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8 ST南都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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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3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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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2 │ST南都(300068):关于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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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18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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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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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 │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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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 │ST南都(300068):关于董事变更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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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 │ST南都(300068):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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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 │ST南都(300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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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6 │ST南都(300068):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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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 │ST南都(30006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 │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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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3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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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60 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28,42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8b0460e-ca0c-47bf-bc84-2c5b23f27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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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2│ST南都(300068):关于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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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的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都鸿芯动力、安徽华铂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44,996,718.34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诉讼案件情况
(一)受理基本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南都鸿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鸿芯
动力”)及全资孙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铂公司”)(以下合成“被告”)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阜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皖 12民初 47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各方如下:
原告: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朱保义
被告四:朱会平
被告五:浙江南都鸿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9900000 元(四千九百九十万元)及利息暂计 32435
元、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此后以 49900000 元为基数,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
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6 年 4月 25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2)判令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人民币 95000000 元(九千五百万元)及利息暂计 64
283.34 元、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4月 24 日,此后以 95000000 元为基数,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
、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6 年 4月 25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五对前述诉讼请求一所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前述诉讼请求二所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3、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3月 1日,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无还本续贷需要,与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58
3081220240062),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1日至 2027 年 3月 1日,利息为年利率 5.85%,
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50%,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为保障上述债
权实现,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40240062)并出具担保书、被
告朱保义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40249062),二被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因诉
讼执行产生费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贷
款 5000 万元。
2025 年 12 月 25 日,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583081220250267)
,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9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5年 12月15日至2028年 12月15日,利息为年利率6.09%,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
浮 50%,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同时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50250267)并出具担保书、被告朱保义、朱会平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50259267),三被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因诉讼执行产生费用费用),保证期间
为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但在 2026 年 4 月,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同时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被安徽华
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且标的额较大,存在无力偿还到期借款的风险。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十三条
第二款第六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约定,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并且涉及众多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到
原告债权实现安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按该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款约定,宣布贷款加速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全
部借款本息并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复利。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朱保义、朱会平作为连带保证人,在被告安徽华铂
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下,应按《保证合同》第六条第一款和法人代表连带责任保证书约定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同时被告五作为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也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决情况
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二、新增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诉讼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70 起,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41,062.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裁定书》;
3、《传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1c0fe87-3232-4ade-94c3-14420800e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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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18│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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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 年
5 月 6 日,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及子公
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争取
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执行借款、担保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落实担保总额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财务部门全程监控资金收付与担保履
约风险,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业务。
2、公司已严格执行印章专人保管、双人管控、岗位分离及分级授权审批流程,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议与审批程序后用印,印章
管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 157 个,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约 162,532.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5%;公司账户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 5,604.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7%。本次冻结原因为公司
债务逾期等诉讼纠纷,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影
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债务危机化解方案,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23 起,涉
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2,223.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公司已经聘请专业
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
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2285f46-0e69-4b6a-84d6-b5bb61c4d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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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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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2 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44,150.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d8527fc-9998-4b52-9bd3-34e35fe4e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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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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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4cead59-4e5f-4fad-b5ad-550468ed3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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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关于董事变更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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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
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变更及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已
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非独立董事:高秀炳先生、沈岑宽先生
独立董事: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以上五名董事组成,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朱保义
成员:高秀炳、陈建根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沈岑宽、喻贞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喻贞
成员:沈岑宽、陈建根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朱保义、喻贞
三、董事离任情况
原副董事长王岳能先生,原独立董事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此前因个人原因辞职,现辞职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王岳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9,370 股,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岳能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4a028ee-7fda-418d-ac95-a26d2d8ca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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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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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663ac16-07ae-4483-940f-a426f6953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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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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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ae26f58-a4a8-4aad-9732-aaf385f15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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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6│ST南都(300068):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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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 15,156,856 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
6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156,856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1月12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内部网
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
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
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权益,共计1.4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98.6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72人。2023年3月2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登记数量49,986,000份。股票期权简称:南都JLC5;
股票期权代码:036533。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50
0,467份;同时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间及第二个行权等待期间,原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此外,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8,036,56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述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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