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1 福石控股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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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2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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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0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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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4 │福石控股(30007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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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3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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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3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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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2 │福石控股(300071):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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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1 │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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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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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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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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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2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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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为确保北京云和福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绩补偿款足额到位,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云和福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和福石”)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量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量链”),因此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含表决权委托人质押的
股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公司近日收到云和福石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云和福石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元量链,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股(如是,注 为补 起始 期日
东及其 (股) 股份 股本 明限售类型) 充质 日
一致行 比例 比例 押
动人
云和 是 5,000,0 6.60% 0.52% 否 否 2026 办理解 北京元量
福石 00 年 8 除质押 链科技有
月 31 登记手 限公司
日 续之日
合计 —— 5,000,0 6.60% 0.52% —— —— —— —— ——
00
2.本次股份质押用途
为确保云和福石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款足额到位,云和福石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元量链。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有股份数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质押 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份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已
量(股) 量(股) 占其 占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持股 司总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标 股份
比例 股本 记合计数 比例 记合计数 比例
比例 量(股) 量(股)
云和 75,725,147 7.86% 63,525,147 68,525,147 90.49 7.11 0 0% 0 0%
福石 % %
刘伟 66,832,653 6.93% 66,493,997 66,493,997 99.49 6.90 66,493,99 100% 338,656 100%
% % 7
福石 14,040,766 1.46% 4,550,000 4,550,000 32.41 0.47 0 0% 0 0%
初喜 % %
陈永亮 8,552,600 0.89% 6,856,339 6,856,339 80.17 0.71 0 0% 1,696,261 100%
% %
合计 165,151,166 17.13 141,425,483 146,425,483 88.66 15.19 66,493,99 45.41 2,034,917 10.87
% % % 7 % %
注:福石初喜指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为165,151,166股,其中接受刘伟先生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为66,832,653
股,刘伟先生因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被认定为一致行动关系。
二、相关说明
1. 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为165,151,166股,其中接受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为66,832,653股。接
受表决权委托的股份中,表决权委托人刘伟质押股份数为66,493,997股。
2. 为确保云和福石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款足额到位,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将其持有的合计56,290,577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元量链。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云和福石及
其一致行动人人员、财务、经营相互独立,以上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不造成影响。
3. 云和福石负有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
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和福石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7,720.39万元,尚有48,200.00万元未支
付。考虑股价变动因素,存在补偿款项不能全部到位的风险。云和福石仍在努力筹措补偿款项,包括将云和福石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
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资产变现、拓展其他融资渠道等。
4. 云和福石本次质押的股份如处置变现的,元量链就变现所得款项优先享有用于补足业绩补偿款的法定优先权。
5. 针对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发生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公司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本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
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f590d8cf-65ab-444f-a4bb-5b24f6c6f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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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0│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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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核实,获悉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云和福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和福石”)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云和 是 12,200,000 16.11% 1.27% 2025年 12月 2026年 8月 浙江炳炳典
福石 16日 27日 当有限公司
合计 —— 12,200,000 16.11% 1.27%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有股份数 持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 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份占其 股份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已质
持股比 占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司总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股本 合计数量 记合计数
比例 (股) 量(股)
云和 75,725,147 7.86% 63,525,147 83.89% 6.59% 0 0% 0 0%
福石
刘伟 66,832,653 6.93% 66,493,997 99.49% 6.90% 66,493,997 100% 338,656 100%
福石 14,040,766 1.46% 4,550,000 32.41% 0.47% 0 0% 0 0%
初喜
陈永亮 8,552,600 0.89% 6,856,339 80.17% 0.71% 0 0% 1,696,261 100%
合计 165,151,166 17.13% 141,425,483 85.63% 14.67 66,493,997 47.02 2,034,917 8.58%
% %
注:福石初喜指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福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为 165,151,166股,其中接受刘伟先生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为 66,832,65
3 股,刘伟先生因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被认定为一致行动关系。
二、相关说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4ca38c8-f6d3-4e85-99c6-31d67564b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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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4│福石控股(30007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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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统筹对接股东、实际控制人、机构及中小投资者、董事、监管机构等主体的日
常沟通联络,保障联络渠道持续畅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
当就候选人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说明,并予以披露:
(一) 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六)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运行存在缺陷或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
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
董事会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 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
露工作。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
等任何形式代替公司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五) 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六)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七) 负责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
(八)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九) 负责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
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负责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实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
有公司股份情况。
(十二)发现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
改建议。
(十三)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
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
、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十条 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将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确保董事会
秘书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信息。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知悉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情况等,应当按照公司规
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及时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的, 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当协调相关方配合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仍然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
的证据。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或者未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制度规定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但未被采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等制度履
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应编制和落实专门预算,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参加培训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公司应当
保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上述职责。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解聘:
(一) 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情形;
(二) 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到三个月以上;
(三) 履行职责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
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
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秘书定期进行履职考核。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bb3f1dc-ad6d-4e0b-a246-2025249fe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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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3│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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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577c0e4-b3fd-4e48-9aa8-89273a9b7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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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3│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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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1822a46-cc07-4c12-b536-1e26ba5d0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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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2│福石控股(300071):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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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5bfa272-9376-4ba3-81e7-dc7e4ea9b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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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41│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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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30 在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W2座 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4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和《北京福
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 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永亮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83e513f-f653-4fed-9227-443e4e5c2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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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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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8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5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5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01。
5.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因董事长陈永亮先生身体不适,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朱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7,234,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
.12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8,318,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0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15,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1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50%。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朱迪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6,115,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70%;反对8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8%;弃权2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
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49%;反对870,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6%;弃权2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朱丽雪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c4bbd88b-d94e-4360-99c2-988a5a43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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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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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司静波女士任职时间已达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因此辞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程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补选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
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程
伟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
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52e21985-2051-4dc0-92ac-d2ec89fd5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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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7:22│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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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霞律师、朱丽
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8月 5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
01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8月 5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7月 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所律师经核查,《会议通知》已经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 年 8月 5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
座 901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因身体不适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朱迪董事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8月 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8月 5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6人,代表股份数 107,234,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25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98,318,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0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3人,代表股份数 8,915,8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925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已经本所见证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议案内容相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依法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115,8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70%;反对 87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弃权 2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7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549%;反对 8
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6%;弃权 2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3f792510-3bf7-4af4-b06c-5cc22b911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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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福石控股(30007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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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司静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司静波女士任职时间已达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因此辞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司静波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司静波女士
原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6年 12月 1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静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
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司静波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司静波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
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程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
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
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司静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50591f0-6bcf-4ef0-9ee1-aeb58d58a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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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7│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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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程伟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ae7114a-2dea-490a-92c5-574dc0c17ea3.PDF
─────────┬────────────────────────────────────────────────
2026-07-20 18:27│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伟)
─────────┴────────────────────────────────────────────────
声明人程伟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程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5c87f08-90a2-4d71-a1a1-334317de7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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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6│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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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W2座 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和《北京福
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司静波女士因任职时间已达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限,于近日提出书面辞呈,辞去在公司的全部职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8月 5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8f441d2-f230-4515-817a-72cdac045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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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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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3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6:30;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6 年 8 月 3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17a14a2-957a-48e1-b0ba-2681e58e4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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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2│福石控股(3000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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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于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9,330.82
元,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513.95元。根据同行业定期报告分析,公司净利率低于同行业平
均净利率水平,目前业绩亏损,整体经营表现弱于行业平均水平。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股票估值较高,短期涨幅过大,与公司当前业绩不匹配,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
2.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存在非理性炒作可能,务必关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回落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8日、7 月 9 日、7月 10 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发送询问函件、电话、网络通讯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发送的询问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d33397a-938a-490c-974f-cb66106f1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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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4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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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其对名称、注册
地址、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MA28GN2A2B
2.名称:北京云和福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 18号楼 24-25号一层 A246号
5.法定代表人:陈永亮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6年 08月 18日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治理及生
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a890500-7d50-468b-b07c-e5e616ab2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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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1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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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结本次执行。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 本次案件涉及金额:3,504.83万元。
4. 对公司损益影响:本次诉讼主张及申请执行的标的为违约赔偿金,在被告(被执行人)未执行法院判决前不计入公司财务报
表。本次诉讼及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放弃对债权的追索,将持续努力搜寻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积极回收公司
债权,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北京
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霖漉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漉投资”)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且霖漉投资违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补充协议
中关于限售期内禁止质押限售股权的约定,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提
起诉讼。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受理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申请执行人:福石控股
4.被执行人:霖漉投资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诉讼及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4-088)。
(三)执行情况
执行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
执行的财产线索,综上所述,本案应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
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
期报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主张及申请执行的标的为违约赔偿金,在被告(被执行人)未执行法院判决前不计入公司财务报表。本次诉讼及执行不
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放弃对债权的追索,将持续努力搜寻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积极回收公司债权,切实保护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5)京 0105执 8781号《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a5bb78a-4f29-4a01-a43c-5cef19c2e2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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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4│福石控股(3000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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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石控股”)于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9,330.82
元,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513.95元。根据同行业定期报告分析,公司净利率低于同行业平
均净利率水平,目前业绩亏损,整体经营表现弱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目前股票估值较高,与公司当前业绩不匹配,敬请广大
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2.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回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30 日、7 月 1 日、7月 2 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发送询问函件、电话、网络通讯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发送的询问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d851bb7-ea06-4f03-a686-64c01df59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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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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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2026年6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108,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5
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339%。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4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1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18%。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9,962,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1%;反对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弃权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8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65%;反对1,99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31%;弃权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朱丽雪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23363d2-c494-40d6-8159-220247f855ab.PDF
─────────┬────────────────────────────────────────────────
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霞律师、朱丽
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
01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6月 2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6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所律师经核查,《会议通知》已经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
座 901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4人,代表股份数 172,108,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85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数 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33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1人,代表股份数 6,957,7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721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已经本所见证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议案内容相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依法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962,8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1%;反对 1,9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9%;弃权 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8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565%;反对 1
,9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31%;弃权 1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6f494f3-ada5-4888-9875-e17dbed0c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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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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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
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袁斐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补选白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白金平女士正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白金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2b67890-d088-4bc0-8099-402501e87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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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20:28│福石控股(3000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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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石控股
股票代码:300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静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 9号颐山源墅 39-202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卖出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石控股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福石控股 指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宋春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宋春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7197508******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 9号颐山源墅 39-202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福石控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增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宋春静 大宗交易 2024/8/30 2.02 1,536,639 0.1594%
大宗交易 2024/12/5-2025/1/14 3.77 17,741,047 1.8406%
集中竞价 2026/3/18-2026/6/17 4.82 9,360,100 0.9711%
合计 — — — 28,637,786 2.9711%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类 持有股份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宋春静 A 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合计 A 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8,19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其中冻结股份数量为 18,
853,043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39.11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559%。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福石控股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宋春静
签署日期:2026 年 6月 17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5cf2aac-e4aa-4a16-97a6-4c1c4c988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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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20:28│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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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fb80723-7cce-4bc7-a01e-e24c2dbe8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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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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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斐女士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袁斐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袁
斐女士服从公司安排,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斐女士原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2月 14日。袁斐女士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斐女士直接持有 562,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袁斐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袁斐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
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白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6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袁斐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1566c7f-f108-44b7-babc-27de170d6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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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1│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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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上午 10:00在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
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和《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斐女士近日因退休辞去其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拟选举白
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斐女士近日因退休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基于此,提议聘任白金平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全资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朱焱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子公司经营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
,朱焱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次聘任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朱
焱先生本次任期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的年度岗位薪酬为税前 15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16eec82-3c37-49a6-aacf-a1e371182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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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49│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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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7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6:30;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6 年 6 月 17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6e2b0e2-13fd-43f2-b0dd-8b4d6b04e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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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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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25a4493-1b1a-43bc-a267-5eeff6cc9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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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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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2026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612,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0
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339%。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3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461,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7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1%。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2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6%;反对1,3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2%;弃权1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8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186%;反对1,338,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38%;弃权1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6%。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0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7%;反对1,2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6%;弃权2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70%;反对1,290,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98%;弃权2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2%。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9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045%;反对1,3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64%;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769%;反对1,386,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32%;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8%。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11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16%;反对1,3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0%;弃权1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70%;反对1,344,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31%;弃权1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9%。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8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7%;反对1,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6%;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78%;反对1,34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15%;弃权1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7%。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6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68%;反对1,3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99%;弃权2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6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68%;反对1,397,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99%;弃权2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4%。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朱丽雪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e2eaf1f-014e-43b8-b5c1-2e5d0de5c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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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55│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持有表决权减少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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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持有表决权减少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b0ae3c5-0f43-474a-b844-f7ac8fdf9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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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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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斐、李振业、黄宇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提示: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斐女士、李振业先生、黄宇军先生计划
自 2026年 2月 12 日至 5月 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6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近日,公司收到前述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袁斐 集中竞价 2026/2/12-2026/5/11 5.87 187,500 0.02%
合计 — 5.87 187,500 0.02%
李振业 集中竞价 2026/2/12 6.38 60,838 0.01%
合计 — 6.38 60,838 0.01%
黄宇军 集中竞价 2026/2/12-2026/4/29 6.33 87,000 0.01%
合计 — 6.33 87,000 0.01%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袁斐 合计持有股份 750,000 0.08% 562,500 0.06%
其中:无限售条 187,500 0.02%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562,500 0.06% 562,500 0.06%
件股份
李振业 合计持有股份 243,750 0.03% 182,912 0.02%
其中:无限售条 60,938 0.01% 25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82,812 0.02% 182,887 0.02%
件股份
黄宇军 合计持有股份 348,000 0.04% 261,000 0.03%
其中:无限售条 87,000 0.01%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261,000 0.03% 261,000 0.03%
件股份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2.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 公司 指定 的信 息披露 媒体 为《 上海证 券报 》和 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22d38bb-a698-44f7-ad48-f7051ef9e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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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30│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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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
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6:30;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座 901;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6年 5月 20日 16:30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7f3c95-6ed4-4e0a-bfd1-a5390e44b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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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30│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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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披露《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16),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告中披露的现场会议时间存在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09:20
……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30
……
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为准。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dec622-eace-4031-8094-d198b947d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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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1│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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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5b384b-5a06-46c6-8b62-1df1eaa5d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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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1│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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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9e480b-5157-4bac-9bc2-c400d6bac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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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1│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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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f21914-98b0-4ed2-b3dd-b298b908f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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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1│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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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W2座 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和《北京福
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司静波女士、凌永平先生、江萍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 1,018,529,042.0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6.58%;营业总成本 1,076,275,746.9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
.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09,330.82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118,906,689.22 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20.09%;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56,965,927.6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3.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57,870,889.82 元,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24,192,453.29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
总额 82,063,343.1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中联(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 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
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陈永亮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9,330.82 元;母公司期
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05,942,327.98 元,期末资本公积为 614,889,440.37 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26
,408,285.72元,期末资本公积为 364,990,251.67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 1,226,408,285.72元,实收股本 963,884,336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未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制订的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年(税前)。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及发放细则》《绩效考核细
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制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在公司兼任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按照公司制订的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在公司兼任
其他非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公司不另行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
民币 12 万/年(税前)。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审议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确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核发情况。详见
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及发放细则》《绩效考核细
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制定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制订的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亮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袁斐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迪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振业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
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6c19af-45f9-4689-adbb-d2e1deac2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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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0│福石控股(30007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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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396b08-7b7e-4397-840f-25cc38241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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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0│福石控股(300071):关于福石控股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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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福石控股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065be7-341f-4fc5-8db6-aa1518c0c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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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0│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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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41731d-90ad-4ef9-b49b-2300cf53a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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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0│福石控股(300071):涉及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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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涉及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737fcc-14fa-4635-8c46-5016705a9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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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9│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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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09: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 座 9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
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6:30;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W2座 901;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年 5月 20日 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
广场 W2座 90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95e495-9593-4e3e-a49c-e98dfba8c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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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9│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司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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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司静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67b329-a245-4afd-8009-209614ff6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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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9│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凌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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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凌永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3f0579-86a9-463e-862f-9e0d322a36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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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9│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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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江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48a6d2-2c32-4cc8-8bb5-4a80d76c2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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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7│福石控股(30007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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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9,330.82元;母公司期末
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05,942,327.98元,期末资本公积为 614,889,440.37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26,408
,285.72元,期末资本公积为 364,990,251.6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1,609,330.82 -130,520,481.87 -21,452,912.2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025,116.33 8,516,705.35 4,771,275.90
营业收入(元) 1,018,529,042.09 1,220,997,730.64 1,379,722,119.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26,408,285.7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05,942,327.9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1,194,241.65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313,097.5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5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
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
及资金需求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不进行 2025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将在后续经营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
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a2aa44-5280-49af-b059-660f40710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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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7│福石控股(30007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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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
基于此,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
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
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
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c36b30-66bd-4881-b4ae-effb99631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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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7│福石控股(300071):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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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3aa58d-8392-40f4-a88a-175d5e856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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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7│福石控股(300071):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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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5 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
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单位:元
分类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7,397,815.46
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73,074.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23,944.75
以“—”号填列) 商誉减值损失 -24,068,508.54
合计 -82,063,343.11
3、计提或冲回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57,397,815.46元,其中因对客户回款风险进行评估后进行单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62,52
1,579.18元,按账龄组合冲回信用减值损失 5,123,763.72元。
2)报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473,074.36元,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73,074.36元。
3)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4,192,453.29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4,068,508.54元,存货跌价损失 123,944.75元。
二、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和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企业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金融资产
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银行承兑票据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
组合二 商业承兑汇票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
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二 账龄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
用损失率为 0%
组合二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 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款项 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应收账款 应收一般经销商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长期应收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2.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57,870,889.82 元,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24,192,453.29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82,
063,343.1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中联(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认为,本期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a08a8e-e00e-429f-a03e-2bff0eb5c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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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37│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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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
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
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福石嘉谊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北京精锐传动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元量链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防舞弊机制、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
金管理、投资筹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筹资管理、担保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2%≤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 的 2% 收入的 5% 的 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2%≤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
的 2% 总额的 5% 的 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
●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200 万(含)以下 200-500 万(含) 500 万以上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出现重大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导致一般性失误;
公司出现较大负面新闻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7d8639-c542-45c8-a448-6be8608174b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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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福石控股: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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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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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福石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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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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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福石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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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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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福石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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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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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福石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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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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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福石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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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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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福石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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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2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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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福石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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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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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福石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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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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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福石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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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62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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