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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81(恒信东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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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81 恒信东方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8 20:36│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和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和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243c67ee-0417-4311-bf29-00bd53149b7a.PDF ─────────┬──────────────────────────────────────────────── 2024-11-18 20:36│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对关联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对关联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f2374583-3a55-490d-854b-90f142723769.PDF ─────────┬──────────────────────────────────────────────── 2024-11-18 20:36│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姚友 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银行借款的实现,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8f6ba3c-6d14-4de3-8954-15cfdbeb2bb5.PDF ─────────┬──────────────────────────────────────────────── 2024-11-18 20:36│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 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关联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4,000万元对北京未来算力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算力云”)增资,其中 2,423.0769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1,576.923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未来算力云 35%股权,有权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未来算力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锦忠先生为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达”)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潜山路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其中(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500 万元由合肥市中小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恒信东方为合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向安徽赛达提 供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反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反担保期限叁年;(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 0 万元,实际放款金额的 80%由合肥市兴泰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科技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恒信东方 为兴泰科技担保公司向安徽赛达提供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反担保期限叁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7dc4630-c834-4d42-b0f8-2f46be0040e9.PDF ─────────┬──────────────────────────────────────────────── 2024-11-11 18:20│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信 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 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本所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 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公司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的资格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 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相关事 项。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孟 楠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股东大会通知》列示的会议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226,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10%。 经查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部分出席或列席人员以视频等 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安排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现场会议的表决由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 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4.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96f578cf-f6cc-43a9-8189-e1437742f970.PDF ─────────┬──────────────────────────────────────────────── 2024-11-11 18:20│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楠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7、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15:00。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3,226,1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10%。其中,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252,8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5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973,29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45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681,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54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部分出席或列席人员以 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安排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19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0%;反对 5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031%;弃权441,8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5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16%;反对 5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4%;弃权 441,8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114,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1%;反对 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84%;弃权414,0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69,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08%;反对 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5%;弃权 414,0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巩晓青律师、秦立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7d8e7a74-f235-4935-9be0-ef637fe40673.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53e4edf-c3cc-479d-8137-187451406502.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7d9c906-33fa-46f9-b9e3-ff6f6be1d590.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 恒信东方(300081):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a60842c-19bc-47bd-a48c-5d2bc2af7612.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3211826c-83bd-48d6-b7d4-870f1d017dd8.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25113835-465b-46c6-8d69-17f6422ec14c.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 恒信东方(30008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b845ffa9-1bd1-4f6d-b219-bd9ec7eb8f25.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恒信东方(30008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27e83830-c10d-4362-b018-7a0a4b1f3690.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524a3a25-034b-48d4-b312-e279cd41ed24.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fc971bc-f325-4e2a-aaee-be0360e7cc63.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6d4537e-d0c4-4ff9-a29a-9118cacf7050.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513e2d3-7033-4053-8038-e63d3ee154b2.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 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定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3e4f6dba-0e91-4041-af10-32e2874f2d9c.PDF ─────────┬──────────────────────────────────────────────── 2024-10-25 00:0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动画设计;产品设计;版权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玩具、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日用品、化妆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摄影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版 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出版物批发以及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 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摄 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第一类增值 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建设工程设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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