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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1(华谊嘉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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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71 福石控股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4 18:24 │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2-13 16:53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 │2026-02-13 15:4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 ├─────────┼──────────────────────────────────────────────┤ │2026-02-04 16:46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 │2026-02-01 15:32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 │ ├─────────┼──────────────────────────────────────────────┤ │2026-01-22 17:16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1 19:12 │福石控股(3000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1-19 18:22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1-19 18:22 │福石控股(300071):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 │2026-01-19 18:22 │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2-24 18:24│福石控股(30007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春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7,554,2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的持股5%以上股东宋 春静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8日至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9,277,6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38,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宋春静 2. 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宋春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554,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38,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4. 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宋春静 19,277,686 2.00% 自本公告之日起 根据减持时市 15个交易日后的 场价格确定 3个月内(即2026 年3月18日至6月 17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宋春静女士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意向承诺: 宋春静女士于首次公开发行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宋春静女士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由宋春静女士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宋春静女士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18521c39-e63e-4959-9e50-4d0cb08c79d6.PDF ─────────┬──────────────────────────────────────────────── 2026-02-13 16:53│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108 号 102 室。 经查明,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资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1 月,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控股)与福 石资产签订《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福石资产承 诺福石控股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6,000 万元,未达到部分由福石资产在 2024年会计 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福石控股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福石控股 2022 年至 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9,920.39 万元,福石资产应补偿 金额为 55,920.39 万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上述业绩补偿款尚有 48,800 万元未履行完毕,福石资产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 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福石资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8.7.1 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7.4.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福石资产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 2 — 核申请应当由福石控股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 :0755-88668399)。 对于福石资产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C55DF2F033FE053B54280ECDE3F.pdf ─────────┬──────────────────────────────────────────────── 2026-02-13 15:4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石资产”)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 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控股)2021年 11月披露 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你公司与福石控股签订《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协议》,承诺福石控股 2022年至 2024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6,000万元,未达到部分由你公司在 20 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025年 4月,福石控股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其 2022 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20.39万元,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决定出具日,你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 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福石资产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877bc0bd-9860-407d-836f-7dbc21bfc3d0.PDF ─────────┬──────────────────────────────────────────────── 2026-02-04 16:46│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一、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成都迪思市场顾问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成都迪思市场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迪思”),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成都迪思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7)。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市青羊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青羊)登字[2026]第3861号《登记通知书》,准予成都迪思注销。 成都迪思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 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青羊)登字[2026]第3861号《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941aa86f-7c17-4058-819a-146596453e84.PDF ─────────┬──────────────────────────────────────────────── 2026-02-01 15:32│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 ─────────┴──────────────────────────────────────────────── 福石控股(30007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c35be316-9f71-4659-bd6c-733f5082389d.PDF ─────────┬──────────────────────────────────────────────── 2026-01-22 17:16│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福石控股(30007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1c25d778-42d9-4f90-a918-e53a6cc10c67.PDF ─────────┬──────────────────────────────────────────────── 2026-01-21 19:12│福石控股(3000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斐、李振业、黄宇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 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振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04%)的董事黄宇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5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 1%)。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袁斐 750,000 0.08% 李振业 243,750 0.03% 黄宇军 348,000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 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袁斐 187,500 0.02% 自本公告之日起 根据减持时市 15个交易日后的 场价格确定 3个月内(即2026 李振业 60,900 0.01% 年2月12日至5月 黄宇军 87,000 0.01% 11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袁斐女士、李振业先生、黄宇军先生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各自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且均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b20b5127-e6a7-4588-9f84-71921654a263.PDF ─────────┬──────────────────────────────────────────────── 2026-01-19 18:22│福石控股(3000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霞律师、朱丽 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座 9 01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与数据的真实 性与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目的使用,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等资料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所律师经核查,《会议通知》已经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年 1月 1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W2 座 901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月 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9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1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3人,代表股份数 173,301,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9795%。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数 165,901,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211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9人,代表股份数 7,400,1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767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已经过本所见证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认证。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项:《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议案内容相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所律师与现场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在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合并计算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就《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 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1,668,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81%;反对 1,40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9%;弃权 2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9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9422%;反对 1,408,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362%;弃权 2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 1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cd848b5b-51bd-44a9-a74a-30e811d0c2c8.PDF ─────────┬──────────────────────────────────────────────── 2026-01-19 18:22│福石控股(300071):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福石控股(300071):公司章程(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08d0ce1c-673c-4f5a-be0a-6c84bae4bfb9.PDF ─────────┬────────────────────────────────────────────────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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