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78 思创医惠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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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04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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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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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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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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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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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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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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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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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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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思创医惠(300078):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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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04│思创医惠(300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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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300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7a002d49-3ca6-4e66-8cfb-c77278039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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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思创医惠(30007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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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6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以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277,6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 1,117,872,230股,下同)的 14.2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495,70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1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81,9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
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益冉先生、朱以明先生、魏乃绪先生、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许益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91,09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4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5,38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19%。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益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053,54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7,84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0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以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魏乃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81,04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5,33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93%。
本议案获得通过,魏乃绪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50,56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6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85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498%。
本议案获得通过,丁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叶肖剑先生、褚国弟先生、刘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66,30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9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0,59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64%。
本议案获得通过,叶肖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褚国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1,98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5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6,278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55%。
本议案获得通过,褚国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47,49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4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1,78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46%。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银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友形先生、李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黄友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6,99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21,28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293%。
本议案获得通过,黄友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3,981,01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4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306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倩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波、刘景春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36f67cec-c367-4504-b035-85856c6b5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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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思创医惠(300078):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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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号“医
惠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决议》《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
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通过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
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
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以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
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7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9,277,67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8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2,495,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1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781,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781,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许益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91,09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4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995,38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19%。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朱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053,54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557,84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03%。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魏乃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81,046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5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885,33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93%。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丁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50,5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6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854,85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49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66,30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9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970,59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64%。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褚国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1,98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5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916,27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55%。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刘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347,496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4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851,78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黄友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4,416,992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921,28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293%。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53,981,01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4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1,485,30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0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9bee3c18-e6ff-4895-a5a4-21e37f8a3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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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思创医惠(300078):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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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新增关联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魏乃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魏乃绪先
生成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魏乃绪先生为码尚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新增码尚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并对该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思创物联(苍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物联(苍南)”)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新增关联
方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尚科技”)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400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魏乃绪
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容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 码尚科技 RFID标签等 参照市场价 400.00 128.00 0.00
销售产品 格公允定价
合计 - - 400.00 128.00 0.00
注:公司与码尚科技于 2024 年三季度发生交易时,码尚科技尚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 366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乃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693644924X
注册资本:6,6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医用口罩批发;集成电路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文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针织或钩针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纸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
口罩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资产总计为 34,153.66 万元,净资产为 13,886.75万元,营业收入为 9,336.69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3.9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非独立董事魏乃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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