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69 金利华电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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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0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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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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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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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
│ │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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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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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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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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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2026-017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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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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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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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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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有关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利华电,证券代码:300069)自2026年 5月6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的沟通、协
商、论证和确认。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911a052-43a7-4597-ba3d-740d9d8bc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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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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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有关
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金利华电,证券代码:300069)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6 年 5月 2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
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西安中科西光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西光”“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西安中科西光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8MAB0QBL29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714.376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1-01-20
法定代表人 秦静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商务中心二期 4 号楼 5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导航
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
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
能通用应用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航天设备制造;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
造;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拟交易对方为包括标的公司股东西安达科讯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华天启(西
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
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科西光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西安达科讯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华天启(西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秦静已签署框架协议,初步达成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应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尽快聘请或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
,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情形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6e62016-249f-4dd9-bf88-28b30b4f8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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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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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8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04.42 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965.78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求,经董事会审慎讨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338,224.98 32,068,796.80 7,660,996.6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943,070.44 8,250,392.88 5,240,096.34
营业收入(元) 220,300,921.54 272,779,953.45 183,214,735.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7,044,227.7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9,657,824.3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463,856.15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433,559.6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宏
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cd9cab-8faf-4712-bf22-bfa74840e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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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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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在股东会上作出说明。具体如下:
一、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不在公司领薪的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他仅担任董事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实际履职及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确定其薪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
相应章节披露的内容。
二、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
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任何职务且不在公司领薪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9万元/年,按月发放。
其他仅担任董事职务以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标准按其实际履职及所担任的职务
执行,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绩效考核结果、业绩奖励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补贴和职工福利等)、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年终奖金和其他福利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按月发放,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
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业绩奖励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税前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列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上任或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835760-73b7-4bc1-a837-f01b10939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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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金利华电(3000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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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3000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2da689-5699-4f3e-8a38-5093daca7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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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2│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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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春辉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进行了审查,于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与丰富的
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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