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5 华伍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3 17:44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09 17:3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09-25 16:1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9-19 19:0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5 18:1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12 18:52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51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9-05 19:0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9-05 19:06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6 16:59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10-13 17:44│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本数),下属子公司在此额度内,可
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提出担保或反担保申请,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
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轨交”)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最高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万元)
华伍股份 华伍轨交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500 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上海金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驹实业”)实际为华伍轨交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98 万元
(含本次),均为 2025 年度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其中,金驹实业为华伍轨交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98万元,公司为华伍轨交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
金驹实业在 2025 年度对华伍轨交预计的总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现已使用担保额度 2,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公司在 2025 年度对华伍轨交预计的总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现已使用担保额度 500 万元(含本次),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1,500 万元;在公司对华伍轨交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2,000 万元的情况下,华伍轨交可在预计额度内,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
申请为其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前期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568050908K
注册资本: 12666.67 万元
实收资本: 12666.67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熊小林
设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14 日
住所: 嘉定区胜辛南路 500 号 12 幢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及配件、车辆制动系统设备的生产、
销售(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二)财务数据
科目 2025 年 6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136,544,403.11 41,768,705.50
负债总额 61,170,254.31 26,401,922.37
净资产 75,374,148.80 15,366,783.13
科目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月 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731,405.48 14,621,450.78
营业利润 -3,163,021.59 -48,378,603.14
净利润 -3,151,635.66 -45,168,923.02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保证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
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含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15,899.9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25%。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华伍轨交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9%。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华伍轨交提供不超过 500 万元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
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
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华伍轨交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25548401-84e7-4ace-8f11-f9fc2e1a6bcd.PDF
─────────┬────────────────────────────────────────────────
2025-10-09 17:36│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日收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申万宏源作为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赵志丹先生和李然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现因李然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委派
徐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然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和徐琰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李然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ce5b5f7d-9193-4840-9810-7c512331e9cd.PDF
─────────┬────────────────────────────────────────────────
2025-09-25 16:16│华伍股份(300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聂璐璐女士通知:聂璐璐女士
根据其个人资金使用安排于2025 年 9 月 24 日解除了与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829 万股股票质押交易。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名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称 一致行动人
聂 是 8,290,000 16.59% 1.97% 2023 年 2025 江西丰
璐 4月 10 年 9 城农村
璐 日 月 24 商业银
日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璐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数量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 未质押 占
) 股份限 已 股份限 未
售和冻 质 售和冻 质
结数量 押 结数量 押
(股) 股 (股) 股
份 份
比 比
例 例
聂景华 58,0 13.82% 37,000,00 63.72% 8.81% 0 0% 0 0%
67,5 0
00
聂璐璐 49,9 11.90% 41,470,00 82.98% 9.87% 0 0% 0 0%
77,8 0
14
江西华 7,80 1.86% 0 0% 0% 0 0% 0 0%
伍科技 0,00
投资有 0
限责任
公司
合计 115, 27.58% 78,470,00 67.74% 18.68% 0 0% 0 0%
845, 0
314
注:
①聂璐璐为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
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
②上表中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③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总股本以截至公告前一日为基数。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璐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1bae0723-ae18-4c88-943a-114515f40ddf.PDF
─────────┬────────────────────────────────────────────────
2025-09-19 19:02│华伍股份(300095):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本数),下属子公司在此额度内,可
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提出担保或反担保申请,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
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5 年 9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科技”)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最高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万元)
华伍股份 安德科技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安德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312.51 万元。其中2,077.52 万元担保为 2025 年度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担
保,5,234.99 万元担保为以前年度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未到期担保。
公司在 2025 年度对安德科技预计的总担保额度为 13,000 万元,现已使用担保额度 8,500 万元(含本次),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为 4,500 万元。在公司对安德科技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情况下,安德科技可在预计额度内,分一次或多次向
公司申请为其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前期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78268264XJ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晏平仲
设立日期: 2006 年 01 月 06 日
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及工艺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维修、
销售以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维修、
销售;钢材、铝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二)财务数据
科目 2025 年 6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611,237,898.43 670,416,380.63
负债总额 227,265,441.25 270,092,114.04
净资产 383,972,457.18 400,324,266.59
科目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月 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707,492.85 141,012,865.46
营业利润 -15,259,449.84 -12,606,384.12
净利润 -16,351,809.41 -10,912,363.68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其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本次安德科技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除公司提供担保外,安德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晏平仲也就该笔
授信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保证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范围:安德科技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
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
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9月 19 日,公司(含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14,910.51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68%。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1%。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安德科技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
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
,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安德科技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b2842c69-84b8-4c71-889d-d9cac314c253.PDF
─────────┬────────────────────────────────────────────────
2025-09-15 18:12│华伍股份(30009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仁绸先生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胡仁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胡仁绸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选举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前,胡仁绸先生将继续履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胡仁绸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仁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仁绸先生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
,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胡仁绸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胡仁绸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