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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88(长信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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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88 长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7 18:02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27 17:56 │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7:55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 ├─────────┼──────────────────────────────────────────────┤ │2026-05-26 18:47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8:34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4 │长信科技(300088):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7:32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18:42 │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8:41 │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8:41 │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6-17 18:02│长信科技(3000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2 026 年 6 月 16 日、2026 年 6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7f3094c-155c-4e4e-9076-d6c974bc5c0f.PDF ─────────┬──────────────────────────────────────────────── 2026-05-27 17:56│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高前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融资租赁款)向 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0046f99-93d5-4c47-98be-19ef591eb970.PDF ─────────┬──────────────────────────────────────────────── 2026-05-27 17:55│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算力业务尚处于业务拓展初期,行业运营经验相对不足,存在市 场拓展、技术运维及项目管理等潜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触控显示相关业务,整体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变化,算力业务对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1、交易风险:购买资产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 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购买资产存在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的风险。 2、资金及其他风险: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受行业政策、市场价格波动、供应链及资金筹备的有效性、不可抗力等多重因素影响, 导致最终购买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融资租赁款),预计会增加公司有息负债 规模,导致利息支出持续增加,未来期间财务费用存在大幅上升风险,预计对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次采购标的为高性能服务器,相 关采购设备主要应用于算力相关业务,可能在未来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智算”)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多家供应商(以下合并简称“X”)采购 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长信智算购买服务器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按照规则披露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服务器 (二)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三)用 途:算力服务业务 (四)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标的所在地:深圳 (六)标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七)标的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八)定价依据: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九)其他说明:长信智算本次购买的资产未经出售方使用,为其生产并出售的产品,不存在相关使用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价格为 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价格。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二)支付方式: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三)支付期限: 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及附件自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生效时间及协议有效期:除非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终止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以各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七)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协议各方协商确认 (八)交易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融资租赁款) (九)标的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十)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长信智算购买服务器主要用于为客户提 供算力服务,购买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采购合计 30 亿元算力服务器,是公司子公司长信智算开展市场化算力服务业务的核心战略性投入。本次投入将全面夯实 智算业务硬件基础,加速大型规模化算力集群布局与落地,有效赋能公司算力业务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稳步培育第二增长曲线,持 续构建“传统显示主业+新兴算力产业”双轮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对于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与 长期经营价值,具备深远且关键的战略意义。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资金主要来源 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融资租赁款项等),预计将适度增加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后续利息支出及财务费用或将阶段性上行,短期 内或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承压影响。 公司算力业务尚处于拓展初期,存在市场拓展、技术运维、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及行业竞争等不确定性风险,项目落地与盈利实 现存在不及预期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e5e27b3-801f-4de6-bf35-8b2e6431d533.PDF ─────────┬──────────────────────────────────────────────── 2026-05-26 18:47│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752,6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476,980,979 股为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23,849,048.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123,849,048.95 元 ÷ 2,497,733,579 股×10 = 0.495845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845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0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476,980,979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23,849,04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 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25年度,发放范围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0,752,6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 份20,752,6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97,733,57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0,752,600股后的总股 本2,476,980,979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6月0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06月0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06月0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06月0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6月0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81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00*****737 高前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5月25日 至 登记日:2026年06月0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23,849,048.95 元 ÷ 2,497,733,579 股 = 0 .0495845 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派息(含税):0.495845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845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唱弛 咨询电话:0553-2396102 传真:0553-5843520 八、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753d983-e313-4c37-b235-1331a54e4895.PDF ─────────┬──────────────────────────────────────────────── 2026-05-18 18:34│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1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前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669 人,代表股份 455,850,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03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12,686,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609%;本次股东会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66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3,163,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742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59,465,8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 0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52,539,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7%;反对2,195,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5%;弃权1,115,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78,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22%;反对2,195,0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8%;弃权1,115,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 7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52,532,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2%;反对2,195,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5%;弃权1,122,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7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360%;反对2,195,0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8%;弃权1,12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 3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52,529,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5%;反对2,192,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9%;弃权1,128,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68,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91%;反对2,192,0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8%;弃权1,128,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 7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52,219,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6%;反对2,587,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6%;弃权1,042,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658,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34%;反对2,587,4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72%;弃权1,042,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 9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2,305,4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4%;反对2,432,1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5%;弃权1,112,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744,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16%;反对2,432,1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85%;弃权1,11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 9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52,518,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2%;反对2,224,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9%;弃权1,107,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57,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44%;反对2,224,2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82%;弃权1,107,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 7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04,248,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30%;反对34,379,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3%;弃权1,045,475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64,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68%;反对34,379,15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181%;弃权1,045,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 151%。 关联股东高前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52,504,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0%;反对2,220,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2%;弃权1,125,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42,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04%;反对2,220,7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1%;弃权1,125,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 9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52,454,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52%;反对2,260,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弃权1,134,875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93,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70%;反对2,260,2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4%;弃权1,134,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 1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674,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1%;反对2,406,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0%;弃权1,094,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787,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19%;反对2,406,5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3%;弃权1,094,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 88%。 关联股东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高前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2,499,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反对2,279,1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弃权1,071,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938,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05%;反对2,279,1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0%;弃权1,071,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 4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63c9c25-b65e-40cf-a5fc-f6693ca1fdf8.PDF ─────────┬──────────────────────────────────────────────── 2026-05-18 18:34│长信科技(300088):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长信科技(300088):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5b3d161-4070-41a3-849c-9a07593ee9c4.PDF ─────────┬──────────────────────────────────────────────── 2026-05-12 17:32│长信科技(30008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0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以下简称“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 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代表。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于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2a62f7a-461c-4b3d-86fc-c02cfeca5793.PDF ─────────┬──────────────────────────────────────────────── 2026-04-27 18:42│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ef412e-b875-4724-a2a4-2cb8663c9999.PDF ─────────┬──────────────────────────────────────────────── 2026-04-27 18:41│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d6bf01d-6bbb-4030-bdc4-dc7161da2989.PDF ─────────┬──────────────────────────────────────────────── 2026-04-27 18:41│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6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高前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7d13e7-a7eb-494c-8716-530fca70fe89.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425b92c-acb2-4412-8509-11a9952ba150.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168e0cd-23bf-4a3d-911f-2b005c51e6a7.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 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 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 导思想,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长信科技成立于2000年4月,2010年5月于创业板上市,为芜湖市首家创业板上市企业。公司深耕触控显示行业20余年,已成为全 球汽车电子及消费电子产业的领跑者之一,依托于公司高素质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团队,及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 ,与产业合作伙伴已相继在车载触控显示模组、显示面板薄化、高端显示模组、真空镀膜产品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前瞻性技术和产品, 建立起汽车电子和消费电子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高度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现有市 场和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现有各子公司的市场和客户资源的协同性,不断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 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业务合作,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增加优质客户群体,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实质客户群,进而大幅度提升订 单量和订单质量,实现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为1,157,284.08万元,增幅达4.66%。 二、强化技术引领创新,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以博士、硕士为首的技术研发团队,专业覆盖车载触控显示器件及一体化技术、显示模组及全贴合技术、玻璃薄化技术 、柔性触控技术、真空镀膜技术、精密光电子图形技术、精密涂布技术等专业学科。公司研发团队被批准为安徽省第二批“115”产 业创新团队、芜湖市首批“555” 产业创新团队、芜湖市首批“5111”产业创新团队。 通过不断创新,现已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真空薄膜材料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触控显示材料与器件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芜湖市重点研发创 新平台—新型触控显示器件及一体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988件,其中发明专利81件,实用新型907件;同时,截止2026年3月末,公司目前正在申请的专利为48件,其中发明专利14件,实用 新型34件。 公司在触控显示关键器件领域积累了20余年的专业生产经验,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创新 、管理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品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平稳发展。公司将 重点在柔性OLED及中大尺寸TFT显示模组、柔性折叠智能终端相关材料、智能座舱显示器件等方面,持续并大力度投入资源,做好产 品、工艺技术和人才准备,适时切入新市场。 三、切实履行分红策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长信科技自2010年上市至今已经实现连续15年现金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1.07亿元,年均分红率达31%。公司每年在综合考虑 年度盈利、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前提下,合理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馈公司股东。 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分红,公司与各利益相关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创造优良的价值回报,进一步推动企业健 康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 制,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会为 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以《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为主线的制度体系,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 定健康发展。 2023年9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公司积极推动独董制度改革落地实施,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为独董进一步发挥其履职独立性及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司治理各项配套 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 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准确、及时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元 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投资者接待热线、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 会、路演与反路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韧性的必由之路。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 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 果,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73f87d-5117-4500-ad4e-b30f7f655112.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56159ef-3613-4888-8324-2e9ec2f2236f.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9a04495-65b0-4cbd-9673-fd92fbddc81d.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 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事前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 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5830aac-e58f-46f3-91ea-11ce496115a8.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号 )核准,公司于 2019年 3月 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68.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31.7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30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3,584.5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万元,且募集资金账 户均已办理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 年 3月 2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资项目名称 触控显示模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信立支行 2010133009100051508 — 已销户 块一体化项 建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44050177780800002575 — 已销户 目——智能 华夏银行东莞分行 14850000000668611 — 已销户 穿戴项目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1307018829200128974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553900043310216 — 已销户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19150000000097601 — 已销户 合 计 0.00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 累计实际投入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23,584.55 项目的投入情况 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fd9683-66c5-4e25-8977-99be939837ec.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6 年 4 月 24 日,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 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000630.SZ)、兴业股份(603928.SH)、五洲医疗(30097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柏诚股份(601133.SH)、锐新科技(300828.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信科技(300088.SZ)、六国化工(600470.SH)、浙数文化(6006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 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30f40b-6bf0-43b3-b905-aff35166455c.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 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000630.SZ)、兴业股份(603928.SH)、五洲医疗(30097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柏诚股份(601133.SH)、锐新科技(300828.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信科技(300088.SZ)、六国化工(600470.SH)、浙数文化(6006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 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 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 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 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八、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a4a819-d503-4a13-a29e-6909c80c66f0.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 19 号》”),就“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 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事项的后续计量账务处理、新旧衔接 进行了明确,并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7dc6104-5e6e-44a5-8903-712a4219c81f.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07ff466-bdf0-4f80-a24a-37eaf4d30a60.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4c7d41-863a-4a57-adcf-9597a82377f0.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f20e8b3-4455-4389-8fe1-13a62f56f04f.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c67d5a-d4f3-4e4f-acdb-946f700fa5ae.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报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47f13fd-2a46-4153-b868-ef5b6c0eb429.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向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 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长信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长信科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3e8488a-a0a0-4ccc-afe6-858ef0eef13e.PDF ─────────┬──────────────────────────────────────────────── 2026-04-26 16:33│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da9de4b-a563-4d47-aff8-94e3012caa0e.PDF ─────────┬──────────────────────────────────────────────── 2026-04-26 16:32│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dffb2a6-262d-4382-8e3b-e77ee911cb61.PDF ─────────┬──────────────────────────────────────────────── 2026-04-26 16:30│长信科技(3000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110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108号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314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长信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长信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长信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长信科技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长信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长信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9420635-6600-4b9f-881e-4c5d9d275b9a.PDF ─────────┬──────────────────────────────────────────────── 2026-04-26 16:30│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c778d34-3496-44ef-a25b-4a8e17c6b7be.PDF ─────────┬──────────────────────────────────────────────── 2026-04-26 16:30│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322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3229号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信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信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4167613-6c3f-4804-94b0-fd60eaa63f6d.PDF ─────────┬──────────────────────────────────────────────── 2026-04-26 16:30│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110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 -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1109号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信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长信科技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长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长信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长信科技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信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145a7f1-59a2-44b9-a1dc-13e3d99e12a5.PDF ─────────┬──────────────────────────────────────────────── 2026-04-26 16:30│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的专项报告》 9.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2、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议案 7.00,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2)议案 10.00,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8:30-13:30 2、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携带上 述证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唱弛 (2)电话:0553-2396102 (3)传真:0553-5849189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长信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f03eba-53ad-4bf1-af8b-90ffe83dd502.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修订稿) ─────────┴──────────────────────────────────────────────── 第一条 为发挥独立董事在治理中的作用,更好的保障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芜湖长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 万元(大写:捌万元整)。第四条 本办法所述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津贴,并由 公司根据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方式为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及具体发放事宜由公司董事长负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履行以下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统一由公司据实予以报销: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公司股东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fd87e8a-3c53-406f-a916-8fc96d20c38e.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华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明确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华林,1989年毕业于安徽化工学校化学工艺专业;1995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合 肥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89-1992年,工作于安徽省化工研究院;1995年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工作;2 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8次,列席股东会共3次,均亲自 出席。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公 司重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高 管任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 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 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 内部审计人员等进行深入沟通,平时亦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及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重大项目的 进展及财务状况,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建议,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时 间达到15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铁路基金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舟山信臻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1,462.01万元收购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 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新显”)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长信新显合计43.8571%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 长信新显的股权比例由42.8571%提升至86.7142%。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 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 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审议及披露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提名董事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0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原非独立董事李强先生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提名李珺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 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华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5346401-9673-43ec-a81c-9b715909fdc6.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权责利相匹配的 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 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 取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收入水平与工作目标及公司效益挂钩的原则; 3、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及高质量发展; 4、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 际情况; 5、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含税)构成及标准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董事津贴,同时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 同约定薪酬为准。 2、独立董事的任职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8万元/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 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公司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实施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考核周期的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并且应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绩效薪酬占比的要求;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 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条 公司年度净利润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若未 下降,公司应在相关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董事会可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性及人才战略,对特定情形下的薪酬决定机制进 行差异化安排。公司对属于行业内“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考同类可比市 场薪酬价位较高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薪酬就高的原则确定薪酬标准,不得因兼职而重复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更的(调离或调入),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薪 酬核算方法从发生岗位变更的当月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为提高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促进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达成,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方式对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配套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以现金方式发放。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现金和/或 公司确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并接受公司有关考核办法的约束。 第十六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从津贴或基本月薪中扣除: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 1、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 2、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 4、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挂钩,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进行相应调整。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 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 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 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薪酬的止付与追索: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情形的,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停止支付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2、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考 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公司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其责任程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追回其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已获得的全部 或部分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 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四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 案,并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53652b5-8e09-4b0b-ba2d-a17988d147cd.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昆)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罗昆,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研究生导师。曾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 者;入选安徽省“江淮文化名家”青年英才工程,现为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教指委委员、MBA案例中心主任,兼任中国 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理事,全国MBA百优案例评审专家,安徽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专家;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8次,列席股东会共3次,均亲自 出席。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详尽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高 管任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 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 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 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相关报道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铁路基金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舟山信臻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1,462.01万元收购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 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新显”)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长信新显合计43.8571%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 长信新显的股权比例由42.8571%提升至86.7142%。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 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 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审议及披露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提名董事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0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原非独立董事李强先生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提名李珺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 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罗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57d0de-f59c-4c70-acc7-515d5716684e.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宏,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安徽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皖东机械厂财务科会计,安徽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助理,安徽省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安徽皖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安徽分所所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8次,列席股东会共3次,均亲自 出席。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如下 :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听 取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工作进度, 积极参与讨论、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勤勉、公正、客观地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高 管任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 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 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 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相关报道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铁路基金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舟山信臻持有长信新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1,462.01万元收购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 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新显”)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长信新显合计43.8571%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 长信新显的股权比例由42.8571%提升至86.7142%。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 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 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审议及披露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提名董事情况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0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原非独立董事李强先生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提名李珺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 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d83519-e03d-4274-b4f5-40122dd130dd.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长信科技(30008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018eb2-d1f1-42c7-9482-e807666b9b8b.PDF ─────────┬──────────────────────────────────────────────── 2026-04-26 16:29│长信科技(3000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钱军) ─────────┴──────────────────────────────────────────────── 长信科技(3000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钱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19b36d-074b-46aa-a9af-20dc3c8f52ac.PDF ─────────┬──────────────────────────────────────────────── 2026-03-31 18:42│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关于子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算力业务尚处于业务拓展初期,该合同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整体业务布局不构成重大影响。合同约定含税总金额 26,188.80 万元为五年服务期合计金额,收入将在五年内分期确认 ,对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触控显示相关业务,整体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智算”)与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通青海绿算”)签订的《算力服务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 26,188.80 万元,合同服务期五年,合同签订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的情况 2026 年 3 月,联通青海绿算委托长信智算提供算力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双方算 力服务合作关系相关事宜,签订《算力服务合同》。 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锦川大道 200 号 4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守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3MADKJ3FP0B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与系统集成,开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网络安全相关业务;同时销售 各类软硬件及智能设备,并提供设备租赁、维修维护和工程管理配套服务等业务。 2、联通青海绿算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未与联通青海绿算发生类似交易。 4、联通青海绿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1、经双方商定,合同为 5 年服务期,甲方向乙方共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壹佰捌拾捌万捌仟元 整(小写¥261,888,000.00元整),该总价款包括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终验合格且服务启动后 5年的算力服务费用。 2、乙方为算力服务提供方,主要负责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算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平台模型适配迁移服务、组网调优及运维保 障及服务准备、设备质保售后服务、运维保障、SLA 服务、软件服务等服务;项目服务准备期为合同签订后60 个自然日,服务期限 自项目服务启动的第 1个月至第 60 个月。 以合同约定共同签署服务启动确认文件后起开始计费,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个月的服务费作为预付款。首个 季度的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零玖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3,094,400.00 元整),合同共分20 期,在双方根据合同 约定共同签署服务启动确认文件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应支付的每期的服务费,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 3、违约责任: 因乙方维保服务未履行到位造成甲方客户业务中断受阻,导致甲方客户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支付当期或多期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 拒绝或延期向乙方支付当期或多期服务费用,该行为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自甲方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向乙方付款则视为甲方逾期付费,除须及时向乙方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 1日应向乙方缴 纳本季度费用所欠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每多逾期1 日应向乙方缴纳本季度费用所欠金额(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但不免除甲方应支付欠费以及违约金。暂停服务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乙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欠费及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剩余合同期内应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金额。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信智算签署的《算力服务合同》属于公司在算力业务的初期探索项目,尚处于战略布局与市场拓展阶段,对公司整体生产 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合同总金额 26,188.80 万元将在 5年服务期内按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单期确认金额较小,对当期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算力相关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结构及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五 年,合同总金额将依据实际服务提供进度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单期确认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有 限。合同虽设定了包括客户长期违约等情形下的终止条款,但即便发生提前终止,亦仅影响未来尚未履行部分的预期收益,已履约部 分仍可按准则确认收入,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运营、资产完整性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芜湖长信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算力服务合同(一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6fd104-fb0b-44cb-a5b7-4b4c20adf708.PDF ─────────┬──────────────────────────────────────────────── 2026-01-26 18:46│长信科技(3000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长信科技(3000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e9151204-ab1d-40a9-8aad-9d49a918e85c.PDF ─────────┬──────────────────────────────────────────────── 2026-01-26 18:46│长信科技(3000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 │成... ─────────┴──────────────────────────────────────────────── 长信科技(3000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ccc85cd6-0613-4175-a8cb-4f07e8516b83.PDF ─────────┬──────────────────────────────────────────────── 2025-12-31 16:48│长信科技(30008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信科技”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编号:2025-069),《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的方式、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会议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提 前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4: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 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3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15,35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 8058%。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修改《 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情况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同意507,980,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8%;反对7,195,07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1%;弃权1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478,337,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68%;反对36,823,2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52%;弃权1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478,316,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28%;反对36,783,2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74%;弃权25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同意478,530,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度>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42%;反对36,629,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75%;弃权19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9a6da34c-3c2e-46be-ba6f-48d36a851742.PDF ─────────┬──────────────────────────────────────────────── 2025-12-31 16:48│长信科技(3000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前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638人,代表股份 515,356,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05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59,81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635%;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6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5,542,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242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71,719,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95 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7,980,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8%;反对7,195,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1%;弃权1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16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206%;反对7,195,07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41%;弃权1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 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8,337,3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68%;反对36,823,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2%;弃权1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24,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09%;反对36,823,25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69%;弃权1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8,316,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28%;反对36,783,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74%;弃权25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03,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33%;反对36,783,25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49%;弃权2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 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8,530,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42%;反对36,629,1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5%;弃权19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71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978%;反对36,629,15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475%;弃权1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 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46a7af1-64d1-43a9-bb4f-f13d47c772da.PDF ─────────┬──────────────────────────────────────────────── 2025-12-31 16:48│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章程(2025年12月) ─────────┴──────────────────────────────────────────────── 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359c36e-aabc-465b-8860-9f5a6aa6c30f.PDF ─────────┬──────────────────────────────────────────────── 2025-12-15 18:56│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5年12月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 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章程变更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持公司治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第(1)、(2)、(4)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下午14:00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4810be3-7a46-44bf-9fc8-2c25027cb15b.PDF ─────────┬──────────────────────────────────────────────── 2025-12-15 18:55│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信科技(300088):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49733b1-387f-4760-8cd2-1367f3c90143.PDF ─────────┬──────────────────────────────────────────────── 2025-12-15 18:54│长信科技(3000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案》 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2.03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8:30-13:30 2、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以东长信科技园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携带上 述证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唱弛 (2)电话:0553-2396102 (3)传真:0553-5849189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836025e-92a3-432b-b1ba-6c5102dfeca7.PDF ─────────┬──────────────────────────────────────────────── 2025-12-15 18:54│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 长信科技(300088):长信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05776f6d-ba1e-4865-ba0a-5a256b8aca3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长信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418.PDF ─────────┬──────────────────────────────────────────────── 2026-04-27│长信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5266.PDF ─────────┬──────────────────────────────────────────────── 2025-10-29│长信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323.PDF ─────────┬──────────────────────────────────────────────── 2025-08-28│长信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706.PDF ─────────┬──────────────────────────────────────────────── 2025-04-26│长信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043.PDF ─────────┬──────────────────────────────────────────────── 2025-04-25│长信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484.PDF ─────────┬──────────────────────────────────────────────── 2024-10-25│长信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833.PDF ─────────┬──────────────────────────────────────────────── 2024-08-29│长信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883.PDF ─────────┬──────────────────────────────────────────────── 2024-04-26│长信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28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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