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2 科新机电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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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5:54 │科新机电(300092):东北证券关于科新机电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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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 │科新机电(30009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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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 │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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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 │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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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6 │科新机电(3000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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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科新机电(300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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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科新机电(3000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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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科新机电(30009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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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科新机电(30009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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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科新机电(30009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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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5:54│科新机电(300092):东北证券关于科新机电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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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东北证券关于科新机电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de0200d-c66b-40ef-a5ca-6e842e51e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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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科新机电(30009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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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四
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强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强凯先生由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保持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ebaae011-99f1-48aa-9566-9342ce616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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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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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29ad80c0-aaa0-4f9d-9f9b-fd75e56b4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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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8:44│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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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7c35ee71-5119-48bb-9a57-fd181a96c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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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6│科新机电(3000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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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科新机电;股票代码:300092)股票价格于 2025 年 9月 2日至
2025 年 9月 3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
上报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的相关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4d9cee38-9561-4ab1-9d37-e45a3a44b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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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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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301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
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
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
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请于2025年9月8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来信请寄: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618400。
2、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登记地点: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辉、曾小伟 联系电话:0838-8265111
联系传真:0838-8501288 电子邮箱:comelec@sckxjd.com
(三)本次股东会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ffd71eb-f3e8-4f7c-90b8-4a194e1e8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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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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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003acef-b53a-4506-8062-6140114fb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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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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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11c81d6d-6c1e-4494-9545-66a264db3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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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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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37e35392-1f69-407e-949d-6004ba5a9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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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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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e5ba6627-17bf-47a3-88fd-af1f8e76b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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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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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
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
问题进行实地考察。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
料。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二)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书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审阅经初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反馈结果;
(四)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五)年审结束后,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并续聘为下一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改聘下一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书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
股东会审议;
(六) 在审计期间,如确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
评价,并在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上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
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
工作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
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应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七条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内部
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与上述年报工作有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0aeb094-080f-430c-a7a9-c62091ad8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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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科新机电(300092):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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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三名独立董事;3、其他一名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投资评审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负责发展
战略研究的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投资、重大资本运作或兼并收购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对以上事项的专家评审会;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的重大投资、资本运作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
(二)参与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的洽谈;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向
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项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或讨论结果书面
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若出现紧急、
特殊情况需及时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会议可不受本款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
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人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
序采取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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