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82 奥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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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0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参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员会审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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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02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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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12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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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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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4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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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 │奥克股份(3000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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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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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 │奥克股份(30008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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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2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全球首创“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硫催化合成锂电池添加剂用亚硫酸乙烯酯技术│
│ │”通过科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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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24 │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公司副总裁退休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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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0│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参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员会审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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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通
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3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吉和昌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得审议通过。
一、吉和昌向北交所申报上市获审议通过的基本情况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38次审议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结果公告显示,吉和昌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申请获审核通过,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31,428,000股吉和昌股份,持股比例37.71%。吉和昌主营业务为表面处理行业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产品类型包括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和特种表面活性剂等。本次吉和
昌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利于提升吉和昌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价值最大化,助力其快速发展。
公司作为其参股股东,吉和昌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丰富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风险提示
吉和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
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最终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时间等事宜均存在不确定性,吉和昌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4987a82-fa68-4462-814b-7bc284d60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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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02│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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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
69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公司近日接到奥克集团通知,获悉奥克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股
份解除质押2,00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克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02,117,4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8.39%,占公司总股本的1
5.02%。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一大股东 押股数(股) 质押占其 总股本 日期
及一致行 所持股份 比例
动人
奥克控股 是 20,000,000 5.56% 2.94% 2025.3.12 2026.4.7 华夏银行
集团股份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沈阳
分行
合 计 - 20,000,000 5.56% 2.94%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奥克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称 (股) 例 押后累计被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奥克控 359,698,573 52.89% 102,117,498 28.39% 15.02% 0 0% 0 0%
股集团
股份公
司
合计 359,698,573 52.89% 102,117,498 28.39% 15.02% 0 0% 0 0%
三、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行为亦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奥克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f57e6d6-1b2b-4857-97cc-3e137a337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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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12│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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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或“公司”)近日与极拓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拓能源”)
签署《合资合作协议书》,拟与极拓能源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极拓化工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63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 45%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合资公
司拟面向化工行业提供余热超临界二氧化碳储能及发电系统的 EPC(工程总承包)、EMC(能源管理合同)及技术咨询服务。奥克股
份将发挥在化工领域的场景资源与产业优势,极拓能源则注入其在该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双方合力打造化工行业超临界
二氧化碳储能发电验证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极拓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博
3、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 4号智梦园 C座 307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EUB7G86Q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成立时间:2025年8月25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
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
施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极拓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查询,极拓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极拓化工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合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额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630.00 45.00%
2 极拓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770.00 55.00%
合计 1400.00 100.00%
5、本次投资方式:奥克股份(协议甲方)与极拓能源(协议乙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人民币 6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极拓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同时极拓能源以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 280万元的无形资产进行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在 2026年 12月 31日前,极拓能源完成无形资产在合资公司申报的全部法
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变更登记及资料交接等,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变更证明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的交接凭证,完成工商登记。
6、合资公司未来业务定位:面向化工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环氧乙烷领域)提供余热超临界二氧化碳储能及发电系统的 EPC(工
程总承包)、EMC(能源管理合同)及技术咨询服务。
四、本次投资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立足环氧乙烯创造价值”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方面的战略举措之一,响应
国家“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合资公司将通过技术迭代与工程实践,探索化工余热高效
利用的可行路径,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工程,为化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实践范本,助力“十五五”节能降碳目标如期实现
,全面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与能源结构优化。
本次投资涉及的业务方向尚在研发及产业化阶段,如因经济政策、宏观形势、市场环境、技术路线等变化,可能导致研发成果、
市场拓展或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因此本次投资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长决定;
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极拓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合作合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b354bd4-61c2-492e-8f19-602f36b14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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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2│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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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或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号)(以下
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通过上海期货交易
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银1,995.3738千克、2,991.7907千克,成交金额合计5,922.75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
2026年1月30日在《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中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第十二项的规定。董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
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奥克股份、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辽宁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
改并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审议及披露,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及相关人员今后将持续加强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6f22702-e033-4161-9218-b6aee6f12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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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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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0285db7f-e027-4476-9442-e1a8024bc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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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奥克股份(30008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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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
于2026年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根据白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
有限公司自有的白银资产,出售数量不超过10,000千克(包括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持有的白银4,987.1645千
克),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时机、具体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20bb0b2-570d-4a10-9e63-c75dd53f9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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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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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e4b86d0-043e-4770-b628-ebf2316c8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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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8│奥克股份(30008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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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143b77b-b9a4-473a-8920-399dfefd5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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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2│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全球首创“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硫催化合成锂电池添加剂用亚硫酸乙烯酯技术”通
│过科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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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全球首创“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硫催化合成锂电池添加剂用亚硫酸乙烯酯技术”通过科技成...。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d11e5460-03a1-4bf1-8213-d4a90e0a9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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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2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公司副总裁退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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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洪林先生递交的书面退休辞职申请
,张洪林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洪林先生的退休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洪林先生辞任副总
裁后,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将由公司现任副总裁陈杨英博士接任,张洪林先生将接受公司返聘并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级技术专家,上述
工作变动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张洪林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9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张洪林先生辞任副总裁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张洪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f5ec0a48-160e-4505-8c65-1ece9957f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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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2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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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92ccb67-a2de-42a7-9822-6cae087c7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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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26│奥克股份(30008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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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在锂电池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苏州祺添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祺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就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开展战略合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公司董事
长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苏州祺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 30号
2、注册资本:7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傅人俊
4、苏州祺添基本情况:苏州祺添成立于 1992年,是一家专业致力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功能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苏州祺添总部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建有现代化的研发、质检实验室,配备完善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现有江苏常熟
、山东嘉祥和福建连江三个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逾320亩,员工总数 800余人。苏州祺添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
省车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苏州市瞪羚企业”、“江苏省产业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认定。苏州祺添的新能源电池电解
液添加剂主要产能及产品:现建有 500t/a乙烯基碳酸乙烯酯(VEC)、6000t/a硫酸乙烯酯(DTD)、9000t/a碳酸亚乙烯酯(VC)、6
000t/a氟代碳酸乙烯酯(FEC)、1000t/a甲基二磺酸亚甲酯(MMDS)等。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在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材料方面,公司与苏州祺添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规范运作、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
,经双方充分友好磋商,就2026年度亚硫酸乙烯酯(简称 ES)等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合作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
1、建立高层定期互访机制。推动双方战略合作,并在电解液相关产品销售、技术开发、质量标准等方面相互予以优先合作地位
,共同协商相关问题推动双方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之目的。
2、关于年度采购协议。基于战略合作总体框架,公司作为苏州祺添的亚硫酸乙烯酯(简称 ES)的核心供应商,保障双方签订的
年度合同计划供应量;公司将在产能范围内优先保障苏州祺添的实际需求,具体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由公司与苏州祺添、常熟市化
工轻工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采购公司)三方(含子公司)另行签订具体的年度采购协议约定。
3、关于技术合作。加强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亚硫酸乙烯酯(简称 ES)品控标准研究,加强硫
酸乙烯酯(DTD)的技术合作开发,协同配合,共同提高产品品质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更稳定优质的产品。关于新工艺的开发等也
将优先开展合作。后续具体的技术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独立的《技术合作及保密协议》约定具体合作事项。
四、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深耕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精细化工领域,凭借在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三十多年的技术积累、
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完善的产业链布局,在新能源材料上游原材料供应方面拥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保障能力。本次拟开展的战略合
作有助于强化公司锂电行业新材料技术储备,为开拓锂电池材料领域战略增长提供核心动能,筑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基。同时,双方
拟在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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