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7 安诺其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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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 │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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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 │安诺其(300067):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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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 │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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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 │安诺其(30006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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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 │安诺其(300067):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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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22 │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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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22 │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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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5:56 │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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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20 │安诺其(300067):国泰海通关于安诺其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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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7 │安诺其(3000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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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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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bfc2d0b4-46a0-4796-a342-9ee3afeda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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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安诺其(300067):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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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043ec8f2-9c3e-4dae-a2e4-d56276b06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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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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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10f58804-8f8f-4d08-8081-503cb82e1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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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安诺其(30006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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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2ed77a5-ce0a-45b2-a1b3-ad8d3966d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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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38│安诺其(300067):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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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 8月 19日至 2026年 8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3、2026年 9月 4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炜衡(上海)
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8月 19 日、8月 29日、9月 4日、9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调整事项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人调整为 10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00.00万股调整为 2,355.
00万股。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告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比例
章纪巍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财 150.00 6.37% 0.13%
务总监
徐曼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80.00 3.40% 0.07%
陆芸洁 中国 董事 50.00 2.12% 0.04%
黄春艳 中国 职工董事 10.00 0.42%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65.00 87.69% 1.79%
(100人)
合计 2,355.00 100.00% 2.04%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105人调整为 10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00.00万股调整为2,355.00万股。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
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系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致,属于调减性质,未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无需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的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a59e3d8d-a4b3-4fc3-96a1-39685bd1d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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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22│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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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26 楼Add: 26F, Tower S1, Bund Finance Center, 600 Zhongshan
2nd Road (E),Huangpu, Shanghai
电话(Tel):(021)22257666 传真(Fax):(021)22257667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王
楠、隋江龙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核查,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承诺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
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
股东。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之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说明了公司股东
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可以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登记事项、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及会议联系方式
等事项,同时,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议题。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4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公司 1号会议室召开。
3、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9月 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9月 4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名,代表股份 394,322,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4
.159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0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919,9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122%。
3、除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列席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不存在对临
时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之情形。
1、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6,676,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1%;反对 8,38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弃权 180,7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63,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721%;反对 8,38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42%;弃权 180,7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6,68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82%;反对 8,385,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弃权 176,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67,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36%;反对 8,385,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47%;弃权 176,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6%。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6,678,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78%;反对 8,38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93%;弃权 178,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9%。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846%;反对 8,38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42%;弃权 178,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2%。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fb1a2bba-17d6-4a04-b0dd-5d528c12a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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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22│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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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58d6c922-d3e2-4a35-8b82-d85d21327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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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5:56│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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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4a881f48-6c64-4d78-9be3-d85057194b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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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20│安诺其(300067):国泰海通关于安诺其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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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诺其(300067)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橹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哲磊 联系电话:021-3867794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的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保荐人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2017年非公开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3、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4、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
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d76145b-ec22-4137-8873-0820a1b85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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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7│安诺其(3000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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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8 日至 2026年 8 月 1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之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
围之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
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367f554-1c32-48fb-8067-c73d80977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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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7│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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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年 8月 19日至 2026年 8月 28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系统发文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
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
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6567074-38a3-4f10-a453-eba920e5e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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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8│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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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fc573f8-75f5-4092-bd59-711acb3c7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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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8│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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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8bba364-a243-4320-8900-729199705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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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7│安诺其(300067):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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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69789a6-7854-4ef7-87c4-331cd690b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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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7│安诺其(300067):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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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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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7│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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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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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6│安诺其(30006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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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
“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安诺其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号)同意注册
,2021年 4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966,9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
9,999,999.4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895,251.8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104,747.6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年 4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4月 13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人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 2021 年 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 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 截至 已投募 项目原定达
号 主体 额 拟投入金 集资金投 2026-8-21 集资金 到预定可使
额 资总额(注 累计投入 金额占 用状态日期
1) 募集资金 比
金额
1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 烟台安 30,898.00 25,000.00 25,000.00 25,331.82 101.33% 2026-12-31
2 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 诺其精 4,150.84 4,000.00 4,000.00 3,668.27 91.71% 项目已投产
细化工 (注 2)
3 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 有限公 8,004.30 7,000.00 7,000.00 1,676.00 23.94% 项目已完结
单 司 (注 3)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8,410.47 8,410.47 100.00% --
5 项目结束补流贷资金 - - - 5,364.61 / (注 3)
总金额 52,053.14 45,000.00 44,410.47 44,451.17 -- --
注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划为不超过 4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9.46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 元,相应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9,000.00万元调整至
8,410.47万元。
注 2:2022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
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由原规划 2022年 6月 30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2年 12月 31日完成。延期原因为:2
021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根据公司整
体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故本项目建设有所放缓。2022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
,由原规划 2022年 12月 31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3年 6月 30日完成。延期原因为:2022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22,750吨
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同时受外部因素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于 202
3年 6月 29日完成了工程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终止实施。“年产 10,00
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004.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0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 2022年 12
月 31日建设完成。公司对该项目终止实施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年来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推进分散及活性染料主营业务的发展,目前
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以及 5.27万吨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项目,根据战略聚焦的
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后公
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至项目终止实施之日,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6.00万元,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购置支出 1,559.00万元。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原购置土地已调整应用于公司“年产 50,000吨染料中间体项目(硝化微反应项目)建
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年 11月注销,剩余募集资金 5,364.61万元已转至一般户。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2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入募 募集资金累计 扣除手续费的银行利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理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投入比例 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财利息收益净额)(注 2)
(注 1)
年产 5,000吨数 4,000.00 3,668.27 91.71% 63.29
码墨水项目
注 1:“扣除手续费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包括兴业银行上海金沙江支行利息收入及原农业银行利息收入。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的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二)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395.0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进展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上述事项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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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6│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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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064ea3a-b6f7-4957-b9e2-446fc522b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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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5│安诺其(30006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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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ddae705-c308-4273-8ec2-e5132e6af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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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4│安诺其(30006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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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e5d6221-d5c6-47dc-bc7c-612549cb9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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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0│安诺其(30006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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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12d4c94-3a8b-4507-a48b-224d6b9ba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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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4│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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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上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对相应提案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通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邮政编码:20170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及补贴。
7、会务联系人:徐曼、钱丽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电话:021-59867500,联系传真:021-59867366转 83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0821952-5727-425d-8c2e-9d0382f7c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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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2│安诺其(3000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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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
示意见的基础之上,核查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并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2b7bc01b-6497-4df6-a0c0-9a8ba12cb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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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2│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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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54c21b0-cd2e-4765-b40a-f42f785c3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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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2│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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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bce44692-5d88-449c-92e8-fed158e22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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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2│安诺其(300067):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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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e82017e-9b07-4eca-ae53-150f74ad4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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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1│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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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87d4a0d-fc7c-495d-b29f-a76ed7fc3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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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11│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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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
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
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及相关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
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9)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6年9月4日15:00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276b5d87-8782-4397-9869-b28e07222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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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9│安诺其(3000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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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诺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股权激励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
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提供、核算及复
核等,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 2026年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限售期 1、公司 2026年营业收入较 2025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2、公司 2026 年净利润为正数。 2、公司 2026 年净利润为正数。
第二个解除 2027年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限售期 1、公司 2027年营业收入较 2026 1、公司 2027 年营业收入较 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2、公司 2027年净利润较 2026年 2、公司 2027 年净利润较 2026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增长率不低于 5.00%。
第三个解除 2028年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限售期 1、公司 2028年营业收入较 2027 1、公司 2028 年营业收入较 2027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2、公司 2028年净利润较 2027年 2、公司 2028 年净利润较 2027年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增长率不低于 5.0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有效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对应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100%
An≤A<Am 80%
A<An 0%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
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对
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P≥80分 100%
70分≤P<80分 80%
60分≤P<70分 60%
P<60分 0%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Y)。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
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
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根据考核结果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为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
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a0f7601-f84b-45e3-9413-5d1b1974d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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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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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安诺其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4号)同意注册,
2024 年 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098,36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
,999,998.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58,583.35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141,415.0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4年 1月 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1月 26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 005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人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 2021 年 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 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 截至 已投募 项目原定达
号 主体 额 拟投入金 集资金投 2026-6-30 集资金 到预定可使
额 资总额(注 累计投入 金额占 用状态日期
1) 募集资金 比
金额
1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 烟台安 30,898.00 25,000.00 25,000.00 25,331.82 101.33% 2026-12-31
2 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 诺其精 4,150.84 4,000.00 4,000.00 3,610.09 90.25% 项目已投产
细化工 (注 2)
3 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 有限公 8,004.30 7,000.00 7,000.00 1,676.00 23.94% 项目已完结
单 司 (注 3)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8,410.47 8,410.47 100.00% --
5 项目结束补流贷资金 - - - 5,364.61 / (注 3)
总金额 52,053.14 45,000.00 44,410.47 44,392.99 -- --
注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划为不超过 45,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9.46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 元,相应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9,000.00万元调整至
8,410.47万元;
注 2:2022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
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由原规划 2022年 6月 30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2年 12月 31日完成。延期原因为:2
021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根据公司整
体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故本项目建设有所放缓。2022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
,由原规划 2022年 12月 31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3年 6月 30日完成。延期原因为:2022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22,750吨
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同时受外部因素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于 202
3年 6月 29日完成了工程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终止实施。“年产 10,00
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004.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0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 2022年 12
月 31日建设完成。公司对该项目终止实施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年来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推进分散及活性染料主营业务的发展,目前
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以及 5.27万吨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项目,根据战略聚焦的
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后公
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至项目终止实施之日,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6.00万元,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购置支出 1,559.00万元。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原购置土地已调整应用于公司“年产 50,000吨染料中间体项目(硝化微反应项目)建
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年 11月注销,剩余募集资金 5,364.61万元已转至一般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30,898万元调整为 39,953 万元,
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投资总额增加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原因
本次拟调整的“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0,89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2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为:14,750吨活性染料、2,000 吨 2-溴-4-硝基-6-氯苯胺中间体及 10,000 吨还原物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331.82 万元(含已置换金额),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 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已完成 14,750 吨活性染料、2,000 吨 2-溴-4-硝基-6-氯苯胺中间体的建设,并已于 2021 年
7 月开始试生产。本次计划将“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总额由 30,898万元调整为 39,953 万元。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主
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生产全流程自动化升级,严格落实环保排放标准,并深化节能降耗举措,结合还原物项
目现场实际建设进度与工艺需求,拟对原定设备清单予以增补,并同步完善相关配套安装工程。
鉴于前述原因,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
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
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系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e3fc7996-94a9-4433-93e5-01c57092a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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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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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fbc958ba-efa6-40ca-8bc9-58c3a2b48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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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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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黄
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e86fa5a6-172b-43c0-9615-1f94c1e23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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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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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号)同意注册
,2021年 4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966,9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
9,999,999.4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895,251.83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104,7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年 4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4月 13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 2021年 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实施 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 截至 已投募集 项目原定达到
号 主体 额 拟投入金 集资金投 2026-6-30 资金金额 预定可使用状
额 资总额(备 累计投入募 占比 态日期
注 1) 集资金金额
1 22,750吨染料 烟台 30,898.00 25,000.00 25,000.00 25,331.82 101.33% 2026-12-31
及中间体项目 安诺
2 年产 5,000吨 其精 4,150.84 4,000.00 4,000.00 3,610.09 90.25% 项目已投产
数码墨水项目 细化 (情况详见备
工有 注 2)
3 年产 10,000 限公 8,004.30 7,000.00 7,000.00 1,676.00 23.94% 项目已完结
吨广谱消毒剂 司 (情况详见备
单过硫酸氢钾 注 3)
复合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8,410.47 8,410.47 100.00% --
5 项目结束补流 -- -- -- 5,364.61 -- (备注 3)
贷资金
总金额 52,053.14 45,000.00 44,410.47 44,392.99 -- --
备注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划为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46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元,相应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9,000.00万元调整
至 8,410.47万元;
备注 2:2022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
年产 5,000 吨数码墨水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由原规划 2022年 6月 30 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延期原
因为:2021 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根
据公司整体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故本项目建设有所放缓。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
建设进行延期,由原规划 2022年 12月 31日建设完工,延期至 2023年 6月 30 日完成。延期原因为:2022年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分别
为“22,750 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以及“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同时受外部因素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
的投资建设以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年产 5,000 吨数码
墨水项目”于 2023年 6月 29日完成了工程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备注 3: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将“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终止实施。“年产 10,000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
计划总投资额8,004.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000 万元,该项目原计划 2022年 12月 31 日建设完成。公司对该项目终止实施
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年来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推进分散及活性染料主营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 22,750吨染料及中间
体项目、5,000 吨数码墨水项目以及 5.27万吨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项目,根据战略聚焦的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
至项目终止实施之日,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6.00万元,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购置支出 1,559.00 万元。该项目终止实
施后,原购置土地已调整应用于公司“年产 50,000 吨染料中间体项目(硝化微反应项目)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年
11月注销,剩余募集资金 5,364.61万元已转至一般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0,898万元调整为39,953万元,该项
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投资总额增加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原因
本次拟调整的“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0,898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2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为:14,750吨活性染料、2,000吨2-溴-4-硝基-6-氯苯胺中间体及 10,000吨还原物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截至 2026年 6月30日,
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331.82 元(含已置换金额),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 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已完成 14,750吨活性染料、2,000吨 2-溴-4-硝基-6-氯苯胺中间体的建设,并已于 2021年 7月
开始试生产。本次计划将“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总额由 30,898万元调整为 39,953万元。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主要原因
是: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生产全流程自动化升级,严格落实环保排放标准,并深化节能降耗举措,结合还原物项目现场
实际建设进度与工艺需求,拟对原定设备清单予以增补,并同步完善相关配套安装工程。
鉴于前述原因,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
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
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并综合评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
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无异议
。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3a93c06b-057c-4f5f-85ab-246416655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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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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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f155fbef-039f-4475-af08-92a99e0b1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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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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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 5名非独立董
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
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纪立军先生(董事长)、章纪巍先生、纪浩宇先生、徐曼女士、陆芸洁女士、黄春艳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赵向东先生、陈建波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陈凌云女士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1月
12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及2026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凌云女士(主任委员)、纪浩宇先生、赵向东先生
2、提名委员会:赵向东先生(主任委员)、纪立军先生、陈建波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建波先生(主任委员)、章纪巍先生、陈凌云女士
4、战略委员会:纪立军先生(主任委员)、徐曼女士、赵向东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凌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纪立军先生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章纪巍先生
3、董事会秘书:徐曼女士
4、证券事务代表:钱丽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徐曼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钱丽娟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徐曼女士熟悉
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59867500
传真: 021-59867366-8332
电子邮箱:investor@anoky.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国卫先生、李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
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国卫先生、李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公司对王国卫先生、李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8b154e43-6985-46c1-b8c2-53eda66ee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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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04│安诺其(3000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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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26 楼Add: 26F, Tower S1, Bund Finance Center, 600 Zhongshan
2nd Road (E),Huangpu, Shanghai
电话(Tel):(021)22257666 传真(Fax):(021)22257667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王
楠、隋江龙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核查,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承诺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
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
股东。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之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说明了公司股东
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可以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登记事项、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及会议联系方式
等事项,同时,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议题。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8月 7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公司 1号会议室召开。
3、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8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8月 7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7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8 月 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
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5名,代表股份 394,35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4.161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12,5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295%。
3、除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列席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不存在对临
时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之情形。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纪立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5,327,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7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8,1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965%。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2 选举章纪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5,195,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42%。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5,4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262%。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3 选举纪浩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4,975,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3%。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5,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95%。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4 选举徐曼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4,927,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73%。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7,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1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5 选举陆芸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4,926,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73%。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7,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1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凌云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5,214,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9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414%。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2 选举赵向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5,196,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46%。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52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3 选举陈建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此项议案同意 395,212,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85%。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62,3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03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2d84f8a2-9163-4d3c-9679-f3bd2d949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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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6:42│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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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47a419e2-186d-4e98-8d32-896f77643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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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7:12│安诺其(30006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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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日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目前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00bdd18-a5cd-4c4a-81e9-77432e56f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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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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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安诺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ebe54b6-567d-4fe9-81be-361c99777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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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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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进展及披露交易预案(修订稿)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已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于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鉴于本次交易
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c5206678-fbcc-4492-bce8-f1aa01237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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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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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3000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f8c0fe50-a85e-4d41-9a1a-b36f0cd8b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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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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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
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上市公司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冯树彬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预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0f88ff2-966b-4102-8edf-4b9277280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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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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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本次交易的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2、交易各方接触时,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
心参与人员;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4、交易各方均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5、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易意向协议》《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
架协议》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条款;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
保密协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6、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执行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1211eed8-08cc-4341-a05c-aaa11242f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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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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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
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ad1b846-90a2-474c-8a03-910216f30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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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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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根据公司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对本次交易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3、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4、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26年 4月 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个
交易日;
5、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架协议》。
6、2026年 7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出具审核意见。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
权的交易框架协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
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
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7a4cf9d-5615-4455-9516-592076767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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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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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烽云信息”)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20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烽云信息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并增强标的资产的独立性,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广州拓立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置入标的公司,该资产置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等指标预
计变动超过20%。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对比如下: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标的资产 烽云信息 100%股权 烽云信息 100%股权(包含新增广州拓
立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定价基准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告日
发行价格 4.1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4.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80%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2025年修订
)的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关于交易对象的调整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
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
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关于标的资产的调整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
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的调整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较方案调整前相应指
标的变动比例预计超过百分之二十。本次方案较前次方案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
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
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对本次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891e2ff4-0e0c-42a2-88c7-513be63d0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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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
│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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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9fd633d7-49bd-44b7-8586-7d456b42c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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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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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A股股票价格在停牌前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 A股股票自 2026 年 4月 8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6年 3月 9日)收盘价格为 5.3
0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 4月 7日)收盘价格为 4.21元/股。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
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3 月 9 日) (2026 年 4 月 7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30 4.21 -20.57%
创业板综合指数 4,070.95 3,874.63 -4.82%
(399102.SZ)
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 5,117.19 4,756.71 -7.04%
(801030.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5.7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53%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累计涨跌幅为-20.57%,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
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5.7
5%和-13.53%,均未超过 2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
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停牌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61e97b5-fda8-415d-9ea0-6892898a4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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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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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截至本说明
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
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a9b75425-afb0-4163-b2fc-1454c77ed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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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0│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
│一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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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系算力与网络综合服务商,依托其自研的智能调度系统,通过对全网节点资源利用负荷的实时感知与 AI智能调度,构
建了数据中心、边缘 CDN及算力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架构,服务客户包括字节跳动、阿里、腾讯、快手、网易等互联网企业。根据国
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
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在精细化工领域构筑了稳固的基本盘。同时开展算力 AI数码业务,积极布局算力产业链,构建起以 GPU弹性算力服务、G
PU硬件供应、GPU算力调度平台系统(智星云)部署为核心的多业务生态体系,并持续探索 AI在纺织时尚、个性消费、文娱与创意等
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场景。通过本次并购,标的公司可从数据中心节点、客户资源互补以及技术协同三个维度为上市公司赋能,使上
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算力 AI数码业务板块。
综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符合创业板定位,并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符合《持
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
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03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eb62bc35-b5b8-45ed-81d0-2722755c50e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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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安诺其: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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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09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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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安诺其: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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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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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安诺其: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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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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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安诺其: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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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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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安诺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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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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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安诺其: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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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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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安诺其: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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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2/1223071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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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安诺其: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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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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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安诺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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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6/1220959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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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安诺其: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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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17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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