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6 ST易联众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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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22│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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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11月 11日上午 10:00-11:0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1月 7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梁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因发展规划需要,拟进行增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放
弃海保人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海保人寿本次增资事项尚待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公司放弃海保人寿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7c5408ca-2741-46f0-9517-55019ef33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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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22│ST易联众(30009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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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因发展规划需要,拟进行增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放
弃海保人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根据海保人寿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 135,639
.86 万元,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整体情况,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溢价约 12.80%作为最终估价,即认购价格为每股 1.02元;拟由海保
人寿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集团”)进行增资。
海保人寿本次增资事项尚待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公司放弃海保人寿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42591380E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 2 号
成立日期:2002年 12月 1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
;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
副土特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景柱持有 73%股权,上海润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7%股权。
2.公司与海马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海马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树华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4MJJ01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号百方广场 23层
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30日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12-31(经审计) 2024-0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99,792,161.55 6,287,238,540.00
负债总额 4,643,650,765.22 5,715,765,549.38
股东权益合计 656,141,396.33 571,472,990.62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30,284,386.91 1,248,947,274.20
营业利润 -316,741,975.51 -212,494,871.42
净利润 -318,246,686.46 -212,733,902.85
三、本次增资定价依据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4〕第 301681号),经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年 12 月 31 日,海保人
寿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35,639.86 万元。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整体情况,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溢价约 12.80%作为最终估价,即
认购价格为每股 1.02元。海保人寿股东海马集团拟认购本次增资。
四、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海保人寿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海保人寿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17120283-7c98-4f5f-8ecb-67cfc1455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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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6│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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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2c78b886-8a1d-4cbd-801b-5ae002e636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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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ST易联众(3000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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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c9f7d83b-160d-4c89-b4ed-dad1ce06a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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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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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30-10: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梁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1dd8ad6a-7c89-46e5-9efb-efb34b777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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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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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30-11: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昱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2979124-c8a5-4f5c-bd0b-1ed3f99e5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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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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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cb3e521d-24f7-4aea-867f-248e8fe0c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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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8:56│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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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
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
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尚未完全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年 5月 6 日、2024 年6 月 3 日、20
24 年 7月 1 日、2024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09、2024-026、2024-031、2024-037、2024-04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暨独立董事督促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
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号/(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已终局裁决,本次仲裁裁决公司无
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
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具
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若公司所涉相
关诉讼案件最终司法裁定公司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或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方全额赔偿、向张
曦先生及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避免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造成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
全面深入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关违规情形消除。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ce417695-c8eb-4c40-8bdd-b0c9920fa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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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8:26│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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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
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
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尚未完全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月 1 日、2024年 5月 6 日、2024 年6 月 3 日、 20
24 年 7 月 1 日、 2024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2024-005、2024-009、2024-026、2024-031、2024-03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暨独立董事
督促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
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号/(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已终局裁决,本次仲裁裁决公司无
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
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具
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若公司所涉相
关诉讼案件最终司法裁定公司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或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方全额赔偿、向张
曦先生及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避免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造成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
全面深入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关违规情形消除。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3/5b0e1000-7592-4a41-9830-7a8727725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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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8:26│ST易联众(300096):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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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3/d5bf4023-5f6e-4fd0-a677-e14a3ea78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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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9:02│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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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45a73986-6aab-454d-a1f8-101cd5984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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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9:02│ST易联众(30009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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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吴梁斌先生为公司 CEO,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总裁办公室、研发管理部、综合行政部。
2.聘任王焕青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负责公司战略及投融资事务、参股公司管理等工作,分管战略发展部、资本运营部。
3.聘任陈东红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总体财务管理及运营情况监督,分管财务中心、运营服务部。
4.聘任陈江生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负责福建区域人社及医保业务,分管人力资源部、市场管理部、公共关系部。
5.聘任牛妞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法务合规、内控监察、印章管理、证券投资、投资
者关系管理等,负责董事会日常管理,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其中,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6eaa4ebe-12a1-44cd-8601-e53d5f3c3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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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ST易联众(30009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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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1:00-12: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8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
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昱红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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