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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63(天龙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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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63 天龙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6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8:36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7 18:22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5 19:22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6-02 17:26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7 18:20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9:36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9:36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08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18:45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7-22 18:1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近日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 (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 力”)与北京农商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广东天龙为天龙集团向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优力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00万元。 广东天龙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优力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对北京优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北京优力 1、名称: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 3号院甲 1号楼 4层 4-1-111 3、法定代表人:冯羽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 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文艺创作;软件外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 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影摄制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食品销售;演出经纪;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6年 6月 23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优力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3,019.69 10,831.67 12,188.01 27,673.41 14,581.65 13,091.76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476.42 -894.46 -903.75 48,079.99 2,140.78 1,623.39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天龙集团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852.715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年 1月 2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集团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母公司)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71,074.37 48,858.67 122,215.70 170,345.61 48,220.00 122,125.61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421.39 -448.13 -447.34 25,863.23 12,128.79 12,132.56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天龙集团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2026 年 7月 22 日至 2029 年 7月 22 日因北京农商银行向北京优力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 担保财产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北京优力和天龙集团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和北京 农商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时间如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天龙集团对该笔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天龙集团对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广东天龙与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集团与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在 2026年 7月 22日至 2027年 7月 22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签署 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2、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债权本金为 2,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天龙集团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具体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9,9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27,53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74,615.0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2.81%。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6,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优力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6通州第00218号);天龙集团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通州最高额第 00033号)。 2、广东天龙与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肇银最保字第 04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3d462c5-5be4-4ea5-987b-814dfa3a68ab.PDF ─────────┬──────────────────────────────────────────────── 2026-06-26 18:3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 行肇庆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近日与广发银行肇庆分 行续签的《额度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等合同项下约定的最高债权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广东天龙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广东天龙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8,200 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公司对广东天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323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工业集聚基地二期龙兴路 1号 3、法定代表人:廖星 4、注册资本:27,570.61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以上产品除塑料油墨外,不含其他化学危险品),林化产品,树脂、墨水、环保涂料(不含 化学危险品),胶粘剂及相关产品配套材料,化工原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自有物业租赁;油墨及树脂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6年 01月 27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东天龙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3,972.48 25,284.44 38,688.05 63,565.96 26,009.63 37,556.33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705.29 1,131.49 981.82 44,505.44 3,020.94 2,631.99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与广东天龙签订的《额度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 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2、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9,9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27,53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6,775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31%。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天龙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额度贷款合同》(编号:(2026)肇银授额字第 000106号); 2、天龙集团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肇银授额字第 000106号-担保 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8164f35-bfdb-4629-b326-2cca10896aa2.PDF ─────────┬──────────────────────────────────────────────── 2026-06-17 18:2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c85ed3c-5e02-4086-9896-97721c3de409.PDF ─────────┬──────────────────────────────────────────────── 2026-06-15 19:2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副总经理王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公司副总经理王娜计划于 2026年 3月 13日至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88,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7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6年 6月 12日,王娜女士的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目前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王娜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3月 13日至 11.99 888,281 0.1171% 2026年 6月 12日 王娜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归属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王娜 合计持有股份 3,553,125 0.4684% 2,664,844 0.3513%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281 0.1171%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64,844 0.3513% 2,664,844 0.3513% 注: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关于本次减持股份的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 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不存在与本次减持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自愿性承诺和保证。 2、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副总经理王娜女士出具并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7e3eb650-d467-49e8-949c-5673d2a84fd9.PDF ─────────┬──────────────────────────────────────────────── 2026-06-02 17:2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中行 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精细 化工”)与中行肇庆分行之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75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天龙精细化工的少数 股东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鹏科技”)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该融资事项提 供了同等担保,荣鹏科技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250万元。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500万元 。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8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6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737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精细化工危化品专区 3、法定代表人:肖和平 4、注册资本:9,000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7、成立日期:2012年 12月 04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95%,荣鹏科技持股 5%。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精细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化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0,023.52 14,902.08 15,121.44 28,308.37 13,428.41 14,879.96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330.14 261.86 185.93 44,181.97 2,207.89 1,423.6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同:天龙集团与中行肇庆分行之间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 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龙精细化工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主债权修改为:中行肇庆分行与天龙精细化工之间自 2023年 6月 1日起至 2027年 5月 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为主合同。在 2023年 6月 1日起至 2027年 5月 31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 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6,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0,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6,091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92%。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编号:GBZ476650120230111(001))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GBZ476650120230111); 2、荣鹏科技与中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65012026001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39f262d-f0d5-48e4-ac8e-15f6e6211db0.PDF ─────────┬──────────────────────────────────────────────── 2026-05-27 18:20│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升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 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于近日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签署《保 理合同》,约定由海尔保理向北京品众提供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服务。针对前述保理融资业务,天龙集团及二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吉狮”)与海尔保理分别签署了《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天龙集团、 北京吉狮就北京品众与海尔保理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为北京品众提供连带责任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的最 高额度为人民币 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及调剂,公司对北京品众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6,400万 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向北京品众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6,00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20,4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7,685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 25号 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7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品众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27,448.57 58,749.73 68,698.84 114,612.44 46,418.35 68,194.09 2026 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9,469.07 678.23 504.75 379,378.58 2,132.89 1,627.16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北京吉狮与海尔保理分别签署的《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海尔保理与北京品众在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内签订的一系列《保理合同》及对应的一系列附件、补充协 议、相关附属文件等,以及基于以上文件而后续签署的附件、(补充)协议、应收账款回购协议、其他书面文件等(如有)。 2、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至 2027年 05月 20日。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 4、主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度:人民币 3,000万元。 5、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品众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海尔保理支付和/或转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融资回款、应收账 款回收款、回购价款、保理费、手续费、补偿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等全部款项以及海尔保理为实现前述债权及附 属担保权益所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担保保险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证费、调查费、处置费、过户费、鉴定费、电讯费等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6,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0,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71,233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87%。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 京 品 众 与 海 尔 保 理 签 署 的 《 保 理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GYL-20260511-B018-001-YA、GYL-20260511 -B018-002-YA); 2、天龙集团与海尔保理签署的《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YL-20260511-B018-001-YA-G02);北京吉狮与海尔保理 签署的《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YL-20260511-B018-001-YA-G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99d3904-9ec9-403f-9c4b-182ec045aed7.PDF ─────────┬──────────────────────────────────────────────── 2026-05-20 19:36│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s://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19人,代表股份180,084,37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1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78,654,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063%; 反对1,341,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449%;弃权8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8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8,660,3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093%; 反对1,337,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429%;弃权8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9%。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178,607,0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797%; 反对1,403,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91%;弃权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2%。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同意7,392,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4088%;反对1,418,2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8099%;弃权15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813%。 关联股东冯毅、陈东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78,548,5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472%; 反对1,371,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619%;弃权16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1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7,405,3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5481%;反对1,409,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7129%;弃权15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89%。 关联股东冯毅、陈东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至(三)项、第(五)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第 (四)项、第(六)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33e663f-dd55-4395-bd04-3159b962eb29.PDF ─────────┬──────────────────────────────────────────────── 2026-05-20 19:36│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提案、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于广东省肇庆 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9人,代表股份 180,08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75,015,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3 人,代表股份 5,068,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3 人,代表股份 5,068,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3 人,代表股份 5,06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2%。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3%;反对 1,34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449%;弃权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9,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999%;反对 1,34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40%;弃权 8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6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3%;反对 1,33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4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064%;反对 1,33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930%;弃权 8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0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7%;反对 1,40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91%;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49%;反对 1,40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813%;弃权 7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63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088%;反对 1,41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8099%;弃权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0,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662%;反对 1,41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811%;弃权 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52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与本议案有利益相关的股东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171,113,433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54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2%;反对 1,371,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619%;弃权1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2,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07%;反对 1,371,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677%;弃权 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1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81%;反对 1,409,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7129%;弃权1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3,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128%;反对 1,409,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095%;弃权 1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7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与本议案有利益相关的股东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171,113,433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672fa66-0613-45b5-ac2c-73df88a11474.PDF ─────────┬──────────────────────────────────────────────── 2026-05-12 19:08│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龙精细化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 合同》,天龙精细化工向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申请 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为此,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保 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95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 ,天龙精细化工的少数股东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鹏科技”)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保证合同》, 按持股比例为该笔借款提供了同等担保,荣鹏科技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50万元。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500万元 。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8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6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175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精细化工危化品专区 3、法定代表人:肖和平 4、注册资本:9,000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7、成立日期:2012年 12月 04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95%,荣鹏科技持股 5%。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精细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化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0,023.52 14,902.08 15,121.44 28,308.37 13,428.41 14,879.96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330.14 261.86 185.93 44,181.97 2,207.89 1,423.6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 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 2、被担保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950万元。 3、保证担保的范围: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天龙精细化工应向邮储银行德庆 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天龙精细化工违约而给邮储银行德庆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邮储银行德庆支行与天龙精细化工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 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6,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0,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4,055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75%。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344004287260511895610)。 2、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4287260511895631);荣鹏科技与邮储银行德 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428726051189563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2271100-77b8-4482-be8f-f88de380fa28.PDF ─────────┬──────────────────────────────────────────────── 2026-04-28 18:45│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3 号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龙集团)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龙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益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ad6529-48a8-4132-8928-a587dd60ec74.PDF ─────────┬──────────────────────────────────────────────── 2026-04-28 18:45│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2e0f33-1cc2-406f-a1c7-8ddfc670dfb9.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 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 4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邮件等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通讯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须在 20 26年 5月 15日 16:00之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邮编:526108;邮件请发送至:tljt@gdtljt.cn)。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务联系人:王晶 郭靖 电话:0758-8507810 邮箱:tljt@gdtljt.cn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2b6d3c-d104-4566-8d2c-dcadf9e92eb0.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武俊) ─────────┴────────────────────────────────────────────────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武俊,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 现兼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 25 年 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召开股东会 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1次。本人不存在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1次,审议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 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出席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 划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公司内部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 作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 6.25 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7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 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 和信息披露管理、中小投资者诉求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 2025年 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合理性、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定期报告包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露前述报告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 ,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本人 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客观评价, 通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推选出承办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保 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已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 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要求。 (五)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查阅了公司现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就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具备执行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 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 在未来的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苏武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f8fd20-7f21-4674-9e12-0b03710c3518.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效益决定增长范围、 效率调节增长幅度、水平调控增长目标等原则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考 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董事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如公 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九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和标准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激励、中长期激励、福利补贴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指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固定薪酬,即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具体岗位、职级确定的固定年薪。 (二)绩效薪酬:指以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结合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领取的浮 动薪酬。部分绩效薪酬应当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绩效薪酬的具体考核指标选取、权重设置及考核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各岗位的核心职责另行制定。 (三)业绩激励:指公司在常规绩效薪酬之外设置的增量激励机制,旨在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创造超额价值或攻克战略难关,包括 超额利润奖、效益奖、重点项目激励奖等。 (四)中长期激励:指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效益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 方式,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 (五)福利补贴: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包括工龄津贴、节日津贴等。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应当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考核后发放。公司应设置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或业绩激励的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 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相关合同约定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高级管理人员 发起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0b1d65-7231-4510-810a-e5bc6bfb5275.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映照) ─────────┴────────────────────────────────────────────────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映照,管理学博士,原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2023 年退休。现兼任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7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次,本人出席会议 5 次;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3次。本人不存在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 1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3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年度薪酬发放、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修订《董事薪 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多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召集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两次,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展、 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了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测试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审计调 整事项及合理性等,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的经营管理建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过程监 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公 司内部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8.75天,本人实 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9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 公司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中小投资者诉 求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充分征求并积极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公司 20 24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5,000 万元,关联 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5,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 ,本人通过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上述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前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 审议内容。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 露前述报告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 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结 合年度考核的实际执行情况,审议了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董事换届的安 排,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和《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确定的相关方案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股权激励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作废第四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7.2万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 议,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 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并正式离任。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持续 提升盈利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谨向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映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87251c-9a58-4898-bb74-a872293b97a7.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鹏翔) ─────────┴────────────────────────────────────────────────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鹏翔,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资本市场法、公司法、经济法学。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 研究会理事。2025 年 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召开股东会 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1次。本人不存在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审议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 了审议;召集并主持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 工作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关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整改落实。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业绩说明会、公司内部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6.25天,本人实际现场 工作天数为 7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战 略规划和落实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 2025年 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合理性、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定期报告包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露前述报告过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 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本人 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客观评价, 通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推选出承办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保 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已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 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要求。 (五)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查阅了公司现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就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具备执行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 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 在未来的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胡鹏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b4d7cf-20b8-4a29-84e5-e36908c3cf6b.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铁波) ─────────┴────────────────────────────────────────────────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宋铁波,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 期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战略与制度环境的协同演化。现兼任上市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 7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 7 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次,本人出席会议 5 次;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3次。本人不存在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发放事项 、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召集并主持了 1次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 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 工作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参加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两次,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结 论等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了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测试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审计调整事项 及合理性等,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的经营管理建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 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8.75 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9天,已超过规定 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战略规划和落实、股东会和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 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充分征求并积极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公司 20 25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5,000 万元,关联 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为15,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 ,本人通过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上述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前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 审议内容。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 露前述报告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 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结 合年度考核的实际执行情况,审议了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董事换届的安 排,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和《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确定的相关方案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股权激励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作废第四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7.2万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 议,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 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并正式离任。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持续 提升盈利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谨向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宋铁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3d50ae-e271-4ca3-824a-b1d92e04e7f3.PDF ─────────┬──────────────────────────────────────────────── 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董事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效益决定增长范围、效率调节增长幅度 、水平调控增长目标等原则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制定董事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 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第八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如 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九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依据本制度第十二条执行。第十二条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结构按 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后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除高级管 理人员之外其他职务(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激励、中长期激励、福利补贴等 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指董事领取的固定薪酬,即根据董事在公司任职的具体岗位、职级确定的固定年薪。 (二)绩效薪酬:指以董事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结合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领取的浮动薪酬。 部分绩效薪酬应当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绩效薪酬的具体考核指标选取、权重设置及考核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岗位的核心职责另行制定。 (三)业绩激励:指公司在常规绩效薪酬之外设置的增量激励机制,旨在激励董事创造超额价值或攻克战略难关,包括超额利润 奖、效益奖、重点项目激励奖等。 (四)中长期激励:指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效益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 方式,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五)福利补贴: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包括工龄津贴、节日津贴等。 第十三条 董事的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发放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在公司 担任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职务(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的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 ;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应当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发放。公司应设置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绩效薪酬或业绩激励的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 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相关合同约定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业绩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 程序,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7859f0-aa77-40e8-ad35-2062828e6071.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特别提示: 1、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65.28万元,截至 2025年 1 2月 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205.63 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9,045.22万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由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不满足上述《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1项规定的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3,652,752.98 65,170,196.82 13,616,678.06 研发投入(元) 19,387,889.47 20,282,369.05 34,157,008.79 营业收入(元) 7,571,384,464.59 7,284,411,089.42 8,703,396,740.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32,056,290.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90,452,216.5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4,146,542.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73,827,267.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0.31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 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1项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从容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把握 行业发展机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f5e170-aec6-44a8-bec2-1417311173c3.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以前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 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6月 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 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 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以前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1d2c8df-7456-456f-ae92-c8fc671ad08d.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号 公司名称 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3 4 5 6 7 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广东天龙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虹油墨有限公司 天龙油墨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8 天龙国际贸易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9 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0 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 11 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12 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品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品众互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品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1 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2 天津年年有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 北京快道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4 海南快道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 北京想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 27 北京智创无限广告有限公司 香港天龙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28 广东诚毅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筹资与投资、关联交易、薪酬与福利、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关联交易、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2% 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在错报 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在错报 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潜在错报 报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且无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 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导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损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损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损失金额 失金额 失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的 0.2% 0.5% 导致利润损失 利润总额的 5%≤损失金额 利润总额的 2%≤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2% 金额 <利润总额的 5% 导致资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 0.5%≤损失金 资产总额的 0.2%≤损失金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金额 额 额<资产总额的 0.5% 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A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B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C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D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E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B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冯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da779e-a837-4d76-ba28-a9279733247e.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2f2fcf-2ca8-42af-99de-ed21db6b810c.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081704-5176-498e-ae40-94243b07db43.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13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448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家分支机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8.0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 例会审议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经过核查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的资质 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满足公司对年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行 业的审计经验,同意公司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满足公司对年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的审计经验。2025年 10月 2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 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 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1月 1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2026年 4月 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财务报告审计结论、内部控制审计结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鉴证事项的结论等汇 报。 四、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沟通协 调与监督评估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0ce67f-08ee-47dd-96cc-57644b24c017.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2026年4月修订) ─────────┴────────────────────────────────────────────────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导向、风险共担、长期绑定,激励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创造持续价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薪酬结构 3.1.总体薪酬构成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为:年度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激励+中长期激励 +福利补贴 其中,绩效薪酬总额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3.2.薪酬结构说明 3.2.1. 基本薪酬 定薪依据:根据岗位价值、行业水平及个人能力确定。 调整机制: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市场薪酬水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审议调整。 3.2.2. 绩效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包含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3.2.2.1 季度绩效 考核方式:每季度初设定《季度重点工作考核表》,季度末由总经理进行评分,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计算公式:季度考核得分与季度绩效奖金计发系数挂钩。 季度绩效 = 季度绩效基数 × 计发系数。 季度考核得分 X>100 95≤X≤100 60≤X<95 60 分以下 计发系数 1.2 1 实际得分/100 0 3.2.2.2 年度绩效 年度绩效由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 KPI 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司经营目标占比60%,个人年度 KPI 占比 40%。 组成部分 权重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 公司年度经营 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60% 股东的净利润(以年度经营目标为准)或 目标 核确认。 分管的业务单元年度经营业绩指标 由董事长进行评分,并经公司个人年度 KPI 40% 个人分管领域的核心 KPI,按年度签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 计算公式: 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基数×(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60%+个人年度 KPI 计发系数×40%)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比 X=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净利润*100%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比 X≥100% 60%≤X<100% X<60% 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 1 实际比例 0 分管业务或兼任下属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按业务单元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年度经营目标计发系数,具体以其 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个人年度 KPI 计发系数 Y: 个人年度 KPI 考核得分 Y>100 95≤Y≤100 60≤Y<95 60 分以下 年度 KPI 计发系数 1.2 1 实际得分/100 0 3.2.3. 业绩激励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激励包括超额利润奖、公司效益奖、重点项目激励奖。 3.2.3.1 超额利润奖 适用对象:有明确利润中心或独立核算单元的负责人(如分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子公司总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前提:超额完成当年年度经营目标或考核目标。 激励方式:对超出所负责业务单元年度考核净利润的部分(考核净利润目标以每年度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提取 5%-10%作 为超额激励。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提取比例。 3.2.3.2 公司效益奖 适用对象:职能类高级管理人员(如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分管行政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考核机制: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亿元为基数,当实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额每超 5,000 万元,每人可计发超过基数部分千分之五作为效益奖励。 3.2.3.3 重点项目激励奖 适用对象:签订了《中长期重点项目管理承诺书》的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机制:根据《中长期重点项目管理承诺书》中关键战略里程碑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3.2.4. 中长期激励 如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的监管规则另行确定。 3.2.5 福利补贴 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补贴为公司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 贴、节日津贴、工龄补贴、教育培训和学历进修补贴等。 四、考核与发放管理 4.1 考核管理 4.1.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并对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工作。 4.1.2 公司管理层每年年初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年度经营目标,经董事长批准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后,与考核对象签订年度 目标责任书。 4.2 发放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季度绩效经考核后在次一季度发放;年度绩效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批准、在披露年度报告后发放;业绩激励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或分阶段发放。 五、 附则 5.1 本方案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5.2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5.3 本方案中所有薪酬为含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4 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监管提出新的要求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 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对本方案提出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 相关附件 6.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表》 6.2 《季度重点工作考核表》模板 6.3 《年度目标责任书》模板 6.4 《中长期重点项目管理承诺书》模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b0a0a6-aeb3-40a1-b2ef-d1a2ed01e590.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为客观反映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 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 予以核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要求,将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的资产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及金额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 025年度末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因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转销产 生的各项减值损失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23,535,481.79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4,022.7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5,197,521.0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69,578.10 其他 -81,561.62 资产减值损失 -1,806,073.2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84,837.5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221,235.68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填列) 合计 -25,341,555.06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 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 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 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 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 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 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 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确认依据 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 联 方 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合 况的预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存货减值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 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 进行了清理,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所核销的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审批程序 应收账款 10,303,759.95 因应收对方破产清算、注销、无 根据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 财产可执行等原因,该部分款项 度,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审 其他应收款 89,654.94 难以收回。 批。 合计 10,393,414.89 / /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产生的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534.16万元;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e38381-4b47-4389-9b9d-8c8b21a365df.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0845 号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1411 号无保留意见的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天龙集团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龙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天龙集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天龙集团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龙集团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益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盖企业公章)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占 成原因 的关联关 的会计 用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用资金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不含 (如有 利息) ) 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 占用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 占用 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 占用 业 小计 — — — 总计 — — — —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质 资金往来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往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期末往 成原因 (经营 的关联关 的会计 来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来资金 性往来、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非经营 (不含 (如有 性往来) 利息)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北京品众互动 控股子公 其他应 34,500 67.13 34,567 资金往 非经营性 网络技术有限 司 收款 .00 .13 来 往来 公司 成都天龙油墨 控股子公 其他应 1,300. 1,900. 79.25 79.25 3,200. 资金往 非经营性 有限公司 司 收款 00 00 00 来 往来 广东品众互动 控股子公 其他应 20.29 0.63 20.29 0.63 资金往 非经营性 网络营销技术 司 收款 来 往来 有限公司 广东天龙精细 控股子公 其他应 1,220. 80.19 20.63 1,321. 资金往 非经营性 化工有限公司 司 收款 46 28 来 往来 杭州天龙油墨 控股子公 其他应 1,000. 15.77 515.77 500.00 资金往 非经营性 有限公司 司 收款 00 来 往来 其他关联方 三惠(福建) 三惠(福 其他应 570.68 570.68 资金往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 工贸有限公司 建)工贸 收款 来 往来 业 有限公司 三惠(福建) 三惠(福 应收账 223.90 223.90 经营性 经营性往 工贸有限公司 建)工贸 款 占用 来 有限公司 总计 — — — 3,335. 37,480 183.41 36,503 4,495. — 33 .19 .72 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e575b0-714b-4e4f-9cc1-62598044974f.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 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 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及经营情况等,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30-16:30在全景网(https://ir.p5w.net /)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独立董事胡鹏翔先生,董事、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东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 公司高度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机会,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就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 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9d65e7-d329-416f-8a30-3cfd4e7370f0.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2026年4月修订) ─────────┴────────────────────────────────────────────────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导向、风险共担、长期绑定,激励公司董事创造持续价值,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薪酬构成和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按照董事个人在上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根据职务对应的标准进行发放。 2、薪酬构成: 根据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的薪酬结构为: 年度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激励+中长期激励+福利补贴 其中,绩效薪酬总额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1)基本薪酬指董事领取的固定薪酬,即根据董事在公司任职的具体岗位、职级确定的固定年薪。 (2)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业绩目标结合绩效考核方案,结合所担任的岗位层级,根据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按季 度/年度等不同周期经考核后发放的薪酬,包括季度/年度绩效。 (3)业绩激励是指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当期效益达成情况,对董事实施的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措施,根据效益达成情况 经审计后发放。 (4)董事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业绩激励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业绩激励 季度绩效 年度绩效 公司效益 绩效基数 绩效基数 项目奖励 奖 冯 毅 董事长、总经理 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陈东阳 董事、副总经理、 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财务负责人 王乐宇 董事、广东天龙油 19.2 7.2 9.6 (注 2) (注 3) 墨有限公司知识管 (注 1) (注 1) 理部经理、高级研 发工程师 注 1:根据所在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根据董事所在工作岗位设定《季 度绩效考核表》和《年度绩效考核表》,经考核确定考核得分,形成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绩效=季度绩效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基数×年度绩 效考核系数。 注 2:项目奖励系根据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项目奖励管理规定》而发放的 项目奖励,旨在激励员工开展科技创新。根据历史数据,董事所在岗位领取的奖 励约为 1万元-5 万元。公司将按《项目奖励管理规定》评审和核算,经考核后发 放。公司确保董事的绩效薪酬总额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注 3:公司效益奖是根据所在子公司当年度效益目标达成情况给予核心管理团 队的奖励,具体按照《油墨事业部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实施方案》执 行。 (5)如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的监管规则另行确定。 (6)董事的福利补贴为公司员工普遍享受的福利与补贴,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节日津贴、工龄补贴、教育培训和学历进修补贴等。 3、未在上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发放薪酬。 4、以上薪酬为含税收入。 5、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 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对本方案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四、考核与发放管理 1、考核管理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发放管理 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福利补贴(如有)随当月工资发放;季度绩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在次一季度发放;年度绩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在披露年度报告后发放;业绩激励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或分阶段发放。 五、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c04eab-2fbf-479e-b2b5-7f10dbd18372.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de5631-e56e-41c2-a69c-f467928fb8b4.PDF ─────────┬──────────────────────────────────────────────── 2026-04-28 18:42│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度证券与衍 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审议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继续有计划地开展原材料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为不超过3,000万元,授权期限为 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授权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子公司继续有计划地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交易工具为标准化期货合约 或期权合约,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2、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 基于实际业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为 1,1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额度使用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子 公司根据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 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 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及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2025年度内,公司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 初始投 期初 本期公 计入权益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金 期末投资金额 型 资 金额 允 的 内 内 额 占公司报告期 金额 价值变 累计公允 购入金 售出金 末净资产比例 动 价 额 额 损益 值变动 期货 -69.16 18.46 338.45 225.11 21.72 0.01% 远期结售汇 4,780.6 4,780.6 7 7 合计 -69.16 18.46 5,119.1 5,005.7 21.72 0.01% 2 8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 业会计 具 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 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 会计》 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 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 —公允 化的说明 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 报告期内实际损益金额为-44.65万元。 说明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规避生产所用原材料 价格 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上业务 的开展 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除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远期结售汇业务之外,2025年度内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三、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和汇率风险,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 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而言,原油相关的商品价格受全球经济、地缘政治以及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波动幅度较大,当原材料 价格波动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亏损的可能。 就远期结售汇业务而言,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虽然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和工作流程规范运作,但交易的执 行有赖于相关人员的主观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交易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远期结售汇业务:虽然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和工作流程规 范运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面规范,从决策流程、组织机构、交易品种、交易 范围、操作规定、风险管理等全流程细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尽可能地控制风险;公司组建了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操作小组和风控 小组,通过集体决策、审慎操作和复核、日常监控管理等措施,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2、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公司在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业务。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 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也加强了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由集体决策,审慎合规操作,形成了日 常监控,复核交易的有效监督流程,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对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 衍生品投资相关业务,并已就其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ae7428-4cfe-4672-b125-41ad7ef91c58.PDF ─────────┬──────────────────────────────────────────────── 2026-04-28 18:41│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cffc54-5310-4fb7-af6c-5cc05c4493a2.PDF ─────────┬──────────────────────────────────────────────── 2026-04-28 18:41│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39391d-3efc-4b66-aa4d-124cd943200a.PDF ─────────┬──────────────────────────────────────────────── 2026-04-28 18:41│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报告 ─────────┴────────────────────────────────────────────────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afa792-2cec-4c84-a40f-45cb03285e16.PDF ─────────┬──────────────────────────────────────────────── 2026-04-28 18:41│天龙集团(30006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3a5d91-90d8-4916-bfc0-212b7f0541c0.PDF ─────────┬──────────────────────────────────────────────── 2026-04-24 18:20│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吉狮 ”)在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处因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为保证北京吉狮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公司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将公司对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 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1,000万元调剂至北京吉狮。根据上述授权及调剂,公司对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 86,400 万元,对北京吉狮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7,7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吉狮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7,600 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对北京吉狮的实际担保余额 13,000万元。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 25号 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 8月 29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吉狮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9,479.12 14,669.35 24,809.77 33,151.60 8,990.50 24,161.09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3,602.67 862.84 648.68 138,768.32 1,249.12 971.69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债权及确定期间: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9年 4月 16日止期间内为北京吉狮办理授信业务所发 生的全部债权。 2、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北京吉狮应当支付的手续费、 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 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 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6,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0,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72,284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42%。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龙集团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1727260000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48c506b-55c4-4e4e-9800-0a0f26653619.PDF ─────────┬──────────────────────────────────────────────── 2026-04-20 17:2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 众”)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 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公司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子公 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在工商银行肇庆分行处因融资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主债权本金 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品众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7,400万元、对 广东天龙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品众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6,000 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1,400 万元;为广东天龙 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8,990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2 ,571万元,对广东天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703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北京品众 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 25号 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7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品众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18,953.16 40,270.31 78,682.85 121,871.63 45,878.65 75,992.98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88,056.14 3,588.80 2,689.88 398,411.56 1,028.57 728.99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广东天龙 1、名称: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工业集聚基地二期龙兴路 1号 3、法定代表人:廖星 4、注册资本:27,570.61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以上产品除塑料油墨外,不含其他化学危险品),林化产品,树脂、墨水、环保涂料(不含 化学危险品),胶粘剂及相关产品配套材料,化工原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自有物业租赁;油墨及树脂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6年 1月 27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东天龙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3,872.45 26,872.89 36,999.56 62,814.80 28,092.17 34,722.63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033.81 2,424.19 2,145.97 38,967.76 2,279.91 1,988.01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天龙集团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合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与北京品众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 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3、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 4月 16日至 2027年 4月 16日。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6、保证期间: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 年。 (二)天龙集团与工商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债权:自 2026 年 4月 15 日至 2031年 4月 14日期间,工商银行肇庆分行依据与广东天龙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 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 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对广东天龙的债务,不论该债务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主债权本金的最高余额:人民币 2,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肇庆分行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肇庆分 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肇庆分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 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肇庆分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 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5,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1,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7,798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66%。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品众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科技园 260305号);天龙集团与民生银行深圳分 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科技园 260305号)。 2、广东天龙与工商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201700126-2026(承兑协议)00009号);天龙集团与工商 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01700126-2026年分营(保)字 008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d9ea506-1f2a-4402-8c83-13f719faba64.PDF ─────────┬──────────────────────────────────────────────── 2026-03-31 18:0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持子公司在媒体端的信用额度和付款账期,提升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龙集团”“公司”)、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与深圳市奇付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奇付通”)签署了《保证合同》,就北京品众与深圳奇付通所签署的《2026年度代理合作协议》项下北京品众 应当履行的服务费的支付等义务,公司向深圳奇付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为 5,000万元。保证期间 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品众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7,400万元。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品众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7,000 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40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品众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8,901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 25号 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7日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品众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18,953.16 40,270.31 78,682.85 121,871.63 45,878.65 75,992.98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88,056.14 3,588.80 2,689.88 398,411.56 1,028.57 728.99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北京品众与深圳奇付通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北京品众与深圳奇付通签署的《2026年度代理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商务协议的修改、更替、补充、延 展或重述等文本); 2、担保额度: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为 5,000万元;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品众应向深圳奇付通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预借款充值额对应的金额;滞纳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因北京品众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深圳奇付通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 )、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北京品众应当向深圳奇付通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4,9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2,5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2,928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67%。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品众与深圳奇付通签署的《2026年度代理合作协议》(合同编号:SZQFT-CRM-202602-A00005); 2、天龙集团、北京品众与深圳奇付通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LM-SZQFT-R-202603-58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e48b66-7bc7-4aa7-8adf-d6c6d5ed2355.PDF ─────────┬──────────────────────────────────────────────── 2026-03-27 18:02│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3911ad1-e015-43ee-b1b2-aeecd2c45314.PDF ─────────┬──────────────────────────────────────────────── 2026-03-13 18:30│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部分产品用于出口销售,主要结算货币涉及美元等外币,汇率波 动使得外币结算的货款结汇购汇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收支等业务而开展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 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况 1、主要涉及币种: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元等 。 2、交易金额: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为 1,3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即在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 ,3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万元。 3、交易方式: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 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和额度使用说明: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远期结售汇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政治、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的潜在影响。为平滑汇率风险 ,子公司需要根据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四、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稳健原则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是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规避外汇波动 风险的避险操作,但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存续期内 ,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虽然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 和工作流程规范运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 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方为国内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但仍可能存在对手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或者违 反合同约定条款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 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因而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为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品种,在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遵循 合法、审慎、安全、稳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 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3、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 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 4、子公司通过集体决策、审慎操作和复核、日常监控管理等措施,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财务部密切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 管理层报告。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 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业务的开展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稳健原则,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平滑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 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确保交易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3d3a3f52-74d1-4d88-819f-d3105c896d2c.PDF ─────────┬──────────────────────────────────────────────── 2026-03-13 18:30│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680c1e94-2026-4978-a343-cbd430f49e5f.PDF ─────────┬──────────────────────────────────────────────── 2026-03-13 18:30│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源林产”)、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龙”)拟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之关联公司肇庆市鸿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林源”)拟为松 源林产和云南天龙的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其中拟向松源林产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云南天龙提供本金不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肇庆鸿林源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 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在 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关联关系说明 肇庆鸿林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控制之企业,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松源林产、云南天龙系公 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松源林产、云南天龙接受肇庆鸿林源担保的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说明 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提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 董事冯毅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 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事项,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名称:肇庆市鸿林源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七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冯毅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23年 7月 12日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冯毅先生持有肇庆鸿林源 99%的股权,是肇庆鸿林源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方财务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肇庆鸿林源的资产总额为 5,048 万元,净资产为699.96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肇庆鸿林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控制之企业,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肇庆鸿林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松源林产和云南天龙的资金需求,肇庆鸿林源为松源林产和云南天龙的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其中拟向松源林产提供本金不 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向云南天龙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在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肇庆鸿林源为松源林产和云南天龙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需向肇庆鸿林源支付费用, 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肇庆鸿林源为松源林产、云南天龙的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是出于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能有效支持子公司取得银行融 资,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业务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 ,体现了肇庆鸿林源及公司控股股东冯毅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肇庆鸿林源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冯毅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5,350.00万元,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涉及利息40.60万元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9ab8df1f-b38c-4c17-9a7b-68fe0df4c97f.PDF ─────────┬──────────────────────────────────────────────── 2026-03-13 18:30│天龙集团(30006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月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因上一年度额度的审批期限即将届满,为合理规避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将继续有计划地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交易工具为标 准化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 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因上一年度额度的审批期限即将届满,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生产 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3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万元。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西金秀松源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源林产”)、云南天龙林产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龙”)拟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之关联公司肇庆市鸿林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林源”)拟为松 源林产和云南天龙的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其中向松源林产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向云南天龙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的担保。肇庆鸿林源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在决议有效期 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81e9527b-425b-4348-9074-d70d0aa41029.PDF ─────────┬──────────────────────────────────────────────── 2026-03-13 18:28│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天龙集团(300063):天龙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54aefb0f-c40a-475c-830f-a7ea049411ec.PDF ─────────┬──────────────────────────────────────────────── 2026-02-11 18:06│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e1138f4-b14d-4b6b-8814-6ae6bc1c2aab.PDF ─────────┬──────────────────────────────────────────────── 2026-02-09 18:46│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82f79577-5f0e-439a-8a59-c42268f0a8b7.PDF ─────────┬──────────────────────────────────────────────── 2026-02-09 18:46│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天龙集团(3000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de28f84b-40e5-4723-acbf-a3a7f4643a6c.PDF ─────────┬──────────────────────────────────────────────── 2026-01-30 15:50│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b4d9810-c946-44fa-beb9-f03d157d5a44.PDF ─────────┬──────────────────────────────────────────────── 2026-01-28 18:28│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000 ~ 13,000 6,517.02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3.44% ~ 9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 7,009 ~ 10,009 5,760.86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1.67% ~ 73.7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 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0%以上,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互联网营销板块通过提高运营服务能力,增加服务费收入,同时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减少成本费用,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增长。 2、油墨板块持续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和大客户合作,实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增长。 3、为聚焦核心业务、优化资产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联油墨化学有限公司股权及部分闲置资产,对当期 损益有积极影响。 4、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约为 2,991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由于互联网营销业务结算的特殊性,与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相关的服务已经发生,但最终结算价格尚未确定,可能导致最终确认 的收入和成本与预测存在偏差,影响公司业绩预测的准确性。 2、本次业绩预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于本次业绩预告存在不确定事项,本次业绩预告可能 与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最终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f6572565-b901-4c2e-a4ce-42ec5e802467.PDF ─────────┬──────────────────────────────────────────────── 2026-01-22 19:54│天龙集团(300063):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 决策程序科学规范,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公司投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 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进行投资。如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根据公司章 程对对外投资事项的权限划分,按对外投资的规模分别提交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再由控股子公司按其公司章程规 定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对内投资包括: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新建或购置厂房、购置生产或研发设备、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设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证券投资(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租赁经营等。 第五条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生效的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拟实施涉及本制度第四条所述的对内投资、对外投资事项前,应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前期调研、资料搜集、市 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交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第八条 就本制度第四条所述之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做出决 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 (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投资项目经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是否具备顺利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是否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保证等条 件); (五)投资项目是否已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出具了财务评价意见、由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或建议; (六)就投资项目做出决策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公司在实施本制度第四条所述投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 联人之间不存在并不产生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十条 对于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编制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其工作细则进行讨论、审议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行为的,以其累计数计算投资金额及履行审批手续。 已经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履行相关投资事项审批手续的,不计算在相关累计数额以内。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对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投资项目,应确保其贯彻实施: (一)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以及董事长依本制度作出的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 的授权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 (二)战略投资部是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 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运作。 (三)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是经审议批准的投资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应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所做 出的投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必要时,董事会可以指派专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责任人)跟踪 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投资收益情况。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据具体执行机构制定的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统筹安排公司投资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 原则设立专项账户对项目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以确保投资项目决策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组织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投资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提出 书面意见; (六)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或责任人)如发现该投资方案有重大疏漏、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 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或发现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或发生重大损失,应立即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必要时按《公司 章程》等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 (七)每一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应将该项目的投资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如有)等结算文件报送投资管理部门及财 务管理部门及并提出审结申请,由投资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议通过的项目投资结 算及实施情况,总经理应按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向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会进行报告并交董事会指定部门存档保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其参与作出的投资决策失误而给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和弃 权票的董事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负 责人和部门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背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的有关决策而导致公司及股东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董事会可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理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对投资项目出具虚假的可行性研究(或论证)报告或对投资项目出具虚假的财务评价意见,造成对外投资项目失败、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董事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求其赔 偿公司所受的损失。 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编制虚假的项目文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理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的 损失。 第十七条 对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完成后,拒不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或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的项目经理(或 负责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当发生公司投资项目未按计划进行、未实现预期收益或发生重大损失时,公司应当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 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ba569e29-8f19-4d67-b009-b806af6ee24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天龙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24.PDF ─────────┬──────────────────────────────────────────────── 2026-04-29│天龙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32.PDF ─────────┬──────────────────────────────────────────────── 2025-10-30│天龙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572.PDF ─────────┬──────────────────────────────────────────────── 2025-08-29│天龙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205.PDF ─────────┬──────────────────────────────────────────────── 2025-04-29│天龙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8451.PDF ─────────┬──────────────────────────────────────────────── 2025-04-29│天龙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8435.PDF ─────────┬──────────────────────────────────────────────── 2024-10-30│天龙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686.PDF ─────────┬──────────────────────────────────────────────── 2024-08-30│天龙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316.PDF ─────────┬──────────────────────────────────────────────── 2024-04-29│天龙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97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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