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6 ST易联众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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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52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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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7:32 │ST易联众(30009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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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6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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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 │ST易联众(300096):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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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 │ST易联众(300096):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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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 │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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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2 │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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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2 │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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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9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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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7 │ST易联众(300096):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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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52│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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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
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
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尚未完全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月 1 日、2024年 5月 6 日、2024 年6 月 3 日、202
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月 8日、2024年 11月 1日、2024年 12月 2日、2025年 1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09、20
24-026、2024-031、2024-037、2024-047、2024-048、2024-053、2024-056、2025-00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
事项进展暨独立董事督促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
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号/(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已终局裁决,本次仲裁裁决公司无
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
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判决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具体
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4日、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9月 3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2024-025)、《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若公司所涉相
关诉讼案件最终司法判决公司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或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方全额赔偿、向张
曦先生及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避免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造成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
全面深入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关违规情形消除。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8f259c73-e130-4d19-8ab0-759decbf1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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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7:32│ST易联众(300096):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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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所涉诉讼案件[(2023)浙
0109民初 17652号/(2024)浙 01 民终 4410 号]尚在二审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判决结果。本业绩预告尚未包含该案件二审判决
结果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的影响。如二审改判,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可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54,000.00 万元 - 69,000.00 万元 79,742.2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54,000.00 万元 - 69,000.00 万元 79,448.2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4,500.00万元 - 5,800.00万元 盈利:3,704.95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4,900.00万元 - 6,300.00万元 亏损:14,333.83 万元
净利润
注:①上表中“元”均指人民币。
②“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③上表预计业绩尚未包括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所涉诉讼案件二审[(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可能对公司 2024年度
业绩产生的影响。
前述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已提起二审
上诉。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于 2023年末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5,882.33万元(含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审[
(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判决结果。如二审改判,可能导致公司 2024年度业绩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盈
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可能。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持续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专注打造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与技术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基础业务,深挖业务价值,持续推进探索人社、医保业务延伸和创新应用。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主要系本年度不含已处置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三代社保卡发卡量下降导致
IC卡收入下降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人效,提升管理效能,完善管理防控体系,持续推动提质增效,加强成本管控,使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同比上年同期较大幅度减少。
4.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00-500万元(扣除所得税后),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非流
动资产处置损益所致。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2024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所涉诉讼案件二审[(2024)浙01民终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
法判决结果。如二审改判,可能导致公司2024年度业绩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相关违规情形尚未消除,
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c5bd626b-ca14-414a-ad04-fe5b88e2ba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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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6│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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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cccc9053-da35-4b55-86c1-5c3366fa56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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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ST易联众(300096):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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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e5278841-99af-492a-a584-097cace89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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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ST易联众(300096):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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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a1df1f10-85ff-40db-ac9e-de4de55fb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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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6:22│ST易联众(3000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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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12月 31日上午 10:30-11: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梁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强化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财务管理制度》,原《财务管理制度(2012 年 12月)》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
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
制度》,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13 年 11月)》同时废止。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 12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44e80db8-46f0-418c-bebe-14ddff051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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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2│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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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梁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2月 23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5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347,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08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9,608,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187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6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739
,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09%。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64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740,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为5.521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
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265,29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39%;反对 22,015,714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46%;弃权 66,7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8,55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60%;反对 22,015,7
14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30%;弃权 66,7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0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399,19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874%;反对 21,881,814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412%;弃权 66,7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92,45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00%;反对 21,881,8
14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90%;弃权 66,7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0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939,77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78%;反对 5,189,441 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93%;弃权 7,218,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33,023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62%;反对 5,189,
44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86%;弃权 7,218,5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405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昱申先生、葛涛先生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fb6d6609-f77c-48d5-b090-efb7df02d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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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2│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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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30009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84327ecd-3c74-47c9-a20d-ceb623a25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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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9│ST易联众(30009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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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2月 23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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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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