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98 高新兴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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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9 │高新兴(3000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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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9 │高新兴(3000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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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5:48 │高新兴(3000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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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3 │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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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3 │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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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2 │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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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2 │高新兴(300098):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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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1 │高新兴(30009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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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0 │高新兴(3000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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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0 │高新兴(30009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瑞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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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9│高新兴(3000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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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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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9│高新兴(3000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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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载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14:30点在公司党建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双广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25年9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6,636,77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8.25
6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9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971,64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
75股的1.9587%。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9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608,418股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20.215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计9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3,971,64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9587%。
(三)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
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
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至议案12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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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5:48│高新兴(3000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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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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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3│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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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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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3│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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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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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2│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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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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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2│高新兴(300098):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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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
025 年 6月 30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半年度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约3,477.1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
1、信用减值准备 3,031.32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352.86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385.28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17.48
3、存货跌价准备 763.35
合计 3,477.19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25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3,031.32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7.48 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
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
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
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 1 车联网及通信模块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公安及其他业务客户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 3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返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除押金保证金和返利外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同资产组合 1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2 未到期质保金
长期应收款: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长期应收款组合 1 BT 项目应收款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根据该标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63.35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
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利润操纵。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477.19 万元,减少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477.19 万元,减少 2025 年 6 月 30
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 3,477.1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3b6538fa-f42e-45b2-90a4-641a46c12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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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1│高新兴(30009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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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
开创大道 2819号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董事 6人,实际参加董事 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双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物联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或融资机构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机构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人民币 1,200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2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人民币 800 万元 连带责任反担保 3年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人民币 50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高新兴物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
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瑞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高新兴瑞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瑞
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3,000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新兴瑞联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作为高新兴瑞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
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8582db7e-d48e-4417-8934-b874a0228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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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0│高新兴(3000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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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3000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物联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993f7cbc-9751-499e-a58a-bc3a289851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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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00│高新兴(30009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瑞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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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高新兴瑞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
圳高新兴瑞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瑞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3,000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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