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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81(ST恒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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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81 ST恒信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20 00:00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原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 ├─────────┼──────────────────────────────────────────────┤ │2026-10-14 18:17 │ST恒信(300081):关于前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公告 │ ├─────────┼──────────────────────────────────────────────┤ │2026-10-08 17:27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10-08 17:25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 │ ├─────────┼──────────────────────────────────────────────┤ │2026-09-24 17:22 │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9-24 17:22 │ST恒信(300081):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9-24 17:21 │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4 17:19 │ST恒信(300081):关于对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回复意见公告 │ ├─────────┼──────────────────────────────────────────────┤ │2026-09-23 20:08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23 20:08 │ST恒信(3000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6-10-20 00:00│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原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晚间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公司原董事长孟楠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2026 年 6 月30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罢免了孟楠非独立董事职务,本次股东会决议后,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此前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备案后换发的《营业执照》被撤销【具体请详见 10 月 15 日的《关 于前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因此截至目前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为孟楠。 同时孟楠还兼任公司主要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四川恒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等多项 职务,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对主要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获悉相关信息后,公司尝试和其家属即公司实控人孟宪民(系孟楠之父)联系,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暂未获得相 关反馈信息。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如相关人员所涉事项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有关,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有关案 件的调查,尽最大努力追回公司损失。目前案件尚处于公安司法机关侦查当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f642096a-661b-4e5d-a634-d9ffc54c0152.pdf ─────────┬──────────────────────────────────────────────── 2026-10-14 18:17│ST恒信(300081):关于前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公告 ─────────┴──────────────────────────────────────────────── 一、前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有关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026年 7月 31 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信息 变更,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可详见公司2026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近日,公司收到市监局发送的《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东市监执法撤登字(2026)第 392019 号】,市监局拟撤销公司 2 026 年 7 月 31 日取得的全部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二、本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原因 公司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于2026年7月31日携带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原件、2025 年股东会 决议公告等材料到东城区政务中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因窗口工作人员给孙奉军提供的文件模板更简洁,孙奉军理解为提交的材料要 按照窗口提供的模板来,于是现场重新编辑了材料,事后因与原件不符,被认定为虚假材料。 公司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被举报和投诉。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受理并进行了调查,了解了事情真相,综合执法 大队基于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原因,于 2026 年 9月 12日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的决定,拟撤销 2026 年 7月 31日 公司取得的全部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本次虚假材料不涉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的有关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后有关会议决议和记录资料被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 所的律师带离公司后转交给了大股东,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至今未取得原始签字文件原件。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因相关原因未能公告)、2026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均选举非独立董事孙奉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撤销全部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不影响孙奉军继续担任董 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效力。 四、下一步的计划 经和市监局沟通,在完成撤销前次登记(备案)后,公司即可提交新的登记(备案)申请,如备案通过,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正准备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材料,再次向市监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五、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登记(备案)撤销,仅该次登记备案信息失效,公司主体资格不受影响,公司法人继续存在,有效,仍可以签合同、诉讼、 开票、经营、持有银行账户、不动产、股权。公司董事会正审慎评估本次相关登记(备案)撤销事项,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对公司治 理的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影响。公司正积极作为,尽快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尚未完成公司登记(备案)变更,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控股子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给公司的《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东市监执法撤登字(2026)第 39201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7ab23ee0-0889-4eca-9a2b-6f514cac01ca.PDF ─────────┬──────────────────────────────────────────────── 2026-10-08 17:27│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 号】,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月 8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完成了差错更正,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上述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26 年 7月 27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 年 4月 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月 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 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并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483 号】。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7)。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 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上述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bc7a54a4-234f-4e93-9032-e4e89f265980.PDF ─────────┬──────────────────────────────────────────────── 2026-10-08 17:25│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9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股 东裴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杰、李柯欣、林菲(合计持有公司 10.90%股 份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书面送达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 的提案》(以下简称“提请函”)。提请函正文内容和公司在 2026 年 9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除接收人由公司董事会变更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召集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14.88%变更 为 10.90%外,其他内容一致。 同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持有公司 8,30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发送给公司的《关于不再作为提案人提出相关诉求的函》。经其慎重考虑,其本次不再作为上述提请召集人 之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递交《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相关 提请诉求,且本次不再担任提请召集人项下的提案人。 综上,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提请召集人在去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后,合计持股数量 为 57,587,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2%,未达到《公司法》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法定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再审议《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 的提案》,并在 2026 年 10 月 4日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有关股东进行了邮件回复。 备查文件: 1、提请召集人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不再作为提案人提出相关诉求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adc1f43f-6642-4b53-9bc2-b0d1c2fb0f0c.PDF ─────────┬──────────────────────────────────────────────── 2026-09-24 17:22│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现任董事会秘书宫泽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宫泽 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宫泽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后续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其辞任董事会秘书职 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宫泽茹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宫泽茹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于2026 年 9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严国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严国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要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 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新任董事会秘书严国庆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 号院 D3-305 电话:010-84083349 传真:010-84080724 电子邮箱:office@shambala.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c762785f-364f-4c70-a880-592b4fbebdc4.PDF ─────────┬──────────────────────────────────────────────── 2026-09-24 17:22│ST恒信(300081):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19,612.23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祖诚,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2017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签署过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1 闫宏江 2023年 05 监督管理 北京证监局 事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月 30 日 措施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 中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 处理处罚:监管谈话 2 闫宏江 2023年 11 监督管理 浙江证监局 事由: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月 07 日 措施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执 业中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 处理处罚:警示函 3 闫宏江 2024年 12 监督管理 福建证监局 事由: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月 27 日 措施 司审计程序不到位。 处理处罚:监管谈话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 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工作范围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dde1d198-c111-454c-8e87-f6801f6ca297.PDF ─────────┬──────────────────────────────────────────────── 2026-09-24 17:21│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9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豁免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3 日,距离本次会议发出通知不足 3日。因事情紧急,董事会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工作范围、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宫泽茹女士于近日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有效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 意聘任严国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4、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不同意股东孟宪民先生、股东裴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杰 、李柯欣、林菲(合计持有公司 14.88%股份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6票,弃权1票。 董事孙奉军、唐旭君、王岱、独立董事庞金伟、徐锡斌、朱炜投票反对本议案,反对理由:同意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经查阅《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均未规定董事会负有向公司股东会提交审议过渡期治 理风险专项报告的义务,亦未将“要求董事会编制并向股东会提交过渡期治理风险专项报告”明确列为股东会法定职权。股东会行使 职权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要求董事会编制该专项报告缺乏直接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据。 2、《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号)制订及修订,并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章程条款内容及制订、修订程序均合法合规,其中就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已有充分完备的规定。在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未就“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亦 无直接对应的制度安排。若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其与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监管要求的衔接和兼容性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监 管关注,甚至存在被认定为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 职工董事谭智敏投票弃权,弃权理由:同意公司的核查意见,尊重股东提案权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回复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要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积极筹备本次股东会,适时发 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2b15da0d-1024-4b79-a817-d89983253c59.PDF ─────────┬──────────────────────────────────────────────── 2026-09-24 17:19│ST恒信(300081):关于对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回复意见公告 ─────────┴──────────────────────────────────────────────── 一、 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股东裴军、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杰、李柯欣、林菲(截至送达日合计持有公司14.88%股份的表决权, 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书面送达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以 下简称“提请函”)等文件。提请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要求董事会提交并依法披露公司过渡期治 理风险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设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3)。 二、 董事会的回复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对维护公司稳定发展、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权益负有重要法定义务,应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 合法合规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进行决策。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该议案以0票 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孙奉军、唐旭君、王岱、独立董事庞金伟、徐锡斌、朱炜投票反对本议案,反对理由:同意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经查阅《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均未规定董事会负有向公司股东会提交审议过渡期治 理风险专项报告的义务,亦未将“要求董事会编制并向股东会提交过渡期治理风险专项报告”明确列为股东会法定职权。股东会行使 职权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要求董事会编制该专项报告缺乏直接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据。 2、《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号)制订及修订,并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章程条款内容及制订、修订程序均合法合规,其中就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已有充分完备的规定。在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未就“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亦 无直接对应的制度安排。若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其与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监管要求的衔接和兼容性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监 管关注,甚至存在被认定为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 职工董事谭智敏投票弃权,弃权理由:同意公司的核查意见,尊重股东提案权益。 综上,董事会经审慎决策后,不同意提请召集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不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5b892a97-88c5-4299-b382-a3fed28b45e4.PDF ─────────┬──────────────────────────────────────────────── 2026-09-23 20:08│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e602757a-667f-4163-a035-7c7b6fdfa819.PDF ─────────┬──────────────────────────────────────────────── 2026-09-23 20:08│ST恒信(3000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恒信 股票代码:3000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宪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6年 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恒信东方 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孟宪民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孟宪民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219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孟宪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划转、司法拍卖等被动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5,100,000股,致使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 持股数量(股) 占原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现总股本比例 孟宪民 63,544,821 10.51% 38,444,821 6.3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孟宪民先生通过司法划转和司法拍卖等被动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 情况如下: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公司总股本(股) 减持数量(股) 持股比例 2026年 4月 21 日 司法划转 604,795,417 1,000,000 10.34% 2026年 9月 21日 司法拍卖 604,795,417 24,100,000 6.3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 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宪民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36,75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5.60%,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6.08%。冻结股份 7,15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12%。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10.51%减少至 6.3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恒信东方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恒信东方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 6个月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孟宪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4e415ea2-36bf-4d15-8a2d-910a762f51cf.PDF ─────────┬──────────────────────────────────────────────── 2026-09-15 16:44│ST恒信(300081):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股东裴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杰、李柯欣、林菲(合计持有公司 14.88%股份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 ”)书面送达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以下简称“提请函”)等 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请函》主要内容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文件系合计持有公司14.88%股份股东依据《公司法》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会书面请求,同时附两项股东会审议议案。 提请召集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要求董事会提交并依法披露公司过渡期治理风险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设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条款的议案》。 议案一属于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报告及监督董事会履职范畴,拟按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如公司章程或有权监管机构另有认定,从其 规定。议案二属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应依法按特别决议表决。 上述两项议案相互独立,不以其中一项获得通过作为另一项生效的前提。议案一未获通过,不影响议案二独立表决;议案二未获 通过,也不影响议案一的表决结果。 二、后续处理 对提请召集人提出的《提请函》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07d9dd8a-fa33-47fa-97b3-7d9c88e0eef0.PDF ─────────┬──────────────────────────────────────────────── 2026-09-10 17:12│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9月 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袁辉先生劳动合同到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解聘袁辉先生财务总 监职务。解聘袁辉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后,公司将与其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安排其担任其他工作。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代行)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职工董事谭智敏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本次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由现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董事长提名。董事长涉董事选 举的股东会决议处于股东提起的撤销诉讼中。截至本次会议召开诉讼尚未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本次聘任事项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核,候选人具备履职专业能力。但鉴于提名主体的权利基础存在前述瑕疵,若后续判决否定董事身份,将对本次聘任的效力及 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不确定性。因此本人投弃权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df2433ed-27b6-44b1-bfcf-fe39fcfe3012.PDF ─────────┬──────────────────────────────────────────────── 2026-09-10 17:10│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ba46dae9-daa5-424d-b7f4-ec35836d8e1d.PDF ─────────┬──────────────────────────────────────────────── 2026-09-07 17:00│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 为保障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聘任总经理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54af5d56-baf4-4f53-82e9-d0a67773be4a.PDF ─────────┬──────────────────────────────────────────────── 2026-09-07 16:58│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年 9月 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鉴于王浩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孙奉军 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完成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职工董事谭智敏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目前法院受理了关于撤销公司2026年6月30日《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第8项 至第17项议案的案件,相关诉讼事项尚未生效判决。因董事身份存诉讼争议,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代行存在决议效力的潜在风险 。基于审慎履职,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及职工权益,本人投弃权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ac701366-9bbf-400f-bca7-2eee592cbb6a.PDF ─────────┬──────────────────────────────────────────────── 2026-09-02 17:22│ST恒信(300081):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 2026 年 4月 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 .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0.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北京)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恒信东方儿童( 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1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可以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2025年 7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签署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5 万元,由恒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69938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6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701室(部位:自编07B单元)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批发;电影摄制服务;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游乐园服 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 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礼品花卉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杂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 件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中小 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教 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 出版物批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 电视剧发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 网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最近一年及 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846,465.30 1,670,353.01 净利润 -5,154,473.19 131,338.73 项目 总资产 12,403,583.27 11,984,795.73 总负债 214,627,012.33 214,076,886.06 净资产 -202,223,429.06 -202,092,090.33 (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债务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金额:55万元 (4)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并处于有效期的担保总额度为21,84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103.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4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6560c178-6615-4721-b074-369347c377e4.PDF ─────────┬──────────────────────────────────────────────── 2026-09-01 17:22│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35b291d5-9d5f-47fe-b183-daa0158eadc7.PDF ─────────┬──────────────────────────────────────────────── 2026-09-01 00:00│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e4e8592b-1b4a-4150-8fba-fd10a61c6f23.PDF ─────────┬──────────────────────────────────────────────── 2026-08-27 16:57│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浩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人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浩先生将完成总经 理职务的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的补选工作。 王浩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浩先生将继续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3af2542-eae3-4376-bc8c-1cadcdffc0cb.PDF ─────────┬──────────────────────────────────────────────── 2026-08-25 17:03│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b7d8796-b926-44bc-ab80-0871c8d71901.PDF ─────────┬──────────────────────────────────────────────── 2026-08-25 17:03│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e992b28-ba93-4770-848c-a64b050cdbdd.PDF ─────────┬──────────────────────────────────────────────── 2026-08-25 17:02│ST恒信(3000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恒信(3000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382f15a-3ac8-489b-9772-153b05614f98.PDF ─────────┬──────────────────────────────────────────────── 2026-08-25 17:02│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定于2026年8月26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a48c4b6-4014-4db5-a66b-71bfca6aecf0.PDF ─────────┬──────────────────────────────────────────────── 2026-08-25 17:02│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ST恒信(30008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4374fa8-25a0-4cca-b588-1e6b843b28e2.PDF ─────────┬──────────────────────────────────────────────── 2026-08-25 16:58│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00c5797-1456-4dc0-af3e-1657f889d5e7.PDF ─────────┬──────────────────────────────────────────────── 2026-08-24 18:08│ST恒信(30008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9bbd318-96a0-45cc-b757-deb544a4030f.PDF ─────────┬──────────────────────────────────────────────── 2026-08-24 18:08│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恒信(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d6ef0252-78d5-4833-9923-b7ecf34cadd5.PDF ─────────┬──────────────────────────────────────────────── 2026-08-21 17:37│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首次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8月22日。由于半年度报告编制 及复核相关工作尚需完善,为确保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谨慎考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将延期至2026年8月26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6418d611-1cd1-47b5-84ad-a54d755bca9c.PDF ─────────┬──────────────────────────────────────────────── 2026-08-13 16:04│ST恒信(30008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e765519e-2673-4415-ad51-d8cf68b86718.PDF ─────────┬──────────────────────────────────────────────── 2026-08-07 18:21│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ec60f46c-9e03-4fde-b8bb-d00f8a3c1a06.PDF ─────────┬──────────────────────────────────────────────── 2026-08-06 19:08│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8月 20 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 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 将相应顺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be37e349-bde6-4a45-a561-dabac632c8af.PDF ─────────┬──────────────────────────────────────────────── 2026-08-05 16:58│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ST恒信(300081):ST恒信: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0af31302-56e1-4975-ab2f-4dc058f04cea.PDF ─────────┬──────────────────────────────────────────────── 2026-08-03 18:30│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707e63a1-ffba-415a-bfdf-d76519cbd920.PDF ─────────┬──────────────────────────────────────────────── 2026-07-27 20:20│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于2026年7月2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6040号、证监立案字0142026041号),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 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3fab7c7f-a63b-4cb1-bc1d-cb914a613cba.PDF ─────────┬──────────────────────────────────────────────── 2026-07-23 18:06│ST恒信(30008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 生持有的 11,6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55%,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 ,孟宪民先生持股将由 62,544,821股减少至 50,944,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0.34%降至 8.42%。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如后续还有 其他司法拍卖情形发生,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孟宪民先生已联系第三方资金代偿债务,正在与法院及银行商议和解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 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 8月 19 日 10时至 2026年 8月 20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所持有的11,600,000股公司股份 (目前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若本次拍卖成功,将导致孟宪民先生出现权益变动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 是否为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拍卖时间 申请执行 执行机构 拍卖 东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人 原因 名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称 一大股 及限 东及其 售类 一致行 型 动人 孟 是 11,600,000 18.55% 1.92% 否 2026年 8 上海浦东 北京市东 司法 宪 月 19日 10 发展银行 城区人民 裁定 民 时至 2026 股份有限 法院 年 8月 20 公司深圳 日 10 时止 分行 (延时的 除外)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孟宪民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过程中, 已作出(2025)京 0101执 5785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孟宪民先生名下所持有的恒信东方股票(证券代码:300081,证券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11,600,000股,以清偿其所负债务。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62,544,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累 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1,65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8.5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已质押股份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 份数量为 24,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38.53%,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 2、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的11,6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 55%,占公司总股本的1.92%。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孟宪民先生持股将由 62,544,821股减少至50,944,82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0.34%降至 8.4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如后续还有其他司法拍卖情形发生,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 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孟宪民先生已联系第三方资金代 偿债务,正在与法院及银行商议和解事宜。 2、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21788c85-96fa-4ebe-9015-c02440835ca0.PDF ─────────┬──────────────────────────────────────────────── 2026-07-23 18:06│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涉及决议撤销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积极采 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号为 (2026)京 0101民初 19232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孟宪民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 开庭传票,现将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孟宪民 被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撤销恒信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作出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第 8项至第 17项。 2、撤销恒信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作出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本案诉讼费用由恒信公司承担。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 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2026)京 0101民初 19232号《应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bcb172f0-1e2c-4ac8-b8a8-819ce027ced3.PDF ─────────┬──────────────────────────────────────────────── 2026-07-01 18:24│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 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 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 2022年年度报告完成了差错更正,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 述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 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并已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 追溯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483号)。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 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 述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2227784-fc58-4e5b-a271-7a8f9ca59047.PDF ─────────┬──────────────────────────────────────────────── 2026-07-01 08:06│ST恒信(3000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恒信(30008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a90a618-0f67-40b7-9c62-688fb3201a45.PDF ─────────┬──────────────────────────────────────────────── 2026-07-01 08:06│ST恒信(3000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恒信(3000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ec4e903d-8ed5-4af7-b549-43302d423ece.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雪飞)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雪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b9ce875-9f5f-4052-9987-e8e957eb1e75.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雪飞)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雪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8288f29-4185-414c-9c2e-089faed99669.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永平)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永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46fbc04-3762-4b5c-b28c-74bfe3011162.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念)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2a7fa7c-4cbb-43c7-b058-fa1291f73d0b.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永平)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永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ef386cc-6351-44a4-8956-7c50b1138ebd.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念) ─────────┴──────────────────────────────────────────────── ST恒信(30008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e120317-7c54-4cea-aeff-5cd2ce738a59.PDF ─────────┬──────────────────────────────────────────────── 2026-06-18 20:36│ST恒信(300081):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ST恒信(300081):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97b89fe-de4d-4f52-a55d-3ea22c9e708a.PDF ─────────┬──────────────────────────────────────────────── 2026-06-15 20:22│ST恒信(30008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信 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审计委员会主任庞金伟先生主持会 议。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上述通知列明了召开 会议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重大会议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14:30于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15-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6人,代表股份 211,936,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4人,代表股份 211,814,47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2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435 人,代表股份149,391,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3人 ,代表股份 149,269,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10%。 上述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合法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高管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和监票。 1、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0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48%;反对 110,48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05%;弃权 3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4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5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108%;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5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5%。 庞金伟未被罢免董事职务。 2、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3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13%;反对 110,48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05%;弃权 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94,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41%;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3%。 徐锡斌未被罢免董事职务。 3、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3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13%;反对 110,48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05%;弃权 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94,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41%;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3%。 唐旭君未被罢免董事职务。 4、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志亮先生、李雪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未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562,84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018,026股。 李志亮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关于提名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544,45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999,634股。 李雪飞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35,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99%;反对 108,973,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78%;弃权 1,8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62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91,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22%;反 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45%;弃权 1,8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 6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4%。 袁辉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34,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92%;反对 108,973,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78%;弃权 1,8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8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12%;反 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45%;弃权 1,8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 6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4%。 李志亮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和 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六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43e6a54-6fdc-4186-9c1f-c2edc63e5449.PDF ─────────┬──────────────────────────────────────────────── 2026-06-15 20:22│ST恒信(30008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议案 1、议案 2、议案 3经本次股东会审议均未 通过,因此议案 4、议案 5、议案 6的表决结果均不生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庞金伟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 7、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936,67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27%。其中,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2,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814,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022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4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9,391,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701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以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恒信东方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0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48%;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1305%;弃权3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59,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08%;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5%。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3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13%;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1305%;弃权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94,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41%;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3%。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未通过《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3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13%;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1305%;弃权3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94,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41%;反对 110,48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57%;弃权 3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3%。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志亮先生、李雪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未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2,562,84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0,018,026股 李志亮先生未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均未获得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不生效。 4.02关于提名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2,544,455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9,999,634股 李雪飞先生未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均未获得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不生效。 5、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35,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99%;反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4178%;弃权1,8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9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22%;反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45%;弃权 1,8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4%。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本次股东会议案 3未获得通过,本议案表决 结果不生效。 6、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34,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92%;反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4178%;弃权1,8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8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12%;反对 108,97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45%;弃权 1,8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4%。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均未获得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不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刘瑶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f870dafb-1c84-4e2c-88ed-d374e45c60c8.PDF ─────────┬──────────────────────────────────────────────── 2026-06-12 18:06│ST恒信(3000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 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 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为保障全体股东知情权,现将“二、会议 审议事项”中罢免董事职务、提名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披露情况进行补充,除上述补充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孟宪民现持有公司 10.34%股份。 2026年 5月 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孟宪民发出的《关于提请召开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函》,并于 函件中载明拟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但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26年 5月 24日前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 意见。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公司股东孟宪民发出的《关于提请召开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 东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上午9:15-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号院 D3-3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提名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释: 1.议案 1、2相关董事职务为独立董事,议案 3相关董事职务为非独立董事; 2.议案 4、5、6相关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四。 议案 4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4《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 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个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 》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但前述 2个议案中任一议案未通过(含 2个议案均未 通过)的,则议案 4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事不当选。 议案 5《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3《关于罢免 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3《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的,则议案 5的表决结 果不生效、相应增选非独立董事不当选。 议案 6《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 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但前述 2个议案中仅有一个议案获通过(不含 2个议案均获通过或 均未获通过)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个议案 经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均获通过或均未获通过的,则议案 6《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 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事不当选。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交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号院 D3-305 邮编:100094 电话:010-84083349 传真:010-84080724 3、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4、注意事项 本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6a539b-8471-4b87-a639-9a7ef2d265cf.PDF ─────────┬──────────────────────────────────────────────── 2026-06-03 19:32│ST恒信(30008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孟宪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61,65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98.58%,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为控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股 数量(股) 东 孟宪民 是 3,200,000 5.12% 0.53% 2026年 5月 22日 2026年 6月 2日 张凯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押 孟宪民 是 3,200,000 5.12% 0.53% 否 否 2026年 办理解除 王瑞 为他人融 6月 2 质押登记 资担保 日 手续之日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孟宪民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孟宪民 62,544,821 10.34% 58,455,000 61,655,000 98.58% 10.19% 24,100,0 39.09% 0 0 0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孟宪民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系用于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孟宪民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孟宪民先生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4、孟宪民先生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系个人融资需求以及为公司融资提供的保证措施。针对股份质押已到期但尚未归还的融资 款项,孟宪民先生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债权转移及债务清偿事宜。截至本质押公告披露日,孟宪民先生质押股份尚不存在被平仓或 被强制过户等情形,若后续出现相应风险,孟宪民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孟宪民先生为公司贷款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除此之外,孟宪民先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为孟宪民先 生提供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7881ae1-710a-441d-8422-a95a2b1ad99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6│ST恒信: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998.PDF ─────────┬──────────────────────────────────────────────── 2026-04-29│ST恒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849.PDF ─────────┬──────────────────────────────────────────────── 2026-04-28│ST恒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516.PDF ─────────┬──────────────────────────────────────────────── 2025-10-29│恒信东方: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985.PDF ─────────┬──────────────────────────────────────────────── 2025-08-28│恒信东方: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625.PDF ─────────┬──────────────────────────────────────────────── 2025-04-29│恒信东方: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1607.PDF ─────────┬──────────────────────────────────────────────── 2025-04-26│恒信东方: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399.PDF ─────────┬──────────────────────────────────────────────── 2024-10-25│恒信东方: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9694.PDF ─────────┬──────────────────────────────────────────────── 2024-08-30│恒信东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433.PDF ─────────┬──────────────────────────────────────────────── 2024-08-30│恒信东方: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436.PDF ─────────┬──────────────────────────────────────────────── 2024-04-30│恒信东方: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43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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