其持有的 34,000,000 股公司股份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因贷款已归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解除了冯毅先生质押的 34,000,000
股公司股份。上述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冯毅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0。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被质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押股 股份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数 比例 (%) 冻结、标 股份 合计数量 比例
量 (%) 记合计数 比例 (股) (%)
(股) 量(股) (%)
冯毅 170,724,933 22.51 0 0 0 0 0 0 0
冯华 10,225,000 1.35 0 0 0 0 0 0 0
冯军 9,150,000 1.21 0 0 0 0 0 0 0
合计 190,099,933 25.06 0 0 0 0 0 0 0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b44feac1-4174-4403-955e-e626d8f29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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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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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4cb2054a-c3ae-40f4-b101-1278ebd35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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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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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76f4c7c0-0d84-4c11-a27e-159e4f607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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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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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随着外贸业务的拓展,子公司外汇收支
规模相应增长,汇率波动使得外币结算的货款结汇购汇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收支等业务而开展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况
1、主要涉及币种: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元等
。
2、交易金额: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为 1,1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即在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
,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 万元。
3、交易方式: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
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和额度使用说明: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远期结售汇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政治、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的潜在影响。为平滑汇率风险
,子公司需要根据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外贸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
,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四、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稳健原则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是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规避外汇波动
风险的避险操作,但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存续期内
,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虽然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
和工作流程规范运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
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方为国内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但仍可能存在对手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或者违
反合同约定条款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
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因而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为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品种,在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遵循
合法、审慎、安全、稳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
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3、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
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
4、子公司通过集体决策、审慎操作和复核、日常监控管理等措施,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财务部密切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
管理层报告。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
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业务的开展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稳健原则,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平滑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
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确保交易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3eb37b38-1cdf-45d0-a2a7-564e1c405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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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6│天龙集团(30006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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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9f6db82a-e623-4852-afdf-bf1c42fd7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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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8:1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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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县支行(以
下简称“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的额度
为人民币 2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2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14.7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
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
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成都天龙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7
00 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成都天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50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 1,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对成都天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300 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博世路 375 号
3、法定代表人:冯亮
4、注册资本:5,5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以上核准项目需要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取得相关许可或者审批后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
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 日
8、股东情况: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9、企业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成都天龙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油墨有限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公司 16,125.52 9,978.25 6,147.26 14,738.78 8,886.72 5,852.06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354.31 471.86 336.53 13,474.80 678.09 475.63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及最高债权额:成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
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为本合同之主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200 万元。
2、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1 月 7 日。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成都
天龙应向邮储银行蒲江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邮储银行蒲江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
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成都天龙违约而给邮储银行蒲江支行造成的损失
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 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1,955.5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5,544.
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56,112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98%。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9,4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6,890 万元。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天龙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55100033920250108075161);
2、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蒲江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100033925010814683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6fc3e559-4ffb-40ef-8270-f24bad35f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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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34│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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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ea93730f-14f8-437d-9c4b-cc59052e1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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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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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提案、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5年1月16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于广
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0 人,代表股份 181,532,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1,792,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5 人,代表股份 9,739,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5 人,代表股份 9,739,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5 人,代表股份 9,739,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0%。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26,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39%;反对 2,48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2%;弃权923,9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3,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320%;反对 2,48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14%;弃权 923,9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6%。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66139038-a3e3-46a0-a330-eae82bb0c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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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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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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