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1 福石控股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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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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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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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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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6 │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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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5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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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4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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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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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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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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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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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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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朱文杰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
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周学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周学鹏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学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c10d6e27-64af-4a5b-b2e2-b54c5944e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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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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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二)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至2025年8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7,680,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3
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5,901,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2117%。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6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779,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1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53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68%。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5,645,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8%;反对1,441,9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5%;弃权5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3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604%;反对1,44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98%;弃权5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98%。
本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万美丽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13ea3a4d-0521-428e-896a-585cffb9e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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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0│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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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霞律师、万美
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W
2座901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
实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目的使用,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等资料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所律师经核查,《会议通知》已经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
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 W2 座 901 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7人,代表股份数177,680,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4338%。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165,901,2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2117%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2 人,代表股份数 11,779,05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222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已经过本所见证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认证。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 项:《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议案内容相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在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经合并计算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5,645,5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8%;反对 1,44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5%;弃权 5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3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50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3604%;反对 1,441,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98%;弃权 5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39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5c8229b9-4214-4d77-8e60-554e5f17d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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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6│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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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10:30 在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2 座9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朱文杰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一致同
意提名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振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5 年 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福石嘉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嘉谊”)因经营资金需要,与公司关联方杭州
福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特”)签订借款协议,杭州福特向福石嘉谊提供无息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
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永亮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7727b58a-6bd4-423d-8d8e-2cb524434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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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5│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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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认关联交易暨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5年2月,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福石嘉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石嘉谊”)因经营资金需要,与杭州福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特”)签订借款协议,向杭州福特无息借款500万元
,借款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福特已向福石嘉谊提供借款429万元。
杭州福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福石嘉谊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接
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永亮回避表决。本次追认关联交易暨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杭州福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成立时间:2018年5月8日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1室
5. 法定代表人:陈永亮
6.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 股东情况: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陈永亮持股49%。
8.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9. 经查询,杭州福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借款方:北京福石嘉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 出借方:杭州福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借款期限:自实际付款之日起一年;
4. 借款金额:500万元;
5. 借款利率: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石嘉谊的日常经营需要,由关联方向福石嘉谊提供无息借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公告披露的杭州福特已向福石嘉谊提供的429万元借款外,公司与杭州福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f634aa34-97f1-4fcc-b6e1-321e749c7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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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34│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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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至2025年8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8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周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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