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101(振芯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101 振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2 18:12 │振芯科技(30010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 │2025-12-10 19:41 │振芯科技(3001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0 19:40 │振芯科技(30010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9:39 │振芯科技(300101):23-振芯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 └─────────┴──────────────────────────────────────────────┘ ─────────┬──────────────────────────────────────────────── 2025-12-12 18:12│振芯科技(30010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振芯科技(30010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8a702ce-7503-448a-8e35-d6f365f9db4a.PDF ─────────┬──────────────────────────────────────────────── 2025-12-10 19:41│振芯科技(3001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0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人,实际 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原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 相关治理制度文件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8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0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6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原《股东大会网络 修订 是 投票实施细则》) 17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修订 否 理制度》(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 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9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原《董事、 修订 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1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2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5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2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原《董事、监 修订 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7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8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9 《合同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0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2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修订 是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3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选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由于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投反对票,此前未通过 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表决。控股股东提出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过长,建议公 司予以更换。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行业及审计服务需求下,经重新履行选聘程序,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万元 (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号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截至 2025年 12月 22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dacf437-fdff-4770-8eb2-27db0f914cc3.PDF ─────────┬──────────────────────────────────────────────── 2025-12-10 19:40│振芯科技(30010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振芯科技(30010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7fb78d1-9a4d-4416-acfc-767312417feb.PDF ─────────┬──────────────────────────────────────────────── 2025-12-10 19:39│振芯科技(30010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 振芯科技(30010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6cc2306-cfcb-455a-b544-2af5801f830b.PDF ─────────┬──────────────────────────────────────────────── 2025-12-10 19:39│振芯科技(30010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 振芯科技(30010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a006095-e34f-464e-b468-a9419724e1f0.PDF ─────────┬──────────────────────────────────────────────── 2025-12-10 19:39│振芯科技(300101):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八十;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四十;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 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方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五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三)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第六条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 股本为准。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二章 股东回报规划 第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 第八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股东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 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 促其及时改正。 第三章 分红决策机制 第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应切实保障 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第十一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 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且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的同时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上市 公司拟以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 审计。 第四章 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 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 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 事会拟定变动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第十五条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 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 公司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 事项加以提示。第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或者超过当期期末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的 50%的,公司应当同时披露是否影响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内是 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以及股本基数、分配比例、分 配总额及其来源; (二)本期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现金分红同时发放股票股利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说明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及其合理性。以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 额的,应当说明该种方式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和比例; (三)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2fdadc4-709a-4ec7-a5fa-dd65f0807140.PDF ─────────┬──────────────────────────────────────────────── 2025-12-10 19:39│振芯科技(3001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应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提议召开会议; (二)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三)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五)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六)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七)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 (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 (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 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六)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 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