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7 智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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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 │智云股份(30009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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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 │智云股份(300097):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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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 │智云股份(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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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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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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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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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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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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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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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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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智云股份(30009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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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
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公告栏通过张贴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0日至 2026年 6月21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当
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 2026年 6月 21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公司员工的咨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未收到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正式提出的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公司章程》《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05f980a-680f-4744-be4a-1dddbc40b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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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智云股份(300097):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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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0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月 10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有 1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根据公司核查结果及上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
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
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70ca363-eb42-40fa-9c2f-e7b7008d4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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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智云股份(300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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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 43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7.4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师利全先生持股将减少至 20,4
07,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降至 7.07%,师利全先生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师利全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拥有公司 13.59%股份的表决
权,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慧达富能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将减少至 12.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慧达富能的实际控
制人冯彬先生及邓晖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或轮候冻结、将被司法拍卖状态,若
后续师利全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
《拍卖通知书》((2026)鄂 0902 执恢 481 号),法院就申请执行人杨建军先生与被执行人师利全先生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将
对被执行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法院将于 2026 年 7月 6日 10 时起至 2026年 7月 7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对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 430 万股股份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1、本次股份拟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 当前持股股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有
称 东、实际控制人 (股) 总股本 份来源 请列明
及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师利全 是 24,707,628 8.56% 协议转让 1、师利全先生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辞
去总经理职务、2026 年 2 月 25 日辞去董
事长、董事职务,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离
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
2、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
于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或轮候冻结、
将被司法拍卖状态。
2、本次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拟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拟被拍卖 是否 拟拍卖 拟拍卖截止 拍卖人 原因
拍卖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份来源 为限 起始日 日
份数量 比例 售股
(万股) 及限
售类
型
师利全 430 17.40% 1.49% 协议转让 是,高 2026 年 2026年 7月 湖北省 司法执行
管锁 7 月 6日 7 日 10 时 孝感市
定股 10 时 (延时除 孝南区
外) 人民法
院
合计 430 17.40% 1.49% - - - - - -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3、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除本次所持公司 430 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持有公司 24,707,6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司法拍
卖成交并过户登记,师利全先生持股将减少至 20,407,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降至 7.07%,师利全先生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
2、师利全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慧达富能拥有公司 13.59%股份的表决权,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慧达富能持有的公司股
份表决权将减少至 12.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慧达富能的实际控制人冯彬先生及邓晖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或轮候冻结、将被司法拍卖状态,若
后续师利全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拍卖通知书》((2026)鄂 0902 执恢 48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e66ce75-f70c-4971-a304-85f6da6c4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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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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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30009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ac9ac11-61b2-45c1-b5d0-d82c60f34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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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云股份(30009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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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08日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6月 0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 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贺志勇先生、蔡绍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贺志勇先生、蔡绍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贺志勇先生、蔡绍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
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如下:
本次组织结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6年 06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bd457f2-5af0-46e6-b57c-bf5e5d86e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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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智云股份(30009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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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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