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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87(ST荃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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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87 ST荃银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25 │ST荃银(300087):关于对荃银高科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 │2026-07-10 17:16 │ST荃银(300087):关于对安徽关于对荃银高科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荃银高科种业股份│ │ │有限公司及... │ ├─────────┼──────────────────────────────────────────────┤ │2026-07-10 16:57 │ST荃银(300087):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ST荃银(30008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帐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6 19:57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 │2026-06-26 19:56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8 19:09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8 19:09 │荃银高科(3000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2026-07-10 18:25│ST荃银(300087):关于对荃银高科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查明的事实,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荃 银)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ST荃银 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的 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 ST 荃银 2024 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068.36 元,虚增利润总额 18,715,068.36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6%。 2026 年 1 月 30 日,ST 荃银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ST 荃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ST 荃银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条、 第 4.2.2 条第二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 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荃银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荃银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三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 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给予 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 ST 荃银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4B6BB5673FE28D07FC82A50B3F.pdf ─────────┬──────────────────────────────────────────────── 2026-07-10 17:16│ST荃银(300087):关于对安徽关于对荃银高科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 ─────────┴──────────────────────────────────────────────── 关于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查明的事实,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荃 银)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ST荃银 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的 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 ST 荃银 2024 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068.36 元,虚增利润总额 18,715,068.36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6%。 2026 年 1 月 30 日,ST 荃银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ST 荃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ST 荃银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条、 第 4.2.2 条第二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 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荃银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荃银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三款、第 5.1.2 条的规定,对 ST 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给予 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 ST 荃银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4B4A024A3FEB345DFFCFC4A83F.pdf ─────────┬──────────────────────────────────────────────── 2026-07-10 16:57│ST荃银(300087):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6002号),并于当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3号)。 2026年 7月 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现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男,1983 年 2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张琴,女,1963年 6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张庆一,男,1982 年 5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荃银高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荃银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 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少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 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6%。 2026年 1月 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所述违法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应敏杰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张琴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一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依法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却未能充分、审慎考虑前述情况,仍 按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二、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万元罚款; 三、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 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 10.5.2条、第 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 2、2026年 1月 28日—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已对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等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年 1月 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3、荃银生物已停止相关酒粮业务。公司将进一步聚焦种业主业,以稳步推进非主业业务整顿与结构优化为整改抓手,以育种创 新为增长主线,进一步提升种业主业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优势。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 验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 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c78c1a0-8041-4b46-ab5f-7c866a841b01.PDF ─────────┬──────────────────────────────────────────────── 2026-07-01 00:00│ST荃银(30008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帐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帐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帐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51903166510123,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被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保全冻结资金 250.83万元。 经向法院申请保全变更,公司以一般账户的自有资金置换已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近日,公司从招商银行获悉,上述被冻 结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被冻结期间,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ea5f675-57ab-42a0-8204-f7ee9026a47d.pdf ─────────┬──────────────────────────────────────────────── 2026-06-30 00:00│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 29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公司 319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业奎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9名,代表股份数 469,146,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9.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数442,117,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7%;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68名,代表股份数 27,02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 (七)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 4、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 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刘俊茹女士对议案 4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83,760,376股、1,577,080股;张从合先生 对议案 6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 8,891,531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类别 表决意见 股份数量(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中 审议结果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1 2025 年度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62,296,175 98.54 通过 会工作报告 反对 5,501,206 1.17 弃权 1,349,037 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6,712,236 90.69 反对 5,501,206 7.48 弃权 1,349,037 1.83 2 2025 年度利润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63,623,367 98.82 通过 分配预案 反对 5,060,154 1.08 弃权 462,897 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039,428 92.49 反对 5,060,154 6.88 弃权 462,897 0.62 3 关于将募集资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63,711,887 98.84 通过 金投资项目节余 反对 5,030,934 1.07 弃权 403,597 0.09 募集资金永久补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127,948 92.61 充流动资金的议 反对 5,030,934 6.84 案 弃权 403,597 0.55 4 关于与中化集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8,152,197 93.25 通过 团财务有限责任 反对 5,246,368 6.26 公司续签《金融服 弃权 410,397 0.49 务协议》暨关联交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905,714 92.31 易的议案 反对 5,246,368 7.13 弃权 410,397 0.56 5 关于修订《董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63,222,700 98.74 通过 事、高级管理人员 反对 5,547,418 1.18 薪酬管理制度》的 弃权 376,300 0.08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638,761 91.95 反对 5,547,418 7.54 弃权 376,300 0.51 6 关于 2026 年度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54,330,229 98.71 通过 董事薪酬方案的 反对 5,548,358 1.21 议案 弃权 376,300 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637,821 91.95 反对 5,548,358 7.54 弃权 376,300 0.51 注:如以上百分比各明细数之和与 100%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律师和熊丽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b12ed59-8f80-4e30-acbc-324453b6a521.PDF ─────────┬──────────────────────────────────────────────── 2026-06-30 00:00│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28e4509-e1a3-48a5-b683-c395b97fcf9c.PDF ─────────┬──────────────────────────────────────────────── 2026-06-26 19:57│荃银高科(300087):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敏杰、张琴、张庆一: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 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荃银高科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 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少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 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86%。 2026年 1月 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应敏杰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张琴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一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依法负有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在知悉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且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的情况下,未能充分、 审慎考虑,仍按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直接导致荃银高科 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二、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万元罚款; 三、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 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 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条第 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 10.5.2条、第 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 2、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6年 1月 28日-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已对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等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年 1月 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 验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 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6fafccf-38ad-48a2-bcac-1e9919b6b735.PDF ─────────┬──────────────────────────────────────────────── 2026-06-26 19:56│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26〕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荃银高科”变更为“ST荃银”,证券代 码仍为“30008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荃银高科”变更为“ST 荃银”。 3、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300087”。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年 6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6月 29日开市起停牌,2026年 6月 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3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条第 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 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 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2026年 1月 28日-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已对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等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 2026年 1月 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 验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 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 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355175 联系邮箱:winallseed2013@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cce05ce-2992-4a9f-9016-7d3f500c28b0.PDF ─────────┬──────────────────────────────────────────────── 2026-06-08 19: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荃银高科 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 1-4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5-6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中提案 6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2026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 2026年 4月30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提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2以上通过。 4、提案 4、6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9:30至 11:30,下午 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荃银高科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 2。 5、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荃银高科 邮编:230088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号码:0551-65320226 电子信箱:winallseed2013@163.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 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50ba080-0d0c-4f49-b6b6-369f787463eb.PDF ─────────┬──────────────────────────────────────────────── 2026-06-08 19:09│荃银高科(3000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科学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管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方案,开展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 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管理与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的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进行计算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 权扣减或取消其津贴或绩效薪酬及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 内容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4035329-23cb-4532-a076-c792fbf28639.PDF ─────────┬──────────────────────────────────────────────── 2026-06-08 19:09│荃银高科(300087):总经理工作细则 ─────────┴──────────────────────────────────────────────── 荃银高科(300087):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a03728a-9f3d-423b-b048-647b41fe1030.PDF ─────────┬──────────────────────────────────────────────── 2026-06-08 19:07│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一、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庆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张庆一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庆一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一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董事会对张庆一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关于董事会秘书代行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姜业奎先生代 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姜业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0551-65320226 邮箱:winallseed2013@163.com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0e7b1f1-b5c1-4ace-aeb2-75cb97eb046a.PDF ─────────┬──────────────────────────────────────────────── 2026-06-08 19:07│荃银高科(300087):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晓 强先生、王合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上述聘任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荃银高科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a82e2e8-c4fb-4e11-ad82-c2183f79ba0b.PDF ─────────┬──────────────────────────────────────────────── 2026-06-08 19:07│荃银高科(30008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主要用于补偿其履职期间的时间投入、专业付出及相关成本,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12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按规定 实报实销,不纳入津贴范围;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及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津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目标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目标绩效年薪总额的比例不 低于50%,具体如下: 1、基本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人才来源、行业影响力及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 综合确定,按工作时间每月足额发放。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核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财务指标及重点战略事项等)和个 人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直接挂钩。绩效年薪的具体核算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3、现金补贴:依据公司福利制度,设置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过节费、防暑降温费等津补贴。 四、其他规定 (一)董事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津贴,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薪酬/津贴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董事的薪酬/津贴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 素适当调整。 (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 领取,不重复计算。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被免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天数折算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其实际有 效履职期间计算比例,待公司年度整体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全部完成后,结合该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前的实际考核得分及公司年度业绩达 成情况一并核算并发放,对于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免职、开除的,公司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绩效年薪。 3、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个人过错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停发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并对已发 放部分予以全额或比例追回。 4、方案的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情况,将在公司 2026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接受股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方案未尽事宜,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若方案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26726f2-b27a-4db6-b4ab-d7d662010049.PDF ─────────┬──────────────────────────────────────────────── 2026-06-08 19:06│荃银高科(30008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姜业奎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 如下: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了《总经理工作 细则》。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鉴于该议案涉及董 事薪酬,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决策。 四、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拟定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宋维波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张从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张晓强先生、王合勤先生为副总 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张晓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聘任王合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0fca2c1-6d7d-48e9-80ee-a352027dc090.PDF ─────────┬──────────────────────────────────────────────── 2026-06-02 16:56│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收到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公司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实际冻结金额 安徽荃银高科 招商银行股份 551903166510123 募集资金专户 250.83万元人民币 种业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合肥 公司 分行 二、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湖南省益阳市种植户夏中华等人因侵权责任纠纷,向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所致。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公司其他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使用限制等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联络法院,依法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 事项。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250.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5%,占比较小。该资金冻结事 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其 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上述涉及资金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其他资金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投入造成实 质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96d7592-25c3-416b-851e-4f51759666c7.PDF ─────────┬──────────────────────────────────────────────── 2026-06-02 16:56│荃银高科(30008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 17,487.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37%。其中,公司或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应诉的案件共15件,合计金额为 12,607.77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原告( 申请人)应诉的案件共 10件,合计金额 4,880.1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57c1322-e266-46e4-a8bc-c28d59ef94c3.PDF ─────────┬──────────────────────────────────────────────── 2026-05-08 19:40│荃银高科(300087):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荃银高科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荃银高科(300087):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荃银高科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b20d51a-b44b-4831-8990-8492e8fbeeef.PDF ─────────┬──────────────────────────────────────────────── 2026-05-01 00:00│荃银高科(300087):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届满,同 时根据公司 2025年业绩完成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11月19日回购股份18,134,236股。2020年 12月 16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170,000 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2022 年 11月 14 日,公司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 8,964,236股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存续期的前 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届满后,股票分三批解锁,自公司分别公告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 报告后解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50%、30%、2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完成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完成 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管理委员会已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 回手续,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对应批次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 根据公司 2025年业绩情况,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 亿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未完成考核指 标,剩余标的股票为 2,510,050 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2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 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批次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公司, 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a3e22ba7-6319-4ac5-8cb6-c05d8fa3a864.PDF ─────────┬──────────────────────────────────────────────── 2026-04-25 00:31│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8d259a-33c2-4c91-a2ca-b739ff8314db.PDF ─────────┬──────────────────────────────────────────────── 2026-04-24 21:15│荃银高科(30008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652,620.80 元,母公 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30,492,757.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 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14,391,644.0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7,781,724.51元,股本为 947,331,751股。 2、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发生 亏损,未能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47,366,587.55 94,733,175.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1,652,620.80 97,129,636.01 268,416,483.6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03,303,826.36 170,828,235.87 140,273,510.95 营业收入(元) 4,494,628,277.29 4,708,992,457.10 4,102,895,157.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14,391,644.0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47,781,724.5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2,099,762.6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2,114,429.5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2,099,762.6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4,405,573.1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 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将努力改善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效益,统筹好业绩稳定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798f309-9df5-471b-850c-7398de57afbf.PDF ─────────┬──────────────────────────────────────────────── 2026-04-24 21:11│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f67deb-51e6-4e0f-865c-2bdf892f3fb5.PDF ─────────┬──────────────────────────────────────────────── 2026-04-24 21:11│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07f1a3-e163-41b7-832a-289c54dc1e23.PDF ─────────┬──────────────────────────────────────────────── 2026-04-24 21:11│荃银高科(3000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8963afd-98d1-43c4-803a-3deb37a9f137.PDF ─────────┬──────────────────────────────────────────────── 2026-04-24 21:11│荃银高科(3000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荃银高科(3000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86ab4a-0cca-4ece-b81f-cc2bd4ca8340.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荃银高科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815 号),公司于 2021 年 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768,366 股,募集资金总额 549,999,989.2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 验资费、律师费合计 13,059,999.74 元,手续费 23,768.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36,916,221.13 元。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13,800 13,800 2 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11,700 10,300 3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68,166 30,900 合计 93,666 55,000 (三)募投项目历次变更及延期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5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由 30,900 万元缩减为 8,493 万元,并将调减的 22,407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6月 30 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和“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 2024 年 6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全资 孙公司宿州粮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6月 30 日调整至 2025 年 6月 30 日。 经 2026 年 1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6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标的资产于 2023 年 5月完成交割,标的 公司于 2023 年 6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在 2023-2026 年分期支付。截至目 前,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 集 资 金 募集资金 待支付 募集资金 扣 除 手 续 预计节余募集 承 诺 投 资 累计已投 款项 投资总额 费 的 银 行 资金金额(6)= 总额 入金额 (3) (4)= 利 息 和 现 (1)-(4)+(5) (1) (2) (2)+(3) 金管理收 入等(5) 收购河北 22,407 16,616.34 1,673.54 18,289.88 259.00 4,376.12 新纪元种 业有限公 司 67.90% 股权项目 注:待支付款项主要为根据本项目交易价款支付安排、业绩承诺及补偿有关条款,荃银高科应支付的第五笔股权转让款。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系新纪元未完成原定的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按照未完成比例 需向荃银高科支付相应业绩补偿款,业绩补偿款从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新纪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合计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 3,233.55 2,350.05 2,538.16 8,121.76 净利润 2、业绩承诺额 3,100.00 3,320.00 3,530.00 9,950.00 3、业绩承诺完成率 104.31% 70.78% 71.90% 81.63%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有关条款,业绩承诺方累积应补偿金额为 4,117.12 万元,该部分款项自荃银高科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 除,最终荃银高科收购新纪元67.90%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为 18,289.88 万元。该交易对价低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 22,407 万元,造成募集资金的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已经结项,并即将完成所有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376.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支付款项1,673.54 万元(第五笔股权转让款)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与新纪元第五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将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荃银高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f818dc7-da93-4e85-a8f9-24edca0c3c10.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100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1 1-3 的审核报告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 1-3 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TEL:010-6600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1002 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荃银高科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董事会的责任 荃银高科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荃银高科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荃银高科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査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荃银高科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荃银高科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7da33a-5411-4388-8d22-06a4a6300a98.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ad0a70e-ee3e-43f7-a138-e5cae2e5f171.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24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245 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荃银高科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荃银高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荃银高科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4f9e80-a8e6-47e9-9f30-311add93e7b9.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股东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股东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86e4b3-38e7-4412-aae8-f05f26752fda.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b5ed74-3e63-4e0b-82c2-e375387c791f.PDF ─────────┬──────────────────────────────────────────────── 2026-04-24 21:10│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f34a03a-7935-4c81-b2c4-4fa3ed10e981.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69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 1 1-2 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与中化 2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1 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至 1001-26 (100037)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693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09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荃银高科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5 年度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荃银高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荃银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荃银 高科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荃银高科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荃银高科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0b62c9-f105-42c4-a29f-1166f74ac784.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 ─────────┴────────────────────────────────────────────────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07万元收购程柱、赵泽庶、李廷囡、韩悦、姚一平、程升持有的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 ”或“标的公司”)67.9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新纪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程柱、赵泽庶、李廷囡、韩悦、姚一平、程升(以下合称“新纪元业绩承诺方”或“乙方”)就标的公司业绩承 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作出承诺: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100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320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530 万元,承诺期(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950万元。交易对方按照2023-2025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向荃银高科(股权 转让协议中为“甲方”)作出业绩承诺。 2、业绩补偿。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当期期末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值,乙方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若标的公司当期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的,甲方有权按照业绩实现比例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视为乙方向 甲方支付的现金补偿,最终在业绩承诺期到期后一次性结算。 (1)若标的公司当期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且为正的,甲方当期按照业绩比例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 应付股权转让款=[(实际当期实现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100%]×股权转让款×20%,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股权转让款×20% -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 (2)若标的公司当期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且为负的,甲方当期股权转让款视为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不再向乙方支付当期 股权转让款。 (3)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标的公司实现业绩承诺期的累计承诺净利润9,950万元的,乙方已支付或扣除的业绩补偿甲方予以全 部返还。 若未实现业绩承诺期的累计承诺净利润9,950万元的,乙方应当支付补偿金额计算标准如下:累积补偿金额=[(承诺期累计承诺 净利润–标的公司承诺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100%]×全部股权转让款。(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股权转 让的总价款。) 若乙方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合计超过累积补偿金额的,甲方将差额部分予以返还;若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合计少于累积补偿 金额,甲方有权自第五笔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自上市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新纪元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合计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 32,335,529.49 23,500,531.40 25,381,556.14 81,217,617.03 利润 2、业绩承诺额 31,000,000.00 33,200,000.00 35,300,000.00 99,500,000.00 3、业绩承诺完成率 104.31% 70.78% 71.90% 81.63% 如上所述,经审计,新纪元业绩承诺方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1.90%,累计完成率为81.63%。 新纪元2025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主要原因系: ①市场供大于求,行业库存高,品种利润被压缩。玉米收购价持续偏弱,农户购种积极性降低,公司高端品种推广受阻。②公司 主销品种推广年限久,价格下滑导致渠道利润薄,以及受市场低端种子销售冲击,挤压了公司正常销量。 未来,荃银高科将协同新纪元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提升业绩: ①科研协同深化:建立常态化的种质资源共享机制,明确交流流程与权益分配;制定生物育种技术联合攻关计划,加速新纪元现 有品种的定向改良。 ②管理营销赋能:导入荃银高科良好的运营模式与内控标准,派驻精干团队支持,协助提升管理效率;共享市场渠道与品牌资源 ,针对新纪元品种特性制定差异化营销方案。 ③外部资源整合:围绕新纪元核心市场生态区域,有针对性地筛选引进适应性强的突破性品种;建立引进品种的本地化测试与快 速改良通道,缩短转化周期。 四、关于新纪元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补偿的说明 (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 ①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实际当期实现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100%]×股权转让款×20%,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股权 转让款×20%-当期应付股权转让款。 ②新纪元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标的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期的累计承诺净利润9,950万元的,乙方应当支付补偿金额计算标准如 下:累积补偿金额=[(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承诺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100%]×全部股权转让 款。(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 若乙方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合计超过累积补偿金额的,甲方将差额部分予以返还;若当期已支付的现金补偿合计少于累积补偿 金额,甲方有权自第五笔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自上市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2)2025年度业绩补偿金额 ①当期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 2,538.16÷ 3,530)× 100%× 22,407×20%=3,222.24万元; ②当期扣除的股权转让款视同为乙方当期支付的现金补偿=22,407×20%-3,222.24=1,259.16万元。 注:根据新纪元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已扣除1,309.26万元股权转让款为2024年度乙方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 (3)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及剩余应扣除补偿款 新纪元业绩承诺期(2023年度至2025年度)已经届满,乙方应当支付的累积补偿金额=[(9,950–8,121.76)÷9,950×100%]×22, 407=4,117.12万元。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分别扣除1,309.26万元、1259.16万元股权转让款作为乙方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公司还应扣除乙方 补偿款为: 4,117.12-1,309.26-1259.16=1,548.70万元; (4)第五笔(即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应支付金额 扣除后乙方剩余应支付的补偿款后,荃银高科应支付乙方第五笔股权转让款的金额为:3,222.24-1548.70=1,673.54万元。 结合乙方实际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荃银高科收购新纪元67.9%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为22,407-4,117.12=18,289.88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45629c-73e0-4aea-95ec-f4a71feaa3b4.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举行 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提前向投资 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宋维波先生、财务总监刘俊茹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庆一先生、独立董事王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4e0dbc2-84a6-4b5b-b0f9-8324e538f4d8.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93a3c39-5866-4311-8eda-88ae62a7170b.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9d56159-18c1-4ec4-ae28-8e54e43204d9.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王丰、韩良、张永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丰、韩良、张永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5ca829-287c-4d2a-9fd5-32e001a75f25.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917bff-f0bc-4510-b975-b3108baa7aa1.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荃银高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专项说明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68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687 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009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荃银高科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荃银高科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荃银高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荃银高科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荃银高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荃银高科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ee5158-db06-4b55-a2d5-5577e24cc539.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 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 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 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 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 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 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05a191-4e8a-419c-a00a-9c6503b431c1.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688 号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荃银高科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荃银高科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荃银高科董事会的责任,这 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荃银高科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荃银高科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荃银高科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8ba8dc-d6ba-4844-895a-f104b2390cc8.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f00e93-2b32-4bde-b925-afab88842bc1.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荃银高科(300087):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dcf455c-1759-4043-958e-10166ace4131.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事务所”或“会计师”)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公司董事会现 就 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毕马威华振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基础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销售酒粮业务相关应收款项的存在性和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和附注五、6所述,于 2024年 12月 31日,荃银高科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子公司四川荃银生 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荃银生物”)与三家酒厂因酒粮销售相关的交易而确认的应收账款人民币 3,277.59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日:人民币 3,277.59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816.12 万元(2023 年 12 月31日:人民币 65.55万元),账面价值为 人民币 2,461.47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3,212.04 万元),以及与贵州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原值人民币 688.29 万元(2 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688.29 万元),坏账准备人民币 688.29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日:人民币 0元),账面价值人民币 0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688.29万元)。 毕马威华振事务所无法对荃银高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2024 年度合并 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2024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信用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二)存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所述,于 2024年 12月 31日,荃银高科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分别包括与辽宁某公司采购 /合作相关的玉米种子存货原值人民币35,561.49万元及人民币 17,273.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人民币 523.52万元及人民币 51 8.20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35,037.97万元及人民币 16,755.10万元。上述存货是由荃银高科 2023年向辽宁某公司采购并于 2024年收到的玉米种子存货,以及荃银高科子公司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公司辽西分公司(以下简称“荃优辽西分公司”)2024年基 于从该公司获得的品种使用权而制种生产的玉米种子存货两部分组成。 毕马威华振事务所无法对荃银高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以及 2024年度合并 利润表及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也无法确 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二、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针对保留意见事项一: 2024 年度报告报出后公司高度重视,对荃银生物的酒粮业务全面深入进行梳理,重点针对保留意见中提到的三家酒厂的业务以 及应收款回款情况进行核对调查。调查发现三家酒厂与贵州某公司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三家酒厂的经营状况受到酒类企业行情影响 出现困难,贵州某公司自 2023 年也已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公司认为应对三家酒厂的应收款项自发生之日起的减值损失重新考虑。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针对保留意见事项中的三家酒厂的应收款在 2024 年底按照 100%比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一影响已消除。 针对保留意见事项二: 2025 年由于市场价格战和自然灾害影响,玉米种子销售不及预期,基于此,公司判断期末玉米种子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 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分别对玉米种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变 现净值进行评估。根据中水致远提供的评估报告,公司在 2025 年度已按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 准备。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二影响已消除。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相关事项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全部消除,公司编制的专 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整改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d89f118-11a9-49a9-bcee-a8fcabfc09e8.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f31d6c5-e477-4e59-a733-a5495b811f8c.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54f09a-8808-41a1-8c9f-b83698d35685.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 ,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 .4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8亿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约为6.20亿元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为更好地满足和适应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和规范化治理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 结果,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并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独董现场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交接情况、审计策略、审计风险及关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 25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该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 大错报或漏报。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时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7dcf99d-3b2f-4f1d-9ffe-d9a4df80c89d.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斌) ─────────┴──────────────────────────────────────────────── 荃银高科(3000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6349d2-9c89-4a87-b3d0-acdd722b88b8.PDF ─────────┬──────────────────────────────────────────────── 2026-04-24 21:09│荃银高科(300087):荃银高科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本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工作小组风 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任常务副组长,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部 、审计部、证券部、公司办公室等人员组成。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 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 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工作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 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 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年报,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工作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财务公 司存款的时点数,采用定期形式向董事会报告。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财务公司存款发生异动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措施, 则采用临时报告形式。第六条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一)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年以上未偿还; (五)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报告。领导工作组应及时了解信息,整理分析 后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九条 领导工作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协商进驻现场 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 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置方案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2、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本公司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由本公司领导工作组和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寻求解决 风险的办法。必要时,可共同起草文件,向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请示。 第十一条 公司必要时应要求财务公司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 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三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工作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 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四条 领导工作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 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 本预案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荃银高科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f94810-e183-4d9b-8a88-57ae7f81e6a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荃银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2807.PDF ─────────┬──────────────────────────────────────────────── 2026-04-25│荃银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2821.PDF ─────────┬──────────────────────────────────────────────── 2025-10-30│荃银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10.PDF ─────────┬──────────────────────────────────────────────── 2025-08-28│荃银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091.PDF ─────────┬──────────────────────────────────────────────── 2025-04-30│荃银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4133.PDF ─────────┬──────────────────────────────────────────────── 2025-04-30│荃银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4631.PDF ─────────┬──────────────────────────────────────────────── 2024-10-26│荃银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890.PDF ─────────┬──────────────────────────────────────────────── 2024-08-27│荃银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7249.PDF ─────────┬──────────────────────────────────────────────── 2024-04-25│荃银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29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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