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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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08 │海新能科(300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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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08 │海新能科(300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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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6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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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5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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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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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4 │海新能科(300072):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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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0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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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5:4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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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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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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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08│海新能科(300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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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发布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祝贺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92人,代表股份951,924,03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12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9,586,5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9175%;
反对7,37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247%;弃权431,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578%。
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8f44666e-81e6-46c4-93c5-9d20d0458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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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08│海新能科(300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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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2人,代表股份951,924,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5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75,069,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41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76,854,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7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0人,代表股份77,389,24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3.29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8%。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76,854,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70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并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739,626,06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
票总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所持股份(134,908,7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
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69,58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9175%;反对7,3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
.5247%;弃权431,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8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9175%;反对7,3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5247%;弃权431,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5df648ce-19ad-4a24-b4ce-eaa763169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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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6│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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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2月0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02月0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
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6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7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6年05月14日
延长至2027年05月14日。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年利率为
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
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健全完善公司全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立国有企业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
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字〔2022〕25号)、《海淀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e288a4c0-b77c-4904-8b75-253a596e2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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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5│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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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4add871a-6e82-4f0f-9045-f08eafa4f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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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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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
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3、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02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
股东会”字样;若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0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 50911288
传真:010-50911290
电子邮箱:investor@hxnk.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081d5e84-16a9-4fb7-932f-b5b4a0e71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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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4│海新能科(300072):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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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a0039249-0a53-4f41-87ec-6db6a27be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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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0│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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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1173d20f-9a9b-4954-bef7-a76e4101b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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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5:4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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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同意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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