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8 ST南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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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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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4 │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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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0 │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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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1:29 │ST南都(300068):深证上〔2026〕969号-关于对南都电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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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3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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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3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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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2 │ST南都(300068):关于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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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18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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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6 │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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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 │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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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5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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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45 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35,65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a3ae310-b6b7-44c5-b95d-2bf9f6bad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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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4│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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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07e417a-9581-4235-8b3f-594545f68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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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0│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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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70cfe2f-d468-4667-a9a6-ee3f606ea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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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1:29│ST南都(300068):深证上〔2026〕969号-关于对南都电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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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 72 号;
朱保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秀炳,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经查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南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0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亏损 8.9 亿元至 12.5 亿元。4月 24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24 亿元至
28亿元。4月 29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26.4 亿元。ST 南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
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ST南都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
.1条、第 6.2.1 条、第 6.2.5 条的规定。
ST南都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南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南都、朱保义、高秀炳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2 —
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 ST 南都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
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 ST 南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3CA38A253FC100DCB1F85F6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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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3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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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 年
5 月 6 日,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及子公
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争取
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执行借款、担保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落实担保总额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财务部门全程监控资金收付与担保履
约风险,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业务。
2、公司已严格执行印章专人保管、双人管控、岗位分离及分级授权审批流程,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议与审批程序后用印,印章
管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
3、严格执行客户信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搭建发货与回款联动机制,对逾期回款客户系统限制发货。建立应收款对账、到期
提醒、逾期预警及动态催收机制,提升回款率。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 163 个,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约 306,663.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216.99%;公司账户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 6,836.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4%。本次冻结原因为公
司债务逾期等诉讼纠纷,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
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债务危机化解方案,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66 起,涉
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31,527.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公司已经聘请专业
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
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289896fb-969c-426d-a9fc-d3fc3a96e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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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3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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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60 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28,42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8b0460e-ca0c-47bf-bc84-2c5b23f27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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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2│ST南都(300068):关于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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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的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都鸿芯动力、安徽华铂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44,996,718.34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诉讼案件情况
(一)受理基本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南都鸿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鸿芯
动力”)及全资孙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铂公司”)(以下合成“被告”)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阜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皖 12民初 47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各方如下:
原告: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朱保义
被告四:朱会平
被告五:浙江南都鸿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9900000 元(四千九百九十万元)及利息暂计 32435
元、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此后以 49900000 元为基数,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
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6 年 4月 25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2)判令被告一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人民币 95000000 元(九千五百万元)及利息暂计 64
283.34 元、逾期罚息(利息,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4月 24 日,此后以 95000000 元为基数,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
、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6 年 4月 25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五对前述诉讼请求一所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前述诉讼请求二所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3、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3月 1日,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无还本续贷需要,与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58
3081220240062),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1日至 2027 年 3月 1日,利息为年利率 5.85%,
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50%,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为保障上述债
权实现,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40240062)并出具担保书、被
告朱保义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40249062),二被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因诉
讼执行产生费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贷
款 5000 万元。
2025 年 12 月 25 日,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583081220250267)
,约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9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5年 12月15日至2028年 12月15日,利息为年利率6.09%,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
浮 50%,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同时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50250267)并出具担保书、被告朱保义、朱会平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38858320250259267),三被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因诉讼执行产生费用费用),保证期间
为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但在 2026 年 4 月,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同时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被安徽华
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且标的额较大,存在无力偿还到期借款的风险。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十三条
第二款第六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约定,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并且涉及众多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到
原告债权实现安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按该合同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款约定,宣布贷款加速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全
部借款本息并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复利。被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朱保义、朱会平作为连带保证人,在被告安徽华铂
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下,应按《保证合同》第六条第一款和法人代表连带责任保证书约定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同时被告五作为被告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也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决情况
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二、新增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诉讼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70 起,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41,062.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裁定书》;
3、《传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1c0fe87-3232-4ade-94c3-14420800e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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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18│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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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 年
5 月 6 日,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概况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及子公
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争取
尽快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执行借款、担保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落实担保总额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财务部门全程监控资金收付与担保履
约风险,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业务。
2、公司已严格执行印章专人保管、双人管控、岗位分离及分级授权审批流程,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议与审批程序后用印,印章
管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 157 个,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约 162,532.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5%;公司账户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 5,604.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7%。本次冻结原因为公司
债务逾期等诉讼纠纷,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影
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债务危机化解方案,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23 起,涉
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2,223.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公司已经聘请专业
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9 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
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2285f46-0e69-4b6a-84d6-b5bb61c4d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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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6│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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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2 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44,150.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公司及子公司均为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d8527fc-9998-4b52-9bd3-34e35fe4e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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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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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4cead59-4e5f-4fad-b5ad-550468ed3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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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关于董事变更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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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
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变更及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已
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非独立董事:高秀炳先生、沈岑宽先生
独立董事: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以上五名董事组成,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朱保义
成员:高秀炳、陈建根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沈岑宽、喻贞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喻贞
成员:沈岑宽、陈建根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朱保义、喻贞
三、董事离任情况
原副董事长王岳能先生,原独立董事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此前因个人原因辞职,现辞职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王岳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9,370 股,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岳能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付黎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4a028ee-7fda-418d-ac95-a26d2d8ca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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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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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663ac16-07ae-4483-940f-a426f6953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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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6│ST南都(300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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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ae26f58-a4a8-4aad-9732-aaf385f15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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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6│ST南都(300068):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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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 15,156,856 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
6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156,856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1月12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内部网
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
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
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权益,共计1.4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98.6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72人。2023年3月2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登记数量49,986,000份。股票期权简称:南都JLC5;
股票期权代码:036533。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50
0,467份;同时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间及第二个行权等待期间,原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此外,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8,036,56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述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156,85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156,856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办理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25dcec4-27ea-4bbf-ac87-6c18fa78c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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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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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
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代行)朱保义先生,独立董事来小康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周二)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在活动上,对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且详实的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38a4762-57a3-4aec-9c0f-5b39fe8ae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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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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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c967c50-b56b-4b7c-927e-045b673a7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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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喻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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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09e74b4-e2ee-4dfa-adae-fed61300e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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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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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949cb77-3253-4021-99ad-4dfd630d0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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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喻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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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名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喻贞2026 年 5 月 8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3ce42ac-c8c0-4dbe-86e1-df1a355815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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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ST南都(30006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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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年 5月 5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6名,实际参
会的董事 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沈岑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陈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喻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董事、高管离任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沈岑宽先生、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为公司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朱保义
成员:高秀炳、陈建根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沈岑宽、喻贞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喻贞
成员:沈岑宽、陈建根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朱保义、喻贞
以上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将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若《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新的补选董事调整相关人选。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
员人数由 7名调整至 5名,其中独立董事 2名,非独立董事 3 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名)。
结合上述调整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bac2298-d022-4f6e-a02d-cbe9facf9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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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0│ST南都(300068):关于变更董事、高管离任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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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副董事长王岳能先生、独立董事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的辞职报告,上述董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王岳能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6 月 23 日,辞职后均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新的董事前,上述董事仍须继续履
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岳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9,370 股,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岳能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的辞职报告,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6 月 23 日,刘成浩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
职,相佳媛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成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65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相佳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5,6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
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沈岑宽先生(简历详见本公
告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简
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沈岑宽先生、陈建根先生、喻贞女士为公司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调整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朱保义
成员:高秀炳、陈建根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沈岑宽、喻贞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喻贞
成员:沈岑宽、陈建根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陈建根
成员:朱保义、喻贞
四、备查文件
1、王岳能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9be4c5e-d172-4d8a-8061-e0e6a60968b0.PDF
─────────┬────────────────────────────────────────────────
2026-05-08 19:40│ST南都(30006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根
─────────┴────────────────────────────────────────────────
限公司提名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建根2026 年 5 月 8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02a23cf-960c-42f3-b2eb-d7c160c29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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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0│ST南都(300068):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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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bdbf0a4-a3b0-4786-a681-97af7f99d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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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0│ST南都(300068):南都电源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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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南都电源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eb7f86c-7ba3-479e-bfa9-db11254a5b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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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2│ST南都(300068):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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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南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需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20%。
3、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金额 5.52 亿元,公
司正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应对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
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
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上市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所持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相关股份均被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6日
、2026 年 5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歇业的公告》,在原有生产持续亏损、资产剥离失败、技改转型路径完
全阻断的困境下,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出现经营性现金流刚性亏损,不具备持续生产的经济价值。为最
大限度保全公司资产、维护股东权益、避免亏损持续扩大,公司决定华铂再生资源歇业,全面停工停产,并启动后续人员安排及资产
处置。
同时,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
金额 5.52 亿元。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仍受阶段性资金压力的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4、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需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20%。
5、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金额 5.52 亿元,公
司正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应对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
在不确定性。
6、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
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上市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所持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相关股份均被冻结。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b45a0ef-65fa-4a37-8cbb-462b4a6b1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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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4│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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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南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需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开户主体 账户性质 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
(人民币万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基本户/一般户/保理户/保证 4,699.86
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合 金账户
计 65个银行账户
上述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约 85,681.57 万元,目前实际冻结金额 4,699.86 万元。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合计约 85,681.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63%;公司账户目前实际冻结
金额为 4,699.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3%。本次冻结原因为公司债务逾期等诉讼纠纷,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影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不停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账户冻结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
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冻银行账户。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协商债务危机化解方案,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2、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应收款的催收力度,并努力通过多种融资渠道、方式积极筹措公司所需资金。积极开展各项融资工作,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稳定公司发展。
3、主动嫁接上下游供应链、产业战略投资者等多方资源,借力外部产业赋能,全力稳住主营业务、保障项目按期交付,夯实经
营运行基本盘。
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障上市公司经营,全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8301089-df8b-4956-aa69-e4c25fbac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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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4│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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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40起,涉案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约88,61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
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约 1,256.27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7,362.19 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
工作;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4f95d8b-84f9-40b5-a22d-6f8d48376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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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4│ST南都(30006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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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南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2、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需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20%。
3、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金额 5.52 亿元,公
司正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应对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
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
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上市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所持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相关股份均被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4 月 30 日和 2026 年 5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歇业的公告》,在原有生产持续亏损、资产剥离失败、技改转型路径完
全阻断的困境下,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出现经营性现金流刚性亏损,不具备持续生产的经济价值。为最
大限度保全公司资产、维护股东权益、避免亏损持续扩大,公司决定华铂再生资源歇业,全面停工停产,并启动后续人员安排及资产
处置。
同时,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
金额 5.52 亿元。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仍受阶段性资金压力的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四)的规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3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南都电源”变更为“ST 南都”,股票代码仍为“300068”。
4、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9.4(二)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需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南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30006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20%。
5、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逾期本金金额 5.52 亿元,公
司正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应对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
在不确定性。
6、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
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上市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所持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相关股份均被冻结。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d1e3f85-9b69-4a50-af7b-478f794c8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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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4│ST南都(30006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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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9c40093-f9b6-4479-8542-b7688c84b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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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4│ST南都(300068):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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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经公司相关部门统计核实,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55,182.4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9.05%。
债务人 债权人 逾期金额(万元) 债务类型
公司及部分子公 金融机构 27,107.25 流动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
司 设备融资等
部分供应商 28,075.22 应付商票
合计 55,182.47
注: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持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应对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请求金融机构不压贷、不抽贷。 公司也将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快应收账款回收等方式全力筹措
偿债资金,以尽快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同时,公司将尽快处理因债务引发的诉讼,避免持续冻结或查封公司相关资产。
由于债务逾期事项,上述债权人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等费用
,以及可能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同时,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可能会对公司产生
一定的财务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6359e99-6f38-4184-b288-f02a9ba6b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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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3│ST南都(300068):南都电源: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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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都(300068):南都电源: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ce7fc1-4f06-4b70-9f04-fd30f4692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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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南都电源(3000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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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30 在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8.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已经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前
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
在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编:23650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号 董秘办公室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保义 郑溪
电话号码:0571-56975697
0558-4799188
传真号码:0571-56975688
0558-4799188
电子邮箱:nddy@naradapower.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号 董秘办公室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至董事会;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614c5d-aa71-4595-b261-4e7bb30bb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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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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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be8392-b910-4805-b477-c6bf7dce2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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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终止筹划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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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关于筹划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
告。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并始终秉持维护股东利益
、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讨论分析后,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筹划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H股发行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公司此次终止H股发行上市,是公司基于对多方面因素的全面权衡及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持续发
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8267d0-f751-47a0-acf2-7d7d78caa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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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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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审
议,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
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因此同意将上述 2023 年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合计 15,156,856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ee4716-6b49-453b-8d90-561c488cc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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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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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42,098,187.36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5,224,647.35 元。母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40,629,866.1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904,594,
781.20 元。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4,399,748.5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946,497,935.94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6,015,053.77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42,098,187.36 -1,496,826,773.67 35,976,038.7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97,105,977.56 449,911,452.09 476,603,226.05
营业收入(元) 7,470,588,952.92 7,983,750,953.19 14,665,629,021.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946,497,935.9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904,594,781.2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015,053.7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67,649,640.7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015,053.7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23,620,655.7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范围内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公司经营亏损,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母公司当期净利润均为大额负值,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年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数,无充足可供分配利润,不具备分红基础;同时公司当前资金极度紧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债务清偿等均面临较大
压力,若实施利润分配将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综合公司财务现状与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先保障主营业
务正常运营、缓解流动性压力、化解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43e119-07a2-4de0-9e34-e8a3d8afa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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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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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吴晖先生、付黎黎女士对
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吴晖先生反对理由如下:
1、本人无法确认财务报告可靠性。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财务数
据的可靠性。在外部审计已否定内控有效性的情况下,本人基于独立判断,无法确认在内控失效环境下生成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据此,本人投反对票。
2、本人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予认可。公司存在未经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借款或担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未能有效防
范、也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行为,导致在融资审批、合同审核、印鉴使用、资金收付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提出的整改方案,缺乏明确的时间表、责任主体。基于审慎性原则,本人无法认可该份评价报告。
二、独立董事付黎黎女士反对理由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已就本次财务报告及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包括但
不限于多次访谈并沟通公司管理层和年度审计机构、发出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资料清单及专项问询函件、核实公司提供的非金
融机构借贷合同等资料、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召开专项会议讨论并核实等,基于现有勤勉履职情况,本人认为:
(1)2025 年度,第三方主体存在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贷的情形,公司涉及以共同借款人或提供担保的形式签署相关文件,该
等交易及对外担保均未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决策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章管理不规范,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本人要求
公司提供完整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贷合同以及相应凭证,但因为该类借贷其特殊的隐蔽性,难以完整提供,本人无法确认该等借贷
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参考个案判例及相关法律意见书等,公司未将该等债务入账。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是否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或有负债。出于独立性考虑,本人建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聘请经认可的律师事务
所为该等潜在借贷诉讼案件提供独立法律意见,公司也愿意配合,但由于时间紧迫,还未能实现,本人无法确认该等债务处理是否审
慎、合理,无法确定对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
(3)虽然公司不再持有安徽快点股权,但是本人履行了前述核查程序后,仍无法判断安徽快点是否应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或视
同关联方,是否存在涉及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人无法确认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准确性和完整
性。
综上,本人无法保证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fecc03-0247-453f-a29e-71f3d7f3c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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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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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的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524,071,011.71 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本期计提 转销或核销 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814,879.24 -1,570,265.80 244,613.44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43,978,161.83 -166,794.32 51,505,469.49 11,946,613.90 483,370,223.1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6,621,969.95 279,578.62 12,393,226.44 8,716,132.58 60,578,642.43
存货跌价准备 276,806,390.76 1,150,270,170.9 257,382,288.22 1,169,694,273.44
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443,707.28 2,557,292.61 17,000,999.8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81,210,863.06 49,353,117.31 17,389,723.78 113,174,256.59
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7,050,494.80 239,333,558.72 11,412,430.71 294,971,622.81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33,473.46 20,228,442.04 20,961,915.50
商誉减值准备 231,616,534.72 231,616,534.72
合计 1,174,276,475.1 112,784.30 1,524,071,011.7 306,847,189.19 2,391,613,081.92
0 1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其
中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测试计提;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7.03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
,150.55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239.32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直接
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
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子公司安徽华铂将进行停产歇业,由于无法继续
生产变现,原材料、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不再根据产成品估计售价确认,按照直接出售的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根据环
评及相关法规要求,公司部分在产品属于危废品,只能内部生产回用无法进行出售,公司委托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存货可变
现净值进行测试,出具存货减值测试涉及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6]91 号),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167,646.83
万元,评估的可变现净值为 63,656.6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07,627.64 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5,027.02 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通过对合同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评估,按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55.73 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通过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评
估,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935.31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通过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评估,按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933.36 万元。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通过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评估,按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2.84 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出于谨
慎性原则考虑,对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长期挂账、经公司相关部门多次催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
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 11,946,613.90 元,其他应收款共计 8,716,132.58 元,其他核销资产共计 0.00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2,407.10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152,407.10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51,679.33 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151,679.33万元。2025 年度公司核销资
产 2,066.27 万元,前述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金流量状况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ae32e2-caee-4066-bffa-0dece4a9e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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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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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
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信永中和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相关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5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
议,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及进展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进展的汇报,对年度审计监察
工作进度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关键点进行确认。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
求,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开展审慎核查,并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充分沟通、深入研讨,保障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编制与出具工作,有效落实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管理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7b6dfb-eaee-458b-b214-0212c57a5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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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
│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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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专项说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计委员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力,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努力降低和消
除强调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3e9aa5-ee3d-4188-b746-54ac9bde6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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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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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充
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
1、投保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
相关责任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96d999-048f-4ddc-8970-abb51cbdc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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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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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58704b-b524-4bb0-b80b-ae92d9f1d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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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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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
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 年 1月 1日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 2025 年 12 月 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执行,其他未涉及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及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3a8239-218f-43fe-8d20-a00c0d74b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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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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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专业性和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意
见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信永中和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信永中和合伙人(股
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相关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3ad400-049c-411e-918c-5ab78b719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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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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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6ac82d-153f-49c7-b72d-e1811195e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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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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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
内部网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1月 13日至 2023 年 1月 23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3 年 2月 6日披露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2月 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在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至激励计划登记过程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权益,共计 1.4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98.6 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372 人。2023 年 3月 2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登记数量49,986,000份。股票期权简
称:南都JLC5;股票期权代码:036533。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50
0,467份;同时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间及第二个行权等待期间,原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此外,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2023年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8,036,56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董事会同意将上述20
23年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156,85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156,856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5,156,856
份股票期权。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及注销尚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确认、登记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2a5b7b-f7c7-41c7-91ee-f355e5316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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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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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e796d0-9b14-43ca-95b2-554750e84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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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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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5d3478-a5d7-4b06-ac5d-67935e04f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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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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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电源”)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大额预付款、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借款或担保以及大额资金往来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2)、附注十四、2.(2)以及附注十
六、2.(5)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账款余额为 36,522.36 万元。2025 年
度南都电源公司向该供应商累计预付支出463,349.81 万元,期间有大额回款,该供应商向南都电源公司累计供货13,447.89 万元。
同时,2025 年度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236,400.00 万元、偿还 174,40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6
2,000.00 万元; 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 215,200.00 万元、偿还 196,2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 19,000.
00 万元。南都电源公司为以上借款共同借款人或提供担保,但均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上述借款或担保没有纳入南都电源公司财务
账面核算及预计负债确认范围。另外,南都电源公司个别客户及供应商与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存在大额资金
往来,相关资金往来与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款可能存在混同。
由于上述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借款或担保,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的复杂性,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共同借款、
担保及相关负债金额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未能对预付款项金额、款项性质及可收回性,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是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作出合理判断。
2、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应收余额第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18,348.76 万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667.28万元,该应收账款账龄 1年以上且已逾期。我们无法执行对该客户访谈等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就上
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提出调整
建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
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南都电源公司,并履行了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南都电源公司持续两年大幅亏损,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9,682.68 万元以及-264,209.8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2.14
%,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 295,457.91 万元,偿债压力大。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
对南都电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南都电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流动性风险及改善持续经
营能力的相关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内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1、大额预付款以及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借款或担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账款余额为 36,522.36 万元。2025 年度南都电源公司
向该供应商累计预付支出463,349.81 万元,期间有大额回款,该供应商向南都电源公司累计供货13,447.89 万元。
同时,2025 年度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236,400.00 万元、偿还 174,40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6
2,000.00 万元; 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 215,200.00 万元、偿还 196,2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 19,000.
00 万元。南都电源公司为以上借款共同借款人或提供担保,但均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上述借款或担保没有纳入南都电源公司财务
账面核算及预计负债确认范围。另外,南都电源公司个别客户及供应商与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存在大额资金
往来,相关资金往来与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款可能存在混同。
南都电源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上述行为,在资金管理、供应商管理、关联方管理、筹资管理
、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应收余额第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18,348.7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667.28
万元,该应收账款账龄 1年以上且已逾期。我们无法执行对该客户访谈等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
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提出调整建议。
南都电源公司在客户管理及逾期款项催收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南都电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南都电源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南都电源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有
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信永中和出具的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的说明。
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
结合对目前公司所处形势的研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未来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聚焦主业,稳住存量业务
全力保障 AIDC 数据中心业务、民用锂电业务运营,优先发力高利润、高现金流业务板块,严控非核心投入,全力盘活存量业务
;多措并举筹措运营资金,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消除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也会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政治形势和关
税贸易政策,不断优化和调整客户群体比例,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的抗风险能力。
2、从严落实合规执行要求,整改违规事项
全面排查清理违规借贷、违规担保事项,依法依规化解或有负债;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落实用印审批、全程留痕等要求,杜
绝未经审批违规用印,严查制度执行失职行为。
3、压实应收账款执行责任,提升回款效率
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全流程管理规定,建立分级催收机制,加大逾期账款清收力度;强化客户信用管控执行,将回款责任落实到人
,切实改善回款情况,降低坏账风险。
4、强化往来款项执行管控,堵塞资金执行漏洞
专项清理大额异常预付款,全面核查交易真实性,限期追回超额预付款项;严格落实既有预付账款审批、对账制度,强化全流程
执行监督,杜绝超合同、无真实交易预付款项。
5、优化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合规培训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识别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重大财务风险并及时作出应
对。加强关键岗位合规培训与警示教育,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45c01c-ff0f-4a57-8a62-815847ad8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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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南都电源(30006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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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42,098,187.36元,截
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946,497,935.9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946,497,935.94元,实收股本为898,367
,29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主要原因
近年来,受行业整体环境、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其中,再生铅业务
受行业产能过剩、废旧电池原料价格高企、铅价持续低迷及地方相关补贴取消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公司
聚焦锂电储能业务转型期间,恰逢锂电行业价格战白热化,相关产品单价快速下滑,导致锂电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此外,储能项目
交付周期较长、垫资规模较大,公司基于盈利考量放弃低毛利订单,进而导致相关业务收入下滑;加之业务转型期间研发投入持续加
大、各项运营费用增加,进一步侵蚀公司经营利润。
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结合当前行业环境及各类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再生铅、锂电生产线、存货(含危废)等相关资产进
行了大额减值计提;同时,受下游行业整体回款情况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相关坏账计提金额有所增加,上述资产减值及坏账计
提直接减少了各期当期利润,进一步拉低了公司未分配利润水平。
此外,公司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高额负债产生了高额财务费用,该部分费用持续侵蚀公司营业利润,进一步加剧了未分配利润的恶
化态势。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未分配利润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一系列针对性应对措施,具
体如下:
1.收缩优化再生铅业务:后续将进一步关停低效产能、推进亏损子公司处置工作,减少亏损。
2.优化业务结构:聚焦AIDC储能、民用锂电核心高毛利业务,提高订单门槛,放弃低毛利价格战订单,集中资源发展高盈利业务
,提升锂电业务整体盈利水平。
3.推进降本增效:在供应链端,通过锁价长单、规模化采购、技术升级等方式降低成本;在制造端,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及产品
良率,力争提高锂电业务毛利率稳。
4.严控各项费用:精简人员编制、压缩非必要开支,降低管理及销售费用率;优化债务结构,置换高息债、延长债务久期,降低
综合融资成本。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8e44d7-da34-4aab-9bc0-248773706b5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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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南都电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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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1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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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南都电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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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1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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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南都电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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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南都电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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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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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南都电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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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南都电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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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3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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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南都电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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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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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南都电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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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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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南都电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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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13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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