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7 国民技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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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 │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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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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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0 │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正面盈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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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44 │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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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0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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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8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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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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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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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8 │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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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0 │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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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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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15亿元整、期限1-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1亿元整、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2亿元整、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国民技
术大厦顺位抵押作为该笔授信的增信条件。申请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融资等。最终的金额、期限、币种、品种
、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持有总经理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e584620-6856-4ca1-849f-b5c55c158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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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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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近期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部分A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权
称 股股东或 A股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万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押
致行动人
孙迎 第一大股 20.00 1.29% 0.03% 否 否 2026-07 至办理解 ***融资 个人
彤 东,非控 -14 除质押手 担保有限 融资
股股东 续止 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司总股本 押数量(万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1,545.33 2.28% 1,053.00 68.14% 1.55% 1,053.00 100% 106.00 21.53%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14%,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0347dc8-dd52-454e-9c00-f1eeecfe9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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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0│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正面盈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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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SING TECHNOLOGIES INC.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701)
正面盈利預告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發出
本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本集團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期內」)之最新可得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本集團預期錄得期內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的淨利潤介乎約人民幣3.5百萬
元至人民幣5.5百萬元,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則為淨虧損約人民幣36.8百萬元。本集團較去年上半年同期相比,實現扭虧為
盈,主要歸因於以下因素:(i) 主營業務收入及毛利大幅改善:本集團集成電路產品銷量、銷售收入同比大幅增
長,產品整體毛利額較上年同期實現大幅提升;及(ii)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增加:受境內資本市場行情波動影響
,本集團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公允價值上升,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較上年同期增加。
本公司尚在編製及敲定本集團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本公告所載資料僅根據管理層對本集團綜合管理賬目及
現有可得資料之初步評估作出,該等資料尚未落實且有待進行其他潛在調整(如有),並未經本公司核數師或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或審核,因此可能有變。本集團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財務資料(其可能與本公告所載資料存在差異)預期將於202
6年8月底前公佈。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孫迎彤先生中國深圳, 2026年7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孫迎彤先生、闞玉倫先生及葉艷桃女士;(ii)非執行董事周斌先生;及(iii)
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衛武先生、郝丹女士及吉杏丹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060b7aa-b112-48a6-a03d-7b0859ad6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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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44│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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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409ed30-62a5-4943-b21c-6e4ece815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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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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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人民币3,300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用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湖北斯诺 3,300.00 46,461.43 49,761.43 8,7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9)。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
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
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情形的,以变更
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
开始起算。
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7,183.95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2,647.0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3.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643d507-6d25-47f2-bb14-d33b5a153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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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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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近期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A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孙迎彤 第一大股东,非 140.00 9.06% 0.21% 2025-06-19 2026-6-23 ****融资担
控股股东 保有限公司
二、股东本次部分A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权
称 股股东或 A股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万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押
致行动人
孙迎 第一大股 97.00 6.28% 0.14% 否 否 2026-06 至办理解 ****融资 个人
彤 东,非控 -23 除质押手 担保有限 融资
股股东 续止 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司总股本 押数量(万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1,545.33 2.28% 1,033.00 66.85% 1.52% 1,033.00 100% 126.00 24.59%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3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85%,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3c0f763-0e3b-4c33-9611-8fcd03a1e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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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近期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A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孙迎彤 第一大股东,非 100.00 6.47% 0.15% 2025-04-28 2026-5-20 POSCO
控股股东 FUTURE M
Co., LTD
二、股东本次部分A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权
称 股股东或 A股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万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押
致行动人
孙迎 第一大股 117.00 7.57% 0.17% 否 否 2026-06 至办理解 ****融资 个人
彤 东,非控 -16 除质押手 担保有限 融资
股股东 续止 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司总股本 押数量(万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1,545.33 2.28% 1,076.00 69.63% 1.59% 1,076.00 100% 83.00 17.68%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7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63%,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a78995c-7e16-4056-b57a-610f59d77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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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6│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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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
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用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湖北斯诺 5,000.00 42,461.43 47,461.43 12,0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7KT52U8F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光化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湖北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85.5268%股权,内蒙古斯诺持有湖北
斯诺100%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20,063.90万元,净资产35,541.5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94.00
万元,利润总额-4,061.10万元,净利润-3,275.06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125,360.13万元,净
资产34,204.25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048.57万元,利润总额-1,600.42万元,净利润-1,337.29万元(注: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
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8,711.36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6,054.5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0bf419d-203a-4483-9de6-8e83aed75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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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8│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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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5e9ccaa-2b95-4b66-a9d7-4d2fed834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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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0│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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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董礽女士、Kerk Teck Huat, Linus先生、牟鑫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确认其薪酬方案。本次聘
任人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人员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聘任董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聘任Kerk Teck Huat, Linus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聘任牟鑫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离任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ae59ab8-58fa-4d9d-8e67-25051f92a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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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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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
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董礽女士、Kerk Teck
Huat, Linus先生、牟鑫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次聘任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钟新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钟新利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年 5月 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钟新利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钟新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200股,离任后其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3ad8af8-1686-4b74-a4ac-450a572b9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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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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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内蒙古斯诺以部分自有设备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11,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30个月
,并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文件。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担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保额度 对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的担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 11,000.00 59,673.64 70,673.64 30,5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5)。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租赁物价款总额:人民币11,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或一期租金、利息(含租前息、逾期利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债权人为向债务人、保证人追究其责任而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合同生效: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8,711.36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9,25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ed5e7ca-2a14-4d87-924f-9608aa134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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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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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近期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A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注)
孙迎彤 第一大股东,非 500.00 32.36% 0.86% 2025-12-17 2026-5-25 浙江***典
控股股东 当有限公司
注:该栏比例为占其质押时所持股份比例
二、股东本次部分A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权
称 股股东或 A股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万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押
致行动人
孙迎 第一大股 500.00 32.36% 0.74% 否 否 2026-05 至办理解 安徽省 个人
彤 东,非控 -25 除质押手 ****贷款 融资
股股东 续止 股份有限
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司总股本 押数量(万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1,545.33 2.28% 1,059.00 68.53% 1.56% 1,059.00 100% 99.9975 20.56%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9.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53%,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8ef695a-987b-451c-96bc-3c993acd6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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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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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相关文件,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由成员单位内蒙古斯诺作为原始债务人以对应应收账款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公司为
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内蒙古斯诺以部分自有设备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6,5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2年,并
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文件。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是否关联担保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否 10,000.00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内蒙古斯诺 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 否 6,500.00
限公司
本次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合计 16,500.00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53,173.64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69,673.64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41,5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斯诺工厂办公楼1层
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注册资金:11677.625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95.6423%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95,021.46万元,净资产31,083.9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814.
38万元,利润总额-5,988.67万元,净利润-4,878.14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198,081.67万元,
净资产29,740.22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271.78万元,利润总额-1,646.51万元,净利润-1,343.69万元(注: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最终付款人成员单位名单及付款承诺函》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员单位(被担保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担保范围:债务人成员单位未按期偿付的金额、未按期偿付金额所对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
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人成员单位到期未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全部偿还责任,直至相关
应收账款获得全部清偿。合同生效:自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向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被担保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益人(债权人):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
担保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等全部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
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需增加支付的款项;(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3)受益人因
实现和救济其在主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
保险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拆装储运费用、委托费用、保管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合理的费用。
保证期间: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合同生效:自保证人签署日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8,711.36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753.6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1.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终付款人成员单位名单及付款承诺函》
2、《保证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6a91207-1830-487e-96e5-ab70e7c2d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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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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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新加坡子公司签署并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合同》,就新加坡子公司向该供应商订购制造服务所涉及的相关货
款及费用(以下简称“本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限额为不超过1,500万美元(美元汇率采用2026年5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0,255.95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新加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新加坡 10,255.95 320.02 320.02 0.00 否
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册地址:20 Science Park Road #03-15 Teletech Park Singapore(117674)注册资金:1,550万美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与研发。
与公司的关系:其为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持有100%股权。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
资产6,803.53万元,净资产6,402.7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43万元,利润总额-1,633.44万元,净利润-1,637.52万元(注
: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8,397.91万元,净资产8,053.73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37万元,利润
总额-355.91万元,净利润-353.81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主债务人):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
债权人:指定供应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担保范围: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债权人的本债务;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债权人的违
约金、损害赔偿等;债权人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订购制造服务的每笔订单/协议产生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签署日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8,711.36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754.0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1.69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共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79a3f5e-f072-4708-9aa8-ef1a56732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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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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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3db6ca9-5dde-4147-85a2-4efd4e998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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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国民技术(300077):国民技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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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国民技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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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24│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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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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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1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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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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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18│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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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孙迎彤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与POSCO FUTURE M Co., LTD拟签署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c249861-0a24-4b76-a807-60ced4483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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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1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A股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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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近期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A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部分A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权
称 股股东或 A股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量(万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股) 押
致行动人
孙迎 第一大股 119.00 7.70% 0.18% 否 否 2026-04 至办理解 ***融资 个人
彤 东,非控 -27 除质押手 担保有限 融资
股股东 续止 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万股) 司总股本 押数量(万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比例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1,545.33 2.28% 1,059.00 68.53% 1.56% 1,059.00 100% 99.9975 20.56%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9.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53%,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1b018ae-8f39-4b3a-b5b6-193c61ebb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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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5│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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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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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7│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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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
3、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4、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统筹境内外
审计管理,优化审计协同效率,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分别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
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截至 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人,从业人员共 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6.60亿元。德勤华永为 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6家。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莹女士。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恒彬先生。
项目质量复核人:蔡建斌先生。
谢莹女士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2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谢莹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谢莹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熊恒彬先生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2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熊恒彬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熊恒彬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德勤
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
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香港于 1972年设立,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
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期 35 楼,德勤香港为众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香港
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二)项目信息
公司拟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
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250 万元(不含增值税)范围内,
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分别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四、拟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公司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统筹境内外审计管理,优化审计协同效率,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公
司 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沟通,其与公司在工作安排、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资料认真审查,认为对德勤华永、德勤香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250万元(不含增值税)范
围内与审计机构分别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cd4bc3-2bf6-4623-bed9-9d9855d3f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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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国民技术(3000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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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fb70a9-b0ab-4401-b004-faa82b803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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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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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362292-cf81-4616-bf6d-35d84a1e8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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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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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 A 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根据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经公司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
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H股股东不能通过以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 A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层多功能厅(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 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5年度业绩公告〉》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 2026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 √
授权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
宜的议案》
7.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1-6、8-11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4-6、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A股股东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30-11:30,14:0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3层。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采取信
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6年5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1层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8691669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艳桃、欧弘妍
联系电话:0755-86916692 传真:0755-86916692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不接受会
议召开当天的现场报名,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
续。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faae7ab-baf0-46f9-a4ea-7048fb373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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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9:31│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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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f50166-0dde-4566-90fd-250a5f369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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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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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1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约为-23.68亿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约为-16.08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考虑公司发
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418,159.63 -235,342,415.12 -571,523,582.15
(元)
研发投入(元) 225,062,705.09 274,904,961.64 328,272,656.85
营业收入(元) 1,360,265,565.10 1,167,550,263.68 1,036,752,756.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368,130,098.40 -2,252,711,938.77 -2,017,369,523.65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07,688,273.79 -1,376,786,411.43 -1,267,231,052.34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07,428,052.3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828,240,323.58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23.24%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
值,且公司在上述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研发投入累积约为8.28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
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
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3aa51a6-a5ca-433b-a34a-5f246c6176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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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5、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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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亚太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
保持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表达意见公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年 1月 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具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4年12月 3
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93名,注册会计师 482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70,397.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8, 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0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
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中审亚太承做公司 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吴军,1999年 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 12月开始在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会计师:陈维维,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加入中审亚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1998年 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 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复核 8家上市公司及 3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执业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
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
督管理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军及质量复核人员滕友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维维因针对浙江
东望 2024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一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亚太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
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亚太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亚太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
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亚太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亚太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成本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中审亚太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亚太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亚太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
丰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中审亚太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
资源等方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亚太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亚太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审亚太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度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 8,510.76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
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
员满足独立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633c052-ca42-453b-b930-6ff3e35ef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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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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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1b328e-0040-4344-b6a4-586dc06dd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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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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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卫武先生、郝丹女士、吉杏丹女士,其中陈卫武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八次,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5年 0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公司审计部 2024年
月 27日 2025年第一次会议 度工作报告及 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 04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 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
月 16日 2025年第二次会议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
2025年 05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月 29日 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年 08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月 19日 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 10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8日 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 1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月 26日 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
2025年 1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月 10日 2025年第七次会议
2025年 1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年报工作第一次沟通会
月 31日 2025年第八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并组织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
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2025年 5月 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 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
5年1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同意将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2月 31日组织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沟通
,就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重要性概念、预审进展、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以及组织和监督调查工作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及
工作计划,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覆盖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及高风险领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提供担保、计提存货跌价
、大额资金往来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并报告,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经济体检”的作用,提高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以及监督问题整改和内部追责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
司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和内控有效性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持严谨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在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
计执业、内部审计开展及内部控制等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关联资金往来、审计机构聘
任等关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与严格把关,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长远稳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a99e90d-0db6-47d8-800f-f5b73c9f9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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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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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年 1月 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具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4年12月 3
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93名,注册会计师 482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不超过
95万的上限内(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10万元)依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
5年度境内审计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
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变更中审亚太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中审亚太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及时间安
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
报告(初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
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7356e70-e814-42f2-8861-fe5705264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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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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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国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以及对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结算币
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
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
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因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以及对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目前外
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
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
,以稳健为原则,通过锁定换汇成本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工具及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为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
割期与预测收付汇款期间相近,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汇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4、交易场所/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6、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7、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通过锁定
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
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
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
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
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
、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通过锁定
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
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e7569b8-d656-47f4-ae0d-3f8010834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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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国民技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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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国民技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f791d7-5992-49f9-8815-07bb6e54a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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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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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请年度股东会进行的授权,后续是否开展小额快速融资,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规
划和管理层的经营计划等综合确定,且具体发行方案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
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
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
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11、发行前若公
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
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a6cc954-18d3-4aaf-8748-86ae174ac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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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12、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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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
,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以及对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 初始投 期初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内 报告期 期末 期末投资金
投资类型 资金额 金额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购入金额 内售出 金额 额占公司报
损益 值变动 金额 告期末净资
产比例
银行远期 2,982.19 2,982.19 -150.30 0 7,755.53 8,091.37 2,496.05 2.71%
结售汇
合计 2,982.19 2,982.19 -150.30 0 7,755.53 8,091.37 2,496.05 2.71%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
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
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与上一报告期相
比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远期结售汇产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结售汇银行公布的远期结售汇报价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价
间的差额来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账
上已对到期远期结售汇交易交割确认损益人民币-54.59万元,对
未到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损益人民币-95.71万元。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是尽可能平滑汇率波动影响,适
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具
有一定的套期保值效果。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除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之外,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
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
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加强了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
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
、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
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6a0e992-d563-401c-bd80-2dc7b5368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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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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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da906d-790e-46ed-9604-0bb23bfc35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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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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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2edbe17-d414-47c3-b4a6-e9a5095dd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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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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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60318。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d15170-2f23-4d90-a038-b12c87480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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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1│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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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acd18f-455a-4e5c-8831-b46178c600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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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1│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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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ef176b-4885-42d2-96a4-ce932909e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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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1│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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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fd1d7f6-f727-4cd7-807c-02c406366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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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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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
造成的不利影响,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
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因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以及对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目前外
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
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
,以稳健为原则,通过锁定换汇成本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
割期与预测收付汇款期间相近,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汇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4、交易场所/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6、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7、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
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
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
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
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
、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建立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目前全球经贸关系及
经济发展趋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2026年公司因外币汇
率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该项业务是为满足公司自身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或者具体说明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004fa9f-5bd8-440b-9824-8b3968cbb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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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0│国民技术(300077):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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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0,334.70万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被担保方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全资子公司NSING TECHNOLOGIES PTE.LTD
.(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以及内蒙古斯诺的全资
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担保期限内签署与提供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
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 预计 2026 担保额 是否
号 股比例 最近一期 2025.12.31 年度新增 度占上 关联
资产负债 实际担保 担保额度 市公司 担保
率 余额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
1 国民科技 100% 44.86% 4,179 5,000 5.43% 否
2 新加坡子公司 100% 5.89% 1,421.94 10,334.70[注] 11.23% 否
3 内蒙古斯诺 85.5268% 84.06% 59,159.50 58,000 63.05% 否
4 湖北斯诺 85.5268% 70.40% 33,644.51 17,000 18.48% 否
合计 - - 98,404.95 90,334.70 98.19% -
[注]:公司为新加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500万美元。美元汇率采用 2026年 3月 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 6.8898元),折合人民币约 10,334.70万元。后续以实际发生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名称: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53593140
3、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0楼
5、法定代表人:虞欢
6、注册资金:54,2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信息与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物联网与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信
息与信息安全、互联网与通信工程项目的设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访问控制设备的安装
与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电子产品购销;经营电子商务;电源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
;芯片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房屋租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安装服
务;智能电子产品的生产。
8、与公司的关系:国民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国民科技100%股权。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2,127.56万元,净资产6,686.6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91.58万元
,利润总额-149.37万元,净利润-149.35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10、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
1、公司名称:NSING TECHNOLOGIES PTE. LTD.
2、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3、注册地址:20 Science Park Road #03-15 Teletech Park Singapore(117674)
4、注册资金:1,550万美元
5、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与研发
6、与公司的关系:其为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6,803.53万元,净资产6,402.7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43万元,
利润总额-1,633.44万元,净利润-1,637.52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8、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3、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斯诺工厂办公楼1层
5、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6、注册资金:11,677.6253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85.5268%股权。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95,021.46万元,净资产31,083.9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814.38
万元,利润总额-5,988.67万元,净利润-4,878.14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10、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7KT52U8F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光化大道66号
5、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6、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与公司的关系:湖北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85.5268%股权,内蒙古斯诺持有
湖北斯诺100%股权。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20,063.90万元,净资产35,541.5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94.00
万元,利润总额-4,061.10万元,净利润-3,275.06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10、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民科技、内蒙古斯诺、湖北斯诺分别因生产经营和负极材料项目扩产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等业务
。新加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订单/协议的到期应付款项,根据供应商要求,由公司向
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供应商协商
后实际签署的合同或担保函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鉴于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前述主体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方面均能实现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均未提供反担保,内蒙古
斯诺其他股东未按比例向其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0,808.7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8%,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35a8b53-4a5a-4b28-867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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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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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64039b8-23e8-45ee-965d-ec47931f1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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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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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3ce23c-0cdc-45e6-aa72-480a32d9f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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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吉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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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于2025年
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吉杏丹,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英语和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882)审计部经理、审计负责人、
财务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03)独立董事、深圳市威兆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4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会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9次,没有缺
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3次股东会。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获
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在会议上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
出了意见或建议。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任期内于2025年度出席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履职期间对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管理层、计划财务部以及审计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公司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系列事项(《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
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均投出赞
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出席会议与内部
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场交
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日常密切关注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此外,本人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
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定期
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准备详细的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
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接受孙迎彤先生为公司履约提供公司股票质押作为关联担保。该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点关注了定期报
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公司现金流及担保等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报告期期内,公司就H股发行上市工作,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审计机构,并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
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此事项审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2025年任职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会的各
项议案,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在2026年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与公
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吉杏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d243c6-da63-4db5-b853-7073aa4ec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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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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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3f9f8c-4355-4959-bccd-dea6a4f5f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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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郝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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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于2025年
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郝丹,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府井集团
法务主任、王府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兼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54)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主席、慧之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远智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及监事、深圳市
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71)独立董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63)独立董事。本人自2021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会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9次,没有缺
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3次股东会。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获
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在会议上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
出了意见或建议。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任期内于2025年度出席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
席的情况,履职期间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认
真听取管理层、计划财务部以及审计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公司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系列事项(《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
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均投出赞
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列席会议与内部
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
场交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
此外,本人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
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定期
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准备详细的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
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接受孙迎彤先生为公司履约提供公司股票质押作为关联担保。该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点关注了定期报
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公司现金流及担保等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报告期期内,公司就H股发行上市工作,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审计机构,并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
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此事项审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2025年任职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会的各
项议案,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在2026年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与公
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ae1e320-1bcd-4a89-a505-50918aa30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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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9│国民技术(3000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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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c2b30c4-baf5-4a44-b1d4-17022d543e4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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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国民技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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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8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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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国民技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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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1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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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国民技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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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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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国民技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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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8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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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国民技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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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10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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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国民技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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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10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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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国民技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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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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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国民技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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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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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国民技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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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4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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