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6 *ST宁视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6 19:08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6 19:08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6 19:07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8-26 19:07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6 19:06 │*ST宁视(30007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6 19:04 │*ST宁视(30007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2026-08-26 19:04 │*ST宁视(300076):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026-08-26 19:04 │*ST宁视(300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6-08-26 19:04 │*ST宁视(300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
│2026-08-26 19:04 │*ST宁视(300076):财务管理制度 │
└─────────┴──────────────────────────────────────────────┘
─────────┬────────────────────────────────────────────────
2026-08-26 19:08│*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f818be9-3f7b-418a-b7f6-74a3a3449c1f.PDF
─────────┬────────────────────────────────────────────────
2026-08-26 19:08│*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677e3d8-4e96-4335-997a-ecab575808ff.PDF
─────────┬────────────────────────────────────────────────
2026-08-26 19:07│*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1a5ddbd-9d84-4c5d-8b83-667a80295f50.PDF
─────────┬────────────────────────────────────────────────
2026-08-26 19:07│*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宁视(30007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f549200-5aa3-4e3e-b9d6-090e7262484a.PDF
─────────┬────────────────────────────────────────────────
2026-08-26 19:06│*ST宁视(30007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宁视(30007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1645e60-4b34-4e72-a479-ae98bd1c2e52.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ST宁视(30007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c682cf3-a06c-40f7-9f4d-2be20cba8c39.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子公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
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通过收购方式形成的能够对其进行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与
非公司制企业。具体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
(三)公司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 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
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第四条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的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
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时,应当
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第六条 子公司应对照本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
度的执行。子公司对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控制的,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第九条 子公司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并应当事先征求公司的意见。相关会议议案/审议
事项应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办)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总经
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以及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条 如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所议事项须经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参
加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代表应依照公司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结果进行表决或发表意见。
子公司未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出相关股东决定、董事决定、监事决定的程序应参照本制度第九条及第十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子公司所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当在1个工作日
内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办)。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审批子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财
务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经提交至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股东会,按子公司章程规定进行选举或聘请。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及各子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五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第十六条 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母公司考核的有关规定
进行年度考核。第十七条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受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应当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有效施
行。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在行政上接受所属子公司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九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
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独立核算。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定期向母公司报送季度或者
月度报告。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
外借款或提供财务资助,不得越权进行支付签批。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
规划。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
,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
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利等)等交易事项,应当依据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进行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
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涉及发生诉讼、仲裁事项及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发生重要进展的,应在
该事项发生后及时向公司法务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办)报告并提交诉讼、仲裁材料。
第二十八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
同,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内部审计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母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对其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第三十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母公司述职,汇报子公司经营情况,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三十一条 “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子公司应严格遵照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的负责人(指子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子公司设董事长或董事的,第一负责人为该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为子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三条 子公司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发生信息报告义务时,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无法判断其重要性的各种事项,负有信息报告义务
的人员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办)沟通。
第八章 考核、激励与约束
第三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建立和持续完善子公司短、中、长期激励体系,以及进行各类目标考核、评价及其综合管理的
归口职能部门。
第三十五条 公司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对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实施考评,依据考评结果进行考评结果适用。
第三十六条 因子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要求,导致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处罚的,公司将根据相关程序给予子公司的负责人及相应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700f932-2b3c-45bd-a9d3-e9c45dd6980c.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
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
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
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
告。
第十一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
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职
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
该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
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e3513d4-1a4a-4a93-b050-87c958983aa5.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ST宁视(300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cedf5d7-f370-4062-b129-91472c064a56.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财务管理制度
─────────┴────────────────────────────────────────────────
*ST宁视(300076):财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9c159ed-42ed-4e86-9d48-e20249fa6fe6.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印章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
性和安全性,防范经营与合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工会印章以及各职能部
门或项目专用印章等。
第三条 公司印章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保管、规范使用、留痕追溯的原则,确保印章使用全过程可控、可查。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备案
第四条 印章刻制实行统一审批。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至印章档案管理中心,经风控部合规性审核后,报分管副总
经理及总经理审批,涉及新设主体或重大变动的,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五条 公司核心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由印章档案管理中心委托公安机关核定的特种刻章单位刻制,
并依法完成公安联网备案。
第六条 新印章启用前,应在《公司印章管理台账》中留存印模,由印章档案管理中心发布书面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日期、使用
范围及旧印章废止安排。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与存放
第七条 公司印章实行分类保管、分人负责原则。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档案管理中心或风控部分别指派专人保管,不得混管
混用。
第八条 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或使用。
分/子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公司印章档案管理中心按照本制度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款的要求分别保管
。
部门章、项目章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九条 印章存放应符合物理安全要求,须存放于专用保险柜或加锁柜内,非工作时段必须上锁,钥匙或密码由保管人妥善保管
。
第十条 印章保管人因出差、休假、岗位变动等原因需移交印章时,须填写《印章移交记录表》,由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监交,
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公章适用于对外报送的公文、报告、函件、证明、声明等非合同类正式文书。
第十二条 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订单、验收文件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如
部分合同明确要求盖印公司公章的,应当在合同审批用印记录中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印章限用于董事会通知、决议、会议记录、公告文件及信息披露材料等用途。其他部门印章、项目印章仅限用
于相关部门、项目的业务相关文件。第十四条 财务专用章用于银行结算、税务申报、财务凭证、票据管理等财务活动,严禁超范围
使用。
第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文件、银行及税务等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第五章 印章使用审批与流程
第十六条 印章使用须通过公司 OA 系统实行线上审批。申请人应完整填写申请人、用印事由、文件类型、印章种类、用印份数
、接收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 涉及资产处置、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信息披露事项等事项用印,须加签风控部及董事会秘书审核。
第十八条 审批通过后,印章管理员依据 OA 审批单信息核对用印文件,确认内容及份数无误后方可盖章。严禁无审批或超范围
用印。
第六章 用印规范与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 用印文件内容须与审批版本一致。印章管理员应对文件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核对,发现问题有权暂缓或拒绝盖章。文
件内容或份数与 OA 审批单中的信息不一致的,印章管理员有权要求用印申请人进行合理说明或重新提交用印审批单。
第二十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未填写关键信息的半空白文件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形需填写留白内容的,应由经办人在留白处标注
“此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bc53f2-69b2-4b77-89d7-7a1ee49b2e4b.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合同审核及管理制度
─────────┴────────────────────────────────────────────────
*ST宁视(300076):合同审核及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825d123-a48a-4162-8f68-c9a7731d3eb7.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内部控制制度
─────────┴────────────────────────────────────────────────
*ST宁视(300076):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8cfd754-ecf4-402e-8da4-e7bdbf921a67.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总经理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职务。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内部职权划分和程序要求批准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外的其他“交易”事项(范围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一节的规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有权批准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外的其他“
关联交易”事项(范围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二节的规定)。但总经理或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关联交
易对方的,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 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和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聘用合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总经理的
安排,承担相关工作。其中,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职责。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
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二)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
(三)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五)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能力;
(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关心员工生活;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
取公司职工代表及/或工会的意见。
第十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
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为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指定的经营班子成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征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定期向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指定的经营班子成员征集办公会议题
,并列出议题、议程,由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确定是否召开会议;总经理确定召开后,召集人提前一天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通知。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
(三)会议议题;
(四)出席及列席人员。
第二十条 会议对所讨论的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指定的经营班子成员应发表意见,总
经理发表决策意见形成决议。决议一般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其他与会人员对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事项有建议权、质询权、表决
权,但总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有最终决定权。会议决议应明确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时间、地点;
(二) 会议主持人,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三) 会议审议的每项提案及决策结果;
(四) 总经理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
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应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的《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业务情况、
财务状况及新一年度的发展计划等。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营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报告可以采取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4bb7058-ef4b-479d-9500-ae8f115cab22.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ST宁视(30007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6bdde67-df58-40de-86f2-075f3c80e7af.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内部问责制度
─────────┴────────────────────────────────────────────────
*ST宁视(300076):内部问责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a461eaa-304c-4bfd-8f3f-7aad260897b9.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ST宁视(30007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0d3ca76-43e3-462f-b893-e70314c4b3aa.PDF
─────────┬────────────────────────────────────────────────
2026-08-26 19:04│*ST宁视(300076):内部审计制度
─────────┴────────────────────────────────────────────────
*ST宁视(300076):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407eb85-d2ec-4031-bb30-384231e62332.PDF
─────────┬────────────────────────────────────────────────
2026-08-04 22:38│*ST宁视(300076):关于对GQY视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玉海东路 136 号 3幢;
荆毅民,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夏治锋,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经查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宁视)及相关当事人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 月 31 日,*ST 宁视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02 亿元至 1.44 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000 万元至-6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990
0万元至-6900 万元。
4月 17日,*ST 宁视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将
预计营业收入修正为 7500 万元至 8400 万元,并首次提示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月 30 日,*ST 宁视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8249.76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 8022.41
万元,净利润为-8124.9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8811.81 万元,利润总额为-7911.10 万元,*ST 宁视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 宁视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未在2025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ST 宁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 6.2.2 条
第四项、第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ST 宁视董事长兼总经理荆毅民,时任财务总监夏治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2 —
对*ST 宁视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荆毅民,时任财务总监夏治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宁视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
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宁视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755-8866 8399)。
对于*ST 宁视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CD149DB53FDCEB75C304095E3F.pdf
─────────┬────────────────────────────────────────────────
2026-07-30 00:00│*ST宁视(3000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29日召
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等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届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性、会议召开的方式、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事项等,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
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 296号自贸大厦 B座 5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9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名,代表股份 1
28,93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89%。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名,代表股份 4,088,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64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外,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 FAN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公司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33fb7bb1-45b6-4669-8297-df2e527f7743.PDF
─────────┬────────────────────────────────────────────────
2026-07-30 00:00│*ST宁视(3000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 14 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 9:15 -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9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
: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 296 号自贸大厦 B 座 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夏治锋先生进行主持
6、会议的召开: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28,93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408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8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4,088,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64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92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3,022,5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32%。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91 人,代表股份 7,026,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2%。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夏治锋先生担任主持人。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FAN 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796,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75%;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36%;反对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4%;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92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5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6%;反对3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2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00%;反对3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974%。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吕万成律师和张志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主要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1048de30-ce06-40e3-b7ef-b4fe8367eeb3.PDF
─────────┬────────────────────────────────────────────────
2026-07-12 16:27│*ST宁视(30007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ST宁视(30007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a0fe2cbc-9e13-45d7-9179-caa6c795ebb9.PDF
─────────┬────────────────────────────────────────────────
2026-07-12 16:26│*ST宁视(300076):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
6年7月12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荆毅民先生主持,应参
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7月29日下午14: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48)。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26291018-3550-4c55-acf7-13867618feb2.PDF
─────────┬────────────────────────────────────────────────
2026-07-12 16:24│*ST宁视(3000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29日
(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拟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 FAN XIAOLEI(范晓雷)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需要审议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4、特别提示及说明
上述提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28日17:00之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严一丹、席越
联系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
联系电话:021-61002033
联系传真:021-61002008,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办)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c110771-9948-42f7-b97d-b636cf98f5ab.PDF
─────────┬────────────────────────────────────────────────
2026-07-12 16:24│*ST宁视(30007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GQY视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号《关于核准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64万股,发行价格为 6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886,600,
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214,8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385,1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年4月 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15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
5 号文)规定,公司在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 6,393,367.44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
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 2011年 4月 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据此,公司 2010年 IPO募集资金净额由原 810,385,1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 816,778,487.44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本次拟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
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
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81,038.5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4,2
48.51万元。公司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关
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
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请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a59c1c0-be8e-45fd-a50a-f764ed53b3b8.PDF
─────────┬────────────────────────────────────────────────
2026-06-15 16:47│*ST宁视(30007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原任非独立董事韩静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FAN XIAOLE(I 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 FAN 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31102a3-09b7-450f-87ea-8856c54991dc.PDF
─────────┬────────────────────────────────────────────────
2026-06-15 16:46│*ST宁视(300076):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
26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荆毅民先生
主持,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FAN 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FAN 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将择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在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全体股东,具体议案内容、股东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均
无异议,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1f109f1-7a00-4d91-9104-9f7566d267d8.PDF
─────────┬────────────────────────────────────────────────
2026-06-15 16:44│*ST宁视(300076):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均无异议,该议案获得通过。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将择期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在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全体股东,具体议案
内容、股东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8132db0-ae9b-4237-86e2-71575d5bef8d.PDF
─────────┬────────────────────────────────────────────────
2026-06-11 18:22│*ST宁视(300076):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夏治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夏治锋先生因工作岗
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夏治锋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其他工作职务,
其辞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荆毅民先生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财
务总监,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治锋先生及其关联关系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夏治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
会对其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1b3985c-8bfe-4ce8-8683-cdd0f32f06be.PDF
─────────┬────────────────────────────────────────────────
2026-06-10 16:07│*ST宁视(300076):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宋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孟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宋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按照法
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宋孟先生原定董事的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宋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296ec46-598c-4b5d-af32-b6b43bdc4acc.PDF
─────────┬────────────────────────────────────────────────
2026-05-21 18:29│*ST宁视(300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宁视(300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b78e85c-ce25-4e8d-a534-e1c488e1605d.PDF
─────────┬────────────────────────────────────────────────
2026-05-21 18:24│*ST宁视(300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等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届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性、会议召开的方式、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事项等,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
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 296号自贸大厦 B座 5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名,代表股份 1
26,0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08%。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名,代表股份 1,7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04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外,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1.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公司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8d8da00-d991-4cfd-90da-66ba85b3aea8.PDF
─────────┬────────────────────────────────────────────────
2026-05-14 16:42│*ST宁视(30007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
徐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徐伟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8c12185-1465-4a40-b04e-0ca8d865fbe3.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 视讯”)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
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得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
,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察审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
度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
。
四、公司审议程序
1、2026年 4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
决,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此议案尚
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b60e0ea-c4a1-4dfa-922f-bd525c887b04.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该委员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或处置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3 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
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
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
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
不少于 10 年。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列席会议及会议记录等知晓会议审议事项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d372fd2-8d9f-4db4-bb89-36d58e89e3bf.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
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
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
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第七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
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例如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相关内幕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确保可能接触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
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幕交易。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情形,公司将对负有
直接责任的相关信息的提供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分管责任人等根据过错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83431a8-7d27-4134-8462-4389ec7d05a3.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该委员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二)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四)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
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应协调内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与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审部及其他部门提供的报告和材料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包括: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 3 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
及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
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
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邀请外部专家、顾问列席会议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
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
期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列席会议及会议记录等知晓会议审议事项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83caad8-fccf-40cc-9f5a-e9fe62fb7878.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c4540cb-e865-46c9-afae-2f37c0b6400b.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雷鸣—已离任)
─────────┴────────────────────────────────────────────────
GQY视讯(3000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雷鸣—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aca33a8-8b55-4032-9b1f-e2aed217cef7.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d98356a-3db2-4f21-bcfa-c7c783ff4d13.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0c4f9b8-22a5-471b-a967-a46c893fa548.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27e6623-6e37-4312-8e93-9a0830d20fdb.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a3fa3c-8a37-417b-8302-c7ba18c375cc.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6183abd-fe75-4aa6-926d-680ba62f3680.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 视讯”)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三人,分别为张俊先生、周阳敏先生和房晓敏女士。报告期因任期时间届满和个人原因离任的独立董事三人,
分别是郝振江先生、吴雷鸣先生和李亚敏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了公司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
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feee130-8dd3-4143-b8df-ef775019d634.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GQY视讯(300076):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11af1e6-91aa-43ca-b4fa-85e5c7cac47c.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GQY视讯(300076):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8fbfdb8-fcde-4a39-8dea-0a7d4d35e521.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
GQY视讯(30007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c8df803-f2bd-4b5b-bb4a-d89474a57bce.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2025年年度报告
─────────┴────────────────────────────────────────────────
GQY视讯(3000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62cff76-f618-4d98-a421-09f44044f97c.PDF
─────────┬────────────────────────────────────────────────
2026-04-30 00:00│GQY视讯(3000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GQY视讯(3000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ecd1e73-2dcd-406b-90cb-a17a21cff77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ST宁视: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3397.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597.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599.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549.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560.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603.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604.PDF
─────────┬────────────────────────────────────────────────
2026-04-30│GQY视讯:2024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600.PDF
─────────┬────────────────────────────────────────────────
2025-10-30│GQY视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173.PDF
─────────┬────────────────────────────────────────────────
2025-08-28│GQY视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364.PDF
─────────┬────────────────────────────────────────────────
2025-04-23│GQY视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6997.PDF
─────────┬────────────────────────────────────────────────
2025-04-23│GQY视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6985.PDF
─────────┬────────────────────────────────────────────────
2024-10-29│GQY视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193.PDF
─────────┬────────────────────────────────────────────────
2024-08-29│GQY视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025.PDF
─────────┬────────────────────────────────────────────────
2024-04-10│GQY视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0/121955260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