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3 金刚光伏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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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8:30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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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8:28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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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8:12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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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22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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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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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 │金刚光伏(30009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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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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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12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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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8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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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26 │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股票由深股通证券名单移除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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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8:30│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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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
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
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
预重整程序。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7 月 8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向公司债权人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届满,公司现阶段正在协
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同时与已完成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3、2024 年 7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 20
24 年 8 月 25 日 17 时报名期限届满,临时管理人共收到 19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5、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6、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引入共益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收到酒泉中院
送达的《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引入整体额度
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 8%,用于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临时管理人需对借款资金专项用途做好严格监
管。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开展前述酒泉中
院许可范围内的共益债借款事宜。共益债资金的引入将有效保障公司海内外订单交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更好实现重整阶段公司资
产的保值增值。
7、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8、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9、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0、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对公司预重整事
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1、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
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公司资产价值,以期实现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三、风险提示
1、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
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d842195b-4599-4617-9b2d-fe92ce36f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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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8:28│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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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公司在披露 2024 年度报告后,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2,000 万元至-76,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
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
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3)。根据上述规定,在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4 年
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将
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2024 年 7 月 8 日,酒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
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f9fd0f58-b712-4a38-bbc1-5d676ee39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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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8:12│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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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2a2f4421-bba4-4762-8fd2-3eec20ce1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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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22│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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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30009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3ff3d8b0-8dce-46e3-bbb4-6ab2149aa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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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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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
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
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
预重整程序。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7 月 8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向公司债权人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届满,公司现阶段正在协
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同时与已完成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3、2024 年 7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 20
24 年 8 月 25 日 17 时报名期限届满,临时管理人共收到 19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5、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6、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引入共益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收到酒泉中院
送达的《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引入整体额度
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 8%,用于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临时管理人需对借款资金专项用途做好严格监
管。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开展前述酒泉中
院许可范围内的共益债借款事宜。共益债资金的引入将有效保障公司海内外订单交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更好实现重整阶段公司资
产的保值增值。
7、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8、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9、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对公司预重整事项
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0、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对公司预重整事
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
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公司资产价值,以期实现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三、风险提示
1、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
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b0509207-90fa-4cab-88f3-7800d0438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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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金刚光伏(30009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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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2,000 万元至-76,000 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76
万元。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62,000 万元至-76,000 万元,上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745
万元。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预计为 14,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58,045 万元。
本报告期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 11,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上年同期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172 万元。
2、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本会计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预计为-62,000 万元至-76,000 万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为 2,647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光伏市场整体竞争加剧、光伏行业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加速投放,行业供需关系失衡。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影响,电
池及组件产品售价及毛利率持续下行,加之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已投产产线开工率不足,同时期末公司
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相关诉讼及违约责任的预计负债增加,综上原因导致公司本报告期亏损。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根据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2024 年酒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
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
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4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3f828c11-c2c2-42d0-aa2b-0bf5de58f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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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4│金刚光伏(30009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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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3.1 条规定,公司在披露 2024 年度报告后,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2,000 万元至-76,000 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
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3条,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
次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
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
项情形,公司将在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
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其他事项
1、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数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4 年 7 月 8 日,酒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
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ced32e5-017e-4aed-9a9e-5dffc2a91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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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12│金刚光伏(30009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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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
裁案件共 7 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 0 起,作为被告的案件 7 起。
2、涉案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16,406,745.9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99%。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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