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7 国民技术 更新日期:2025-12-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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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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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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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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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1 │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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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2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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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4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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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 │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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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5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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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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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04 │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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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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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146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
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145,781,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
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
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da803442-7db7-4d03-9e5b-994c38048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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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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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经公司 2025年 11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星期五)15:2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层多功能厅(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 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2025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9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9:30-11:30,14:0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3层。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采取信
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5年12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1层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8691669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艳桃、欧弘妍
联系电话:0755-86916692 传真:0755-86916692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不接受会
议召开当天的现场报名,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
续。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6ce667aa-d640-4fee-9b72-e7620709f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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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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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
司 2025年度境内 A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年 1月,2013年 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金融中心 22层 A24(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
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兴财光华从业人员总数 2898人,其中合伙人 187人,注册会计师 804人;注册会计师中 331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64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9,661.81万元。2024年出
具上市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户数量 8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285.00万元,资产均值 124.75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1.0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4.28亿元。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4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5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汤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从事证券审计业务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境内A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濮舒清,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中兴财光华。自 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境内 A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
拟签字会计师:陈维维,2020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境内 A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濮舒清,因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于 2023年 1
2月 19日被浙江证监局予以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于 2024 年 3月 1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境内 A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95 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85万元,境内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A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
币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中兴财光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A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769f1f9e-c4c5-4573-b093-2faeabb2f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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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1│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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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8f222737-a106-4092-bffe-3b1f232f4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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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2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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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31e47188-f746-4d06-9e5c-d2ab9d6b4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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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46│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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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融资提供新增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024-012)、《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国民科技向前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国民科技提
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国民科技 1,000 5,679 6,679 8,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53593140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虞欢
注册资金:5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与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物联网与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信息与
信息安全、互联网与通信工程项目的设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访问控制设备的安装与维
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电子产品购销;经营电子商务;电源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芯
片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房屋租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安装服务;智
能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14,051.71万元,净资产6,957.2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2.46
万元,利润总额-857.56万元,净利润-857.58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3,657.11万元,净资产6,
464.4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25.23万元,利润总额-390.29万元,净利润-390.27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受信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074.81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9,923.6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6a2ad307-3965-40d0-9b48-c6887f3cf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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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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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7995f9d-4247-4393-91af-4c1aed585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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