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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5(华伍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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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95 华伍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5:58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3 18:2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2 17:28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回购股份部分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6-04-10 17:38 │华伍股份(300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10 17:38 │华伍股份(300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0 17:38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4-03 15:4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4-01 16:24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5 16:30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6-03-24 19:50 │华伍股份(300095):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2026-04-24 15:58│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通知: 聂景华先生根据其个人资金使用安排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解除了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1,400 万股股票质押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名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称 一致行动人 聂 是 1,400 25.87% 3.38% 2024 年 2026 北京银 景 5月 21 年 4 行股份 华 日 月 23 有限公 日 司南昌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数量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 (万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 未质押 占 股) 股份限 已 股份限 未 售和冻 质 售和冻 质 结数量 押 结数量 押 (股) 股 (股) 股 份 份 比 比 例 例 聂景华 5,41 13.08% 2,610 48.22% 6.31% 0 0% 0 0% 2.33 聂璐璐 4,77 11.54% 4,147 86.80% 10.02% 0 0% 0 0% 7.78 14 江西华 780 1.88% 700 89.74% 1.69% 0 0% 0 0% 伍科技 投资有 限责任 公司 合计 10,9 26.50% 7,457 67.98% 18.02% 0 0% 0 0% 70.1 114 注: ①聂璐璐为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 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 ②上表中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③ 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总股本以截至公告前一日为基数。 ④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16980a-c938-4fbe-970b-1541e8cca914.PDF ─────────┬──────────────────────────────────────────────── 2026-04-23 18:26│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映”)因未能 完全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湖南天之杰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破产清算,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望城区法院”)裁定受理长沙天映破产清算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 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2026 年 1月 19 日,长沙天映收到望城区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湘 0112 破 20 号)。经公开摇珠程序,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湖南方哲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作为长沙天映的债权人,公司已向长沙天映管理人湖南方哲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债权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 年 4 月,长沙天映收到望城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湘 0112 破申 7 号)和《决定书》((2025)湘 01 12 破 20 号之一),望城区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长沙天映管理人对被申请人长沙天映、以及长沙天映的控股子公司贵州华伍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伍”)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申请,望城区法院指定湖南方哲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沙天映、贵州华伍实质 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两家公司的管理人对外统称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夏德仁为管理人负责人。 二、进展情况 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长沙天映与贵州华伍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 5月6日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对长 沙天映的债权已经在2026年 2月完成了申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就对贵州华伍的债权于近日持申报材料向管理人进行了债 权申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各方当事人 申报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723917058Y 法定代表人:聂景华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 债务人:贵州华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钢 (二)申报债权金额: 申报债权总额人民币:6,413,274.72 元,其中包括: 1.本金:5,983,843.62 元; 2.孳息/违约金/滞纳金:429,431.10 元。 (三)债权申报的主要内容: 公司申报的债权共 73 笔,具体如下: 共 73 笔借款尚欠本金 5,983,843.62 元未偿还,尚欠利息 258,744.27 元未偿还,尚欠违约金 170,686.83 元未偿还。 其中共 38 笔借款合计 1,502,880.34 元,截至破产案件受理日,即 2026 年3 月 30 日未到期,但因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相 关债权加速到期。 目前,公司已于规定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向长沙天映管理人申报了以上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6,413,274.72 元,最终债权 金额以裁定金额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债权申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向长沙天映管理人申报债权事项不会影 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长沙天映及贵州华伍合并破产清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账面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损失风险,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将以清算结果及审计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作为股东已履行对长沙天映的全部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无需承担额外的债务责任或负担。长沙天 映及贵州华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未能实现经营改善,此次破产清算或可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与运营效率。 目前,长沙天映和贵州华伍的破产清算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破产清算程序,依法主张相关 权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c78e4c-742c-4008-b87d-f1b4c7912ff2.PDF ─────────┬──────────────────────────────────────────────── 2026-04-22 17:28│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回购股份部分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全部 25,665,001 股公司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以上 25,665,001 股公司股票分别存放于两个回购证券账户中,其中一个回 购证券账户中存放了 19,472,301 股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一”),另一个回购证券账户中存放了 6,192,700 股公司股票 (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二”)。本次注销了回购专户二中的 6,192,7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47%。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420,090,164 股变更为 413,897,464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专户二中的 6,192,700 股公司股票注销日期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回购 11,000,000 股 公司于 2022 年 9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4日,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18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8.49 元 /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93,407 元(不含交易 费)。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回购 8,472,301 股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相关公 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8,472,3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16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5.09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7.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5,508.12 元(不含交 易费)。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 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三)回购 6,192,700 股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6月 26 日,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192,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74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5.61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9.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185.00 元(不含交易 费)。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 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通过以上三次股份回购,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共计为 25,665,001 股。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上述三次股份回购的《回购 报告书》,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 等未使用部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战略,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提高股东 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 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6 年 3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注销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25,665,001 股公司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二中的6,192,700股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 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 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76,754,935 18.27% 0 76,754,935 18.54% 通股 高管锁定股 76,754,935 18.27% 0 76,754,935 18.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335,229 81.73% -6,192,700 337,142,529 81.46% 三、总股本 420,090,164 100% -6,192,700 413,897,464 1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四、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专户二中的 6,192,700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持股比例由 12.88%被动增加至 13.08%,被动增 加触及 1%整数倍,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前后持股比例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聂景华 5,412.33 12.88% 5,412.33 13.08%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二中的 6,192,700 股股份后,公司将继续办理注销回购专户一中的 19,472,301 股股份,待全部注销完成后 ,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b35ad58-4f9f-45fd-91e8-e0fab5cc8f4c.PDF ─────────┬──────────────────────────────────────────────── 2026-04-10 17:38│华伍股份(300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4月 10日在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3月 2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10 日 14:00 在江西省丰城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聂景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0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701,7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5.4019%,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1,92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40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78,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2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778,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部分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1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7%;反对47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1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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