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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1(华谊嘉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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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71 福石控股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6:56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6:56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2 16:56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 ├─────────┼──────────────────────────────────────────────┤ │2026-06-17 20:28 │福石控股(3000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春静) │ ├─────────┼──────────────────────────────────────────────┤ │2026-06-17 20:28 │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4 17:5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6-04 17:51 │福石控股(300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17:49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2 17:48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7:48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亮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2026年6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2,108,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5 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339%。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4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1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18%。 9.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9,962,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1%;反对1,9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弃权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8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65%;反对1,99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31%;弃权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朱丽雪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23363d2-c494-40d6-8159-220247f855ab.PDF ─────────┬──────────────────────────────────────────────── 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霞律师、朱丽 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 01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6月 2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6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所律师经核查,《会议通知》已经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 座 901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4人,代表股份数 172,108,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85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数 165,15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33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1人,代表股份数 6,957,7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721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已经本所见证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议案内容相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依法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962,8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1%;反对 1,9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9%;弃权 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8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565%;反对 1 ,9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31%;弃权 1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6f494f3-ada5-4888-9875-e17dbed0c2a0.PDF ─────────┬──────────────────────────────────────────────── 2026-06-22 16:56│福石控股(300071):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 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袁斐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补选白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白金平女士正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白金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2b67890-d088-4bc0-8099-402501e87832.PDF ─────────┬──────────────────────────────────────────────── 2026-06-17 20:28│福石控股(3000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春静) ─────────┴────────────────────────────────────────────────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石控股 股票代码:300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静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 9号颐山源墅 39-202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卖出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石控股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福石控股 指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宋春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宋春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7197508******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 9号颐山源墅 39-202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福石控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增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宋春静 大宗交易 2024/8/30 2.02 1,536,639 0.1594% 大宗交易 2024/12/5-2025/1/14 3.77 17,741,047 1.8406% 集中竞价 2026/3/18-2026/6/17 4.82 9,360,100 0.9711% 合计 — — — 28,637,786 2.9711%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类 持有股份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宋春静 A 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合计 A 股 76,831,967 7.9711% 48,194,181 4.9999% 注:以上数字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导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8,19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其中冻结股份数量为 18, 853,043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39.11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559%。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福石控股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宋春静 签署日期:2026 年 6月 17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5cf2aac-e4aa-4a16-97a6-4c1c4c988cd3.PDF ─────────┬──────────────────────────────────────────────── 2026-06-17 20:28│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fb80723-7cce-4bc7-a01e-e24c2dbe8189.PDF ─────────┬──────────────────────────────────────────────── 2026-06-04 17:5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斐女士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袁斐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袁 斐女士服从公司安排,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斐女士原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2月 14日。袁斐女士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斐女士直接持有 562,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袁斐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袁斐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 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白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6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金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提名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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