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5 华伍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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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58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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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56 │华伍股份(30009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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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54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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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54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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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34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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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5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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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4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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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4 │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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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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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2 │华伍股份(300095):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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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58│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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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划转概述
为优化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同时搭建专
业化投资平台以拓展产业链布局,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进行内部划转。本次股权划转旨在实现对优质标的的集约化管理,降低投
资风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划转具体情况如下:拟将原隶属于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轨交”)的上海金驹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驹实业”)从华伍轨交剥离,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拟将其设为公司对外投资及持股平台公司,股
权划转后公司将对金驹实业进行企业名称变更,更名为投资属性公司,增加相关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登记主体核准名称为准;本次
同步将公司持有的华伍轨交 100%股权、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力流体”)43%股权划转至金驹实业名下。
本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的相关事
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事项不涉及合并报
表范围变化。
二、本次股权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金驹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 655 号 1幢 1层 J185 室
法定代表人:熊小林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95651199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轨道交通专用设
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金驹实业为华伍轨交全资子公司,本次华伍轨交拟将金驹实业 100%股权划转给公司。
(二)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南路 255 弄 18 号 1幢 5层
法定代表人:熊小林
注册资本:12666.67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68050908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华伍轨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拟将华伍轨交 100%股权划转给金驹实业。
(三)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久业路 123 号 2幢;4 幢 1层、3层;5 幢 1层
法定代表人:邢国旗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2447614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设备和阀门驱动装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注:行力流体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3%。本次公司拟将持有的行力流体 43%股权划转给金驹实业。
(四)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
法定代表人:聂景华
注册资本:42009.016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723917058Y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
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
品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电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三、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一)金驹实业剥离
华伍轨交拟将持有的金驹实业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直接持有,实现金驹实业从华伍轨交的完全剥离。剥离完成后,金驹实
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转型为专业化投资平台,核心职能包括:股权投资与管理、产业链标的孵化、资产运营与整合,以及承
接公司后续投资项目的持股与投后管理工作。
(二)股权划转方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华伍轨交 100%股权、行力流体 43%股权无偿划转给金驹实业。
(三)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权划转标 本次划转前股权结构 本次划转后股权结构
的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金驹实业有 华伍轨道交通装 100% 江西华伍制动器 100%
限公司 备(上海)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华伍轨道交通装 江西华伍制动器 100% 上海金驹实业有 100%
备(上海)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责任公司
上海华伍行力流 江西华伍制动器 43% 上海金驹实业有 43%
体控制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本次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四、本次股权划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经营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明确了各主体职能定位:公司总部聚焦战略规划与核心业务管控,金驹实业专注投资孵化与资产整合,华伍轨交、
行力流体深耕各自主营业务,将有效减少内部业务重叠,提升决策效率与协同效应;同时,金驹实业作为投资平台将为公司储备优质
标的资源,为未来产业链延伸与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现金流变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改变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结构。
长期来看,通过金驹实业的专业化投资运作,有望提升公司资产利用效率与投资回报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备案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安排专人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披露进
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5cf73ee7-51aa-4cbb-b84e-dcace5db5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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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56│华伍股份(30009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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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同时搭建专业化投资平台以拓展产业链布局,董事会同意公
司将原隶属于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轨交”)的上海金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驹实业”
)从华伍轨交剥离,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将金驹实业设为公司对外投资及持股平台公司,股权划转后公司将对金驹实业进行企
业名称变更,更名为投资属性公司,增加相关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登记主体核准名称为准;本次同步将公司持有的华伍轨交 100%
股权、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43%股权划转至金驹实业名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50f35fb0-9446-4870-b7c1-e8d5674f1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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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5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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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11月 10 日在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10月 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
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 14:30在江西省丰城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聂景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1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8,205,7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6.236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5,86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79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38,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6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3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338,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6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902,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7%;反对2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2%;弃权5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03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117%;反对24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34%;弃权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0%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57684d5e-4fa4-447b-984c-02ffe88ce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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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5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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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da196d43-7489-4533-b87a-6cd1dfec0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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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34│华伍股份(300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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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情况概述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
资子公司华伍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华伍技术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
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华伍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17)。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华伍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香港注册处出具的注销完成告知文件,华伍技术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
手续。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华伍技术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香港注册处出具的注销完成告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09f9d6d-5218-4d79-838e-cf5508ab2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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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5│华伍股份(30009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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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0 月 23 日,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伍股份”)与张军签署了《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天诚”)69.7161%股权以人民币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军。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内蒙天诚的
股权,内蒙天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姓名:张军
(二)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环街
(三)任职情况:现任内蒙天诚总经理、昱诚能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四)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经查询,张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资产类别:股权资产
2.企业名称: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981.248333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 年 3月 4日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23号粮食局办公楼1035号
7.法定代表人:谢徐洲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机电产品及零配件销售和技术咨询;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销售、维修;润滑油、润滑脂的销售;风电场设备维护;风电技术咨询、培训;太阳能设备的安装与销售、维护和技术咨询;计算机
软件开发;汽车租赁。
股权结构:华伍股份持股69.7161%,张军持股26.4984%,廖爱明持股3.7855%。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经查询,内蒙天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内蒙天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内蒙天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科目 2025 年 9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6,406,496.01 8,922,777.00
负债总额 3,881,670.99 13,182,665.17
净资产 2,758,653.83 -6,539,134.70
科目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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