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3 天龙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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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8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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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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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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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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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武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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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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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映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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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鹏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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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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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 │天龙集团(30006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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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8│天龙集团(30006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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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龙精细化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
合同》,天龙精细化工向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申请 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为此,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保
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95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
,天龙精细化工的少数股东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鹏科技”)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了《小企业保证合同》,
按持股比例为该笔借款提供了同等担保,荣鹏科技担保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 50万元。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500万元
。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8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6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175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精细化工危化品专区
3、法定代表人:肖和平
4、注册资本:9,000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7、成立日期:2012年 12月 04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95%,荣鹏科技持股 5%。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精细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化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0,023.52 14,902.08 15,121.44 28,308.37 13,428.41 14,879.96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330.14 261.86 185.93 44,181.97 2,207.89 1,423.6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
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
2、被担保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950万元。
3、保证担保的范围: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天龙精细化工应向邮储银行德庆
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天龙精细化工违约而给邮储银行德庆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邮储银行德庆支行与天龙精细化工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
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6,7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0,744.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4,055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75%。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4,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8,600万元。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龙精细化工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344004287260511895610)。
2、天龙集团与邮储银行德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4287260511895631);荣鹏科技与邮储银行德
庆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4400428726051189563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2271100-77b8-4482-be8f-f88de380f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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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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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3 号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龙集团)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龙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益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ad6529-48a8-4132-8928-a587dd60e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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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5│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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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2e0f33-1cc2-406f-a1c7-8ddfc670d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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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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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
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 4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邮件等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通讯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须在 20
26年 5月 15日 16:00之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邮编:526108;邮件请发送至:tljt@gdtljt.cn)。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 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务联系人:王晶 郭靖
电话:0758-8507810
邮箱:tljt@gdtljt.cn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2b6d3c-d104-4566-8d2c-dcadf9e92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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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天龙集团(300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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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武俊,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
现兼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
25 年 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召开股东会 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1次。本人不存在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1次,审议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
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 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出席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
划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公司内部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
作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 6.25 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7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
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
和信息披露管理、中小投资者诉求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 2025年
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合理性、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定期报告包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露前述报告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
,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本人
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客观评价,
通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推选出承办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保
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已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
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要求。
(五)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查阅了公司现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就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具备执行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
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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