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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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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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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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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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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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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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2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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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2 │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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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2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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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7:40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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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00 │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建设│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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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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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海淀
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的期限要求。此次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长于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选举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
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将法定代表人由
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变更为董事长祝贺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
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
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姜哲铭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
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满足治理要求,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司徒智博先生
为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
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家景”)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三
聚家景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100万元
)、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需缴纳20%保证金),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向兴宝国际信托责任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
%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
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5053a15d-c4e0-49b1-8d1f-34e6ff17a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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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
│委员、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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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笛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
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祝贺先生
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于志伟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中的职务;
司徒智博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李雪梅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闫菲女士被
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王笛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于今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由祝贺先生接任于志伟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
会中的职务;司徒智博先生接任李雪梅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闫菲女士接任王笛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祝贺先生、司徒智博
先生、闫菲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由于公司原董事长于
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选举祝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
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变更为
董事长祝贺先生。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为
保证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姜哲铭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和薪酬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姜哲铭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人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姜哲铭(独立董事) 祝贺、闫菲、李红杰(独
立董事)、吴盛富(独立
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技
术委员会成员人数为4人,为保证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满足治理要求,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非
独立董事司徒智博先生为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司徒智博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技术委员
会人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技术委员会 孟强 祝贺、司徒智博、张蕊、吴
盛富(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30b3f4c1-4bc9-40f6-8270-adfd5a847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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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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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6日、 2025
年 12月 1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发布了《北京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统称为“会议通知”),该等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
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的董事孟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65人,代表股份936,063,64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7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47,228,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6.7588%;
反对14,154,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0038%;
弃权146,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73%。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
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7,380,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0049%;
反对13,955,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2.6804%;
弃权193,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47%。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
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三)累积投票逐项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贺
同意893,758,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806%,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3.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司徒智博
同意894,940,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6068%,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3.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菲
同意893,543,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575%,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三)项议
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祝贺、司徒智博、闫菲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c1d51df-d969-4245-99e6-81db602ca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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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4│海新能科(30007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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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5人,代表股份936,063,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83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75,85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74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61人,代表股份60,206,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3人,代表股份61,528,8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2.6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32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1人,代表股份60,206,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62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并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739,626,06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所
持股份(134,908,7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47,22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7588%;反对14,154,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038%;弃权146,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2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7588%;反对14,154,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23.0038%;弃权146,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3%。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海新致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739,626,06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海国投为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其所持股份(134,908,72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47,380,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0049%;反对13,955,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804%;弃权19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80,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0049%;反对13,955,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22.6804%;弃权19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7%。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贺先生
祝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93,758,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06%;选举结果:当选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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