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093(金刚玻璃)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093 *ST金刚 更新日期:2026-0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31 18:34 │*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31 18:34 │*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6 18:30 │*ST金刚(300093):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 │ │风险警示的公告 │ ├─────────┼──────────────────────────────────────────────┤ │2025-12-22 19:04 │*ST金刚(30009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9:04 │*ST金刚(300093):关于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 ├─────────┼──────────────────────────────────────────────┤ │2025-12-22 19:04 │*ST金刚(300093):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 │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 │2025-12-22 19:04 │*ST金刚(30009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 ├─────────┼──────────────────────────────────────────────┤ │2025-12-22 19:04 │*ST金刚(30009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9 17:56 │*ST金刚(300093):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12-19 17:56 │*ST金刚(30009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 2025-12-31 18:34│*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cb58f6a-56af-4aa7-8194-2fa0d3527fbc.PDF ─────────┬──────────────────────────────────────────────── 2025-12-31 18:34│*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金刚(3000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3f78ed5a-0854-4451-91c0-2d9141ebd4ec.PDF ─────────┬──────────────────────────────────────────────── 2025-12-26 18:30│*ST金刚(300093):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 ─────────┴──────────────────────────────────────────────── *ST金刚(300093):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8bedb77-3c31-42e0-b43e-4e6840e77fe0.PDF ─────────┬──────────────────────────────────────────────── 2025-12-22 19:04│*ST金刚(30009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金刚(30009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c2228066-65b5-4da3-baf1-21097018603a.PDF ─────────┬──────────────────────────────────────────────── 2025-12-22 19:04│*ST金刚(300093):关于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 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9 月 19 日,贵院裁定受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光伏”)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2025 年 10 月 27 日,贵院裁定批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金刚光伏重整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由金刚光伏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 督。根据金刚光伏提交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截至目前,金刚光伏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已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 “执行完毕的标准”。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的监督原则 (一)合法原则 监督工作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重 整计划的执行依法进行。 (二)公开原则 监督工作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证上〔2025〕201 号)等相关信息 披露规定的要求。管理人监督金刚光伏对重大事项的变动进行信息披露。 (三)高效原则 监督工作应当符合重整计划确定的期间,确保重整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执行完毕。 二、管理人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管理人全程严格监督金刚光伏按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和期限落实重整计划规定的各项执行工作,对金刚光伏执行行为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对执行工作的成效进行监督。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重整计划获得贵院裁定批准 之日起计算,金刚光伏应当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即可视为重整计划执行结果 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消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1.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2.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 3.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款项,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5.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向重整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三、金刚光伏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 根据金刚光伏提交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重整计划现已执行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根据管理人、金刚光伏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重整进展情况,重整投资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3日按期足额 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 1,804,140,000.00元。 据此,管理人认为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已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 (二)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 截至目前,已经向贵院支付重整案件受理费 300,000.00元。11 月 28 日,管理人收到贵院下发的通知书,确定管理人报酬金额 并于 12 月 2 日完成管理人报酬的支付工作。目前符合支付条件应支付的重整费用均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完毕。 据此,管理人认为重整费用的支付情况已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 (三)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款项,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1.有财产担保债权 金刚光伏需要现金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 18,337,804.74元。2025 年 11 月 13 日,金刚光伏现金清偿财产担保债权18,337,80 4.74 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2.职工债权 金刚光伏需要现金清偿的职工债权 1,323.49 元;2025 年11 月 13 日,金刚光伏清偿职工债权 1,323.49 元,已经全部支付完 毕。 3.10 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 金刚光伏需要现金清偿的普通债权现金 7,745,553.35 元;2025年 11月 20日,金刚光伏清偿普通债权现金 7,745,553.35元, 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综上,截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金刚光伏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 111家债权人已裁定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职工以及 普通债权人,清偿现金总额 26,084,681.58 元。对于债权暂缓确认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偿债现金,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 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金额合计14,853,066.98元,待债权确认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予以清偿。 据此,管理人认为偿债资金的分配情况已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 (四)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金刚光伏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已经贵院裁定确认的 54家 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人分配转增股票 1,227,082 股。对于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人暂缓领受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抵债股票 3,289,986 股,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 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据此,管理人认为转增股票向债权人的分配情况已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 (五)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向重整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的 244,800,000 股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分别划转至重整投资 人指定的股票账户;12 月 19 日,剩余 16,200,000股转增股票也已经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股票账户。 据此,管理人认为转增股票向重整投资人的划转情况已满足执行完毕的标准。 四、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意见 经管理人审查,截至目前,金刚光伏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已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特就执行监督情况向贵院报告。 特此报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25cc4fd9-0164-453a-8a4c-e2b5cbee22e5.PDF ─────────┬──────────────────────────────────────────────── 2025-12-22 19:04│*ST金刚(300093):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5年 12月 22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 、(二)、(三)项规定及第 9.4条第(六)项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金刚”,股 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5年 4月 30日开市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 9月 19日,公司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甘09破申 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九)法院依法受理公 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年 9月22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向酒泉中院提交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甘肃金刚 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人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5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甘 09破 1号之二),法院裁定终结甘肃金刚光伏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5年 12月 22 日,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4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22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但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负值;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 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因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及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金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c3c286b8-446a-4b01-8bee-29c31c97856c.PDF ─────────┬──────────────────────────────────────────────── 2025-12-22 19:04│*ST金刚(30009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 *ST金刚(30009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fd40026e-c063-4b54-be04-9b2ddc005b72.PDF ─────────┬──────────────────────────────────────────────── 2025-12-22 19:04│*ST金刚(30009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 致: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光伏”或“公司”)委托, 指派张征轶 律师、韩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 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就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项, 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充分核查验证, 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 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25SH3130006/ZYZ/kw/cm/D1 实、完整、准确;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部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3)其向 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无误, 公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 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 当、有效的授权。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 本所假设公司: 1. 所有提交予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各项提交予本所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 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公布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 并 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终止有关的法律问题发 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有关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内容时, 仅为对有关 报告的引述, 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公司本次终止事项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 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依法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5SH3130006/ZYZ/kw/cm/D1 2 一. 本次重整的相关事实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金刚光伏本次重整的相关事实如下: (一)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于 2025年 9月 19日作出(2024)甘 09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 5)甘 09破 1号《决定书》, 裁 定受理金刚光伏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二) 金刚光伏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审议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 (三) 金刚光伏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 酒泉中院于 2025年 10月 27日作出(2025)甘 09破 1号《民事裁定书》, 裁 定批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金刚光伏重整程序。 (五) 金刚光伏于 2025年 12月 19日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行报告》”)。 (六) 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9日向酒泉中院提交了“金刚管字[2025]第24号”《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 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下简称“《监督报告》”), 认为金刚光伏对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 (七) 酒泉中院于 2025年 12月 19日作出(2025)甘 09破 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酒泉中院认为,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 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重整投 资人已完成全部重整投资款的注入, 金刚光伏已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将应当支 付的重整费用支付完毕, 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款项以及向债权人、重整 25SH3130006/ZYZ/kw/cm/D1 3 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已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证券账户, 已达到《重整计划》第七部分第五条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酒泉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分析 (一)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 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即可 视为重整计划执行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消除,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1. 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2.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 已经支付完毕; 3.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款项, 已经分配完毕或者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4.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 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5.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向重整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 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二) 重整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金刚光伏向管理人提交的《执行办法》以及管理人向 酒泉中院提交的《监督报告》, 重整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25SH3130006/ZYZ/kw/cm/D1 4 经本所律师核查, 重整投资人已于 2025年 11月 3日足额支付了全部重整投资款, 合计金额人民币 1,804,140,000.00 元, 符合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第一项标准。 2.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 已经支付完毕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 金刚光伏重整涉及应支 付的重整费用包括重整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 以及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 产的费用等。截至《监督报告》出具日, 符合前述条件的应支付重整费用均已支付完毕,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第二项标准。 3.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款项, 已经分配完毕或者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25年 11月 20日, 金刚光伏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权人已裁定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职工以 及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清偿现金总额 26,084,681.58元。对于债权暂缓确认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偿债现金, 已按重整计划的 规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金额合计 14,853,066.98元, 待债权确认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予以清偿。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的第三项标准。 4.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 已经分配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25年 11月 21日, 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的 1,227,082股已根据重整计划分别划转至债权人 指定的股票账户。对于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人暂缓领受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抵债股票 3,289,986股, 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 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第四项标准。 25SH3130006/ZYZ/kw/cm/D1 5 5.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向重整投资人划转的转增股票, 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25年 12月 19日, 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合计 261,000,000 股股票已根据重整计划分别划转至 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股票账户。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第五项标准。 (三) 重整计划执行的确认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金刚光伏于 2025年 12月 19日出具《执行报告》, 并报告 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同日, 管理人于 2025年 12月 19日向酒泉中院提交 《监督报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