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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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4│海新能科(30007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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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9e491c4e-9a77-4481-951f-f67602a0f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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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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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
后李雪梅女士将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封晓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
选举封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c0426ea9-8942-4f3b-9613-bc69e8290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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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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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国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国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李雪
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雪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孙国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中的职务。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选举李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并由其接任孙国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a574cbc-fc2d-4cbf-8636-a389ce628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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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4│海新能科(30007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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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
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5人,代表股份907,250,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61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74,534,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18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63人,代表股份32,715,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3人,代表股份32,715,78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563人,代表股份32,715,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3%。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818,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10%;反对5,6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6210%;弃权798,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283,3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383%;反对5,634,0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7.2213%;弃权798,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84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45%;反对5,579,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6150%;弃权820,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314,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352%;反对5,579,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7.0559%;弃权820,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1,831,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7%;反对4,921,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5425%;弃权497,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296,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61%;反对4,921,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5.0445%;弃权497,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罗聪律师、谭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bf556ead-8c4e-4900-aebc-a904c0513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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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2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适航审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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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三聚”)于近日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编号:CTSOA0308),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查确认,山东
三聚的质量系统符合CCAR-21部的规定;生产的可持续航空燃料HEFA-SPK产品符合CCAR-21部的规定,批准其按照相应的CTSO规定进行
标记。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的取得表明山东三聚生产的生物航煤组分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把控、性能要求均满足航空喷气燃
料的要求,产品可以GB6537-2018相关要求,出具HEFA-SPK的产品合格证并进行销售。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国内生物航煤的推广及应用
,积极参与国内生物航煤试点工作,与下游企业沟通接洽,为生物航煤销售奠定基础。
山东三聚目前已具备5万吨生物航煤组分的生产能力,其产品将主要由中航油进行集中采购,经中航油采购后,与3号喷气燃料或
Jet A-1调和后使用。山东三聚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预计明年二季度投产,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新增生物航煤、生物轻油等相关
产品约20万吨。山东三聚将加快异构降凝装置的建设,进一步增加低凝烃基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供应能力。
后续公司会积极引入生物航煤需求方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打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赋能产业发展;积极参与中航油的相关采购
,快速融入新行业、新领域,深度布局生物航煤新赛道。
本次批准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上述规划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ad94d9ab-ee9e-4422-90fe-e1fd36ed4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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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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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84e3f94c-55b0-48d8-a4e9-952a2bab2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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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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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2fcc640-75e2-48fa-b825-3212f833b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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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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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cd3848fb-f513-4a66-b300-54af43441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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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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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4553078a-433a-4818-9135-d1c6cf111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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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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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68e5f01-2500-480b-a239-ff626fd50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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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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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690d6f9f-f766-4601-b0cb-24e75a0a3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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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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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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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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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
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文件精神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前提
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本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维护股东决策参与权、知
情权和投资收益权。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
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也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的、必要的
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
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用的资金。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在制
定利润分配方案前,董事会应先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限于通过常设电话、公
司网站专栏、召开见面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
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公司报告期盈
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批准
,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本规划的生效及其他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47ab48a-2336-48ab-86d6-c5c7463a5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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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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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海新能科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702ecd1-96bb-4168-b832-15508a080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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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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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68750e8-99fa-4ec0-ae62-a869c4811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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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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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0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
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
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09月11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ef305bf2-d8c9-461a-beb2-ccfb4ac66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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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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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feb72892-f1a3-4643-a8be-a526c5eccc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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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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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00380577-94b6-4f6e-8069-75d0456b7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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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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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7099a93a-7542-4a44-9344-02102f75d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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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32│海新能科(300072):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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