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7 国民技术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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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4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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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44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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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38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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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58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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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21:18 │国民技术(30007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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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5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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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36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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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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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32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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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30 │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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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4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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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阚玉伦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辉先生,副总经理钟新利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艳桃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86,400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21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71,6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554%。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孙迎彤 董事长、总经理 20,594,400 3.5317%
2 阚玉伦 董事、副总经理 560,000 0.0960%
3 徐辉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90,000 0.0840%
4 钟新利 副总经理 152,000 0.0261%
5 叶艳桃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90,000 0.0840%
合计 22,286,400 3.821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孙迎彤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公司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2)阚玉伦先生、徐辉先生、钟新利先生以及叶艳桃女士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
(1)孙迎彤先生股份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2)阚玉伦先生、徐辉先生、钟新利先生以及叶艳桃女士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孙迎彤 5,148,600 0.8829%
2 阚玉伦 140,000 0.0240%
3 徐辉 122,500 0.0210%
4 钟新利 38,000 0.0065%
5 叶艳桃 122,500 0.0210%
合计 5,571,600 0.9554%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孙迎彤先生、阚玉伦先生、徐辉先生、钟新利先生及叶艳桃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7d93b8ed-6314-47b0-9e47-723c562d2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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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4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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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迎彤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权用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万股)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迎彤 第一大股 800.00 38.8455% 1.3719% 否 否 2025-01- 至办理 深圳市佳 个人融
东,非控 22 解除质 银典当有 资
股股东 押手续 限公司
300.00 14.5671% 0.5145% 否 否 2025-01- 止 深圳市天
24 茗投资有
限公司
合计 1,100.00 53.4126% 1.8864%
上述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孙迎彤 第一大股东,非 80.00 3.8846% 0.1372% 2025-01-22 2025-02-13 深圳市佳银典当
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占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万 公司总 押数量 所持股份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股本比 (万股) 比例 股本比 限售和冻 质押 限售和冻 股份比例
例 例 结、标记合 股份 结、标记合
计数量 比例 计数量
(万股) (万股)
孙迎彤 2,059.44 3.5317% 1,020.00 49.5280% 1.7492% 1,020.00 100% 524.58 50.4676%
注:上表所指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和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2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5280%,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2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减持本公司股份等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相关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9c20f02f-b576-4eab-a3ae-9d24e60a5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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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3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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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12acc95b-a43e-4856-8965-44c34e427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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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58│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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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的全资
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
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分别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
湖北斯诺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内蒙古斯诺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范围之内。公司为湖北斯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
用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剩余可用的 联担保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湖北斯诺 1,000.00 30,767.70 31,767.70 6,000.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7KT52U8F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光化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湖北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82.7972%股权,内蒙古斯诺持有湖北
斯诺100%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89,139.75万元,净资产41,369.94万元;2023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6,724.
27万元,利润总额-1,015.03万元,净利润-866.58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08,202.30万元,
净资产40,131.2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72.35万元,利润总额-1,591.83万元,净利润-1,302.81万元(注: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保证人(甲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诉讼费)。
保证期间: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
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
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2、内蒙古斯诺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保证人(甲方):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被担保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诉讼费)。
保证期间: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
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
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5,553.2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1,246.0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内蒙古斯诺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f2dd649f-f54a-4f08-9823-7f7e228f7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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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21:18│国民技术(30007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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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4年 1月 1 日-12月 31日) (2023年 1月 1 日-12月 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8,000 万元至 25,000 万 亏损:57,152.3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4,300 万元至 21,300 万 亏损:50,067.7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1、随着全球经济、终端需求温和复苏,下游终端用户、渠道端库存逐步去化,半导体行业呈现出回暖态势。公司在保持与现有
客户稳固合作的同时,努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新客户与新的应用领域,公司集成电路关键元器件销售量、营业收入、毛利均较
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公司努力做好现有负极材料大客户的品质保障和产品交付、稳固既定市场的同时,积极推动新客户导入及量产工作,使得负
极材料产品销售量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产品配方、改进工艺及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产品成本,使得公司
负极材料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公司采取全面降本增效措施,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公司本报告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约6,40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
响后,管理、销售、研发三项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超1.10亿元。
4、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及资产减值损失虽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但仍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
产生超过8,500万元的负面影响。
公司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3,7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子公司内蒙古斯诺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
认剩余期间股权激励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虽仍然亏损,但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efd09ee2-5e8b-4234-aea5-8da210a1a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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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52│国民技术(30007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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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融资提供新增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国民科技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
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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