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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7(智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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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97 智云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5 00:00│智云股份(300097):2024-04-15关注函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责令改正决定》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 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 2022 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聘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或者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DF4A54CB3FDB7077CDDFDD8E3F.pdf ─────────┬──────────────────────────────────────────────── 2024-04-12 18:2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 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 6月,你公司收购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3181%的股权,九天中创成为你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202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你公司 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你公司应对上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公司将严格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 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在期限内向大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深刻反思、引以 为戒,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 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a4edece-3b4e-4b43-9086-e92ee4512174.PDF ─────────┬──────────────────────────────────────────────── 2024-04-01 17:49│智云股份(30009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新发先生、赵宏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铭姝女士为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服务。因工作安排变动,赵宏瑞先生不再担任本次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立信中联注册 会计师刘金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杨铭姝女士变更为邓超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刘金堂先生,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为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审计服 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邓超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堂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堂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立信中联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df86731b-134a-4dd4-a9d0-b4285a3f9527.PDF ─────────┬──────────────────────────────────────────────── 2024-03-29 17:0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九天中创75.7727%股权回购之回购义务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智云股份(300097):关于九天中创75.7727%股权回购之回购义务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998eec34-1254-441d-8b9d-e26a105db760.PDF ─────────┬──────────────────────────────────────────────── 2024-03-28 00:0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对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智云股份(300097):关于对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谦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非、周凯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847619E23FDF1A01789F2E0C3F.pdf ─────────┬──────────────────────────────────────────────── 2024-02-29 00:0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九天中创75.7727%股权回购款的进展公告 ─────────┴──────────────────────────────────────────────── 风险提示: 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未按照《裁决书》的裁决、《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股权回购款、律师代理费、仲裁费,上述款 项的收回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留进一步采取必要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回购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2022)深国仲裁 4911 号《裁决书》的裁决,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凯盛”)、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美谦”)、安吉中谦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中谦”)应共同回购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深 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75.7727%的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320,324,097.88元,周非、周 凯就上述回购义务和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以上合称“回购义务人 ”)应向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1,924,160 元、仲裁费 2,150,74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基于(2022)深国仲裁 4911 号《裁决书》的终局裁决,公司与回购义务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书》、与回购义务人及回 购义务人指定的第三方投资人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深圳市九天中 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由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共同回购回购义务人应回购 的公司持有的九天中创75.7727%的股权,并视为回购义务人履行前述股权回购及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义务人履行九天中创 75.7727%股权回购义务暨签署<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二、股权回购款的进展情况 根据《裁决书》《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回购义务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投资人四川九天支付的 股权回购款累计 174,553,597.88 元。具体股权回购款收款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收款时间 支付人 收款金额(元) 1 2023.4.14 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62,030,000.00 2 2023.4.25 周非 40,000,000.00 3 2023.4.28 周非 19,960,000.00 4 2023.5.4 周非 20,190,000.00 5 2023.5.5 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2,199,500.00 6 2024.1.2 周凯 10,174,097.88 合计 174,553,597.88 根据《裁决书》,截至本公告日,回购义务人尚需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145,770,500 元、律师代理费及仲裁费合计 4,074,908 元。其中,根据《股权回购协议》,该股权回购款 145,770,500 元由四川九天向公司支付,视为回购义务人履行股权回购款支付义 务,回购义务人为四川九天所需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四川九天尚未支付该股权回购款 145,770,500 元。 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始终与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保持沟通,自 2024 年 1 月至今,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发送律师函,向四川九天发送催告函 、律师函,要求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履行股权回购款的支付义务。 四、风险提示 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未按照《裁决书》的裁决、《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股权回购款、律师代理费、仲裁费,上述款 项的收回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留进一步采取必要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b6236e0b-a44c-4fac-bfab-2678c7eac02b.PDF ─────────┬──────────────────────────────────────────────── 2024-01-30 00:0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第一项内容为:“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 2023年 1月 1 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 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 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追溯调整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对于往期数据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 调整数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2年 12月 31日 2023年 01月 0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628,974.56 1,142,704.53 96,771,679.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1,274,429.88 1,142,704.53 542,417,134.41 资产总计 1,413,646,335.74 1,142,704.53 1,414,789,040.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81,931.69 944,045.03 3,225,976.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635,116.77 944,045.03 59,579,161.80 负债合计 898,410,355.48 944,045.03 899,354,400.51 未分配利润 -1,107,783,844.26 198,659.50 -1,107,585,184.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1,852,576.38 193,206.78 502,045,783.16 少数股东权益 13,383,403.88 5,452.72 13,388,856.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5,235,980.26 198,659.50 515,434,639.7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3,646,335.74 198,659.50 1,413,844,995.24 单位:元 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 调整数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2年度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 -44,255,808.61 -14,266.15 -44,270,074.76 净利润 -295,631,000.01 14,266.15 -295,616,733.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6,696,432.96 29,179.11 -286,667,253.85 少数股东损益 -8,934,567.05 -14,912.96 -8,949,480.01 上述追溯调整影响数据均未经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 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97839203-68bb-441e-b007-b3c4df32b08b.PDF ─────────┬──────────────────────────────────────────────── 2024-01-30 00:00│智云股份(300097):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01 月 0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200 万元 亏损:28,669.64 亏损:28,666.73 股东的净利润 –12,900万元 万元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800 万元 亏损:18,787.01 亏损:18,784.09 益后的净利润 –7,500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谦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非、周凯(以上合称“回购义务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书》、与回购义务人及回购义 务人指定的第三方投资人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深圳市九天中创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由回购义务人及四川九天共同回购回购义务人应回购的公 司持有的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75.7727%的股权,并视为回购义务人履行前述股权回购及股 权回购款支付义务。2023年5月,公司根据《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收到股权回购款累计人民币16,437.95 万元并完成上述回购股权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九天中创自2023年5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九天中创股权回购事项产 生投资收益16,015.35万元。 2、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6,752.36万元,主要为九天中创股权回购事项产生 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3 年 年度 报 告中详 细 披露 。 公司 指定 信 息披 露 媒体 为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d2fa4504-1294-47c1-aa93-ff14bdbe978e.PDF ─────────┬──────────────────────────────────────────────── 2024-01-12 00:00│智云股份(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由董事长师利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 7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家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7b247bb1-cbbd-4bea-98f5-08fd5a0a74ec.PDF ─────────┬──────────────────────────────────────────────── 2024-01-12 00:00│智云股份(30009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家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家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华家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 1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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