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6 ST易联众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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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6 │ST易联众(30009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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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4 │ST易联众(300096):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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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3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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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02 │ST易联众(300096):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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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0 │ST易联众(300096):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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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14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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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4 │ST易联众(3000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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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 │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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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 │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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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 │ST易联众(30009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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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6│ST易联众(30009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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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cad3d6e-49a4-4dca-871f-01dec9d01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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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4│ST易联众(300096):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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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9450117f-bc19-488c-b7d5-da36d29b2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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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3│ST易联众(3000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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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案》
2.01 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卢永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 1.00、2.01、2.02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以上选举独立董事(2 名)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
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来信请寄: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妞、陈晓雪
联系电话:0592-6307553
联系传真:0592-2517008
电子邮箱:YLZ@ylzinfo.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5c3c810d-19ba-4e9b-9800-30b36876f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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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02│ST易联众(300096):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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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发科技”)上层股东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城合伙”)合伙人股权结构调整。
2.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城发科技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城发科技上层股东周城合伙合伙人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一、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明晰国有企业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周口市交通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周口市兴
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周口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周口城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周城合伙合伙人豫都(周口)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豫都(周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豫都(珠海金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口新逸景科技有限公司、周口豫景科技有限公司的
股权,现正在进行工商变更。
本次变动后,周城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前,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
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城发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eeef6c85-28c6-4186-af53-2f0f5be1f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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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7:40│ST易联众(300096):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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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查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相关利息、债权人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4.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是否裁定再
审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案件是否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浙江高院出具的《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
书》[案号:(2025)浙民申 4738号]。再审申请人高彩娥女士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01 民终 4410 号民
事判决,向浙江高院申请再审。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发出的高彩娥女士与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
事长张曦先生、张华芳女士(系张曦先生之妹)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诉讼通知及文件[案号:(2023)浙 0109 民初17652 号]。
该事项系张曦先生未经公司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之一与高彩娥女士签署《借款协议书》并为
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共同借款共同提供担保(以下简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2024 年 3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
2025 年 8 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8日、2024 年 3月 14 日、2024 年 4月29 日、2025 年 8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2025-02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浙江高院出具的(2025)浙民申 4738 号《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高彩娥女士不服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高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为:“撤销(2024)浙 0
1 民终 4410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维持(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民事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浙江高院是否裁定再审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案件是否可能对公
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2.公司高度重视该案件,将积极应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财务报表日 2025 年 6月 30 日
冲回前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该诉讼事项可能履行偿还或代偿义务而确认的预计负债 6,045.45 万元(含利息)。公司将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高院出具的(2025)浙民申 4738 号《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2.《再审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cd4cb71e-1f19-45b6-87f3-5c45f0d1b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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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14│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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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
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及民事判决
书,公司无需承担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的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9日、2024 年 1月 29日、2024 年 3月 1日、2024 年 4月 1日、2024 年 5月 6日、2024 年 6月3 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8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2 月 5日、2025 年 3月 3日、2025 年 4月 1日、2025 年 5月 6日、2025 年 6月 3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
25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9月 2日、2025 年 10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09、2024-026、2024-031、2024-037、2024-047、2024-048、2024-053、2024-056、
20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2025-020、2025-023、2025-024、2025-026、2025-039、2025-046)、《关于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暨独立董事督促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
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 号]已终局裁决,所涉诉讼案件[
(2023)浙0109 民初 17652 号/(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已终审判决,公司均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
024 年 3月 14 日、2024 年 4月 29 日、2024年 9月 3日、2025 年 8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2025-029)、《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公司已于 2024 年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进行了宣
贯执行,印章管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公司将持续、全面提升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的合规治理水
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
相应情形消除。
3.基于前述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张曦先生、公司分别于 2023 年11 月 29 日、2024 年 5月 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4月 26 日、2024 年 5月8 日、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8130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5]00000892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进展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8b1eafc2-1067-4a68-860c-8c86767c2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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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4│ST易联众(3000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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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ceae910e-0a25-4f1a-9812-10a177ca9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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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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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a0e8367-363d-495a-9f4e-87901cdb1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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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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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74ea38c-e3f8-4d0d-9eef-d0225cb9e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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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ST易联众(30009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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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b900433-0af9-470a-8131-50a2ec255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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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ST易联众(300096):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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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晓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建伟先生、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补选董事前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伟先生、卢永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择期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胡晓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补选李建伟先生、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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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0:32│ST易联众(300096):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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