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3 *ST金刚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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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22 │*ST金刚(300093):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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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22 │*ST金刚(30009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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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 │*ST金刚(30009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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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 │*ST金刚(30009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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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 │*ST金刚(300093):关于向部分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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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2 │*ST金刚(300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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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14 │*ST金刚(300093):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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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32 │*ST金刚(300093):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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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32 │*ST金刚(300093):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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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32 │*ST金刚(30009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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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22│*ST金刚(300093):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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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5年 5月 27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 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及开展不超过 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前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日止。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公司及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担保及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孙公司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数智”)与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及其全资孙公司广东昊信科达智
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信科达”)于 2025年 6月 27日签署《借款合同》,昊信科达向金刚数智提供额度不超过 190,000,0
00元的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 5.5%,借款资金已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开展算力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昊信科达与欧昊集团签署《证券质押合同》,由欧昊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2,400万股股份为金刚数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
担保。欧昊集团本次质押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桥园路1号1幢1层116室
法定代表人:王泽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EMBEY82Q
成立日期:2025年 06月 23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刚玻璃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
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信息安全
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未有相关审计数据。
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人: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1、被担保方: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3、质押物:公司 2,400万股股票
4、担保金额(主债权金额):19,000万元
5、主债权本金的融资期限: 2025年 6月 27日至 2026年 7月 30日
6、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于主债权项下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及其他(律师服务费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等一切债权人维权费用)。
7、生效条件:本合同经质押双方签署后生效。
8、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质押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事项无偿提供质押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昊信科达与欧昊集团签署的《证券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718e923e-b4be-4955-be36-32b1978d4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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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22│*ST金刚(30009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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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1d03333e-b2b5-4316-8bf7-ed2bac2c1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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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ST金刚(30009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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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90830e1d-d6af-49be-b9a4-20772ff2f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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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ST金刚(300093):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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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的 324,000,000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其中261,000,000股为首发后限售股,63,000,000股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216,000,000 股增加至 540,000,000 股。上述 324,000,000股转增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甘
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管理人本次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
时账户,待全部股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予以分配至投资人和债权人名下后予以注销,管理人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
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扣划至相关投资人及债权
人账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将 295,492,676 股转增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54.72%)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即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部分重整投资人和部分
债权人指定主体证券账户,其中:向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 54,000,000 股,向部分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19
0,800,000股,向部分债权人指定主体共划转 50,692,676股。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证券账户尚余股票 28,507,324股,后续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股份的扣划。管理人代持
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0ec25f30-4489-4dcb-988c-1526e978a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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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4│*ST金刚(300093):关于向部分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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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关于向部分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3706ba48-503c-4f05-ab0b-618f42fe2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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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20:32│*ST金刚(300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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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1d9bf3bc-a291-4e6e-bf2a-493107448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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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14│*ST金刚(300093):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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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合同情况概述
2022年 9月 29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刚羿德”)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签订了两份《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金
刚羿德拟向迈为股份购买 4.8GW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具体为单线 600MW 双面微晶量产异质结电池片整线,采购数量为
8条,共计 4.8GW,生产线全部用于金刚羿德 4.8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9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鉴于公司 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金刚羿德变为其全资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欧昊电力”),2022 年 11 月 14 日,金刚羿德、迈为股份及欧昊电力签署了两份《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由金
刚羿德将其在原合同项下未履行部分的权利及义务全部转让给欧昊电力,由欧昊电力承担原合同下金刚羿德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具体
内容详见 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采购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2-120)。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重大合同已交货 3 条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对应设备产能 1.8GW,其中尚有半条激光无损切割
及半条丝网印刷烧结测试设备未交货),另有 5条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整线(对应设备产能 3GW)未交货。
鉴于欧昊电力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前述重大合同不属于重整程序中继续履行合同的范畴。结合光伏行业情况及
现有产能利用率,欧昊电力经与迈为股份共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5年 11月 20日签署《关于 4.8GW项目合同的备忘录
》,前述重大合同已交货未付款部分由迈为股份申报债权并按照欧昊电力重整计划进行偿付,剩余未交货的 5条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
电池生产线及半条激光无损切割及半条丝网印刷烧结测试设备将取消执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光伏行业的产能情况及重整经营计划终止重大合同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重大合同终
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 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已投产 1.8GW,公司未来是否扩大产能将视
光伏行业环境及产能利用情况而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67fdbb80-d62e-405e-8b26-68bff99eb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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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32│*ST金刚(300093):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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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整过程
2024年7月8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光伏”)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
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甘09破申1号、(2024)甘09破申1号之一),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甘肃金
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5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
署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金刚光伏、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合作伙伴上海
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财务投资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宁波泓庭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北京律光星图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虞仲灿、华朴致远(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盛源亨泰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南京骞豪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楚投资有限公司、俊富信息产业发展(无锡)有限公
司、北京珂珞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重整财务投资协议》。
2025年9月19日,金刚光伏及下属4家子公司分别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30日,金刚光伏披露《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下属4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
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下属4家子公司
的重整计划草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及下属4家子公司分别收到了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甘09破1号、(2025)甘09破2号
、(2025)甘09破3号、(2025)甘09破4号、(2025)甘09破5号),酒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
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金刚光伏及下属4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金刚光伏重整计划之日的金刚光伏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5股的
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324,000,000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分配及用途具体如下:
(一)转增股票中的 63,000,000股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本次重整按 32.49元/股
的价格确定抵债价格;
(二)转增股票中剩余部分由重整投资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重整投资人将受让261,000,000股股票。(其中产业投资人
以4.96元/股价格受让约5,400万股;产业合作伙伴以6.5元/股价格受让约1,620万股;财务投资人以7.5元/股价格受让约19,080万股
),重整投资人合计提供资金人民币18.0414亿元,平均受让价格为6.91元/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股票对价款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
用于支付金刚光伏重整费用、清偿各类债务以及补充金刚光伏流动性等。
二、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调整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4.4.2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公司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
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
即:[(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
÷(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
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金刚光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票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
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上述公式中,转增前股本为2
16,000,000股,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2,046,870,000元(63,000,000股*32.49元/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
金为1,804,140,000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63,000,000股,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261,000,000股。即本次重整金刚
光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63,000,000股*32.49元/股+1,804,140,000元)÷(63,000,000股+261,000,000股)=11.89元/
股。
三、计算结果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为14.83元/股(股权登记日停牌,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高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1.89元/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
价格需要调整。
由于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转增前总股本216,000,000股,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2,046,870,
000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1,804,140,000元,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及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
增股份数合计324,000,000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为14.83元/股,根据上述除权(息)参考
价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14.83元 /股 -0)×216,000,000 股 +2,046,870,000 元 +1,804,140,000 元 ]
÷ ( 216,000,000 股+324,000,000股)=13.06元/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经审慎复核后认为,上述除权(息)参考价格是满足《甘肃金刚光伏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中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
此外,上述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是基于参考价格调整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本财务
顾问提请投资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3cd4ae2-ef50-4a15-9e67-222274ebe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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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8:32│*ST金刚(300093):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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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光伏”)于 2025年 11月 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 11.89 元/股。鉴
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 年 11月 19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
易日(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14.83元/股,高于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1.89元/股。故公司股权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 11月 20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
为 13.06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羿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甘 09破申 1号、
(2025)甘 09破申 5号、(2025)甘 09破申 6号、(2025)甘 09 破申 7号、(2025)甘 09破申 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
甘 09破 1号、(2025)甘 09破 2号、(2025)甘 09破 3号、(2025)甘 09破 4号、(2025)甘 09破 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
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
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67)。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2025)甘 09
破 1 号、(2025)甘 09 破 2号、(2025)甘 09破 3号、(2025)甘 09 破 4号、(2025)甘 09破 5号《民事裁定书》。酒泉中
院裁定批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
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金刚光伏重整计划之日的金刚光伏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股转增 15股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 324,000,00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261,000,000 股用于按照重整计划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推荐的产
业合作伙伴、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剩余 63,000,000股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金刚光伏及其
四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在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基础上,金刚光伏取得转增股票等偿债资源后,部分
向四家子公司提供,使得四家子公司的债权清偿方案与金刚光伏保持一致。重整投资人、债权人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
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月 19 日,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日为 2025年 11
月 20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上市日为 2025年 11月 20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 4.4.2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
参考价=〔(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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