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7 ST智云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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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 │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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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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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ST智云(30009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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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 │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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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6 │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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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0:06 │ST智云(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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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32 │ST智云(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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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12 │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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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02 │ST智云(30009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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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17 │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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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0│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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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22019622-4359-45f0-8507-048557e75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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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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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83b4cbe-fd4f-4099-bf20-4c15dbf65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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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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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0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三个子议案、《关于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2 月 01 日,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师利全先生签署《深
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8.56%)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并约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5名董事由慧达富能推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0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026 年 02 月 0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
司已收到公司董事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马毓女士及独立董事张原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明晰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慧达富能向公司推荐冯彬先生
、邓晖先生、贺志勇先生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钟宇先生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宇先生已取得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彬先生、邓晖先生、贺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群先先生、韩海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02eb087-3bcb-4432-9f95-b2a474185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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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7│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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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64d07b6a-3b7e-4092-90ca-0608c037d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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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16│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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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b121aa41-78fe-4937-bce6-f6067a31a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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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0:06│ST智云(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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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日,姚拥军先生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宋长
江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宋长江先生所持公司 14,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情况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宋长江先生累计增持上市公司 1,200 股股份。经友好协商,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确认《股份转
让协议》继续履行,于近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避免宋长江先生形成短线交易。
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姚拥军
乙方:宋长江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股份质押
1.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日内,乙方将其拟转让给甲方的股票质押给甲方,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
称“中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至上述股票过户至甲方名下或本协议依法被撤销、解除、确认无效或终止之日止。
1.2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5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上述
质押办理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向乙方支付股票交易定金人民币 1,5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乙方所
持股份超过其短期交易时限后(乙方最后买入日之后的 6个月满),上述定金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在监管部门出具本次交易协议转让确认函之日自动转为股票对价款的一部分。
1.3 双方将在届时另行签署相应协议重新约定股份转让价款相关事项,确保股权转让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协议转让价格的
规定。
1.4 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3.4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进度如下:”条款,按本协议第一条的
1.2 和 1.3 做相应调整。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及原《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甲方配
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若甲方逾期支付超过 15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处置质押股份以弥补自身损失,处置所得价款优
先冲抵甲方应付未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乙方的损失。
第二条 违约
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以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但应扣除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已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2 若甲方不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乙方恶意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本次交易股份再次质押或出
售给其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协议的成立、生效及其他
3.1 成立
各方同意,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3.2 生效
各方同意,本协议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3 其他
(1)本协议是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继续生效;上述《股份转让
协议》失效的,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与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如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上述《股
份转让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为继续完成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基于合规性交易而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宋长江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 14,500,000 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 03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文件,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7c7307f1-7ee6-4489-9290-e8fe0d4df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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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32│ST智云(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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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宋长江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否 否 始日 日
东或第 (股) 比例 股本 为 为
一大股 比例 限 补
东及其 售 充
一致行 股 质
动人 押
宋长江 否 14,500,00 99.9917 5.025 否 否 2026-01 办理解除 姚拥军 完成股份
0 % 1% -30 质押登记 协议转让
之日
合计 - 14,500,00 99.9917 5.025 - - - - - -
0 % 1%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长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押股份 份数量 股份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股)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结、标记 结数量
数量 (股)
(股)
宋长 14,501, 5.0255 0 14,500,00 99.99 5.0251% 0 0% 0 0%
江 200 % 0 17%
合计 14,501, 5.0255 0 14,500,00 99.99 5.0251% 0 0% 0 0%
200 % 0 17%
二、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系为完成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宋长江先生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7a337dce-67c5-4e2c-83dd-0b0c048c4d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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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12│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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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师利全先生、董事李超女士、马毓女士
及独立董事张原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安排及董事会改组需要,师利全先生提请
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投资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总经理职务
;李超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3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1月 26
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因个人原因,马毓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马毓女士的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3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1月 26
日。辞去上述职务后,马毓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707,628 股、李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 股、马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0
00 股。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及马毓女士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股份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超女士、马毓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师利全先生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具体承
诺事项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辞去上述职务后,师利全先生将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安排及董事会改组需要,张原峰先生提请
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张原峰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27日至 2026年 11月 26日
。辞去上述职务后,张原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原峰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股份管理。
三、上述辞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师利全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长职务产生空缺,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董事会选举产生
新任董事长后方可生效;鉴于张原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董事长、独立董事就任前,上述董事、独立董事仍将
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
李超女士、马毓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超女士、
马毓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的补选、聘任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马毓女士及张原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马毓女士及张原峰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1fe7249c-9b28-4cf9-a947-cf233191d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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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02│ST智云(30009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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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24 年 8 月 16 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
2024)成仲案字第 3232 号),公司就公司与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凯盛”)、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美谦”)、安吉中谦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涉及的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于 2024
年 8 月16 日获得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38)。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 3298 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 2
024 年 9 月 10 日受理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42)。2025 年 3 月 18 日,资阳市公安局就四川九天报案事项立案侦查,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本案仲裁程序于 2025 年 4 月 1
6 日中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资阳市公安局的正式立案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签署《和解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签署《和解协议》可能对公司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就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000 ~ -15,000 -12,936.97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2,000 ~ -16,000 -12,747.27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 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主要原因:(1)触控显示模组段自动化设备业务因受行业下游需求及
验收进度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减少,净利润降低。(2)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8 号——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的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拟计提商誉减值,商誉减值准
备实际计提金额尚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确定。
2、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20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2024 年 8月 16 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 3232 号),公司就公司与四川
九天、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涉及的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获得
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 3298 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 2
024 年 9 月 10 日受理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42)。2025 年 3 月 18 日,资阳市公安局就四川九天报案事项立案侦查,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本案仲裁程序于 2025 年 4 月 1
6 日中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资阳市公安局的正式立案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签署《和解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签署《和解协议》可能对公司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就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81e0bb2-be1a-4625-b7b4-b94561376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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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17│ST智云(300097):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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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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