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7 安诺其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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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2 │安诺其(30006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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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6 │安诺其(30006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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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6 │安诺其(30006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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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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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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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
│ │二十一条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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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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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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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 │得向特定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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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 │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
│ │资产重组的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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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2│安诺其(30006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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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精细”)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专项项目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安诺其”)、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精细”
)为前述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山东精细以其该贷款项目对应的全部土地和在建工程,以及该项目完
工形成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或在满足抵押条件后追加抵押担保。
2022年7月7日,山东精细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烟台精细分别与兴业银行
东营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山东精细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5年12月26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山东精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办理相关厂房等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由于办理前述不动产权证
书需解除标的物的抵押,山东精细拟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解除已签署的《抵押合同》,并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为上述贷款重新签订《
抵押合同》(具体需抵押资产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精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办理了相关厂房等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山东精细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解除于2022年7
月7日签署的《抵押合同》,并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为上述贷款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山东精细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烟台精细分别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签署的
《保证合同》继续履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仅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总金额为 60,30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 23,140.5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 12月 31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9.10%。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
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387.0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3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308.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51%;
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为 13,445.3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 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2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与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85ae71-a253-448e-baf3-93f126e10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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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6│安诺其(30006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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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4号)同意注册,
2024年 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098,36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
999,998.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58,583.35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141,415.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4年 1月 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1月 26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 0054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及子
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精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募集资金账
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方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备注
山东安诺其精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1907299110000 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 本次注销
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科技支行 及配套建设项目(一
期)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的可用余额为人民币 591.02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鉴于该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山东精细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精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33e8ea8-4939-4cc1-86c4-82678117b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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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6│安诺其(30006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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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2日连
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
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6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7be6c4f-c01c-4a3c-be62-f643cdd28c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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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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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本次交易的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2、交易各方接触时,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核
心参与人员;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4、交易各方均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5、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易意向协议》《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
架协议》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保密条款;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
保密协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6、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执行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57fa3eb-95cc-4b87-aa83-24a5ed450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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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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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将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与披露交易预案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已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将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
二)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
、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
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
/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
最终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ac53441-7828-43af-9bca-a55bbe23d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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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
│一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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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系算力与网络综合服务商,依托其自研的智能调度系统,通过对全网节点资源利用负荷的实时感知与 AI智能调度,构
建了数据中心、边缘 CDN及算力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架构,服务客户包括字节跳动、阿里、腾讯、快手、网易等互联网企业。根据国
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不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
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行业。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在精细化工领域构筑了稳固的基本盘。同时开展算力 AI数码业务,积极布局算力产业链,构建起以 GPU弹性算力服务、G
PU硬件供应、GPU算力调度平台系统(智星云)部署为核心的多业务生态体系,并持续探索 AI在纺织时尚、个性消费、文娱与创意等
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场景。通过本次并购,标的公司可从数据中心节点、客户资源互补以及技术协同三个维度为上市公司赋能,使上
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算力 AI数码业务板块。
综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年修订)》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符合创业板定位,并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符合《持
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
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16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b151588-4834-4813-b69b-948a9b1e1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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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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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A股股票价格在停牌前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 A股股票自 2026 年 4月 8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在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6年 3月 9日)收盘价格为 5.3
0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 4月 7日)收盘价格为 4.21元/股。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
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3 月 9 日) (2026 年 4 月 7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30 4.21 -20.57%
创业板综合指数 4,070.95 3,874.63 -4.82%
(399102.SZ)
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 5,117.19 4,756.71 -7.04%
(801030.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5.7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53%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累计涨跌幅为-20.57%,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
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5.7
5%和-13.53%,均未超过 2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
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停牌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5d2c29-73c5-4c24-80aa-39066a9a0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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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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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
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上市公司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冯树彬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预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纪立军、张烈寅夫妇。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e3b0063-bcab-45bd-8e62-4e99fbc13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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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7│安诺其(30006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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