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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5(数字政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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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75 数字政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8:13 │数字政通(3000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8:13 │数字政通(3000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19:26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公司发布新产品的公告 │ ├─────────┼──────────────────────────────────────────────┤ │2026-04-23 19:16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9:16 │数字政通(3000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9:13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5 19:12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5 19:12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 │2026-04-15 19:12 │数字政通(30007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4-15 19:12 │数字政通(30007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5-11 18:13│数字政通(3000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4月16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 院东区21号楼五层5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2026 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0人,代表股份数150,448,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2217%(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8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4名股东,所持股份128,44 4,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679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4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6名,所持股份22 ,003,7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4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44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5%;反对 87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3%;弃权 1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7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21,001,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30%;反对 871,6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2%;弃权 1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8%。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9,45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6%;反对 86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 133,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21,008,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80%;反对 861,6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58%;弃权 133,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74%;反对 83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8%;弃权 237,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20,931,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78%;反对 834,7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5%;弃权 237,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6%。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86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06%;反对 9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2%;弃权 24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20,86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6%;反对 900,4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2%;弃权 24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6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4%;反对 9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 14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5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 20,91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664%;反对 942,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29%;弃权 143,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887ad54-49ee-4957-8302-d889dad0b775.PDF ─────────┬──────────────────────────────────────────────── 2026-05-11 18:13│数字政通(3000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 《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 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所有 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21号楼五层 501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1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册,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 4名股东,均为 2026年 5月 6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代表股份 128,444,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67 9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346名,代表股份 22,003,724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5425%。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50名,代表股份150 ,448,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2217%。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公告内容及会议通知相符,无新提案;相关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涉及 相关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的事项均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445,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5%;反对 871,62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3%;弃权 1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01,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30%;反对 871,62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2%;弃权 1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958%。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9,45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6%;反对 861,62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 133,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08,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80%;反对 861,62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58%;弃权 133,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06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7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4%;反对 834,72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8%;弃权 237,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931,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78%;反对 834,72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5%;弃权 237,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786%。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861,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6%;反对 900,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2%;弃权 241,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61,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6%;反对 900,44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2%;弃权 241,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97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62,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4%;反对 942,4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 143,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918,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664%;反对 942,40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29%;弃权 143,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07%。 经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4763972-ff1f-4b13-a5b8-5438733cdec9.PDF ─────────┬──────────────────────────────────────────────── 2026-04-28 19:26│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公司发布新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推出的新产品存在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未来的市场规模和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市场推广的进度、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公 司尚无法准确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数据为基,安全为本——eG ovaAgent 政通智能体及城市治理高质量数据集发布会”,发布 eGovaAgent 政通智能体及城市治理高质量数据集产品。本次新产品 发布是公司“人和大模型 2.0”能力基础的延伸,表明公司智能体产品已进入实际业务场景应用阶段。 一、新产品介绍 在城市治理实际运行过程中,传统的业务模式在精细化管理和数据利用方面不够充分,不同地区在治理基础和管理方式上也存在 差异,导致业务流程和执行标准难以统一规范。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业务实践与技术积累,推出了 eGovaAgent 政通智能体及城市 治理高质量数据集,旨在通过“智能体+高质量数据集”结合的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业务流程标准化、智能化。 (一)eGovaAgent 政通智能体 1.产品基础信息 eGovaAgent 政通智能体基于公司“人和大模型”的能力基础,融合了行业知识体系、海量数据资源及业务流程机制,通过数智 底座,以 AI 方式孵化“数智专员”,建立了基于高质量数据集的 eGovaAgent 平台,通过智能体构建出了虚拟智能化城市运行中心 。eGovaAgent 具备对业务流程进行分析、判断并辅助执行的能力,填补了相关领域缺乏人手的人力空白。 2. 应用场景 目前,政通智能体已围绕燃气、排水、“12345”政务热线等 13 个智慧城市核心业务场景构建能力框架,累计沉淀 194 项业务 技能,构建了超过 100 个“数智专员”,形成覆盖感知、分析、决策及执行的全流程能力结构。 (1)业务流程优化提效。政通智能体通过嵌入案件受理、立案判断、任务派发、处置跟踪及结果核查等关键环节,对原有流程 进行优化。公司内部测试及部分应用场景验证数据显示,搭载智能体后,案件平均受理分拨时长与平均处置时长极大缩短,派单准确 率与按期办结率显著提升。 (2)报告生成与数据分析高效产出。政通智能体通过多角色协同机制,将原有需要多轮人工接力的数据处理流程进行整合,可 实现 5个细分智能体协同完成需求澄清、数据标注与质检、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工作,使报告初稿生成时间由原先的一周压缩至 2 9 分钟。 (3)行业监管闭环管控。政通智能体围绕异常识别、分析研判、任务派发及履职评价四个方面形成了闭环管理能力。例如在燃 气安全监管场景中,智能体针对检查数据异常的识别准确率可达到约 90%,风险分析由原先按月开展提升为实时分析,相关督办处理 周期可由 5天缩短至 2天。 目前,eGovaAgent 政通智能体已在北京、深圳、天津、福建、重庆、南京等数十个城市开展测试应用。 (二)城市治理高质量数据集 1.产品基础信息 公司城市治理高质量数据集依托在全国 500 余个城市、2000 余个项目中的长期数据积累,构建形成了覆盖数据采集、清洗处理 、标注建模、质量评估及持续迭代优化的完整数据体系。 在数据结构方面,该产品融合城市运行采集数据与业务系统数据,涵盖文本、图像及多模态类型,并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标注与质 控机制提升数据一致性与可用性。依托该数据集训练的模型,在任务规划精度和资源使用效率方面均有所优化,亦可通过数据与模型 的持续迭代机制,进一步提升模型效果。 2.应用场景 公司城市治理高质量数据集可用于支撑模型训练与智能体应用。目前,公司已围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城市生命线、城市 运行管理等多个典型场景开展数据集建设,形成覆盖了 10 余个行业的数据集成果,能够支持多类业务场景下的模型训练与智能体应 用优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产品的发布既是对行业发展方向的积极响应,也依托政策环境拓展了应用空间。通过将数据资源、模型能力与具体应用场 景相结合,公司构建了以数据为基础、以模型为核心、以智能体为载体的应用体系,使数据与模型在业务场景中形成协同关系,从而 推动数据价值向治理能力的转化。 智能体及高质量数据集的投入使用,有助于推动公司由以项目交付为主的模式,逐步向订阅运营的模式延伸,有望提升客户对系 统的使用深度和依赖程度,从而对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深度支撑。未来,随着数据资源、模型能力及智能体应用的持续积 累,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综合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推出的新产品存在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订单规模较小,尚未产生规模化收入,预计对当前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未来的市场规模和收益情况取决于市场推广的进度、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公司尚无法准确预测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7091f5-5e80-4fe5-97d0-fa74edbec79d.PDF ─────────┬──────────────────────────────────────────────── 2026-04-23 19:16│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数字政通(3000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e188b4-9031-4cbb-99bc-d97765fb908d.PDF ─────────┬──────────────────────────────────────────────── 2026-04-23 19:16│数字政通(30007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b1678d-96f1-4588-b98e-12a6eb66bed6.PDF ─────────┬──────────────────────────────────────────────── 2026-04-15 19:13│数字政通(3000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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