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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2(三聚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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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17:36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8 17:35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3-28 17:3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2-28 16:44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2-28 16:44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6:56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6:55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 │ │告 │ ├─────────┼──────────────────────────────────────────────┤ │2025-02-11 16:5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24 18:38 │海新能科(30007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0 19:50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 2025-03-28 17:36│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099号 资产评估报告,信托计划份额的评估价值为103,107.55万元。以信托计划份额在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拟确定公司转让 信托计划中间份额的价格为不低于1,031,075,457.70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具体协议内容、签署有关协议 和交易文件、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等。 公司董事长于志伟为广域方圆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8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78d0bc2-bcd4-417d-9d4f-4cca690e996d.PDF ─────────┬──────────────────────────────────────────────── 2025-03-28 17:35│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0a43d09e-a21f-4c24-b899-5176781058b8.PDF ─────────┬──────────────────────────────────────────────── 2025-03-28 17:3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fbf8a2c-3c74-4de1-a544-4884782aa9ca.PDF ─────────┬──────────────────────────────────────────────── 2025-02-28 16:4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发布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周五)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41人,代表股份917,102,94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0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4,32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6288%; 反对7,874,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4980%; 弃权37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732%。 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bfb8053d-7347-4b5a-bd6d-819884c183a3.PDF ─────────┬──────────────────────────────────────────────── 2025-02-28 16:4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02月28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 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1人,代表股份917,102,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0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74,546,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1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8人,代表股份42,55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9人,代表股份42,568,16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8人,代表股份42,55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1%。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 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6288%;反对7,874,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 8.4980%;弃权3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6288%;反对7,874,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18.4980%;弃权3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d9d4aec9-137b-4088-ba71-74c09c605688.PDF ─────────┬──────────────────────────────────────────────── 2025-02-11 16:56│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df7e03bb-84ae-43d2-bd2d-b784d80d6e7c.PDF ─────────┬──────────────────────────────────────────────── 2025-02-11 16:55│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1年0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财务资助,可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不超过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2月10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3)。 2、公司于2021年0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接受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 ,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为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7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接受北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3、公司于2022年0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 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向海国投集团申请10亿元财务资助展期,财务资助展期 至2023年03月01日,其他条件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3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4、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10亿元财务资助由2023年03月01日延 长至2024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由2023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4年05月14日;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财务资助延期,其他 条件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2月0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5、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 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10亿元财务资助中的8.8亿元额度到期日由2024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5 年03月01日,1.2亿元额度不再续期;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4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5年05月14日。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将原年利率6.8%调减至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2月 0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5年03月01 日延长至2026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5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6年05月14日。同时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 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年利率申请下调至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 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 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张国斌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989.72 2,089.89 负债总额 1,543.21 1,657.53 净资产 446.51 432.36 资产负债率 77.56% 79.31% 项目 2023年1-12月 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 228.19 171.39 营业利润 4.58 -6.20 净利润 0.14 -6.16 上述表格中2023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 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 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 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海国投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5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6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 025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6年05月14日。同时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 ,延期期间年利率申请下调至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申请财务资助延期将原交易利率进行了调减,调减后的利率是公司在参照市场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的定 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延期协议,最终财务资助延期情况以签署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在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下,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生物能源等战略核心业务的发展,是 海国投集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持,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国投集团(包含受海国投集团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108.46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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