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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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50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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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6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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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2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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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56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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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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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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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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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 │海新能科(300072):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海新能科股│
│ │份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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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 │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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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 │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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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50│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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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姜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姜骞先生因工
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姜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姜骞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0月25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姜骞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姜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
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姜骞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0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
议,选举姚忱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姚忱旸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由其接任姜骞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
姚忱旸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姚忱旸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0f139a9-2d1d-4203-b8e0-8171586e9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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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6│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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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013,533,296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1(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赔偿因未建项目产生的占地
安置等损失,若被告1及被告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2”)否认该项诉求,则判令公司承担
上述债务,被告1加入上述债务,与被告2(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收到法院相关材料后已聘请律师团队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分析
、论证,律师团队根据现有材料评估,认为公司承担上述损失的概率较小。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晋11民初14号]《民事起诉状》,诉讼受理的基
本情况如下:
原告: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1: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孝义市福孝化工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新城盛地村新安大道以东纬十九路以北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诉讼理由
2016年1月,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鹏飞”)与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绿能”)签订“费托项目、1830项目”的《项目合作协议四》、《项目合作协议五》。2017年6月19日
,孝义市福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孝化工”)与公司签署了“悬浮床项目、针状焦项目”的《项目合作协议》,就以上项目
的征地拆迁、工程设计、建造施工、设备提供、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2019年12月21日,合作各方达成约定,上述未建成项目
产生的费用和投入由被告1承担,由被告1与原告进行核算。
因上述项目停建,原告提出共计1,013,533,296元的赔偿诉讼请求。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原告赔偿因未建项目投入的运营损失、未建项目产生的占地安置等损失
、技术服务费及资金占用损失等费用总计1,013,533,296元。
2、若被告1、被告2(公司)否认第一项诉求,则判令被告2(公司)承担上述债务,被告1加入上述债务,与被告2(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共同向原告承担赔偿及返还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8,551.47万元,主要系业务类合同
纠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主营业务持续向好。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时
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
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进展
情况。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1471357a-4fd4-4339-8d6d-91e04cd07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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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权益
│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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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
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
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双方已签署《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由海国投集团变更为广域方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
为海新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域方圆和海新致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
执二审查决定〔2025〕68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海新致
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8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fe8beee-b887-48f7-a502-40bba5000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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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56│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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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07日、2025年11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通过电话及函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
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于近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关于同意山东省日照市开展生物航油“白名单”出口先行
先试的批复,允许山东三聚依据2025年实际生物航油产量在其核定产能范围内申领2025年生物航油(27101911)出口许可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获批生物航油
出口先行先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
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31.48%股份)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已签署《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
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d3d2aae9-e60a-44b9-8370-535a37170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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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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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b2eac173-e26a-481b-8611-965c531b7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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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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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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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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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c144cb50-e032-4b95-89fa-99d4c05b8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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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海新能科(300072):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海新能科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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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海新能科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e34774e-1af2-47e2-a8d4-97e891ac5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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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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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2d285a96-f5f0-4f95-b84b-f4425c3db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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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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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cdf32638-f809-4b8f-9b5a-47ce94464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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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4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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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的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新致”),间接控股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本次权益变动系海国投
集团将其持有的海新致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或“收购人”)
,使得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由海国投集团变更为广域方圆。
2.海国投集团、广域方圆均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东及实际制人发生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新致,海新致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
为海淀区国资委。
3.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免于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一)股权转让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海国投集团通知,获悉海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海新致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广域方圆,双方已签署《
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海国投经营”或“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
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域方圆持有海新致100%股权,并通过海新致间接持有海新能科739,626,062股股份(持股比例31.48%),加
上一致行动人海国投经营原已持有的海新能科134,908,721股股份(持股比例5.74%),广域方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新能科87
4,534,783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7.2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具体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二)相关批复
关于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取得海淀区国资委出具的《海淀区国资委关于海国投集团开展海新致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海
国资发〔2025〕158号),原则同意海国投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海新致100%股权转让至广域方圆。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付家窑丁 2 号宅佳丁香酒店 3 层 307、308
法定代表人 祝贺
注册资本 4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871933X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服装、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建筑
材料、纺织品、五金交电;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
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维修家用电器、钟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2日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 1999 年 12 月 2日至 2029 年 12 月 01 日
股东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9 号鑫泰大厦五层
通讯方式 010-88488357
实际控制人为海淀区国资委。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9 号鑫泰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 于志伟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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