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81 恒信东方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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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12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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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6 │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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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6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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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6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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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9:20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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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08 │恒信东方(3000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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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和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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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 │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对关联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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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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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 │恒信东方(30008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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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12│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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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由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
款期限为1年,公司与中关村担保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恒信掌中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为中关村担保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抵押反
担保,反担保金额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注册资本:496,3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12-16
营业期限:1999-12-16 至 2049-12-1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
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54,797.49 77,345.69
净利润 24,291.96 21,846.05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94,500.24 1,095,028.15
总负债 518,551.08 437,088.89
净资产 675,949.16 657,939.27
(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事项
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北京恒信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坐落 面积(m2)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恒信掌中游 北京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85.43
0026293 号 号 11-18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恒信掌中游 北京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42.71
0026299 号 号 11-19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恒信掌中游 北京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42.71
0026288 号 号 11-20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恒信掌中游 北京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85.43
0026290 号 号 11-21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恒信掌中游 北京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141.71
0026291 号 号 11-22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并处于有效期的担保总额度为33,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3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中关村担保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15a9623-480a-44f5-8f7c-afc87f844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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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6│恒信东方(30008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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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33,800 万元-43,600 万元 亏损:28,132.81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 万元
20.14%-54.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1,300 万元-41,000 万元 亏损:23,529.90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 万元
33.02%-74.2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4 年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成本费用增加
,导致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进而致使商誉减值。公司该业务板块中,手机看店业务因用户大幅减少、分成比例下降以及售后维护成
本增加等原因,致使该业务的运营类收入及毛利大幅下滑;终端集采类业务对收入、毛利贡献有所降低;系统集成类项目由于验收进
程缓慢,结算周期增长,造成项目整体毛利下降;受客户流动性紧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慢,进而使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有所增
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50fb71a6-ff42-4f9c-a1c2-a60d8ef86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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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6│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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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28 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
保额度,为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0.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花开影视
制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
东方梦幻(珠海)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0.1 亿元的担保额
度,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儿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1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
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
》,对于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于 2019 年 8 月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成补充,将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修改为: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恒信东方儿童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6 万元,借款
期限为 36 个月,还款计划为每季归还贷款本金 5%,最后一期还款日期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归还全部剩余本金。《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属于担保人恒信东方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订的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恒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69938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6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307 号 3308 房(自编:B 房)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批发;电影摄制服务;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游乐园服
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礼品花卉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杂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销售;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教育
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出版物批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电视
剧发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53.41 745.22
净利润 -514.96 -1,519.85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度
总资产 2,286.18 2,122.17
总负债 21,697.82 21,018.84
净资产 -19,411.64 -18,896.67
(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债务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对应本补充合同,双方同意将《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一条“主合同”修改为: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3)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对应本补充合同,双方同意将《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修改为: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
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
五、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控股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公司属于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运营正常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
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并处于有效期的担保总额度为33,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3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
2、恒信东方儿童与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604c388a-a4f8-4603-a241-961461346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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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6│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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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c536a5f0-87d2-4d31-b231-f7dcaa154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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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9:20│恒信东方(30008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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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说明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有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32910720N
名称: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一层 101
法定代表人:孟楠
注册资本:60,479.5417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0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
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计算
机系统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
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文
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
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网
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食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6f86d0a7-a5e2-4e67-be21-1462258ed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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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08│恒信东方(3000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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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从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
2、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公司基本面、投资者情绪、市场偏好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切勿相信市场传言,理性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27日和2024年11月28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核
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切勿相信市场传言,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26430994-df15-46ed-ba23-a84dd5dcc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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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恒信东方(30008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和担保额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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