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7 国民技术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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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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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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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3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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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30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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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8:33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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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国民技术(30007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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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国民技术(300077):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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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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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8:40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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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8:3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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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6│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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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9512ef85-cfb7-4ff4-b772-07620b58d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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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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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融资提
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内蒙古斯诺拟以部分自有设备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3,8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2年
,并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其项下相关文件。公司以及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湖
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分别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内蒙古斯诺
履行《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项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湖北斯诺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范围之内。公司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担保额度 对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的担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 3,800.00 57,276.00 61,076.00 24,2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或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3,8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
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
的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出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租人签字或盖章予以见证。
2、湖北斯诺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或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3,8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
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
的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出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租人签字或盖章予以见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8,369.8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564.8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2、湖北斯诺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9c685b6-8eea-4be4-9586-d4a714c34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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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3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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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b060c5d1-8c69-4d60-8034-872cb6e45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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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3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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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融资提供新增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国民科技于近日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贷款公司”)申请
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外,国民科技委托深圳市高新
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对前述授信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高新投担保公司就国民科技向高新投贷
款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需同时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国民科技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用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国民科技 1,500 5,500 7,000 5,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53593140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虞欢
注册资金:5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与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物联网与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
、销售;信息与信息安全、互联网与通信工程项目的设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访问控制
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电子产品购销;经营电子商务;电源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经营
进出口业务;芯片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房屋租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信息服务业务;建筑安装服务;智能电子产品的生产
。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末国民科技总资产10,554.50万元,净资产7,814.87万元;2023年度国民科技实现
营业收入4,273.87万元,利润总额-1,135.43万元,净利润-1,135.43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国民科
技总资产12,232.95万元,净资产7,364.16万元;2024年1-9月国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05.74万元,利润总额-450.71万元,净利润-
450.71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注册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融资担保
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反担保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反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690.62 88,057.66
利润总额 54,332.75 55,443.59
净利润 44,989.33 42,634.39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0,500.97 1,098,813.39
负债总额 197,028.77 270,337.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038,344.80 0110,414.28
净资产 873,472.20 828,475.93
经查询,反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反担保对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4% 324,349.36
2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07% 189,479.97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6.60% 186,170.66
合计 100.00% 700.000.00
注: 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担保及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
甲方(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1,500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
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合同生效:合同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名章或保证人加盖公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盖名章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甲方(反担保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1,500万元整
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保证期间:从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
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183.7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4,952.7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82fd425a-f015-4ab5-b7de-fbdec20c5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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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8:33│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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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f2be131a-0471-457b-b537-58a62acab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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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国民技术(30007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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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ca0ff8b-33e8-446b-98a5-85fc51963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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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国民技术(300077):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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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df2a78c6-c95a-4eba-b077-56ed6da79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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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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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4681f6a-6ae0-4891-a320-06cc55cd6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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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8:4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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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8日、21日和22日)收
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亿元,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
4亿元,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已预约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及具体财务数据届时将
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有关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6a054cd6-b7cf-43e1-baf6-43256a970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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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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