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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69(金利华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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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69 金利华电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2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金利华电的中标公告 ─────────┴────────────────────────────────────────────────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金利华电的中标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66a78646-16c7-4ea0-9ac9-84f912fc0d3e.PDF ─────────┬──────────────────────────────────────────────── 2024-01-29 00:00│金利华电(300069):金利华电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00万元-1,200万元 亏损:2,735.24万元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790万元-1,185万元 亏损:5,080.91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 营业收入 17,360万元-19,360万元 12,040.95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7,000万元-19,000万元 11,669.0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元/股-0.10元/股 亏损:0.23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3年度业绩与上年度相比,预计为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方面,公司较上年玻璃绝缘子业务出货量增加, 戏剧演出业务演出量大幅上升,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拉升了公司业绩。非主营业务方面,由于2023年度公司收到山西省 迁入上市企业奖励1,600万元,公司2023年度收到政府补贴金额较上年上升;公司于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528.50万元,2022 年末已对商誉计提全额减值准备,2023年度不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986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e97f05f5-f733-45d5-9b9c-6116decf8cf3.PDF ─────────┬──────────────────────────────────────────────── 2024-01-25 00:00│金利华电(3000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 1 月 2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发出通知。2024 年 1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长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 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规范运作,变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后由吴秋生(主任委员)、上官泽明、黄梁,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宋陶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相关人员简 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5/962043ca-6d70-40de-88c0-771cc2d12c34.PDF ─────────┬──────────────────────────────────────────────── 2024-01-25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宋陶蓉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陶蓉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 宋陶蓉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东路 1088 号 电话 0579-82913366 传真 0579-82913333 电子信箱 info@jlhdq.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5/0847ab0f-45e8-47e9-863b-ec456da7f438.PDF ─────────┬──────────────────────────────────────────────── 2024-01-23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金利华电的中标公告 ─────────┴──────────────────────────────────────────────── 2024 年 1 月 22 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南方电网公司 2023 年主网线路材料第二批框架 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招标编号:CG2700022001636016),我公司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金利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之一。中标金额为 5,802.10 万元。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公司 2023 年主网线路材料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G2700022001636016) (2)招标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预估中标金额:5,802.10 万元人民币 (4)货物名称:35kV-500kV 交流玻璃盘型悬式绝缘子 (5)招标编号:CG2700022001636016,中标贵州广西广州分标包 1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中标项目最终签订合同并得到履行,将对本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项目未签订正式合同,尚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3/445a4341-e131-4ced-9db1-c31c8d33e474.PDF ─────────┬──────────────────────────────────────────────── 2023-12-25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 ─────────┴────────────────────────────────────────────────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3 年 10 月 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3 号)、《 关于对韩长安、韩泽帅、杨帆、魏枫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要求公司需针对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央华”)收入确认有关问题完成整改,根据公司审慎讨 论及研判,整改措施及计划具体如下: 一、已完成的整改措施 1.根据决定书要求,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北京央华已停止按各场次一轮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收入的核算方法,改为按 每场次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收入的核算方法。 2.在收入确认方面,修改了北京央华《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1)其中关于演出收入核算方法的相关内容,修改 后的内容具体如下: 第 5.6.4.3.1 条 自营模式即公司独立承担剧目的成本、费用,演出票房收益由公司独享。公司在每场次演出结束后,确认本次 演出的收入; 第 5.6.4.3.2 条 合作模式即公司与联合承办方合作承担剧目的成本、费用,演出票房收益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由公司与联合承 办方分享。公司在每场次演出结束后,按照与联合承办方结算确认的票房收益,按照公司应分享的金额确认收入; 第 5.6.4.3.3 条 商演模式即公司将演出剧目出售给演出商,公司收取固定(或浮动)的演出报酬,承担演出成本费用,演出商 承担演出成本之外的费用(例如食宿交通费等)。公司在每场次演出结束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固定(或浮动)的演出报酬金额确认收 入。 3.在成本核算方面,按照与收入确认配比的原则,修改北京央华《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中关于演出成本及存货核算方法的 会计制度,修改后的内容具体如下: 第 5.6.1.4.4 条 剧目演出成本,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演员劳务报酬、演职人员差旅住宿费用以及其他为本剧目发生的劳务/服 务成本计量,发生时计入存货,待本场次剧目演出完毕后确认当期营业成本。 二、拟采取的整改计划 整改前北京央华采用各场次一轮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收入的核算方法,2020年至 2022 年间一轮演出中部分场次因不可抗力而延 期,出现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形,整改之后收入核算方式改为每场次演出完成后确认收入,造成整改前财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整改措施,强化规范运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5/779690fb-ea4b-4d21-aa55-95a979a1cbc5.PDF ─────────┬──────────────────────────────────────────────── 2023-12-19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金利华电(300069):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9/def7217a-7247-47af-ac1e-cdc5ae5d60b2.PDF ─────────┬──────────────────────────────────────────────── 2023-12-15 00:00│金利华电(3000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 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相关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5/64695e46-3ce4-493b-bbcf-e3fa0b266907.PDF ─────────┬──────────────────────────────────────────────── 2023-12-01 00:00│金利华电(300069):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12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 1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东路 10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长安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股份 34,160,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7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4,160,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74%;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董事长韩长安先生发言介绍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韩长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周丰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黄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吴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阮江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上官泽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蒋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韩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1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徐鹤铭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1/a3a52bf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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