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5 华伍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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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1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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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2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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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1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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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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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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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9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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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8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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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7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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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7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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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7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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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12│华伍股份(30009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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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仁绸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胡仁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胡仁绸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选举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前,胡仁绸先生将继续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胡仁绸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仁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仁绸先生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
,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胡仁绸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胡仁绸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
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志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成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一)胡仁绸先生辞职报告;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7568f8dc-4eda-43e3-82ef-9e541625f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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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2│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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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2a0cff5e-b1d4-4232-875e-de22d9368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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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1│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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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96311348-4225-4a8a-ba21-29cb006f1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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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6│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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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景华先生、聂璐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32,754 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
司总股本 394,425,163 股的比例不超过 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0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2%, 占目前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2%;公司副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9,977,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0%,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聂景华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
股份);聂璐璐女士的股份来源为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1,832,754 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3%。其中,聂景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944,251 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1%;聂璐璐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888,503 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聂景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相关股份已解除限售;承诺前述三十六个月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聂璐璐女士认购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49,977,814 股,聂璐璐女士承诺自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 49,977,814 股公司股票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上述相关股份已解除限售;聂璐璐女士作为公司董事
,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景华先生和聂璐璐女士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聂景华先生及聂璐璐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聂景华先生及聂璐璐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及计划实施期间,聂景华先生、聂璐璐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聂景华先生及聂璐璐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ffec5868-5b73-4140-897d-93c326294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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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6│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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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恢复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恢复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申请执行人”)于2025 年 9月 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 执恢 651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根据公司与被申请人一花再华、被申请人二潘北河于 2016 年 12 月签订的《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
公司 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于 2018年 12 月分别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了本案。2
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7 号】,中国贸仲对本案进行了仲裁,裁
决花再华、潘北河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205,312,600 元及相关违约金。公司于 2021 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就本次裁决的相关结果进行了披露。
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后,根据法律流程积极申请执行本裁决。2021 年 6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潘北河、花再华履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1)中
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7 号裁决书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公司于 2021 年 6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就本次申请执行事项进行了披露。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上述案件的执行款共计 10,771,240.71 元。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3 执恢 1403 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其他
可供执行财产或恢复执行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公司于2024 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
裁定书>暨仲裁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就本事项进行了披露。
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 执恢 651 号】,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花再华、潘北河的财产(以205312600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应执行
费用等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 7,304.13
万元(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25%,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
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 3,322.95 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45.49%;
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 3,981.18 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 54.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含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本期的结案或尚未结案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恢复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恢复执行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仲裁案件可供执行财产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公司收到执行款项,将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 03 执恢 65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438686eb-d40a-423e-b374-20cb1c681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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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9│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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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 20
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12 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日。
(七)会议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议案》 数:(10)
2.01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
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
议案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
案
2.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4.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
5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03、2.07 以及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2.00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二)登记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火炬大道 26 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
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5 年
9月 11 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 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3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仁绸、苏卫民、彭翼粤
联系电话:0795-6206009 联系传真:0795-6206009
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31100。
(二)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1925361-007b-4c11-bdd9-7e3cbeb41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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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8│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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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caa9d8b-a125-46a8-81c8-de76805bf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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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7│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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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曹明生先生已于2025年8月1日辞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该补选
非独立董事事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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