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7 ST智云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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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58 │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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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20:08 │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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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20:06 │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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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00 │ST智云(300097):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追加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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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02 │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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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06 │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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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06 │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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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 │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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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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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ST智云(30009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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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58│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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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25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于 202
6年 02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因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冯彬先生主
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02 月 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全体 6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彬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冯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冯彬先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或管理层委派人士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工
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补任的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冯彬先生、邓晖先生、董群先先生组成,其中董群先先生为独立董事;冯彬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钟宇先生、董群先先生、贺志勇先生组成,其中钟宇先生和董群先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钟宇先生担任
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韩海鸥先生、冯彬先生、钟宇先生组成,其中韩海鸥先生和钟宇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韩海鸥先生担任
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钟宇先生、韩海鸥先生、贺志勇先生组成,其中钟宇先生和韩海鸥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钟宇先
生担任召集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97871e48-02c6-41b9-a918-c2dd9deca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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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20:08│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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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e5e9122e-12d7-45a3-be21-699b28159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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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20:06│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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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a3a50974-43c6-443f-a256-de12dd8ce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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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00│ST智云(300097):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追加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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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追加承诺的公告
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承诺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5年 10月 28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仙元路创智云城二期 B区写字楼 2B
栋 601
注册资本 30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聚慧恒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G27K748X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
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电气信
号设备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智能无
人飞行器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
系统集成;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持有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表决权股份数量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股份数 表决权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 0 0.00% 24,707,628 8.56%
业(有限合伙)
3、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慧达富能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日,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师利全先生签署《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
协议》,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707,6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56%)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行使;同日,
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谭永良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谭永良先生所持公司 14,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
3%),以及与拟受让上市公司股东宋长江先生 14,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的姚拥军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慧达富能已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 个月内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因本次收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前述股份在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追加承诺的情况
鉴于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之间的股份转让尚需在满足不构成短线交易的时限后方能完成,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关于慧达富
能所获得的股份锁定期,慧达富能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函》,追加承诺如下:“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本企业”)拟约定师利全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707,6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56%)
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企业行使。同时,本企业拟受让谭永良持有的上市公司 14,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
。
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受让谭永良持有上市公司 5.03%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后续,姚拥军拟受让宋长江持有的上市公司 5.03%的股份。本企业与姚拥军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从而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为 18.61%,进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受让的谭永良持有上市公司 5.03%的股份,自姚拥军受让宋长江持有的上市公司 5.03%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1
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督促慧达富能严格遵守承诺,并对上述追加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
督。对于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五、备查文件
1、慧达富能出具的《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75f72e90-5dc4-4a88-943d-0fde33dce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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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02│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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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并于 2024年 12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
)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年 12月 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4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将在满足《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
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 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针对 2022 年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事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告。
2、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就上述问题
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开展全面整改。整改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相关部门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整
改报告落实情况总结专题会,认真学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并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自查整改效果,将整改报告落实
情况进行总结。经自查,公司已严格按照《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将长期规范
持续执行。如果后续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
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改进完善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时,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司应当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
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将在满足《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cf3c851-1925-4140-84ac-60c027bcc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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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06│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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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98ed8e14-b40b-47c2-bd62-bb727939d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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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06│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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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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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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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22019622-4359-45f0-8507-048557e75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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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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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83b4cbe-fd4f-4099-bf20-4c15dbf65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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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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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0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三个子议案、《关于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2 月 01 日,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师利全先生签署《深
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8.56%)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并约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5名董事由慧达富能推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0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026 年 02 月 0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
司已收到公司董事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马毓女士及独立董事张原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明晰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慧达富能向公司推荐冯彬先生
、邓晖先生、贺志勇先生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钟宇先生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宇先生已取得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彬先生、邓晖先生、贺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群先先生、韩海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02eb087-3bcb-4432-9f95-b2a474185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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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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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64d07b6a-3b7e-4092-90ca-0608c037d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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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6│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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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b121aa41-78fe-4937-bce6-f6067a31a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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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0:06│ST智云(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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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日,姚拥军先生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宋长
江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宋长江先生所持公司 14,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情况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宋长江先生累计增持上市公司 1,200 股股份。经友好协商,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确认《股份转
让协议》继续履行,于近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避免宋长江先生形成短线交易。
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姚拥军
乙方:宋长江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股份质押
1.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日内,乙方将其拟转让给甲方的股票质押给甲方,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
称“中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至上述股票过户至甲方名下或本协议依法被撤销、解除、确认无效或终止之日止。
1.2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5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上述
质押办理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向乙方支付股票交易定金人民币 1,5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乙方所
持股份超过其短期交易时限后(乙方最后买入日之后的 6个月满),上述定金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在监管部门出具本次交易协议转让确认函之日自动转为股票对价款的一部分。
1.3 双方将在届时另行签署相应协议重新约定股份转让价款相关事项,确保股权转让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协议转让价格的
规定。
1.4 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3.4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进度如下:”条款,按本协议第一条的
1.2 和 1.3 做相应调整。
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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